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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龙啸

片刻之后。

他们来到了巴士上。熄掉附近灯光之后,巴士是个良好的隐蔽所和掩体。战场上还遗落着三具血族的尸体,以及这个血族小队抛弃的手弩、射出的箭矢。这些都是极其重要的线索,在呼叫总部之后,他们留守在此保护现场,等待支援到来。

黄瓜骑士把麦克汉姆拎起来,按在座位上。

“现在听着,我问你话。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不要说假话,不要耍花招,不然我马上干掉你,明白吗?”

看了看黄瓜骑士手中沾满血肉的巨锤,麦克汉姆喉结耸动。-

“明白了,我不会耍花样,大人,您问吧,我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你刚才为什么要攻击那个吸血鬼?”

“那个该死的混蛋把我塞进了战斗小组,然后又抛弃队伍独自逃跑。我本来只是个潜伏人员,按规定并不需要参与正面战斗。他带来的命令是,因为斥候失踪,长老团命令我们展开报复。我很怀疑他捏造了命令,要在城市中心执行报复行动,我们这个小组的人员配置并不合理,实力也不够。”麦克汉姆说。

“是吗?”黄瓜骑士问道。

“我是一个合格的情报人员。如果让我来制定报复计划,而报复目标又很明确,只是一个普通的侧卫,会一些侦测魔法,没有多少正面战斗能力,活动规律我们也已基本掌握。那么,只需要派出一个高阶刺客,一击即退即可。把握很大,也不用冒太多风险。

我所在的小队,跑掉的那个是带队的尖兵,我是法师,还有三个普通战士。这更像是强力侦查的配置,能查也能打。”

奥赛赫插了一句:“你分析得倒是不错,不过,你攻击了你自己的队长,没有想到过你以后再也回不去了?”

“呸!”麦克汉姆淬了一口,“我刚才建议他放弃任务,结果他用十字弩指着我的头。我恨不得一个火球炸死这个王八蛋,他跑回去之后,一定会把擅自行动和任务失败的责任全都推到我头上。就算你们把我放走,我也是回不去了。何况,我为什么要回去?我本来过得挺好的,是这群疯子非要开战,他们把一切都毁了!”

“下一个问题,”黄瓜骑士用指节敲得椅背嘣嘣作响,“你说你是情报人员,我们这个侧卫是被你发现的,情报也是你上报的,是吗?”

“是我,但这是我的职责,我也没想到这群疯子会直接动手。喂,喂,你不能杀俘,我还有价值,我还有用!”看着奥赛赫抽出匕首,麦克汉姆拼命叫起来。

奥赛赫翻转手腕,把刀柄捣在麦克汉姆的胃神经丛上。麦克汉姆从椅子上滚到地上,蜷成了一只虾米,不停的抽搐,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

“你很吵。”奥赛赫把匕首插回刀鞘之中,“我还没打算杀俘,只是想揍你一顿而已。不过,万一我手一滑,把你弄死了,你也不是战俘,你是死在战斗过程当中的,明白吗?”

“继续说。”黄瓜骑士把麦克汉姆拎回椅子上。

“我说,我说。”麦克汉姆竭力喘息着,嘴角冒着白沫。奥赛赫往他嘴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他一口气狂灌了半瓶,然后接着说下去。

“我叫米切.麦克汉姆,1960年出生在爱尔兰的一个小农场里。八岁那天,父母带我移民到了洋洲,他们在布莱斯本郊区买了一个农场,经营同样的生意。二十岁的时候,因为车祸,我父母同时去世。

我那时是个浪荡子,上完高中就辍学了,天天跟一群嬉皮士到处游荡。父母死后,我只能独力去经营农场。可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样的生活,非常不喜欢。有一天,我勉强忙完农活,把收割机停在院子里,坐在门口喝啤酒。

这时候,有一个怪人路过。太阳已经落山了,他却穿着怪异的黑色披风,带着兜帽,一副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着他,他走近我。他摘下了墨镜,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在黑夜里闪着红宝石一样的光芒。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如此怪异的场面下,我却丝毫也不觉得害怕。

那人对我说:‘年轻人,你是不是很不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鬼使神差般,我回答了他:‘不喜欢,我痛恨这种生活,在这荒野的角落里,日复一日的劳作,慢慢的变老,腐烂。我做梦都想逃离。’他对我说:‘你不会腐烂在这里的,你有着独特的天赋。跟随我,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一切,金钱,女人,健壮,乃至寿命。’”

“一个吸血鬼?于是,你就被他诱惑了?”多么烂俗的套路,黄瓜骑士想。

“是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血族长老。他告诉我,我身上具有远超过绝大多数凡人的施法天赋。他给了我初拥,给了我财富,也给我了悠长的寿命。那时我才知道,并不像传说那样,血族可以把人类变成吸血鬼。他们是另外一种独立的物种,接受了初拥的人,只会变成杂种,也就是所谓的血卫。”

“被一个血族长老亲自看中的人,过了三十多年,居然还只是个普通的情报员?”奥赛赫说。

黄瓜骑士轻蔑的一笑:“很明显,就算这家伙有些天赋,但他太怂了,怂得足以让任何看中他的人失望。血奴可以同时拥有血族的精神力量和人类的天赋,同时又能更好的藏身于人类之中。血族是魔抗体质,不可能觉醒魔法能力,血卫却可以。不过,这家伙花了漫长的三十多年,才学会了一个火球术。”

“这有什么不好?”麦克汉姆不知哪来的勇气反驳,“我根本就不想做什么强者,我更不想成为传说。我只想活着,纸醉金迷的活下去,一直活下去,不要像我父母那样,辛劳一生,却默默无闻的死在一个角落里,毫不值得。”

“所以,你选了一条最轻松的路?世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奥赛赫嘲讽道。

“是的,他们骗了我,这不是什么血族的赐福,这是诅咒!外表我还年轻,跟三十岁时一样年轻,但我的内里正在逐渐死去。我的精神力在缓慢的变强,但我也在逐渐失去人类的肉体感觉,食物和美酒的滋味在我嘴里越来越淡,漂亮的女人再不能让我感到温暖,我的感情也在麻木,我开始记不清我父母的样子,想不起他们曾怎样温暖的拥抱我。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怪物,空壳!”

“咳咳,我们在审问你,不是要你独白抒情!”黄瓜骑士打断了他。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些年来,我一直独自生活在城市里,为血族搜集情报。猩红饥渴也会找上我,我不想惹麻烦,我从不狩猎,只是花钱买活的动物,或者买医院的库存血。很难喝,但我不敢尝试新鲜的人血。我怕一旦上瘾,我就再也摆脱不了,迟早会死在吸血鬼猎人的手上。

血族要的情报很宽泛,其实就是有关于人类社会一般的发展和日常状况而已。关于超凡势力的情报,有另外的人负责,他们不让我弄,我也弄不到。我从来找不到血族,都是他们来找我,来的频率很低,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就是取情报。

直到三个月前,他们才让我改变策略,精细了解附近区域的地形、治安机构和治安力量配置、人流量和人流规律,如果可能,也了解是否有超凡者和侧卫的活动。那时我就知道,他们要为战争做准备了。”

“还有吗?”

“今天带队的家伙叫莱斯特,一个尖兵,和你们的斥候差不多。但他是中阶,拥有超凡速度、阴影斗篷和侦测超凡这几个主要技能。

我们的布置本来是很完美的,在一所早就租好的房子里栖身,留半个小时机动到预设好的伏击阵地,那个阵地,正面是半人多高的路肩,头上是茂密的树丛,没有灯光照射,视野又极好。加上黑暗斗篷的遮蔽作用,两三百米外,除非是中阶斥候、或者专精于探测的高阶超凡者,否则基本不可能发现我们的埋伏。

但我们没有预料到你们这两个超凡者的出现,斥候大人,您的气息还算清晰,莱斯特能判断出你是个接近中阶的超凡者。但这位骑士大人,您的气息很模糊,既不像神圣能量,又不像黑暗能量。无法判断您的大致位阶和实力,我反对出击,莱斯特一定要继续。

您知道,血族不是个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种族,他们很死板,缺乏应变能力,尤其是中低阶的血族。所以,结果就是如此了。”

“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黄瓜骑士说。

“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问吧。”

“大人,您的钉头锤上为什么要开槽,是那种刺耳的尖啸声可以震慑敌人,对抗血族的精神冲击吗?”

“首先,我根本感觉不到那种程度的精神冲击。其次,我也不喜欢怪啸声,但是如果不开槽泄压,挥舞钉头锤的时候风阻就会太大,那让我觉得很黏手,很不舒服。”

“您能不能保证不杀我?我愿意为您效命。”

“至少今天不会。”黄瓜骑士手起一拳,再次把麦克汉姆打成了虾米。

“更多的细节问题,交给79区的审讯专家去问吧。我再问下去,我怕我会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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