事实就是,老朱喝醉了的时候是没人可以让他轻易住口的:“你放心,只要你回去把你的枸杞茶给我泡上一杯,我就不会告诉大家你肾亏的。”
众人顿时就把审视的目光看向老白,老白脸都绿了,毫不理会路边摊其他人的目光,上去就是一把掐住老朱的脖子,死命地往桌上按。
老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被按在桌上的时候,还不忘用手指着另外一头牲口:“还有你,年纪轻轻就眼神不好,上次居然看走眼,把我的内裤穿走了。”
大家顿时就哈哈大笑,阿远顿时就脸红脖子粗:“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这种事你也能忘,我告诉你,那条裤衩跟了我整整两年了。”
“想不到阿远是这种人……”
“没想到阿远会做出这种事来,看来是人不可貌相!”
“早就和你们说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是啊,俗话说人心隔肚皮!”
阿远顿时就加入了老白到行列,对着老朱就是一顿猛捶。
“对了,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老庞忽然嘿嘿一笑,道:“据说阿远跟她女朋友第一次开房的时候,开了两间,晚上她女朋友跟他说她房间里面空调吹着冷,于是阿远就提出跟她换一间,事后没过多久,他俩就分手了。”
“哈哈…”
“真笑死我了!”
众人顿时就笑抽了,有些人笑着笑着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老庞忽然凑到了苟胜的旁边,神秘兮兮地道:“小子,你想把人家姑娘抢回来吗?”
“废话!”苟胜醉眼迷离,下意识地回答道,然后就呆了一下,嗤笑道:“不过那有什么办法,感情这种事不是用蛮力就能解决的,你看人家那只,白白净净的,又有钱……”
“我相信人家姑娘并不是那样物质的人,是你自己动作太慢,只知道拉着人家打游戏,有什么用?”
苟胜道:“你这都是废话,现在木已成舟,还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棒打鸳鸯,强拆房?”
老庞笑了笑,压低了声音继续道:“据我所知,这个程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一年之内都换了好几个女票了。而且他和前任就在附近酒店做前台,似乎他们之间还有着扯不清的关系…”
苟胜忽然就感觉自己清醒了许多:“消息可靠吗?”
老庞胸有成竹地道:“我告诉你,老哥我在这里混迹十几年,就算是那边也有几个混得不错的兄弟,这事也是他们告诉我的。”
“这个混账!”苟胜顿时怒不可遏,觉得自己要不是把这个牲口的狗头给拧下来都会对不起自己。
老庞拍拍他的肩膀,道:“老哥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了,接下来该怎么做,就看你自己了。”
“谢了,小弟我记住你这个人情。”苟胜由衷地说道,眼眸一眯,一口把剩下半瓶喝进了肚子里。
再过两天,电影院新西游伏魔就要上映了,苟胜觉得那个叫程歌的牲口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夜晚的风吹得人有些发凉,苟胜第一次留意到了路边荷塘的景色,在月光与路灯交织照射下的荷塘如梦如幻。
苟胜的心忽然重重地跳了一下,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召唤,他一把抓住围栏翻了过去,沿着荷塘边跑了出去。
入眼是一条河。
苟胜呆呆地怔了半晌,向前走了一段。夜色朦朦胧胧,不远处的灯光穿过茂密的枝丫,倒映在河水之中,就像是幽暗里跳动的烛火。
不远处的小拱桥还有旁边茂密的树叶遮住了前面的视线,苟胜忍不住向前走着,仿佛是闻到了一股淡淡地清香,心中又是一阵莫名的心跳加速,他忽然大步上前,深吸口气,跃上了拱桥。
前方豁然开朗,一边有歇脚的亭子,两旁是一排排明亮的灯火,一半在岸上,还有一半,倒影在河水两边。
微风拂过的河面水波潋滟,在两边灯火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美不胜收,而最美的却是河中绽放的一朵朵荷花。
沾染了水珠的花瓣在灯光的照射下轻轻摆动,晶莹剔透,就像是月色下飘动着粉白色裙袂的绝色女子,在微风中轻轻地舞动着她的风华。
仿佛四周所有的荷叶,都是为了衬托她的美。
此情此景,似曾相似。
现在的苟胜无比的相信,以前来到过这里。只是他站在桥头冥思苦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他目光转动,忽然呆了一下。
只见不远处路灯下的石台上坐着一道美丽的身影,一身雪白的长裙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淡淡地光华。
姚月甜,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两手托着香腮。
她为什么会坐在那里?又为了谁,独自沉思?
姚月甜兀地从石台上站了起来,脸中带着甜甜的笑意,她蹦跳着来到了河边,蹲下了身子。
要是换作前两天,苟胜一定会死不要脸地凑过去,然而现在,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很疼很疼,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有些狂乱。
月色像是冰冷的河水,淋在了他的身上,凉了他的手脚,更凉了他的心。
她走了,留下一片雪白的裙袂,让这里的月色变得更加凄冷了。
苟胜在众多牲口的强烈建议下调休了两天,花了好几个小时修了眉毛,剃了胡子,到理发店理了个发,并且去附近的商城买了几套像样的衣服,和两双尖头皮鞋。
众人再次看到苟胜的时候,都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因为他们发现,苟胜认真打扮,穿上正装的时候还是非常帅的。
尖尖的黑色皮鞋有着增高的效果,配上黑色休闲裤,和一件白色衬衫顿时让他的整体形象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可以这么说,如果说苟胜以前穿着拖鞋,留着半截胡子是工地里的农民工,那么现在的苟胜无疑是公司里的白领,豪门富家里的公子哥。
老庞围着他打量了一圈:“不错啊小子,有模有样的。”
苟胜笑了笑,看了众人一圈,说道:“不管结果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们。”
“说什么呢?我们帮你也是不希望看到那个家伙得逞。如果你真想感谢我们,等事成之后,请兄弟们吃顿饭就行了。”
苟胜点头道:“一言为定!”
若是这次计划成功了,别说是让狗胜请他们吃顿饭,就是让他请大伙去唱K,吃海鲜大餐,他也会毫不犹豫。
。。。
老庞在那边的两个老基友是看不惯程歌的。
沿海附近有一家新开的名叫“星晨“的KTV,程歌算是这里的熟客了,因为他有事没事就会拉上几个狐朋狗友在里面鬼哭狼嚎。或许是隔音效果太差,程歌唱歌的时候,走道附近基本是没有工作人员的。
程歌的家境算是非常不错的了,父亲早年下海经商攒下了不少积蓄,近几年又在海边开了几家店售卖泳具和小吃。要知道能在人流量大的旅游区揽下门店,靠的可不仅仅是钱。
在这里混久了,海边的工作的教练他基本上都认识,而且还混得挺熟。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其中也有几个看不惯他行径的,对他也是敬而远之,这其中就包括老庞的两个老基友,何杰和赵宇。
最主要的原因一开始并不只是因为程歌是个花花公子,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而是因为何杰和赵宇一次星辰KTV的时候和程哥发生了过节。高高壮壮的何杰留着一头小短毛,是个直性子,据说当时在路过程歌所在216包房的时候,何杰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妈呀,里面杀猪啊?“
而他说这话的时候,恰巧就被身后随之进入染着一头黄发的小黄毛听到了。一直以来,小黄毛都是吃着程歌的住着程歌的,所以为了好好表现一下衷心的黄毛顿时就不乐意了,于是就眯着小眼睛梗着脖子问何杰道:“小犊子,你说谁杀猪呢?你骂谁呢?“
可能何杰当时心情不是很美,还喝了点小酒,一见比自己矮了一整个头,瘦小瘦小的黄毛竟然敢对自己出言不逊,当时就心头火气,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扇了过去,登时就打得小黄毛跟陀螺一样转了整整一圈,老大一会儿才回过气来。
小黄毛指着何杰说道:“我,我是程歌的人,你竟然敢打我…“
话没说完,迎接他的又是反手过来的一个耳光,这次小黄毛学乖了,算是早有防备,一低头就躲了过去,然后顺势就推开216包厢的房门滚了进去。
很快,程歌就带着几个留着各色长发的青年走了出来,却发现都是熟人,同一个地方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这事发生之后两边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芥蒂了,而且从那以后,老庞的两个基友就看程歌不顺眼了,尤其是程歌不务正业,不用上班,天天不是泡妞就是打游戏,而程歌同样如此,一有机会就怼两个人。
所以大家虽然同属烽火连城战队,却彼此都不待见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