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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梦想

十一

那一日我在地铁上结识了他。一个戴着五六百度眼镜,留着过时板寸平头的小胖子。上身着一件灰色卫衣,配上一件略微褪色的黑色牛仔裤,脚下则是白色平底鞋。肩上还挎着一个斜肩布包。他站在我身旁,一只手搭在扶杆上,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头埋在手机里咯咯地笑个不停。

我偏头看了一眼,他看的是电子小说。

地铁上人很多,拥挤得很厉害。

忽然响起一个女乘客的尖叫声:“你这个死胖子,变态色狼!”

声音来自我耳边。这个身材苗条骨感,浓妆艳抹的女子一路上已经将我脆弱的鼻子折磨得不堪重负。她此刻杏目圆睁,愤怒地瞪着胖子。那个现在还在傻笑的胖子。

地铁上老婆婆感慨世风日下,妙龄女子花容失色,青年男子则一面暗中偷笑,一面将身旁的女朋友拥入怀中。

但是大部分人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也没人理睬这个女子。

胖子在下个站就下车了。他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在地铁上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能和他交一个朋友那就太好了。就在这时,我发现从他的口袋里掉出一张银行卡。我立马过去捡了起来,接着也下了地铁。

我尾随他进入一家肯德基店。他找了一个角落坐下,然后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有模有样地看了起来。

我走到他面前,微笑着朝他招手:“hey!“

他抬头,一双小眯眼不解地望向我:“这位哥们,我认识你吗?”

“这是你掉的东西吧?”我把银行卡递给他。

他摸了摸裤兜,猛然发觉自己少了点东西,随即从我手中接过银行卡,然后咧开嘴冲我傻笑。

“能认识一下么?我叫杜小飞,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你可以叫我地铁色魔。”

“嗯……你不止是地铁色魔,还是地铁神偷!你从一个男子的口袋里拿走了一个手机,然后又把手机放到了一个女子的包里,最后你又若无其事地摸了一下那个女人的屁股,还被人家发现了!其实,你不过是把那个男子从女子那里偷来的手机给送回去了。你不仅色胆包天,还心思缜密,你触碰那个女子也是为了提醒她吧!”

“想象力很丰富!”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好胖子……只不过有那么一点好色而已!”

“好吧……谢谢夸奖!”

他看的书是《白痴》。陀思妥耶夫斯基——几年前因为语文考试,这个不知何谓的傻逼名字曾苦苦折磨了我一个多星期。这位斯基先生据说是与那位斯泰先生并驾齐驱的俄国作家。他的这本小说我没有看过,但我知道他有这么一部好名字的好小说。

胖子为了感谢我的拾金不昧,特地请我喝酒。

酒肉穿肠过,他点上一支烟,从鼻子里冒出的烟雾漫过他的眼镜:“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喝酒了,要是能和李白一样,仗剑执酒走天涯,那就太好了!”

“你家在哪?”我问他。

“地铁,公交就是我的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老板娘正口若悬河地与客人谈天说地,“在地铁上,在这里,我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事,我觉得他们都是我人生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

他说他会在网上写些网络小说,以此赚点零花钱用。

很多人都说那是糟粕。

垃圾?这世界还少吗?

他还做过枪手,给某些电影公司投过自己写的剧本。大多石沉大海,有些被采用,但是到最后也被改得面目全非。

“你真正喜欢过一样东西吗?”

“嗯?我想想……女人的胸算不算?”

“哈哈,当然。除了女人,我从小就喜欢文字。文字这种东西不是每一个人玩得起的,就跟梦想,有时候虚无缥缈得很。我在网上写一些狗屁不通的东西给别人看,经常被读者冷嘲热讽。还有那些抄袭我剧本的家伙,他们可以不给我薪酬,可以找人打我一顿,我都不想放弃写作。我他妈的就是这么贱,我又有何办法?”

我不讨厌看书,或者可以说对书本有一点点喜好,但是如果让我去做一个作家,或者生活在文字的世界里,我大概会崩溃。

胖子和我不一样,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一样的东西,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吸引人的特质。

我知道那就叫淡泊宁静。

“老实说,我觉得贱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导人物。”

他又叫了两瓶二锅头。我笑说,你这是要谋杀我吗?

他把酒瓶塞到我手中,气势凛然:我他妈就是这么贱,怎么了?

“我写东西时很容易把人写死,有些人就会说我故作深沉,不能摆脱俗套。其实我只想说,那只是因为我了解的东西实在是过于肤浅,我脑海存储的知识太少,就像一提及主人公得病,我就想到诸如癌症,白血病之类的‘老生常谈’。

所以我一直希望我的人生阅历能够丰富些。我甚至希望当我遇到劫匪时,我会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除了屁股,都乖乖的交给他,只求他给我讲一讲他抢劫时的心得体会!”

“真是一个勇敢的人!”

“我叫王天一。我爸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希望我成为天下第一。我不这样认为,我要做这个地球上的唯一。我就是我,请叫我王胖子!”

十二

欣离开后,我把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最拼的时候我连续三天没合过眼。公司同事说我是第二个阳师兄,公众场合下夸赞我工作努力,私下却说我要钱不要命。那段时间我不过是太过悲伤,因为欣的离去,难过万分,只能以工作为解药麻痹自己。我简直是重走了阳师兄的路啊。我自嘲。

身陷桃花劫的梁总滚蛋后,我也升职加薪了。我拼命工作,也赚到了不少钱。

直到我生了一场病。当晚我正在陪一个客户KTV唱歌,不知为何我突然头晕目眩,然后直直地倒入了身旁的陪酒女孩怀里。那一刻我心里想,我不会就这么完了吧,想到自己连保险都没买,更加心塞。就晕了过去。

差点,我就成了一些媒体的头条:年轻男子KTV突然暴毙在女子怀里是为何。

我修养了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月里,我什么都没做,就躺在病床上,眼睛直直盯着病房窗外的枫树。时日正是秋天,红色的枫树叶一片一片往下掉。古人说一叶落而知秋,悲秋之意如此而来,这些树都哗啦啦地掉了一个月,想来还是很坚强。

老板来看望过我一次,对我表达了亲切慰问,说公司永远是我的坚实港湾,大家永远等我回来。

老板走后,我妈说,孩子,身体重要。

以前我总是不听我妈的话,这一次我看着她慈爱的脸庞,点了点头。

身体好后,我从公司离职。我给远在他方的王胖子发了一条信息:想发财不。

没过几日王胖子背着行囊找到了我,当我听说他把自己工作辞掉后,我隐约想,我是不是把这个爱笑的胖子给害了。

“你不怕我把你给卖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

“除非你对我的屁股感兴趣!”他爽朗回应。

我对他说,我想做文学,你有兴趣吗。

我没敢用奋斗一词。

他瞪大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儿。

“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在想,我是不是该摸一下你的额头!”

“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么?”

他愣住了,低头叹息。许久又说道:“你想好了吗?”

“你知道吗,我的人生一直碌碌无为,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应该还是这个样子,但是人总是需要某些改变的,不是么?如果我对你说,我想做一个好人,你一定会觉得很好笑,其实,我只不过是想做一件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罢了!”

是的,我可以毫不害臊地说出这番话。我想起《无间道》里刘德华和梁朝伟在天台上的那段对话,电影中那会凉风习习,梁的刘海边的一缕长发随风飘扬,他们是那种很吸引人的男人,那时的场景也壮观万分。而现在我东施效颦,妄想表达出一点悲壮的意味出来。

我和胖子站在人潮拥挤的火车站,他的手中拉着一个皮箱包,我手里空空如也。我们的对话也被人来人往的喧闹吞没。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要是我甩一甩头发,我会被人骂做傻逼。但是,我一点也不感到尴尬,我甚至觉得此刻的我们比刘和梁都要有魅力。因为我知道,这是我们新的开始。人生的再一次起航。

东风凛冽,胖子微微一笑。

“谢谢!”他朝我伸出手。

胖子递给我一本存折,里面的金额有十多万。我吃了一惊,问他这不会是卖屁股得来的吧!

“放心,不是抢来的。是我以后娶老婆的彩礼钱。”他一边整理行李,一边故作云淡风轻地回答。

“你以后讨不到老婆怎么办,我可不敢要你的钱!”我的确没打算让他掏钱,哪一天我真的血本无亏,那也只能怪自己。更何况我自信能够赚得盆满钵满。

“出走半生,只愿归来时依然茕茕孑立。”凛凛寒风中,胖子的身姿高大无比。

历经艰辛,工作室终于是办起来了。

我们起名叫带刺的胖子。

我本以为胖子会不同意这个名字,没想到他对此意味深长:不错,体现了我们针砭时弊的风格。

我说:屁,我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我们的吉祥物罢了。

我的赚钱思路是利用网络平台。这还是欣给我的启发。过去人们获取信息是通过纸质媒体,买东西也是通过超市。这几年网络越来越普及,人们也更习惯于通过手机浏览内容。还有了一个叫淘宝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机会。试想,如果你写的东西被很多人看到,总有人会对你的东西感兴趣。就如同万千人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意中人。我可以充分利用自己这几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让他们在我们的文章里做广告,每达成一笔我们都收取一点提成。

事实上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说万事开头难。我们写的东西触及到的读者少得可怜。我们也追随潮流,做了广告投放,但是收益很低。

我和胖子商量怎么办。

需要爆款作品。这是我们的一致意见。

但是和电影一样,烂片万万千,爆款不常有。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和思考的结晶,要想制造一个爆款一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蹭热点,开车不行碰瓷还不会嘛。二是要直击人的灵魂深处。所谓人都是感性的动物。眼泪永远是最动人的东西。

还有一点,大家都喜欢看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在树上爬。胖子补充说,人们往往倾心于惊世骇俗的观点。

我想起最近看过的一篇网络热文,一个年轻人在一家大公司勤勤恳恳干了几年,在发现自己身患重病的时候竟被公司以各种理由逼迫离职。

我深刻体味这位年轻人的痛苦,同时也发现这也是一个好话题。大公司、名牌大学生、绝症、裁员......这些话题太有爆点了。最重要的是,这时候太需要一剂良药给予广大处于迷茫中的年轻人继续前进的力量。给年轻人贩卖希望永远不会不会过时。

我把我的想法和胖子说了。

揭露世间不公是一件神圣的事情。而我们就是干这事的。胖子眨了眨眼说道。

当晚林胖子奋笔疾书,第二天早上把我叫醒时,他的眼睛红肿。

我打开他写好的文档,看完后突然明白胖子的眼睛红肿的原因了。他很有可能是边哭边写的。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身世实在凄惨。

小a是一个农村出生的女孩。四岁时父母外出打工,她跟着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奶奶重男轻女,对堂弟偏爱无比,对自己动辄就是打骂。小学五年级时,她每周一早上五点起床,步行几公里去镇上读书,一周都寄宿在学校。在学校时经常被其他同学欺凌,有一次因为邻班同学的男友给自己写了一封情书,被这个同学揪到了厕所,拳打脚踢。如果不是自己苦苦求饶,她们甚至会脱下她的衣服。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她努力学习,发誓要逃离这里。

高中时终于来到县城中学读书。她把所有时间都投入到学习。她天资并不聪慧,别人一点就通的知识点她要领悟很久,她的饭食也简单得很,一罐老干妈拌饭可以吃一个月。就是这样一个瘦弱黝黑的女孩,依靠自己的“蛮力”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学了金融专业。大学里她依然努力学习。她还要勤工俭学,一人打几份工。爸妈从不关心她在学校的情况,偶尔主动打来的电话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弟弟的不听话,时不时哀叹,“如果你和你弟弟换一下就好了。”

她不敢谈恋爱。深藏于心底的自卑让她走路也低下头。身边的同学不仅学习优秀,家庭条件也优渥。她觉得自己像一个丑小鸭。但是你自以为是丑小鸭,在情人眼里却是白天鹅。有一个学计算机的男生向她发起了猛烈追求。几乎理科生能想到的所有浪漫他都做了,就在她心房逐渐打开的时候,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让这扇门又关闭了。在一次约会吃饭时她舍不得没吃完的菜,准备打包带走,她和服务员说起时,正在结账的男孩脸色突然一变,跑过来阻止了她。回去后第二天她就和他分手了。男孩不解,解释说自己不想让她吃剩菜,难道这也错了。只有她自己清楚为什么如此“敏感任性”,是因为他在说话时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时鄙夷神情。她知道他们本来就不属于同一类人。

大学毕业后她进了一家顶级外企公司,工作上是一个拼命三郎。虽然对于父母过于偏爱弟弟感到难过,她依然把亲情放在心中。她用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为弟弟娶了媳妇,买了房。而自己依旧孤苦伶仃。成了大家眼中的剩女。后来自己上了一场大病,躺在病床上的她突然明白了人生要为自己而活。出院后她不顾父母的劝阻,辞了以前的工作。然后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旅行的途中她遇见了一生挚爱。

旅途结束后她找了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工资虽低自己却很喜欢。不久结婚。本以为苦尽甘来她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未料婚后不久丈夫罹患了绝症,为了治疗,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她像自己的娘家借钱,可是父母却和她说,治不好的病就不要再花钱了。浪费。她气得和父母断绝关系。丈夫最终还是没有撑过去。

最后小a疯了。

和小a类似经历的人还有万万千。那些在别人伤口上撒盐的人很多都已成人,或许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成功者,但是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却永远不可弥补。

“人的恶意有时候真的深不可测。”看完后我叹息道。

“我从来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但社会体系的崩坏才是原罪。”他发表自己的高谈阔论,“我相信世上一定还有很多凄苦的年轻人,他们遭受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不幸。他们不是不想反抗,只不过无力而已。但是他们一直在努力,直到最后一刻。”

“所以你想做大圣人?”

“不,我只是希望有更多的年轻人能够站出来,说出他们的困惑,和他们的需要。”他停下来思考了一小会儿,继续说道,“我昨晚想了很久,你不是说我们应该追踪热点吗,我觉得年轻一代的生存处境问题正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

听完他的话,我也发觉大有可为。当晚我把作品发给了欣,她看完后亦深有感触。在这时候她又帮了我一个大忙,把胖子的作品放在了自己的博客里。我们因此得到了很多读者。

我们继续做了一个调查,很多读者说自己小时候同样经历了一些暴力或欺凌事件,也有很多人进入社会后,努力成为一个好公民,人生却总陷入一些困境。

虽然我们没能完成一部惊天动地的奇文,但与这些亲爱的朋友交流后,我们更加坚定了方向,要在赚钱的同时为年轻人做点事。

过了段时日我们又招聘了一个伙伴。被我们看中的同志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为了给工作室增添一点欢乐的氛围,死胖子还招聘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他狡黠地笑说,说不定她以后就是我的未来媳妇呢。亏他还说自己要单身到死。果然文人都是臭不要脸的。

后来他的这个未来媳妇竟和新招的小伙子谈起了恋爱,把他给气得七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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