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与她在浯溪山住了六年。
那时陈修还是个刺客,嗜血贪杀的那种。他用剑,佩剑名“血魄”――喋血利刃,剑中精魄,号称能占断世间一切有形之物。
“腿抬高,手端平……真笨!”
啪――
一根竹条甩在她小臂上,她掌中托着的水罐摇摇欲坠。
这个“白鹤亮翅”的动作她已经练了三个月,仍旧下盘不稳。
陈修已经示范过许多次,每次到她做出来,都像缩着脖子的鹌鹑。陈修气得皱眉,于是这回训练给她加码。
可惜效果貌似不佳。
“唔……提不动了!”
手上的痛处传来,她身体摇摇欲坠,连人带水罐噗通倒向陈修。
陈修上前一步展开手臂。她便一如既往地,直接落入了陈修怀中。
有时候她觉得,这人八成是故意的!
每次接住她之后,他都会立即将她推出一臂远的距离。叫人看见那一副淡漠平常的神情,什么靡靡之思都戛然而止。
因为时常受伤用药的缘故,他身上总有一股药草味。她最不喜欢。
“小茗儿,该煮饭了。”
他看了一眼逐渐西沉的日色,对怀里人轻声嘱咐道。
严茗于是收拾了满地碎渣,回到草堂下劈柴烧火,洗手做饭。
她厨艺极好,一根白菜能做出十来种花样,足够抓住陈修的胃。
――这也是陈修愿意教她识字,授她武艺的原因。
陈修有几屋子书,会的东西很多,刀枪剑戟,琴棋书画……
而她只擅长做饭。
于是他们一早谈好价钱:茗儿出一道新菜,陈修就教她读一本新书;茗儿做一顿饭,陈修就要指点她一个时辰的功课。
残阳如血,燕雀归巢。几只海东青盘旋在他们的草堂上空。
陈修眸光暗了暗,吃饭时没说话。
严茗知道,他又要出门了。
他总是黄昏时候出去,黎明时候回来,故而她只能见到他白日的模样。
山上风景美,夜里幽深寂静。她坐在庭前,看月下黛色山脉起伏。
明月如君之眸,远山似君之眉。
白日的陈修冷淡孤高,十足一只孔雀王。有时他会轻蔑又嫌弃地瞅她;要不就是轻牵薄唇,想笑又不笑声,徒憋出内伤。
修我矛戟,修我甲兵;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陈修,陈泽袍。
灯影昏暗,严茗手指拂过书上那几个锋芒锐利的字,眉心微簇,又将《诗·无衣》默写了一遍。
清风入户,烛火微微摇晃。窗外鹧鸪不啼,虫草不鸣,整个山野里安静地骇人。
严茗的右眼皮突突直跳。
噗――
她眼疾手快,一把捞住窗外飞进来的东西。烛火随着她的手狠狠地摇晃了一阵。
若被人打灭了这盏灯,情况可就不妙了。
看着手里的枣核,她立时想起了那个恶心的大当家。
言早立。
忽然间,浓烟从草堂各处灌入户,空气中弥漫着烟烧火着的可气味。
严茗心惊,立时抄起手边木剑翻窗欲逃,谁料看见两个人提着麻袋堵着门,正等她出来,好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