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清晨凉风习习,比刚过去的春天要温和许多;较之盛夏又少了些许燥闷,多了几分舒爽。天还未亮,只有东边天与山的相接处泛出微光,那颗明亮的启明星一闪一闪,仿佛在向即将探出脸的太阳抛去媚眼——难怪刚出山的太阳红彤彤甚是可爱,犹如刚揭开盖头的新娘子。潘文君背着玉瑶为他打包的行囊,穿行于睡眼惺忪的城市街道。清洁工舞动扫把划向地面发出“莎莎”地响声。此时的城市,慵懒地躺在那里,享受美容师们的精心妆扮。他生怕惊扰到工人们的工作,快速地向汽车站走去。
穿过两条街,向东转出,下一坡梯坎,车站就在眼前了。他停下来揉了揉肚子,兴许是走得稍微快了些,有点不舒服。出门前玉瑶煮了一大碗汤圆让他吃了。他平时不太喜欢吃汤圆,爱吃荷包蛋。特别是蛋黄不能煮太老,刚刚过心,一口咬下去,有少许蛋黄汁溢出的那种。这对火候和时间地掌握要洽到好处,时间不能过,过则煮太老;也不能提前,否则影响口感。每次玉瑶给他煮荷包蛋,都会拿着勺子守在锅灶旁,直到起锅为止。他会狼吞虎咽,一口一个瞬间消灭。
玉瑶早上没有给他做荷包蛋,她说:她想让他即将开始的新事业如汤圆般圆满成功,也祈求一家人能够早日团团圆圆!他听了妻子的话,内心百感交集,哽喉难咽。
临出门时,他专程看了正在熟睡的两个孩子:女儿长得朝自己,儿子像玉瑶。都说儿像妈,女像父,孩子未来才有福。这句话不管对与错,父母都是期盼孩子有个好的身体和前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当父母的宁可自己受累受苦也心甘情愿。这再次让潘文君理解了父亲当年为什么屡败屡战,从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许是老天爷给父亲开了个玩笑,让他一生都在经历创业,失败,再创业的死循环中。潘文君想阻挡这种死循环,他要承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想让失败再延续到下一代。
他俯下身子在孩子们的脸上轻吻了一下,内心暗暗地说:“孩子,不是爸爸不陪伴你们,而是爸爸太想陪你们一起长大。但为了长久的陪伴,爸爸只有做出短暂的分别,爸爸永远爱着你们,也爱你们的妈妈……。“
车站人来人往,行色匆匆。他汇入赶路的人群中,被这强大的人流推动着往前走;这是他从部队退伍后第一次远行,准确的说是孤独的远行。以往不管走到哪里,他内心都是踏实的,因为清楚远行的目的地,也清楚归期。但此刻,他从内心感受到了飘泊的滋味,一种缺乏归属感的失落,就如同一片树叶不知飘向何方,落在哪里!
他买车票,过安检,上车坐下。由于起得较早,他想靠在坐位椅背上睡片刻,但越想入睡越清醒无比。他想到了即将见面的战友,这位已经有五年没有相见的兄弟谢森。
谢森是来自山东的小伙子,大学生兵,他是潘文君在当兵的第六个年头里带的新兵。第一眼见他,潘文君心目中高大的山东大汉被颠覆。他个不高,肤白皮嫩,眉毛细弯,鼻子挺拔,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头发,在额头前耸起,像公鸡的冠子挺立着,十足一个小白脸的形象。
谢森非常在乎他的发型,他在地方上是做会议主持的专职司仪,对自己形象特别看重。当初为了让他剪掉”鸡冠子“头发,营长、连长都给潘文君下命令:务必把那新兵蛋子的军容给纠正了。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潘文君采取了连哄带吓的方式。
潘文君带这么多年新兵,谢森是最让他头疼的一个。要说训练,他就是一个拖油瓶,练什么,什么不行。但要说那张嘴巴,他说当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他的这项特长在部队得到极大发挥,也弥补了他训练落后的缺陷。他站在各种文艺晚会的舞台上,聚光灯追着他,台下上千对眼睛盯着他。他的沉稳、自信,风趣、幽默的主持,把整台晚会推向一阵阵高潮。
在军队里,对一个初次离开父母,远离家乡,刚进入军营的十七八岁小伙子,新兵班长是新兵们的第一个导师,教会他们按部队的要求走路、说话,学习、训练,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培养成合格的军人,并一步步引导走向更高的职位。对每一个有着军旅生涯的人,自己的新兵班长是终身难忘的,就如同和自己的父母般感情至深。
谢森对潘文君的感情就是这样的深厚。他新兵的时候,潘文君对他训练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受,对他骂过,甚至打过。但谢森从来没有表现过对他有恨,只有无尽的感激。正是因为他的严格要求,才练就了他坚忍的意志,吃苦耐劳的精神,在退伍后利用自身特长开了一家商务管理公司和一家婚庆公司,事业可谓做得风声水起。潘文君此次创业,他一定要来见这位新兵,如果能够得到他的帮助最好,即使得不到帮助听听他的建议也会受益匪浅。于是,他提前约谢森在今天见面。
汽车行驶了近三个小时,在进城的时候,车流拥堵缓慢——他到达这座繁华都市的时候正值上班高峰期:街道上人来人往匆匆而行,公交车站台、轻轨入口摩肩接踵,汽车一点点往前挪。
潘文君透过汽车玻璃,望着这座繁华的大都市,在晨光中熠熠生辉,活力四射;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耸立在长江和嘉陵江畔,楼与楼依山而建形成高低错落的立体之感;城市轨道车风驰电掣穿行于山与楼之间;江面上横跨着不同式样的大桥,将城与城相连;两江交汇处如同巨轮头部向上扬起,仿佛即将起航远行,这就是富有山城之称的繁华都市——江庆市。
潘文君对这座城市既熟悉又陌生。十八岁以前,他从未到过这座城市,只是在大人的口中知道江庆市的超大与繁荣,比他去过的县城大出几十倍。他小时候看到县城街道上每天那么多人,曾好奇地问过妈妈:县城每天都赶集吗?怎么每天都那么多人呢!在他看来,只有赶集人才很多。
他在十八岁那年,参军入伍途经江庆市,这是他第一次到大都市,只可惜是匆匆而过,未看清城市的面貌就离去。但在他心里,这座城市已来过,哪怕只是一瞥。
还记得第一次休假,他专程在江庆市停留了几天时间,他一路挨着一路乘坐公交车,一列接着一列感受轻轨;公交车和轻轨无法去的地方,他租了辆摩托车,让师傅载着他满城转。他想深入仔细的了解这座城市,看清她的面貌,感受她的温度。现在,他即将融入这座城市,从这里开始新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