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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躺在床上,开始细细回想过往经历和关于孟天心的点滴事迹。不瞒你说,像是久不逢甘露的野草遇到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雨,我这个小小脑袋中堆积的一些记忆碎片,在此时都疯狂地冒出了头,在脑海里游荡。带着渴望。

我没有阻拦。哲人说,思想是不应该被打压的。他们不见得是思想,不过,我觉得只要是所思所想,就与思想有点关系,就应该对他们手下留情。

那么,如果你愿意,我想从自己说起。

打从我降生以来便是一个自恋的主儿。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迷恋我自己,包括我的容貌,我的气质,甚至于我的名字,都是无与伦比的。

这些想法无所谓高不高尚,美不美好,他们会偶尔出现在我的心间。当他们轻易地从我嘴里弹出时,你会说我是一个哗众取宠的造作男人。然而当你们戏谑我时,我却笑得很是灿烂,心里也有一种难以言语的自在快乐。有一些事就是这么简单,有一些快乐也不可名状。

我曾经为了验证我的才气无双,面对同桌深情诉说:“我爱这世界,可当末日到来时,我却阻止不了。所以,我爱你,可当你爱上别人时,我亦无能为力。我只求,地球毁灭,万物重生,让我牵着你的手,缠绵一回。”

同桌傻愣愣地看着我,似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半晌才反应过来:“你他妈猪发情啊!”

这丝毫不能阻挡我的热情。

当你听到这些话从我这个其貌不扬的瘪三嘴中吐出时,你一定会不以为然,认为我是胡说八道。然而当我把它们一字一字地写在纸上时,它们不知不觉多了一分好笑的肃穆感,以至于连我自己都要飘飘然了。无论怎么样,你总要相信自己,你的生活才会多很多快乐!

言归正传。我姓王。如果王是我的名,我会很激动。可惜它不是。我的名是金娃。合起来就是王金娃。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是俗气,浑身的铜臭味,好似我是由金子堆砌而成的,或者我的身体里埋藏着一笔无人知晓的宝藏。

我现在的老爸很有钱,所以按理来讲,我是一个二代子。这个子跟败家子的子一般含义,是不怀好意的。很多人说我老爸是一个奸商,是一个王八。也许,我就是一个王八蛋。

我还有一个老弟。他什么坏小孩喜欢的活计都干,吸烟,酗酒,打架,泡妞。许多好学生擅长的他也会,精通许多乐器,篮球也耍得让女孩尖叫,还会画画,唱歌。比起我的老弟,我该自愧不如。

还有,我这个老弟是一个情圣,女朋友一窝,我却还没有泡过一个女孩。妈的,我一点也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我与我这个老弟的区别就在于此。他很帅,能说会道,我长得难看,嘴巴也笨,蠢得像一头猪。我他妈什么都不会,书念不好,玩也玩不好。我曾听到我的二妈这样评价我。这点我着实承认。

我老弟叫王冰焱。名字是他妈所取。也是我的二妈。二妈骄傲地解释道,冰代表水一样圆滑聪明的性格,焱代表火一般热烈的性格。水火交融,柔中带刚,预示冰焱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二妈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强人,她所取的名字自然有很高水准。

你一定看出一点端倪了,我的身世有点波折。我有一个二妈,有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与我这个弟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还有一个名字叫狗儿,阿猫阿狗的那个狗。

我出生在一个山坳里。那时的山还是那么的绿,那时的水也还是那么的青。那时我还不知道原来在山的另一头还有一个叫做老板的职业,也不知道有朝一日我会坐在那里的一个房间里,吹着空调,上着课。

那里有山有水,那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我的曾经。曾经,在爹妈的欢声笑语中,我呱呱坠地,啼哭着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曾经,我光着脚丫在乡间小路上嬉戏,在稻草堆里烤红薯,在村口的小河里捉鱼;曾经,我以为我的生命会在这里终结,小村后山上的祖坟堆里将会是我的归宿之地。

我是说我曾经是这样想的。那时我虽然很小,可是心中也有这样的希冀。

那里的山水是一副脱俗的水墨画,没有农药的化学腐蚀,没有轰隆隆的机器响声。

那里,是我永远不会忘怀的家。

我如此深情,明明住在繁华的都市,还对那个遥远的小村庄发表这些“啊”类似的感叹。有人就很不屑,“嘿,王金娃,这不是你小子高中时的作文,你拿出来不丢脸啊!”。

哦,不丢脸,这篇作文可是我有史以来唯一得到娃娃姐首肯的作品,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会害羞。大家都说,我们写作文,不吹嘘一点,不排比一下,是没有多少前途的。我跟您说,尽管我这短短二十年的生涯中,说出的假话可以说是罄竹难书,但是从心底深处来说,我委实不想说谎。

所以,我还是忍不住要告诉你一声,你要相信我,这篇文章,代表了我的诚恳。

有些话,也真真切切地道出了我心中经久不息,激荡澎湃的声音。

在那座小山里,有许多值得怀念的人。

我的老爹老娘,两个字农民,再加上一个修饰的定语,老实巴交,就可以概括所有关于他们的特点。不过,你知道,我对他们很尊敬,和依恋。

我的姐姐,一个美人胚子,从小就学习很好,留学美利坚后找了一个老外,定居加拿大,我很为她骄傲。

我的弟弟建国,现已娶妻生子,幸福美满,我很羡慕他。

我的那些小时候的玩伴,也时时让我怀念。

我的大哥,人称癞皮泼猴。长的尖嘴猴腮,不过却机灵得很。那时村上很多女孩被他的花言巧语迷得神魂颠倒。那些女孩的家长气愤不过,郁闷至极就给他起了这样一个不雅的名字,借以贬低他的形象。

他刚上完初中,一则家里没钱,二来对念书不感兴趣,就跑到外面淘金去了。以后就有很多关于他的传闻。有人说,这小子在外面打工,没啥前途的,就是混日子罢了。还有些颇有文化的人就深切地哀叹,此子,不幸焉,盖已沦落乎。我不相信,我们的大哥是最聪明的,怎么可能如此不济。

后来闯荡多年的他回来了,带着一个老外媳妇。叽叽喳喳地说些鸟语,我们也听不懂。但是,所有人,包括我都很兴奋。老鼠大哥,一回来就大手一挥,捐钱把大路,学校,养老院,还有公厕,都狠狠修理了一番。我兴奋的缘由是下次我回去上厕所时再也不需担心会不会一脚踩空,掉下去了。我满心欢喜,我们的大哥老鼠,真让我们骄傲!

我的二哥虎子最不幸。他的名字欺骗了你,他其实一点都没有山中虎大王的气质。他之所以得到一个如此霸气的名字,全因他这娃实在是长得雄壮。他咬着拳头降生,意味他日后将会消耗国家很多粮食。

事实确实如此,他十多岁时的饭量是我的三倍。不过那时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劳动力,开始为祖国的四化做贡献。村中一位资深老者断言,二哥将会是村中年轻一代中最有出息的娃。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连蚂蚁都不忍踩死的好人。善良,妈的,我亲爱的二哥是为此殉葬的人。

那次,他带老母亲去上海旅游,路上就碰到了一件糟心事。某个晚上,他和老母亲兴悠悠地从黄浦江边赏景归来,途径一个黑漆漆的小巷,路遇一个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女孩,女孩两眼痴楞,嘴角还留着血迹。二哥是一个怜香惜玉之人,面对此情此景,想到此女必定遭遇不幸,于是赶紧拨了110。没料到,女孩听到响亮动听的警车音乐,忽的清醒过来,对着警察,一口咬定二哥就是玷污她的人。然后,二哥便被带到警局蹲了几夜。

虽然最后得以沉冤大雪,他的“名声”却飘进了老家。你知道,在农村,强奸犯的名号可不见得不比杀人犯响亮。所以,人家都不敢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所以,我的二哥,一生凄惨至极。多少次,我都为此嗟叹。

四弟老鼠比我小一岁,经过岁月的洗涤他已不再是当初那般傻乎乎的模样了,他变得又高又帅,成为了一个如假包换的小白脸。高二那年我回老家时,发现这小子老早就娶了老婆,生了娃崽,我站在他面前,俨然没了当年三哥的气派。妈的,想到以后我的儿子女儿要叫他的孩子哥哥姐姐,我就觉得世道轮回,也只好感叹,时不我待,好似只是眨眼的功夫,自己就老了。

这些人,我觉得我有责任,把他们永久地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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