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胜看着老庞忽然笑了笑,老庞顿时就敏锐地察觉到这家伙肯定不怀好意。
“不管怎样,绝对不能便宜了那个程歌。”老白不知什么时候沉着个脸走了过来。
苟胜皱眉道:“程歌?”
老庞解释道:“就是那个叫‘CG冷眸’的家伙。”
苟胜顿时就想起截图上面那个打出LJ的CG冷眸,恍然大悟,并暗自记下了这个名字,然后莫名觉得自己身负重任,本想说句什么豪言壮语,就听到老庞对他说道:“相信自己,你是最不要脸的。”
苟胜一脸黑线:“我不明白,我哪里不要脸了?”
老庞嗤笑了一声:“打个游戏都能想出那么多鬼点子,你要脸,有没问过游戏里面那些被你坑死的人?”
“就是,这家伙打着战术的幌子让我们以多欺少,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这叫战术,兵不厌诈!”
老庞对着苟胜摇了摇头:“行了,这次你还得出个主意。等下我就会给他们下战书,一个月后,报仇雪恨,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好!”
“MD,弄死他们,让他们拽!”众人齐声支持。
苟胜点了点头,笑道:“晚上我给你们套新的训练方法!”
……
下班之后,众人都万万没想到苟胜提出的新训练办法居然这么简单和粗暴,并且没有人会怀疑这套训练方法的有效性。
首先训练场练习的时候纠正了几个细节上的小错误,如探头过多,探头开枪不回避,开枪不找掩体等等,除此之外还增加了预瞄点的锻炼。然后就是让众人分组,然后在游戏里对打4V4团竞,每天输得多的一方不仅要打扫一次厕所,而且每输掉一个人头就要支付给对方两块钱。
在有了赌注的情况下,众人都发现打起游戏来就并不像以前那样漫不经心了,有时候打着打着就红了眼,赢了的一方兴高采烈,输掉的一方誓要报仇雪耻。
而且众人发现,有些训练场改掉的坏毛病,在团竞里面所起到的效果尤为明显,尤其是探头过多和探头开枪之后不回避的习惯改正之后,很明显自己更容易不被人打死,而预瞄点的训练则是增加了瞄准敌人的速度和准度。
特别是有了赌注之后,苟胜发现老陈和阿远这两个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牲口其实对团竞很有天赋,枪法进步尤为明显,从最初的垫底到拿MVP,从老白和老庞,甚至是苟胜的手中赢到钱。
在这种情况之下,老白等人也感到了压力,开始奋发图强,每个人的枪法和意识,包括彼此间配合的默契程度都在一日千里的进步着。
在团竞这种无限复活的快节奏打法中,很多经典模式的战术都无法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队友之间的作战配合程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团竞模式比训练场更有实战意义,能够快速的提高移动射击和近身作战的能力。
苟胜这段时间没事就陪大家打打团竞,带带泳铺的妹子。
姚月甜每天玩游戏的时间并不长,但苟胜每天都很珍惜和她一起玩游戏的机会。在苟胜看来,姚月甜的声音就跟她的名字一样甜,很动听。
然而让他感到十分郁闷的是,每次带姚月甜玩游戏的时候,姚月甜就喜欢拉着莉莉她们一起,于是苟胜就一拖三,带着三个拖油瓶一起玩游戏。
苟胜本来打算在游戏里面和对方培养培养感情,但有莉莉这个超级电灯泡在旁边,苟胜就无可奈何了。
尤其是几个女的在一起,玩游戏就跟逛商场一样有说有笑,好多次都是因为听不到脚步声,被人从屁股后面活活弄死,苟胜每次都是郁闷得要死要活的。
苟胜每天上班都会走一条蜿蜒的下坡路,沿着人行道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再穿过一个村,最后穿过一条马路才会到达海边。
这一天上班路上,苟胜背着个游泳包,手里抱着两个包子一边走一边使劲地啃着。
苟胜会和其他共事牲口一样,把洗干净晾干的衣服塞进包里,并放上一包纸。而这一天,他的包里还多了一个精心装饰的首饰盒子。
虽然他的情商一直都不算高,但也知道送礼是快速拉进两人关系的方法,于是就找了个休息的时间买了一个玉佛吊坠,打算今天送给她。
苟胜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在前一天就备好了今天的台词。心里默念着台词,苟胜心情有些鸡蛋,第二个包子啃到一半的时候掉在了地上,他正犹豫着要不要把包子捡起来,却忽然间,心头重重跳了一下。
目光所向,依稀之间苟胜可以看到一道熟悉的女子身影和一个陌生男人并排穿过了马路,并顺着马路边的林荫道缓缓走去。
借着围栏的空隙,可以看到那个男的长得很帅,一身黑色西服,高高瘦瘦的个子,留着笔直的刘海,皮肤也很白。
而那名女的,苟胜在努力看清楚她的样子的时候,一颗心就沉了下来,仿佛一盆冷水从头浇了下来。
这个女的,正是一身白裙的姚月甜。
苟胜忍不住顺着围栏边追了几步,看到的是马路对面阳光下男人英俊的侧脸,和姚月甜脸上流露出的那带着几分羞涩的笑意。
不知道为什么,她此刻笑得越灿烂,苟胜的心就越难受。他深深呼吸着,一时间顿在了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是我自作多情了吧!”
良久之后,苟胜才自嘲地一笑,转过身来,却突然被吓了一跳。
不知什么时候,阿远突然站在了他身后。
苟胜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打算吓死我?”
“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
阿远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咱俩都是男人,你就不用掩饰了,我都看见了,刚刚那个男的就是程歌。这几天老庞有托那边的朋友查过,他手机里面还有着他的照片。听说那个家伙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他的爸妈在那边开店,家里有几个钱。”
“程歌?”苟胜喃喃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抬头看了阿远一眼,脸色阴沉地从他旁边走了过去。
阿远无奈地跟了过去:“喂,难道你不想把她抢过来?”
苟胜顿了一下,头也不回地道:“你不觉得他们两个看起来很合适?现在的男的,长得帅,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苟胜嘴上说着,却感觉自己的心像是一根针扎了进去,虽然他打心底并不相信姚月甜会是这么现实的人。
阿远安慰道:“其实你也不用这么认真的吧?不就是一个女的吗?要相信这世上女的千千万,总有一个瞎了眼的会看上你!”
“你怎么不去死!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苟胜回头瞪了他一眼,恨不得一脚踹死他。
阿远讪讪一笑:“说真的,其实我觉得你就挺帅的,并不比那个程歌差到哪里去,就是没人家会打扮。你看人家那发型,西装革履,你呢,穿的是拖鞋,头发短那啥也短。”
苟胜扭头就走了,决定再也不听他胡扯。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货纯粹是没安好心。
“我是说见识也短,诶,别走,等等我!”
阿远看似在打击苟胜,其实苟胜心里又何尝不解醉翁之意,只是心中的郁闷却着实没有解去一分半点。
虽然他一共也没见过姚月甜几次,但有些时候感觉就是这么微妙,一个人,一件事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就能灌注很多东西。
苟胜垂着头闷头走着,只感到一阵心灰意冷,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走进沙滩的。在阿远眼里,此刻的苟胜就像是冬天里霜打的茄子,直接就蔫了。
阿远实在有些担心苟胜走着走着就会一头撞死在围栏边,于是就跟了上过去:“小伙子,看开点,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对了,老庞说今天晚上请你喝酒……”
“我不会喝酒。”
……
苟胜下班之后,端着瓶刚起盖的老青岛就往嘴里猛塞,在他的旁边已经空了五个瓶子了,看得一旁的阿远和老庞等人都是目瞪口呆。
老庞悄悄拉过阿远:“你不是说他不会喝酒的吗?”
阿远就说:“我哪知道啊,你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不是白的啤的一起干。”
“说得也是,还好今天没有叫白的,不然看这架势非得喝出点事来。上次我一瓶牛栏山,第二天吐了整整一天。”
苟胜“咚”的一声把酒瓶子敲在了桌上,一瓶酒又去了半瓶。
真是凶残,众人面面相觑。现在他们也算是看出点规律来了,苟胜喝酒是一口喝半瓶,一瓶喝两口。
也不止是苟胜,喝到现在,每个人的脚下都至少有两三个空瓶子了,都有些微醺。当然,苟胜是喝得最多的一个,喝得最少的是老庞,众人听说他肾亏都纷纷劝他不要喝太多。
老庞本来是打算只喝一瓶,一怒之下就摁着捅他老底,说他偷偷吃六味地黄丸的老朱狠狠地干了好几杯。
绰号浪里小白龙的老朱旁边堆着四个瓶子了,一连几杯下肚差点就直接吐了。等他缓过来的时候,就把醉眼惺忪的眼睛望向了他们当中吆喝得最大声的老白。
老白顿时就感到了不妙,忍不住就说道:“你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