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队的电话打来时,我正在抬脚踹那小偷的屁股。我追着他跑了三条街道,就差着临门一脚,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手机在我的手提袋里,手提袋攥在小偷手上。我撩起裙摆,抬起穿高跟鞋的脚,照准他的屁股,狠狠踹下去。
小偷飞出去,跌倒在地,发出惨叫。我的手提袋摔在老远的地上,我走过去捡起它,从里面翻出了跟小偷一样正在惨叫的手机。
是廖队打来的。休假时接到上司的电话,准没好事。
果不其然,那混蛋在电话里告诉我,我的假期结束了,必须立马返回警局。
后面的话我听不大清,因为那小偷趴在地上叫的实在太惨。我走过去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要他闭嘴,廖队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小柳,你怎么又打人了嘿。”
我及时挂断了电话。
休假不到一天,还浪费了小半天时间去追一个偷了我手提袋的小偷,跑断了我新买的高跟鞋的后跟,出了一身臭汗以至于我的妆全花了。我的假期就这样狼狈地结束了。
临走前我又踹了那小偷一脚:“算你丫运气好,今天就先放过你,下次被我逮着了,可没这么便宜!”
“再也不敢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小偷趴在地上讨饶:“从今往后我必定绕着您走,您是我姑奶奶!”
后面他又叽里咕噜说了一堆废话,我懒得听,脱下断了后跟的鞋子拎在手里,抓着我的手提袋光脚跑到街边去拦出租车。
没料到今日流年不利,半个钟过去我没拦下一辆出租车,要么有客要么呼啦啦开过去根本不搭理我,最可气的是好不容易拦下一辆,斜里冲过来一位健步如飞的中年妇女,抢先一步拉开车门钻进了车里。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出租车扬长而去,自己灰溜溜拎着鞋提着包去赶地铁。
没走几步,就听见后面有人叫我:“小姐。”
我心想,这孙子,满大街骂谁小姐呢。我不睬他,他倒驱车追了上来,一辆低调但漂亮的黑色雷克萨斯,速度恰好与我的步调平齐。我快一点,他也快;我慢一点,他也跟着慢下来。车主人把车窗降下来,脑袋伸出车外,又叫了我一声小姐。
那是一个戴墨镜的年轻男人,长相不坏,笑起来也不算猥琐,等他把墨镜摘下来,露出干净漂亮的眉眼,那就更不像街上随意搭讪女孩的坏人了。
他不像坏人,并不代表他就不是小流氓了。
我瞪他一眼,没回话,前面就是地铁站了,我没必要同这样一个小流氓置气。
“小姐,你光着脚怎么搭地铁?这个点儿,一双脚得给人踩成肉泥。”
“叫谁小姐呢?”我气不打一处来,从手提袋里掏出警察证,往他脸上怼,“你看清楚,我是人民警察!”
“怪我有眼无珠,没见过您这样漂亮的警官。”他笑得眯起了眼,露出一口白牙,“警察小姐,上车吧,您去哪儿?我保证把您送到。”
“我说要坐你的车了吗?”我摆摆手,表示不想与他废话。
他竟打开车门,从车里走下来,挡在我面前。他比我高大半个头,身材健硕,穿一套浅色休闲西装,口袋里别着印花方巾,袖口钉着价格不菲的钻石纽扣,一抬手就飘出低调又自然的古龙水香气。我微仰起头,同他对视。我自问眼神犀利凶狠,审讯犯人时常能吓倒三五大汉,可他竟一点也不避忌或畏惧,甚至冲我挤了挤眼,露出促狭的神色。
我捏紧了手指。如果他敢碰我,我非卸他一条胳膊不可。
他没有再靠近我,只是背着手,用审视一件趁手兵器的目光静静打量我片刻,接着爆发出一阵大笑。
这人有精神病吧。我这样想着侧了侧身,不动声色地挪动脚步,在心里盘算着跳过绿化带一口气穿过马路逃跑的可能性。
“告诉我,警官小姐,你穿多大码的鞋?”他忽然问道。
我被问懵了,下意识回答:“三十七码。”
“正好。”他又挤了挤眼,从背后变出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双手捧着递到我面前,“这是我送给妹妹的礼物,刚买的,拿去穿吧。”
我自然不肯接。他笑笑,忽然单膝跪下,捉住我一只脚。我挣脱不能,差点把自己绊倒,只能任他把高跟鞋套在我脚上。
套完了一只,再套另一只。他单膝跪在地上端详我穿红色高跟鞋的双脚,发出赞叹:“你的脚真美,这双鞋太适合你了,简直是为你定做的一样。”
头一次被异性这样夸赞,我还怪不好意思的。实话说,穿惯了皮靴平底鞋,我的脚长年不见天日,是显得白了些。我自己买的高跟鞋粗蠢笨重,但这双鞋不一样,小巧精致,红得轻盈鲜亮,半点俗气也不沾,穿在我脚上好似仙女教母在灰姑娘身上施了魔法一般。
穿了他送的鞋,自然而然也就坐上了他的车。一路上我不断告诫自己,我身为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警民一家亲,这不算占人民群众的便宜。
他将我送到了警局,冲我笑嘻嘻敬了个礼,就开车走了。我晕乎乎走进警局大门,才想起,我连他的姓名跟联系方式都忘记问。
我还没走到刑警大队办公室,中途就被廖队截住了。廖队是一个五十余岁渐渐开始发福的中年男人,他头发还茂密,只因为在重案组长年操劳过早地白了头。上头念他辛苦,便把他调来相对轻松些的青少年犯罪组,成了我的顶头上司。从我来青少组报道那天起,廖队就手把手带我,与我亦父亦师亦友,关系十分亲近。
他难得冲我发了次脾气,一脸严肃地冲我吼:“你怎么穿了一双这样的鞋在办公室里现眼?”
我以为他是嫌我这双鞋颜色太鲜艳花哨,正要辩解,他已经找了双酒店用的一次性拖鞋给我,要我把脚上的红色高跟鞋换下来。
“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我小声嘟囔着,脱掉了高跟鞋,换上一次性拖鞋。见廖队把我换下来的鞋直接丢进垃圾桶,我心中竟有一丝不舍。
廖队没同我多废话,开门见山。
“你听过’白雪杀手’吗?”
“本市没听过’白雪杀手’的人怕只有刚出生未满月的小婴儿。”见领导面色严峻,我也不好再嘻嘻哈哈,正襟危坐,郑重道来:“该罪犯穷凶极恶,十年内共杀害了十五名少女,最小的受害人只有十四岁。因为他只在冬季下雪的夜晚做案,并把受害者女性的裸尸摆放在雪地中央,所以被称为白雪杀手。他杀害的每一位少女的脖子上都系有一条紫色丝巾,痕迹比对可知,丝巾就是勒死那些女孩的凶器。”
廖队点了点头:“你资料收集的倒挺齐全。”
我嚯地站起来,大声说:“报告队长,局里要成立专案组抓捕白雪杀手,我已经递交了申请加入!”
廖队打量着我:“专案组是成立了,但是白雪杀手却不必抓捕了。”
“为什么?”我惊奇道,“这样恶贯满盈的罪犯,为什么不抓捕他?”
廖队扯动嘴角,勉强算一个微笑。
“白雪杀手已经投案自首了,就在今天早晨。”
2008年的冬天12月7日那天,本市落下了入冬以来第一场雪。那雪同往年冬天的初雪并无分别,自云端飘落,在地面上融化,最后又变成水汽,回到天上,变成一朵无声的云。寂静无声地来,又寂静无声地走,雪从不会惊扰到人世。
但那场大雪过后,人们在郊区小树林的空地上,发现了一名少女的尸体。
凶杀案不像雪花,它是一座撞破了轮船的冰山,在人世间激起了轩然大波。
那女孩只有十四岁,在本市一所不坏的中学念初二,她生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父亲是教师,母亲是护士。
经法医鉴定,她的死因是窒息,凶器就是那根系在她脖子上的紫色丝巾。
没有指纹,没有**及性侵痕迹,尸体在冰水里浸泡清洗过,没留下任何痕迹,除了颈项上致死的勒痕,再也找不到其他伤痕。现场没有脚印,没有车痕,没留下任何清晰可循的线索。大雪覆盖掩埋了一切,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那女孩就像是从云端飘落的雪花一样,悄无声息地降落在那片雪地上。
那女孩叫柳冬芦,是我一母同胞的亲生妹妹。
距离我妹妹遇害那年冬天,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间,被人们称为白雪杀手的罪犯,又继续残害了十四名少女。每到冬日下雪的时候,白雪杀手就好似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游荡在人世间。本市的居民自从此畏惧冬天,畏惧下雪。家里有女孩子的,一到下雪天就关门落锁,看护得严严实实,决计不许单身女孩子夜晚出行。
每当雪花飘落,整个城市都似乎沉浸在恐惧的氛围中,仿佛每一片雪花上都跳动着死神的影子。
为了抓捕白雪杀手,我才考上了警校,当上了一名人民警察。我必须亲手抓住那个杀死我妹妹的凶手,方能告慰她,与那十四名无辜惨死的少女的在天之灵。
可惜,我没能进入重案组,却被分派到了青少组,每天面对的都是些桀骜顽劣的小屁孩,为一些小偷小摸的琐碎案子奔波。看着那些精力充沛的小屁孩,总让我想起妹妹,如果她也能长大,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青年人?
但我永远没有机会看见她长大了。
这些年来,我借助职务之便,自己搜集了些资料,却没能真正接触到核心的东西。春天的时候我听说局里要成立新的专案组,第一时间递交了申请。
那一瞬间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甚至有种错觉,白雪杀手在本市的黑暗角落里蛰伏了这么多年,就是在等我亲手将他抓捕归案。
就在我以为,我十年来的夙愿终将达成时,我的师父廖队长告诉我,白雪凶手刚刚自首了。
十年了,我每日每夜,朝思暮想着就是将杀害我妹妹的凶手绳之以法。这个目标像我头顶上悬空的斧头,驱使着我不断向深渊探索,几乎成了我生命全部意义所在。
结果,它就这样猝不及防,轻而易举地实现了。
我顿时感觉疲倦极了,感觉浑身无力,几乎跌坐到地上,好似聚精会神准备在长跑比赛上一举夺冠,却在起跑线上就崴了脚一败涂地。
廖队忽然开口说:“冬芩,那个人说要见你。”
我下意识问:“谁?”但看见廖队沉肃的目光,我刹那间明白了,是“那个人”要见我——杀害我妹妹的凶手,白雪杀手。
“他怎会要见我?”我问廖队:“我认识他吗?他是我的熟人吗?”
廖队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怎会认识你,但他指名要见你,只肯见你,不然什么都不会说。”
“我明白了,我会去见他。”
“你去找重案组的陈副组长,他会带你去。”
我向廖队敬了一礼,正要往外走,忽然被廖队叫住。他认真注视我片刻,目光柔和下来:“冬芩,我知道你一直很想亲手抓住他。希望你看见他,与他对话时,不要参杂太多个人情绪。他是个聪明之极,狡猾之极的人,你的情绪可能会成为他攻破你心理防线的把柄所在。记住,警之慎之,冷之审之。”
我应下来,又敬了一礼,便走出了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