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屏住呼吸,盯着窗前的床。床上铺满月光,可以看清张闹长长的眼睫毛、直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雪白的脖子。天哪!她竟然穿着那件我买的蓝色连衣裙。这说明她并不恨我,说明我还有跟她发展下去的大好机会,难道她的生气是假的?我顿时傻了,像老鼠掉进了铁桶,抓哪里哪里都没把把,急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去。我后退两步,嘭地撞翻一张椅子。张闹忽地打坐起来,惊叫:“谁?”紧接着就喊:“救命!”她的喊声逼得我没有退路,只好扑上去捂住她的嘴。她撕我、推我,嘴里不时漏出“救命”的号叫。我说:“张姐,张姐,我是广贤,我只想看看你,没别的意思,求你别叫了。
”她反而叫得更大声,我不得不把她的嘴巴捂得更紧。讨厌的是她不光嘴巴呜呜地叫唤,身体还滚来滚去,双腿把床板打得叭叭响。为了让她安静,我动用了全身的重量,让我的腿压住她的腿,让我的胸膛压住她的胸膛,用我的双手压住她的嘴巴。这样,她的动作幅度稍微小了一些,但是走廊上已经传来密集的脚步声,我明知道末日就要到了却毫无办法。有那么一刹那,我想放开她,从窗口跳下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的产生和遗忘是同时进行的,竟然没有多停留哪怕万分之一秒钟,好像我的手捂住的是一个炸弹,只要一松开就会没命。当时我最关心的是不让她发出声音,别的任何想法都被推后,因此我又一次失去了对命运的选择。
屋门乓的一声被人踹开,电灯嗒的一声闪亮,几个男演员扭起我的双臂,毫不吝啬地把拳头、脚尖、膝盖、胳膊肘送到我的屁股、胸口、脑袋、鼻子、眼睛、脊背等地方。我的双臂被他们扭得嘎嘎响,好像要扭断了。开始,我这个傻B还尽量理解他们,觉得他们就应该这样保护张闹。张闹就像是他们头顶的一株葡萄,平时他们连酸的都吃不上,现在怎么能容忍一个小毛孩把葡萄连根拔起。但是慢慢地,我发觉他们并不理解我,他们的手越来越重,我身体迎接的再也不是肉体,而是一些硬物,好像是凳子、皮带和砖头。他们把我的嘴角砸破了还没有停止,把我的腿打瘸了,还在往上面扔凳子……我的胸口一阵麻,我的头皮一阵麻,我的大腿一阵麻,最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倒下去的瞬间,我仿佛听到张闹的哭声。我又没伤她半根毫毛,她怎么哭得比挨了强奸还要伤心?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看守所里,就是北郊的路塘看守所。我的身上到处都是紧的,头皮、舌头、嘴角、胸口、屁股和小腿肚无一处不紧,也就是说我全身都肿了,仿佛把自己的每个器官都放大了一倍。同室的几个强奸犯告诉我,医生已经给我擦了好几次药,还用听诊器听了我的胸口。下午,那个中年男医生走了进来,他一边给我擦药,一边和蔼可亲地:“广贤,你只是外伤,过几天就好了。”他说话的口气慈祥,擦药的手轻柔,每擦一个地方就问我痛不痛?我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侍候过,迷糊中已经把他当成亲人。我甚至轻轻地喊了几声“妈妈”,只是因为嘴巴还肿着,声音没有传出来。要不是已经有了一点人生经验,我当时就想坦白,甚至愿意夸大自己的罪行,以报答他对我的治疗。
看着天花板上的黑斑,我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从张闹的后窗跳下去?如果我跳下后窗,脚底一抹油,张闹也就有了下来的台阶,没准她会说:“对不起,我只做了一个噩梦。”还有,我在送张闹裙子之后,为什么不去探探她的口风?哪怕偷偷地去观察她几眼。假若事先看到她穿上那件蓝色的连衣裙,我不高兴得翻跟头才怪呢,怎么会蠢到溜进她的房间。更不用说于百家这个魔鬼了,他好像已经深入到我的内部,随便说什么在我身上都能起化学反应。你想想,假如他不说小池像豆腐,我会把张闹联想成豆腐吗?假如他不写信来叫我闭上眼睛,我敢大起胆子去开张闹的窗口吗?
这么说,于百家似乎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公正地讲,千错万错还是我自己错。百家明明写信警告我不要干这种蠢事,我却没有听。百家当时想留下来,不愿意回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我却死劝他回去,还拿三个公章来吓他,还要他对小池负责任。如果我不吓他,不提小池,没准他就留了下来,没准会比我提前溜进张闹的房间,哪怕是提前几秒钟,有他在,根本轮不到我。再说,当初我就不应该跟于百家说张闹,我就是想得下身软不下来,也不应该告诉他。只要不告诉他,我就听不到他的鬼主意,就不会把自己弄到笼子里。千错万错还是嘴巴错,我扬手打了一下罪魁祸首,嘴巴传来一阵钻心的痛,刚刚结痂的伤口又破了,下巴流满了血。
负责本案的公安两次提审我,因为我的嘴巴还肿着,舌头还大着,便没法回答他们的提问,想说什么也只是一股散开的气,根本扭不到一块,形成字和句。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哑巴,那就不用他们审来审去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大不了头点地。我宁可一声不吭地被押赴刑场,也不愿去回答他们的问题。不瞒你说,那时候我还怕羞,还不敢去跟陌生人谈论身体的器官。跟于百家谈是一回事,跟赵敬东谈是一回事,就是不敢和陌生人谈,特别是不敢跟板起脸的人谈。我忽然想起了于百家,如果说他只给了我反面的指引,那是不公正的,至少他折磨自己身体的行动,在我身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每天晚上,我偷偷地把结了痂的嘴巴抠破,让它长久地血肉模糊。
我还故意咬伤自己的舌头,让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肿着、大着。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回答问题。果然公安又提审了我一次,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摇摇头,张开嘴巴。那是一张百孔千疮的嘴,嘴唇和嘴角全是脓泡,一边嘴角高一边嘴角低,上唇下唇只有少量没肿没破的地方,那也是亮晶晶的,撑得像透熟的葡萄,轻轻一碰就会流出点内容来。舌头大得顶住了上颚和牙齿,想分担鼻孔的出气都不可能。这么色彩丰富、形状怪异的器官,若是有人骂它“歪嘴、烂货”一点也不冤枉。在过去,这可是一张吐字清晰反应灵敏惹是生非的嘴,现在它总算得到了报应。公安一看就知道,要提问这样的嘴巴,恐怕连个标点符号都问不出来。他们一挥手,把我押回监室。
李家庭又提着药箱来给我治嘴巴,我终于想起了那位医生的名字。他给我上药,贴纱布,轻言细语地:“广贤,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有撞墙的,有吞药瓶的,有想上吊的,有咬舌头的,结果没一个有好下场。要想有好一点的结果,就老老实实地交代错误,尽管有人歪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我可以证明它还是基本准确的。你按我说的去做,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他的话像毛毛雨,每次给我换药总要下一阵,我抵触的情绪被他慢慢地泡软。刚好同室的一个强奸犯因为摆事实讲道理,被放了出去,这让我见证了嘴巴的好处。我开始配合治疗,不到一个月,嘴巴就痊愈了。
但是、可是,万万没想到再也没人提审我。我这个笨伯每天对着窗外喊“冤枉呀冤枉”,却没有任何人理睬我。他们都忙着贴大字报、揭批反动派去了,像我这样的偏房再也没有人宠幸。我喊了一个月、一年、两年,从60年代末年喊到70年代初年,都没有人提审我。我想当初也许不应该搞烂嘴巴,要是配合他们提审,没准早就无罪释放了。这是何苦呢?自己把自己弄得白白关了两年多时间。
关了两年零三个月,法院开庭审理我的案子。我交代完全部事实之后,法官认为我不老实,因为我的交代和张闹提供的材料相距十万八千里。法官当场声情并茂地朗读张闹提供的材料,材料上说我撕烂了她的裙子,并强行进入她的体内。读完材料,法官把那件撕破的蓝色连衣裙举起来,裙子的下摆已经撕成四瓣,它要是再回到风里也只能跳草裙舞了。我说:“撕破了裙子不是还有衬裤吗?”旁听的人们哈哈大笑。法官说:“张闹说了,那天晚上她没穿衬裤。”又是一阵笑声。凭什么他们只相信张闹而不相信我?张闹为什么要提供假证据?于百家说女人都爱面子,张闹为什么不爱?她那么漂亮那么有名那么前途无量,怎么就不要名声了?我的脑袋像被张闹亲手操起的木棍狠狠地敲了几下,顿时满地都是闪光的金子。
接下来我听到法官宣读张闹已经不是处女的证明。天哪!我连她的裙子都没打开,连她的衬裤都没脱,处女膜怎么可能隔着两层布就没有了呢?更何况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了,在近七百天的日子里,每一天都是她处女膜的天敌,都有可能让她不是处女,这张纸怎么能证明两年前的事件呢?法官说这张纸是当时开的,也就是我“强奸”张闹的第二天医院检查的结论。有人把那张纸递到我眼前,让我看清楚上面的日期。我低下头,不想再争辩,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争辩。法官问我:“曾广贤,你记得你的生日吗?”我说:“九月二十六号。”法官说:“那么你进入张闹的房间是哪一天?”我说:“九月二十九日。”法官说:“你能确认吗?”我说:“确认。”
最后我被判了八年有期徒刑。你不要惊讶,也不要不理解,当时强奸罪是重罪,情节严重的还会挨枪毙,就是强奸未遂也会被判个五年六年的,哪像现在这么宽容、自由,哪像现在这样不在乎处不处女。你能戴这么粗的项链,穿这么薄的衣服,开这么低的领口,挺这么高的胸膛,穿这么短的裙子,得感谢社会的进步。我真羡慕你!你是不是听困了?困了就喝点饮料。很好听是吗?那我就继续讲。被判八年我认了,我没埋怨法官,甚至也没埋怨张闹,虽然我生过气。我发誓我没有强奸张闹,不要说强奸,就是连她大腿的皮肤我也没碰过,充其量隔着裙子用身体压了那么一下。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毕竟有了强奸她的念头和强奸前的动作,我想这也应该是犯罪,不能不坐牢!所以,我没埋怨法官,甚至也没埋怨张闹,只埋怨自己知识贫乏,当时我竟然不知道处女膜是可以自己撕破的,只要做剧烈的运动就有可能撕破,更何况张闹是一个芭蕾舞演员,一个经常要劈叉的演员。不知道这个常识我还心安理得,当我知道后就悔得用头去撞墙。
而这还不是我最后悔的,后来我去了杯山拖拉机厂劳动改造,脑子里一直在想法官为什么要问我生日?有一天我忽然掰起指头算清楚了,九月二十六日前我才十七岁,而九月二十六日之后我就满十八岁了。十八岁之前犯法是可以减刑的。我这个癫仔这个傻瓜这个笨伯,竟然不懂得提前四天去找张闹,假若提前四天,哪怕是真正去强奸她,也有可能不会被判这么久。十年里,我天天问自己为什么会忘记生日?我连敬东的生日都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