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脚下有一个上百户的村庄,这个村庄名为四叶村。虽然是个大村庄,但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到镇上去。
因为住在镇上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他们不会挨饿更也不会挨冻,而且时常有新衣服穿,最重要的是非常有面子。如果谁家的亲戚是镇上的人,那么四叶村其他的人绝对会对他高看一眼。
只可惜上百年来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因为想要在镇上买房这需要很多的钱,大多村民仅仅只能保持不被饿死,他们哪里有这么多的钱。但这个地方并不们使他们富裕,所以他们只能一直穷着。
虽然没有一个人能成功搬到镇上,但有一个人差点成功了。如果不是出现了意外,恐怕他已经过上了别人羡慕的生活。他就是村子内,一个五十多岁的单身汉,程常辉。
“吱呀吱呀……”床板上下沉浮发出着让人担心的声音。程常辉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着痛苦地神色,被窝内用手摸了摸难以忍受疼痛的腿。翻了一个身,透过只剩木架的窗户看向了外边,发现蒙蒙亮的天有些阴沉,他知道今天必定会下雨。
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床底下寿命已尽的拖鞋,这双拖鞋是他最亲近的东西,因为一年四季他都离不开这拖鞋。虽然拖鞋早已破败不堪,但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总比光着脚要好得多。
其实他是不愿起床的,没有棉絮的被子虽然没有那么暖和,但在这寒冷的冬天总比穿着两件破旧且散发着异味的单衣要强的多。不过他忍受不住每当要下雨就发作的腿,更忍受不了肚子传来的饥饿感。
借着微弱的阳光,他摸索到了厨房。发现缸里的米没有剩多少,但他知道这足够熬过这个冬天。一个人如果一天有一碗粥吃,只要他意志坚定就可以活很久的时间。
淘好了米,正要点火煮的时候,他却发现最后的茅草在昨天上午已经烧完了。他的记性虽然不算好,不过他并不算懒人,因为比他懒的人大多已经饿死了。
走出了房屋,手中拿着一把卷刃的柴刀。他准备去路边割一些茅草来烧火。
院门他并没有关。因为一间快要倒塌的茅草屋,小偷都是不愿意光顾的。就算他关了院门,也无法阻挡任何人的脚步,甚至连一只鸡也无法阻挡。当然整个村子并没有狗鸡这些家禽。
他的院门虽然是一个摆设,但他邻居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一样到处都是裂痕的院子,一样漏水的房屋,只不过是破损程度不同而已。
缩着身体,缓慢走在坑坑洼洼地道路上。他突然有些后悔出来了,因为他现在冷地发抖,甚至双手已经开始麻木。
村子虽然不小,路也很长,但他现在也没有遇见任何人。这个时候的确没有人愿意出门。
终于走出了村子,来到了村口。看着路边长满杂草的农田,他叹了口气。自语道:“如果收成好一些,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吧。”
没有多想,走到了路边,正准备动手割草的时候,突然发现杂草丛生的田沟内正躺着一个十岁出头孩子。
他先推了推孩子的胳膊,发现那孩子并没有动静。“啊,难道他……”最终他松了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那孩子还有呼吸。
他仔细看了看那孩子的脸,他非常确定这孩子绝对不是四叶村的。虽然村子很大,他的记性不太好,未必记得村子内所有孩子的脸,但眼前如此清秀且饱满的脸和贫穷人家孩子瘦骨如柴的脸有着天壤之别。
眼前的孩子虽然穿着破旧灰色的衣服,但强壮有力的身体是程常辉见过最健康的。
这孩子胸口有一道浅浅的伤疤,这让他忍不住猜想这孩子曾经是否遇到过什么凶恶的事。
当然眼前最重要的是将这孩子带回家,如果一直让他躺在这寒风中,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
程常辉抱起了孩子就往自家走,虽然他还没割茅草,但相对于眼前孩子的性命那根本不值一提。
把孩子抱回家后,就放在了床上盖好了被子,因为那是整个屋子最温暖的地方。
程常辉搓着双手,终于完全麻木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知觉。看着更加阴暗的天气,他实在不愿意再吹一次冷风了。所幸院门并不结实,三下五除二就把院门拆成了一根根木头。
他也犹豫过,但还是往锅里加了一把米。炉子里的火虽然不是很旺,但这足以让蹲在炉子前的他暖和许多。
“吱呀吱呀……”他听到了卧室内的声音,脸上露出了有些难看地笑容。快速来到了房间内,看到了那个孩子已经坐在了床上,眼中露出着疑惑的表情。
“孩子,你为什么会昏迷在路边,你父母呢?”程常辉关心地问着。
那孩子似乎有些害怕,清澈的眼神紧紧地看着他,随后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
那个孩子的回答依旧是摇摇头。没有人知道那孩子想要表达的准确意思。程常辉认为这是因为孩子害怕,所以不敢开口。他没有再问。
粥很快就煮好了,因为仅仅只有两碗而已。善良的程常辉自然也给了那孩子一碗,那孩子一开始还有些拘谨,但饥饿的肚子还是让他端起了几乎看不见米粒的粥。
喝了一碗粥后,那孩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戒备,也开口说话了。
此时程常辉才知道那孩子摇头的意思,原来那孩子已经忘记了一切,不知道他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程常辉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虽然他愿意帮助这孩子,但这孩子已经忘记了一切,这让他如何找到这孩子的父母。如果不能找到孩子的父母,岂不是要一直养着他。
最终程常辉还是于心不忍赶走那个清秀的孩子,想着等到那孩子的父母找到这个偏僻的村庄,就把这孩子还给人家。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一辈子再也没有见到那孩子的父母。
这个冬天程常辉过的并不困难,相比于以往要好太多,因为那个孩子非常的听话且勤劳,让他的日子比以前要滋润太多。
程常辉一直觉得那个孩子是上天赐给他的,让他这个老光棍有了陪伴。如今他已经把那个孩子当做了自己亲生儿子,并给他取了一个不难听的名字,程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