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先生,既然是去问问问题。能不能把手铐给我解开,这别着让我很难受啊。”
戈登看了眼旁边青年的手铐,手腕处确实是被勒得有些发紫。他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正准备为对方解开手铐。
正在开车的布洛克听到了后面的谈话。
“嘿!嘿!新人你在干什么?”
“我准备给他解开手铐。”
“我的圣母玛利亚啊!你是等着他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的刀片,划开你的大动脉吗?”
戈登拿着钥匙的手顿了下来,他先是看到了后视镜里布洛克坚定的眼神,接着又狐疑地回头看向艾伯特。
不知道到为什么,戈登感觉少年的大眼睛显得有些楚楚可怜……
“划开大动脉?你是在开玩笑吗?”
可是看着后视镜反射着布洛克那警告意味十足的神色,戈登猜他好像……好像不是在开玩笑?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坐在前面开车吗?不是因为老子爱开车!那是因为坐在后面的,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这个月我都已经换了好几个搭档了,我由衷地希望你能坚持时间长一点!”
戈登眉头皱了皱,新来的他还不清楚哥谭到底是个怎样的城市。其实他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他身为哥谭地检官父亲的遗愿,他父亲在信中写到希望戈登能去哥谭任职。
本来戈登有一份在芝加哥薪酬不错的警员工作,并且就算是自己老爸给自己留的遗言。可对方在戈登幼时就出了车祸被撞死,戈登实在是对他父亲没有太多的感情。
只是戈登没想到,他记忆里有些模糊的父亲很会拿捏自己的脾性。他在留给自己的信中提到,哥谭是对他为数不多的一种试炼,还提到了戈登很可能会承受不住的种种原因。
这让从前当过兵,在芝加哥获过很多奖的戈登内心难免有些不服。
因此他没有任何犹豫地辞去了芝加哥的工作,毅然决然地来到他父亲生前工作的地方。
据说他的父亲把地检官的工作做得很好,那么作为他的儿子我又怎么会不行呢?
考验?我看就是个笑话!
哪~怕~是~哥~谭~
想到这,戈登又不免开始对这座到处不满了迷雾的城市来了更多的兴趣!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呵呵!但愿如此。”
注意到新手戈登警探眼眸中的那股子自信劲儿,布洛克实在是提不起什么特殊的兴趣。毕竟从外省来的都这样,不是认为自己多么的才华出众,就是认为自己内心堪比亚瑟王一样强大。
坐在戈登警探旁边的青年,看着手铐钥匙就在对方手里。感受到手腕处那种磨砂感,他是真想把这两个货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
mad!
真是搞不懂他们是想拷住我,还是想一下子把我手腕掰折!
“警探先生!既然不能解开手铐,那能不能劳烦你把手铐松一松?我只是个不小心看见尸体的普通民众,为什么要把我像一个罪犯一样拷……”
哔——
布洛克使劲儿按着喇叭,抓住后视镜看着里面的青年,扯着嗓子大喊:
“闭嘴!你个白痴!你知不知道因为你,我没有吃到我心爱的鳕鱼三明治!你要是还跟我在这废话,等回去我就把你的牙一颗一颗打掉!”
布洛克的意外大喊,给后座的两人都吓了一跳。同样的他猛按按喇叭,着实也让前面的轿车司机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嗨,bitch!”
黑色轿车立马停在了马路中央,眨眼间车上就下来了四个手持金属球棍的黑人。
可当他们看到后面是辆警车时,他们齐刷刷地漏出了他们洁净的大板牙。接着一边把球杆藏在身后,一边友善地挥舞着手向布洛克警探打着招呼。
布洛克也礼貌地回了一个问候:
“去死吧!黑鬼!滚远点!”
待到黑车引擎再次发动,见到黑车一溜烟儿的离开,布洛克才稳当儿地把手枪收回了枪套里。
与此同时,坐在后座的两人都表情十分丰富~
青年很老实地低着头,戈登一脸紧张兮兮地拿着枪指着那辆远去的黑车。
“你还举着枪干嘛?”
戈登听到后一脸无语,也低着头缓缓地把枪收了起来。
虽然长官说拿枪就拿枪,说收枪就收枪。可……你不觉得你这拿枪收枪的也太快了吧!
很草率的喂!
你是在拿手枪打招呼吗?
戈登下意识看了看旁边青年的脸,发现对方也是和自己一样,一脸懵逼。
顿时,初来乍到的他有了一种他乡遇知音的欣慰。
感觉到有人在注视,青年也偷摸摸地斜视着戈登。
呼~
幸亏之前没反抗!
这要是反抗了,我估计那死胖子会一枪打死我!
可惜我那好不容易抓住亡魂的瓶子……
青年正是艾伯特。辛辛苦苦一上午的他,在两名热心肠的GCPD警探的帮助下,成功一朝回到解放前。
同时他也幸运的坐上了GCPD的特别观光车,有机会感受一下无数罪犯曾经驻足过的宝地“GCPD”的风光。
诶……不是都说哥谭的警察和当街的小混混只差一个警徽吗?怎么到他这,这两个警探都这么热心肠?
还记得这个理个寸头的警探,跑到大楼里来抓我时的原因……竟然不过是看我的形迹可疑!
我又双叒叕!
这里是哥谭市哎!形迹可疑的多了去了!
不对……在哥谭,你因为形迹可疑抓我不觉得有点太牵强了吗!!!
看着窗外风光的艾伯特,知道GCPD这一站他是必须要进去了。被两个警探当场抓奸……哦不,是行凶。
他艾伯特是有理也说不清。
尽管那俩具枯尸和艾伯特没有半毛钱关系,可万一就怕GCPD拉他顶罪啊!要知道GCPD的所有业绩全靠暴力执法,所有线索全靠华人高利贷和妓女一条街。
他艾伯特哪怕掌握巫术,也怕胖子警探这样的狠人啊!动不动就拿枪打招呼,这谁受得了啊?
咔嚓——一声轻响~
“新人!你要……”
“别激动!我只是给他松一松。再者他是个孩子。”
戈登给艾伯特的手铐松了松,感觉舒服一些的艾伯特道了声谢。
戈登笑了笑。
可开着车的布洛克还在那里讥讽。
“孩子?这里的孩子终有一天会让我们俩好受的!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等到那时候。”
“我会的。”
又是那股子自信劲,布洛克真是服了。他翻找着抽匣找出了一块糖,也就一点甜的东西才不会让他感到恶心。
“你叫什么名字?”
“艾伯特……艾伯特·叶夫根尼。”
听到艾伯特那种独特的少年声线,戈登有些后悔抓他了。之前就是他看到艾伯特手里拿着一个啤酒瓶,鬼鬼祟祟在一栋废楼面前晃悠。误以为有什么案子的他,拉着他的搭档就跑了过来。
当时布洛克在餐车前等着他的鳕鱼三明治,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视吃如命的家伙拉走。要知道他戈登已经明白他的搭档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懒散、邋里邋遢、喜欢无所事事,反正他讨厌的地方布洛克全都有。
要知道他詹姆斯·戈登可是从芝加哥警局来帮助这里的优秀探员,有这一身特种兵的功夫!结果来这里快一周了,我居然只是陪了这个死胖子吃了好几天的三明治?
我是来这里养膘的吗?
所以发现到犯罪苗头的他,看到行踪不正常的艾伯特,自然是就控制不住自己。
最后没想到真的有案子,还是个凶杀案。算是给他詹姆斯·戈登新上任迎来个开门红,他也是走流程带走了艾伯特。
他当然知道凶杀不是艾伯特,但他毕竟是第一个发现了现场,走流程必须把他当做犯罪嫌疑人带走。
“我叫詹姆斯·戈登,很高兴见到你。不用害怕,等我们调查清楚会放了你的。”
戈登温柔地把手搭在艾伯特身上,后者也是一脸激动地盯着他。
多可爱的小孩儿,怎么会是凶手呢?
殊不知,艾伯特一脸激动看着戈登。不是因为听见了会放了他,而是听见了眼前的男子自称是“詹姆斯·戈登”!
詹姆斯·戈登!戈登局长!与黑暗骑士蝙蝠侠并列为哥谭市的光明骑士!其威名让所有黑道势力闻风丧胆,连企鹅人都要夹着尾巴做坏事!
可是当局长的戈登怎么会在外面抓人,难道是重名?即叫詹姆斯·戈登,又还是警探,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等等……
假如眼前的人就是戈登局长,这里也是哥谭市不假。
那么出问题的是……
是时间!
我忽略了时间!
“先生,麻烦问一下托马斯·韦恩死了没有?”
他艾伯特不是十分清楚哥谭的时间线,唯一判断时间的方法就是看,以自身赐名“犯罪巷”的托马斯·韦恩死了没有。
听到艾伯特不知道从哪里拽出的一句话,戈登有些神情恍惚。
“就是那个韦恩集团的董事长,布鲁斯·韦恩他爹!”
“白痴小子!要知道你们能在大街上闲逛,可离不开人家的施舍!把嘴巴放干净点儿!”
布洛克狠瞪了一眼艾伯特,艾伯特没有去理睬,他一直盯着戈登。
戈登被艾伯特盯着有些发毛,嘴角动了动。
“没有。据我所知,他身体很好。”
托马斯·韦恩没死?
艾伯特脑中凭空一个炸雷!
也就是说还没有蝙蝠侠,布鲁斯·韦恩还是个小屁孩?
也没有什么企鹅人、双面人、小丑什么的犯罪天才?
也就是说,现在哥谭很安全?
对啊!现在哥谭很安全啊!根本就不用担心哪天在家里睡觉,自己家就被小丑那个疯子一按按钮,直接给自己来个火葬加掩埋一条龙服务。
但是……自己又在惊讶什么呢?
艾伯特看着笼罩哥谭市的迷雾,现在的哥谭他看不清啊!他现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也没看过关于这段时间的影视作品。
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导演拍过这段时间的电影……
而至于漫画,他天天忙着抓鬼哪有时间看漫画!侥幸看过一部两部和蝙蝠侠有关的电影,那都是犒劳自己,休息时候消磨时间的。
要知道自己会到哥谭,那怎么也得天天都看啊!
现在艾伯特对于哥谭,那真是笼罩在迷雾里。他认识的,现在都还没出名呢。
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他要去冰山餐厅找企鹅人。可哪有什么冰山餐厅,哪有什么轰动地下一切势力的企鹅人呢?
他企鹅人还不知道在哪里玩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