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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高祖父说起来是一个内心坚如磐石的人。他捧着一大叠发黄的圣书,摇头晃脑地念了十几年才及第。然后,皇恩浩荡,被恩宠到一个边境重镇大展宏图,拯救黎明百姓。

若要搁现在,对于我高祖父的韧性,我们不会表示多少崇高的敬意。我们纯粹当作又一个无辜学子献身于我们这个糟糕的教育体制。不过,时代不同,我的高祖父,受着四书五经的熏陶,矢志成为了一个小青天。我很仰望他。

直到三十几岁的光景,高祖父这个大龄青年,才与我的高祖母,堂堂知府千金,喜结连理。

长大后,我渐渐明白,书生气的高祖父所以仕途平坦,想来除了他自己傻气外,多半是因为有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内人。

“众人皆说经商贱,我道做官悲戚戚。人生之路何其短,何不潇洒成壮志。”高唱着自创的商人之诗,我的曾祖父踏出了人生最为关键的一步,无所畏惧。从身无分文到腰缠万贯,我的曾祖父付出了毕生的心血,无怨无悔。

他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的。累死的,你相信不?他为着自己心中的志向,奔波一生,从来就没有享过什么清福。梦想对于某些人来说,远比福分来得珍贵。或者说,有些人注定就不是享福的命。这个道理跟一抔黄土一样,通俗到一种地步了。

到我爷爷时,已是乡里首屈一指的富农,也就是所谓的大地主。

所幸,爷爷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主,不喜欢把钱都攥在手里。看到有人困顿就手痒痒,忍不住把钱救济给他们,有点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志向。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大方,才积了些许阳德,才有了之后的故事。

那人只是我爷爷曾经救济过的万千人中的一个而已,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那天,他披头散发,着一袭白衣,呆呆坐在大路旁,怀里抱着一块灵牌,上面雕刻着几个漆黑的大字:家父王氏之灵位。

他的眼神迷离,有点看破红尘的意味,只是他脚下的破碗在向人们昭示他此刻的身份是乞丐。可是很奇怪,他长得挺胖,身材也算得上是魁梧,再加上他穿的衣服让人一眼就瞧得出他是一个富家子弟,丝毫不见寒酸。

这事搁现在,人们准会说“瞧,又多了一个骗钱的家伙,这世道多黑暗”。接着便是一声长叹,仿佛自己刚逃过一次大洗劫。

不过在那个面子比金子重要的时代,此情此景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原本一定是个阔少爷,要么只知道拈花惹草,要么沉迷赌博,典型的败家子,结果把自己的老爹给气死了,家产也挥霍殆尽。

“像这种人活该!”这是那时人们心底的想法。所以,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像他这样一个长得肥肥胖胖的家伙去讨饭,保准会饿死。

但是他遇到了我那犯傻的爷爷,一切就不一样了。我爷爷愣是给了他几块大洋,还把他拉回家里吃了一顿免费大餐。

在与他的交谈中,我爷爷也了解了他的大致情况。他叫王飞。如众人所言,他的确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少爷。十几年前,他的大老粗的父亲眼瞧着大清朝完结,自己守护半生的辫子也被剪掉,不免唏嘘不已。随后泱泱中国的大片土地上,命也革得热火朝天。因此觉得那些黄头发蓝眼睛的家伙厉害得很。后来听说这叫做科技,又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一块读书的料,于是在某位老生的建议下,就将他送到外国读书去了。

现在,学业有成的他归来了,不过家里却发生了一番变故。他的老爹在一年前突然离世,而后他的叔叔接管了这份庞大的家业。当他到家后,他的叔叔狠心把他赶出了家门,没有给他留丝毫家产。他母亲去世得早,在国外求学的这几年里,他不知受了多少苦,现在好不容易求学归来,谁知会遭遇如此不幸。

我爷爷听完他颇为动情的叙述后,不禁感触良深,发出声声叹息,为他不幸的命运伤感。这位没落的胖少话到情深处也落下了一滴热泪,不为别的,只为遇到了一个相知之人。就这样,我爷爷和他成了拜把子兄弟。那时候他们年龄相仿,也就二十来岁。少年时代,谁没有激情四射的时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的话光是听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

三十年后。后山上鹦鹉乱飞,红花开遍了一地。

一个瘦长的身影立在王飞的墓前,身躯微弯,默然不语,两鬓银发又显现了不少,在阳光下闪耀着光彩。

“我没有想到你所说的救我的方法竟是这种,老朋友,你怎么忍心……”深长的叹息声在山间飘荡。

我爷爷把王飞留下的孩子带回了家。

一个名叫王津的十三岁男孩。

十多年过去了,王津在我爷爷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爷爷待他的好超过自己的儿子。他自己的儿子,不识字,没念过书,而王津由小学一直念到高中。有甚好吃的,爷爷也总是先给王津吃。王津壮得像一头牛,他自己的孩子却瘦得像一根柴。

爷爷早就不是什么大地主,生计也过得很维艰,然而,爷爷心中对王飞的愧疚与感激,全部以爱的形式寄托在了他唯一的儿子王津身上。

王津在79年高考名落孙山,一气之下不顾我爷爷的苦心劝导,跟命运怄气一般,在田间干起活,当起了农民。几年后又在爷爷的主持下,与爷爷唯一的的女儿结婚了。结婚后不久,爷爷因病突然去世。

在这个最需要王津的时候,他走了,抛弃妻子,远走他乡。他只是留下一封信,说要去大城市闯荡一番,赚大钱,让他的老婆孩子一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又过了几个月,他怀孕的老婆因为难产,费尽气力诞下一个小子后,就悲惨地死去了。儿子则留给了自己的大舅子抚养。

妈的,发生了这么多事,王津这小子却迟迟没有回来。

他悲苦的妻子给他寄出去的信不知有没有收到。又是十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不见踪影。如果不是他每年寄来的信上写着简单的三个字“我很好”,我们恐怕会认为他早以魂飘他乡。

终于,十几年后的一个傍晚,他回来了,风风光光。带着他的骄傲。

后山上,两个高大的男子伫立在陵墓前。山风凄凄,吹动了陵前盛开的野花。王津和他的大舅子望着眼前逝去的亲人,许久无语。他们安息在地底下,彼此相依相偎,像是在诉说着古老哀怨的故事。

在王津身旁,还有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抿着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眼前这个高大魁梧,记忆中陌生的男子回来了。男孩知道,他此后的人生轨迹会因为这个与他有血缘关系的男子而曲折蜿蜒。

王津在风中站立良久后,淡淡地从嘴里飘出一句:“我要把这个孩子带走。”

“他是你的儿子,你应该把他带走,小妹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他的大舅子似乎早意料到王津会提出这个要求,点了点头。然后转头看着墓碑上的妹妹头像,,似是自言自语道:“小妹,你可以安息了,他回来了。”

身旁的王津本来阴沉着的脸变得更加难以捉摸,像是没话可说,又像肚子里有千言万语又无处诉说。

他走上前去,伸出手轻轻把遮掩住她眼睛的荒草拨开,又是细细看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说道:“你放心,以后金娃会好好的!”

综上所述,你大概知道我的身世了。

我叫王金娃,我是王津的儿子。也能够大概明白,我花费如此多的笔墨,跟你唠叨这些破事的缘由了。这些故事可以不讲。但是我不是一个惜墨如金的人,我想一吐为快。

我在心底有着某种想法。那些存在你记忆中的身影,无论他们是否已经逝去,或者渐渐变得模糊,或者让你留下了一些永生难忘的痛楚,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你的一些想法,和习性。

你的路上有他们的足迹,你的记忆中有他们的位置。不会改变。就像我的老爸王津大老板。我不喜欢甚至讨厌他。可是你告诉我还有什么办法来反驳他是创造我的重要责任者这个论证么?

我想,他与我那个生下我就死去的亲生母亲之间,可能是没有多少爱情可言的。对于把我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她,我未能尽上自己的孝道。我挺难过。她是一个淳朴到只知道自己姓啥名啥的农村妇女。她会与我老爸结婚大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己的父亲。

她对她这个不负责任的丈夫抱有复杂的想法。我的名字是她取的。王津的孩子自然是“王金娃”(津与金同音)。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她对他始终怀有夫妻情分。

关键在于这个金字。我老爸是为了钱出去闯荡的。为了钱,他可以在妻儿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为了钱,他可以狠心十年不回家,为了钱,他可以与大老板的女儿结婚,为了钱,他抛妻弃子,绝情绝义。

这个金字包含了我妈妈对我这个老爸的无尽怨艾。更让人伤心的是,久别十几年归来,也不曾听到他说过一句“对不起”。

他是不可被原谅的。

这些都是我的个人看法。我自然不会去过问那段陈年往事,还有这个突然间冒出的老爸。

从我知道这个没心没肺、衣冠楚楚的王津先生是我的爸爸时,哦,阿门,我就冒出一个想法,今生我对这个男人恐怕是不会怀有多少感情的。

我估计他对我也是这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算是他捡来的一个被遗弃的宝贝,一件与血缘有关的物品。现在他要把这件物品带回到他的世界。

当初我是这样想的。偏激得很。

就这样,我随着他离开了我的老爹老妈,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他的名字叫做城市。

“金娃,对不起,是老爸的错,让你受苦了。”这句本该对我那个躺在地底下的不幸的妈妈说的“对不起”竟然动情地向我吐出。他微笑着轻摸我的头,不见丝毫矫情。妈的,我只是这个他不曾见面的大老板的一个儿子,我很受宠,有点被感动了。

那个唯美的傍晚,在那个后山上,我对着我的妈妈,在心底郑重发誓,我王金娃以后会做一个强大的男人。

心灵的强大。

所以,对于我老爸的温情,我只是笑了笑,然后对着不远处层层叠叠的群山独自发呆。

“很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再见了,亲爱的老爹老妈!”我挥手告别。

我坐上了一台叫做奥迪的小轿车,进入了飞速行驶的轨道。我想到车前车尾的那四个古怪的圆圈,觉得它除了少了一个圈外,与神圣的奥运五环一般姿态,又感觉它很像那漂浮天际的五彩祥云。五与四只是相差一而已,而未来一切却有点莫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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