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结束,都有醉意,皆大欢喜,大家手挽着手,肩搭着肩,嘴里说着离别的话,眼里含着不舍的情,一步步向酒店大门挪去。周君搀扶着胥总走出大门,胥总的秘书拎着剩余的几瓶酒跟在身后,胥总的司机开着奔驰S600已在酒店门口等候。
就在秘书打开右后门准备让胥总进去时,突然冲上来五个便衣将胥总团团围住,有三人亮出证件,是陕东省田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警察,其中一人拿出拘留证给胥总看了一眼,说:“胥明川,你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我局立案侦查,我局决定对你实行刑事拘留,这是拘留证,签字并按手印。”胥总没有说话,回头看了一眼周君,此时迫切需要他的帮助。周君措不及防,被眼前一幕整蒙了,瞬间又恢复正常,立即走上前来,递上律师证给办案警察,周君有个习惯,律师证和身份证都是随身携带的。警察看完律师证后,周君说道:“贵局属于异地办理刑事拘留,请问有没有联系北京地方公安并由其协助执行呢?”这时另两名便衣拿出证件,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的警察。见此情形,周君对胥总说道:“办案人员的身份没有问题,办案程序也没有问题,我需要提醒你的是,这是市公安局直接侦办的案件,案情必定比较重大,拘留期间你仔细回忆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会见时将详情告知我。”无奈之下,胥明川在拘留证上签字并按了手印。这时,一位办案警察看到了胥总秘书手里拎着的酒,走上前来,说:“这是赃物,需要扣押。”胥明川被带走之后,周君递给已呆若木鸡的胥总秘书一张名片,说:“联系胥总的亲属,明天来找我办理会见手续。”
世上之事冥冥之中自有联系,看似没有关系,说不定哪天就能扯上你,躲也躲不掉。
今晚在另外一个城市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暴露出了人心的灰暗。石梅实习期满,经过考核已经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但仍然是梁主任的助理。今天梁主任带着石梅律师去南京出差,下了飞机天已经黑了,两个人打车直接去了香格里拉酒店。以前梁主任带着助理出差,无论男女,都是每人一个标间,有时梁主任会给自己订一个套间,这样各有隐私空间,互不干扰,谈事也方便。但今天特别奇怪,梁主任只订了一个套间,拿了房卡之后带着石梅上了电梯。石梅心里一直在疑虑,梁主任是不是忘记了她的存在,还是另有安排,不会另有企图吧?离房间越近,石梅越心神不宁,她一直在安慰自己,梁主任绝对不可能是那样的人,他一定是想和我一起探讨案件,他一定是忘记了再开一个房间。进入房间放好行李后,梁主任若无其事地跟石梅说:“你看会电视,我去冲个澡。”梁主任说完也不管石梅的感受,脱掉外套后径直走进了洗浴间,留下石梅一人站着静静发呆。梁主任其实很清楚石梅的感受,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他在试探,如果他洗浴出来后石梅仍然没有离开这个房间,那么这个助理就会成为自己的女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周君这个前车之鉴,梁主任不想再失去优秀的助理,石梅的业务能力虽然远远赶不上周君,但与其他助理比起来已然优秀了很多,加上石梅人美会交际,更使其他助理望尘莫及,只有彻底占有她,才能使她永久忠诚、永久为他服务。石梅发呆了十几秒之后,终于明白了梁主任的真实用意。她崇拜梁,但并没有爱意,崇拜与爱不是一回事,你可以成为我的师长,但不能成为我的情侣,做人一定要有底线。想到这里石梅拖着行李毫不犹豫地离开了房间,关了手机去了火车站,买了张卧铺票连夜回京了。梁主任洗完澡穿着浴袍出来后,发现石梅不见了,这种情况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只要解释一下就行了,他早就想好了说辞,毕竟没有实质性的不雅行为,虽然石梅不是他的菜,但梁主任也不想把关系弄僵,他需要这个助理。梁主任拿起手机拨打石梅的电话,发现关机了,这种情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是他始料不及的,他意识到有可能会永远失去这个优秀助理,想到这里后悔莫及,他突然感觉到血压明显升高,大脑眩晕,头痛剧烈,于是立刻拿出两粒降压药放进嘴里连水都没喝就直接咽了下去。
第二天上午,周君提前十分钟来到了律所,他在等胥总的亲属来办理会见手续。九点过十分有人敲门,周君上前开门一看,差点没有惊掉他的下巴,站在门前的竟然是石梅,他揉了揉眼以为看错了。在周君错愕之间,石梅率先说话:“才几个月就不认识啦?不想请我进去喝杯茶吗?”
周君略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你是贵人,请都请不来,我在等我的客户,没想到是你,我特别好奇在CBD办公区待惯的人怎么会跑到我这个小庙里来?而且还拎着行李。”
石梅进入后,说:“出差的,刚回京,下了火车就直奔你这里来了,来之前没有给你打电话,是我唐突了。”
“有事就直说吧,能帮上忙的一定全力以赴,毕竟我们是曾经的同事,只是想象不出在哪方面能够帮到你。”
“只要你愿意,一定能帮上的,先答应我。”
“好吧,我答应了,什么事?”
“那我就说了哈,我想做你的助理。”
周君听了这话,刚喝进嘴里的茶水又忍不住喷了出来,说:“什么?这怎么可能?别逗我了,我的小心脏可受不了这种刺激。”
“真的,我是认真的,没有骗你,而且很急迫,今天就想上班。你刚才可是答应了哈。”
“不,不,不,我可没答应你这个,你先说一说,究竟怎么回事?”
“我说我看上你了,想和你在一起工作,相信吗?”石梅停顿了两秒,见周君没有任何反应,接着说:“哈哈,别紧张,开个玩笑而已。其实我不想再跟着梁主任干了,我想离开,到你这里来。”
“究竟怎么回事?”周君盯着石梅的眼睛,眼神很坚定,又问了一遍。
“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跟着你比跟着梁主任,更有前途,更有发展空间。”石梅故作认真地说。
很明显是在说谎,无论从哪方面来比较(不包括人品),目前周君都无法与梁主任相提并论,于是周君第三遍问道:“究竟怎么回事?我可没有时间扯闲篇。”
“离开的理由很充分,不方便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我也有。你放心,梁主任一定会放行的,他不敢不放。”
“他不敢?为何不敢?他有什么把柄在你手中吗?”
“不,不,刚才是我口误,不是‘不敢不放’,是‘不得不放’。你就别逼我说了,行么?”石梅见说漏了嘴,连忙纠正,眼里含着委屈的泪水。
周君见此情形,想到石梅一定是有不能说的理由,迫不得已才来找他的,顿时生出怜悯之意,说道:“我没有稳定的客户,业务刚刚开展还没有起色,怎么可能用得起助理呢?况且你的薪水还不低。”
石梅听后,立马转悲为喜,说:“答应做你的助理就行,我不要固定薪水,办案给提成,比例低点也可以。这样的话,你没有压力,我也有动力。”
周君觉得这也是个好方法,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了。
这时,又有人敲门。周君正准备起身,石梅抢上前去开了门,门前有四个人。
石梅很有礼貌地问:“请问你们找谁?”
一年轻人回答:“我是胥明川的儿子,叫胥傲,我们是来找周君律师的,请问他在吗?”
“我是周律师的助理,叫石梅,请进吧,他正在里面等你们。”
另外三人分别是胥明川的夫人、女儿、女婿。胥傲的手里拎着几瓶白酒,就是昨晚他父亲请客用的康熙仙茅酒,这酒是给周君的见面礼。
六个人坐在小会客室里显得比较拥挤,周君开门见山问道:“等你们很久了,请将胥总所涉案件的情况讲一遍,越详细越好。”
空气停滞了几秒后,胥傲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我们也不清楚,我爸从事的产业比较多,交友也很广,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样的回答完全出乎周君的意料,他回忆了一下昨晚的情形,于是指着那几瓶康熙仙茅,说:“我认为案件一定与这酒有关系,跟我讲讲酒的故事吧,胥总说酒是他自己公司生产的。”
女婿听说与酒有关系,立即说道:“酒的事我知道一点,这酒不是我公司生产的,胥总为了加大宣传,让酒厂特意加上公司特供的字样。”
这样的的回答显然没有让周君满意,于是他进行了一连串的追问:“能找到买卖合同吗?卖方是谁?数量多少?单价多少?总价多少?支付了多少?还欠多少?对方开发票了吗?对方索要过货款吗?对方有违约行为吗?对方能正常联系到胥总吗?我方如何答复和应对的?”
四人面面相觑,很明显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胥总的夫人说:“详细情况我们还真不清楚,我只记得卖酒的老板姓袁,他是陕东省田阳市人,以出售白酒为主。有一阵子,袁总找不到老胥,通过朋友的朋友带话给他,希望能见面妥善解决余款问题。但老胥一直很忙,也没顾上处理这事。”
“我已经知道原因了,具体情况会见时再了解,胥傲,你先将《委托书》签了以便我会见,《委托协议》我和胥总见面商量后再签,但差旅费用你们预支一下。”周君说。
“其实集团公司早已是个空架子,前几年盲目投资的项目太多,导致资金特别紧张,我们手里没现钱,老胥那里有办法弄些现金。”谈到付钱的问题,胥总夫人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听到如此说,周君惊讶不已,还没有碰到过不愿出差旅费的家属,而且还是感觉很有实力的集团公司,难道胥总在吹嘘?或者有其它猫腻?想到这里,他说“你们回去之后找下财务,将双方的买卖合同、收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发票等资料尽量找全带给我。”
周君将四人送出门外后,从窗户往楼下看去,发现了惊人一幕,给不起差旅费的四人竟然分别开了三辆豪车,夫人开的是宝马730,女儿女婿开的是奔驰S350,胥傲开的是奥迪A8L。周君满腹狐疑,是真没钱还是假没钱?越富有的人越抠门吗?可能开着奔驰宝马的也不见得都是有钱人。
这时石梅走上前来,说道:“我认为那个胥总就是个骗子,铁定构成犯罪,先支付了小部分货款,然后玩失踪,符合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情形。而且当事人太抠门,最好别接这个案件。”
“在未充分研究材料和未深入调查之前,千万别盲目地下结论,有的案件看似走入死胡同,换个角度可能会让你豁然开朗。”周君意味深长地说。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律师早一点介入刑案就能早一点找到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早一点找到嫌疑人无罪的法律依据,早一点说服办案人员和办案机关,这样嫌疑人也就能早一点获得自由。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含7天极为关键的批捕时间)、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每进入到下一个阶段无罪辩护的难度也就越大,所以无罪辩护想要获得成功,还是越早介入的越好。周君只代理无罪辩护的案件,从不做罪轻辩护,因为这样才有挑战性,才有成就感。
但胥傲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差强人意,周君需要的那几份材料催了多次也没找齐,第七天时他只拿来了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一共支付了400万元的酒款,对方开了400万元的货物销售发票,其余材料确实没找到。周君有个好习惯,就是初步研究相关案件材料之后,再去会见嫌疑人,这样也能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况且本案还要自己垫付差旅费用,少跑一趟就能节省一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