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合格的捕快,不仅要手快、腿勤、脑子转得快,最重要的是能吃苦,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做得了捕快。我给你们每一个人,一个月的考核时间,能吃苦的就留下。吃不了这份苦的,趁早给我滚蛋。”一名身穿捕快衣服的男子,站在县衙的院子里,正在与几名新来应征的捕快培训。
苏子衿就是其中的一名,他抬头看向正在说话的男子,只见他年龄约莫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叫做楚风,是县衙里的捕头,人如其名,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
“好了,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随时来问我,听明白了吗?”楚风大声问道。
“明白。”苏子衿立马大声回道。
通过几天的熟悉,她发现捕快的工作比她,想象中的要难多了,每天除了要抓捕坏人,还要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巡街,保证街道的持续,每巡一次,一走就是半天,她的脚每天都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已经开始跟她闹了好几回脾气了,但是她还是咬牙坚持着。
“少爷,你快泡泡脚吧。”
采风看她这么辛苦,十分不忍心,立即端了一盆热水过来,让她泡脚。
苏子衿把脚放进水里,热水接触水泡刺破,留下的伤口时,脚上传来火辣辣地疼,仿佛脚底摸了一层辣椒油。但是片刻之后,脚底开始渐渐地适应了,整个身体也开始适应了,一股热量从脚底传遍全身,让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放松下来。
“少爷,除了当捕快,你也可以做做生意啊,学学手艺啊,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都可以干呀。”
采风看着她每天在大街上跑来跑去,人都痩了一圈,也黑了一圈,来没看见自己小姐吃过这样的苦,想说服苏子衿,放弃当捕快的念头。
可是过了半晌,采风见苏子衿没有理她,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却看见自己小姐脚还泡在水里,人已经倒头躺在床上睡着了。
看来小姐是真累了,采风也不忍心打搅她,帮她擦干脚,端着水盆出去了。
第二天一早,苏子衿叼着一个馒头,就快步跑到衙门去报道了,“采风,我走了。”
“少爷。”采风本想叮嘱一番,人已经消失在大门外了。
苏子衿来到县衙时,所有人都到齐了,她低着头,悄悄地站在队尾。
楚风知道她来晚了,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苏芩,今天你跟我一起去巡街吧。”
听见有人叫道自己的名字,苏子衿立马应道,“好。”
他们巡街都是两人一组,每一组两个时辰,维持街道秩序。
苏子衿肩并肩跟着楚风走在街上,楚风的步伐很快,她要小跑才能跟得上,加上脚上本来就疼,走得很费劲。
“苏芩,听口音你应该不是金陵本地人吧。”楚风似乎意识到她跟不上,有意放慢了步伐。
“嗯。”苏子衿点点头,大喘了一口气,“我是从长安过来的。”
“看你文质彬彬的,怎么想到要当你一名捕快呢?”楚风双眼炯炯地盯着她,眼里有些好奇。
苏子衿刚想开口,就听见路上传来,咚咚一阵急促地马蹄声,一个小孩站在街中间,眼看就要飞奔而来的马踩在脚下了,“小心啊。”苏子衿飞奔过去,把小孩紧紧地护在怀里。
眼看着马就在踩到她身上了,突然从人群中伸出一只胳膊,用力地将她拉到了路边上。马儿受了惊吓,在空中嘶鸣了一声,原地踏了几步,就停下来了。
苏子衿惊魂未定,俯下身来,担心地看着怀中的小女孩,“你没事吧?”
小女孩也受了惊吓,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晶莹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娇小的脸吓得刷白,过来半晌才反应过来,摇摇头。
苏子衿舒了一口气,知道孩子受了惊吓,她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抚摸了着她的头,安抚她。“好了,没事就好。”
没一会,孩子的母亲就跑过来了,一把将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担心地看着她,“若儿,没事吧。”
小女孩摇摇头,指着苏子衿道,“娘,是这位哥哥救了我。”
小孩母亲看她穿着公服,一下就认出来她是捕快,立马躬身连连道谢,“谢谢捕快大人。”
苏子衿立马上前去把她扶起来,“不必客气。”
小女孩的母亲点点头,感激地带着孩子回去了。
楚风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苏子衿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感激地回头看着他,“楚大哥,刚刚谢谢你。”
刚刚要不是他在最后关头,及时拉了她一把,恐怕她那么幸运躲过一劫了。
楚风笑着点点头。
“楚大哥,你刚刚问我什么来着?”苏子衿响起了他刚刚的问题,一救人,她就给忘了。
“没什么?我们去那边的茶寮坐一会吧。”
一路走来,天气炎热,苏子衿早就口感舌燥了,能去喝完茶,歇息片刻,是再好不过了,笑着点点头,“好。”
两个人在路边的茶寮,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老板,两碗凉茶。”
“好嘞。”
没一会,老板就端着两大碗凉茶,放在他们所桌的桌上。
苏子衿端起茶,大口地喝了一口,顿时觉得身体里凉爽了许多,街口吹来丝丝凉风,让人神清气爽。
“楚大哥,你当捕快多久了?”
“五年了。”
“你为什么想当捕快呢?”
“我爹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想当一名捕快,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人。”
楚风说着话时,神情很淡然。
苏子衿点点头,不禁多看了几眼,坐在她对面的楚风,原来他的出身如何坎坷,却一点也不悲天悯人,还如此地正直,侠义,心里不禁有些钦佩。
“苏芩,你呢?为何想当捕快?”楚风边说边喝了口凉茶。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喜欢罢了。”实话实说,她就喜欢研究案情,所以重获自由的她,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当一名捕快。
楚风点点头,眼里有些诧异,捕快谈不上是一门好差事,整天要在外奔波。如故碰到难对付的犯人,说不定还会有性命之忧,可以说得上是在刀口上讨生活,没想到她一个娇滴滴的公子,皮肤比女人还细嫩,居然是因为喜欢,才来当捕快的,有些另眼相看。
“那你在金陵可有亲人。”
苏子衿摇摇头,“没有。”
楚风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哦,那怎么会想到独自一人来金陵呢?”
“听说金陵山好水好,就来看看了。”
苏子衿笑着抬头看了一眼楚风,没有漏掉他眼里闪过一丝疑惑,大概是不信她说的话,孤身一人来这里,只是为了看风景,还喜欢当捕快。
但他也并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端起桌上茶碗,一饮而尽,“走吧。”
看着他起身离开,苏子衿也端起茶碗一饮而尽,快步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