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阮佳音回去以后,江绍和循着常庚给他的地址,在一栋小洋房前敲了几下。
“是阿绍吖?”
开门的是江芜。
“姐。”
他进门,朝江芜点头示意,取了鞋柜上的拖鞋在一旁换上。
“我看你鞋底沾了泥巴,给我,我替你刷刷去。”
江绍和一愣,木然地点点头。江芜本是个极傲的人,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服天不服地。近些年她却是渐渐温和下来,脸上原本冷硬的弧度都柔和了几分。
先前小聚,季云谦和江绍和常常以此调侃常庚,说他是驭妻有方,花了二十多年,终究是把江芜那性子给磨软了。
常庚像是听不得话里头的揶揄,偏偏乐得不行,一个劲地笑。他们就说他这是傻乐,常庚也不恼,仍是咧着嘴笑。到头来,他们也讨不得好。
常庚和江绍和是在大鲲认识的。
江芜知道自家堂弟喜欢捣鼓无人机,介绍他进了大鲲,江绍和也就不再做老师。
常庚也是江芜引荐他们认识的。江绍和一直暗叹命运的诡谲,不然,他是万万想不到,就这么个厚眼镜框的平头大个儿,能收的住自家那自诩雅典娜转世的堂姐。
他和常庚聊得来,季云谦也不排斥他,三个人的关系也就这么起来了。
其实,常庚也有一股傲气,江绍和能感觉得到。毕竟,能砸钱折腾无人机的,哪个不是脑袋里头的主意多得往外冒。主意多了,就轻易不给人留位置。嘴上如是,心里更甚。
常庚的程序写的好,老婆娶得也好。季云谦和江绍和就逮着这借口,三天两头地要常庚组局请客,常庚也乐在其中。不过这种局,江芜去的少。她大概是不屑的,心里头那句“乌烟瘴气”,都在脸上写着了。
前些天,常庚电话里说,江芜念着他,让他抽空回趟家。那时候他在伦敦,原是不怎么信这话的,可如今看着她一手拿一只鞋地往内院走,又想到方才耳边的那几句温言细语,他暗叹一声,摸了摸有些糙的手掌——有些事儿,兜兜转转,还是得信。
“姐夫呢?”他松了衬衣上头的纽扣,把手上从夜市买回来的大包小包放在沙发上,便想去内院找人。
江芜拿了把刷子,瘦长的手指握住鞋面,一下一下有节奏地刷着。偶尔有碎发落在眼前,她便用手肘随意撩一把。
江绍和看着她面前的肥皂水一点点变黄,仍不见她答话。他想到常庚无意中说过,这些年,江芜的听力退化的厉害,和她说话,要十成十的耐心。江绍和便抬高了声音,“姐——”
江芜有些迷茫地抬起头,“刷刷刷”的声响就这样断了线。她反应了一会儿,觉得是有人在叫她,回过身。见是江绍和,她松了口气,笑道:“阿绍,方才……是你唤我吖?”
尾音很轻,没什么力气的样子。江绍和拧眉,印象里,江芜说话向来中气很足,刚过五十,不至于这般颓靡。
“是。”他走近,能闻到江芜身上若有若无的中药味,皱了皱眉,却没多问,“姐夫去哪了?”
“你说常庚啊,他去机场接季云谦了。”江芜微微一笑。笑起来简直和常庚一个表情,江绍和腹诽,可难得他竟有些羡慕。
“他怎么也来了?”江绍和觉得好笑,他们仨倒是又聚齐了。
“季云谦要去南非,在清迈转机,听常庚说你也在这里,就打算待上一两天。他的行程,是真是自由。”
江芜把淌了泥的刷子往水里一漂,鞋子换了个方向,复又想到什么,看了江绍和一眼,“不过,谁都比不得你自由。”
江绍和笑笑,也不否认。
院子不大,花团锦簇,是随了他的喜好。
前些年,常庚搞投资得了一笔钱,因为江芜喜欢清迈,他便托人在清迈买了一栋房子。
别的都是按江芜的喜好来装的,可独独这个院子,常庚拿不定主意。那时,他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不如养花吧。不曾想,常庚真真养了一院锦绣。
小丫头该也会喜欢,江绍和忍不住想。她的院子大,却不及这里来的热闹。
靠在花棚边,江绍和习惯性地在口袋里摸烟。烟盒快空了,他晃了晃,大拇指挑开纸盒盖,微讶,他分明记得,这包烟,他才揣了不到一个礼拜。
惊讶归惊讶,烟还是要抽的。
叼着最后一根烟,江绍和不急着点上,双手环抱在胸前,左手随之用力,半新的烟盒就瘪成一团。
花不错。他微仰头,越看越欢喜。丫头必定会喜欢,似乎只要是风雅的,她都喜欢,是个极浪漫的人。
丫头果然还和小时候那样娇气,方才在夜市,她来了兴致,拉着他一直逛到夜市尽头,却再没力气往回走了。他见她脸上有几分羞赧,最终还是他背着她回去的。
丫头很轻,小小的一团,两只手臂环着搭在他胸前。他自觉走得算是稳当,偏偏那两条藕臂上下颠了一路,晃得他有些发愣。
江绍和拿了打火机,手指发颤,好不容易才点着。他狠狠地吸了一口,这时才后知后觉——破例了,他不该点火的。
花前,月下,见不得烟火,更见不得浊气。这是他的规矩。
“看看,干净好些了吧。”江芜甩了甩鞋面的积水,有些得意地朝江绍和扬了扬下巴。
“干净。”江绍和不想在花棚里多待,等江芜晾好鞋子,便跟着回屋。
“阿绍,我煮了莲子百合汤,我知你不喜甜,没加糖。”江芜不等他回话,便先盛了一碗给他。
“姐——”江绍和终是接过碗,他拗不过江芜。
“常庚也得吃的。吃点甜的有什么不好,一个个,德性。”
话未落,大门便开了。
“姐夫。”江绍和转过身,“云谦。”
“绍和,你这就不对了,叫的我像个外人一样——”季云谦从常庚身后探出脑袋。他比常庚矮半个头,跟在他身边,实在没什么气势。
“呐——”江绍和递过汤碗,“赔礼。”
“莲子百合?”季云谦闻了一口,“没有桂圆吗?”
季云谦嗜甜,最喜桂圆。
大学时候,他和江绍和睡上下铺。那时候季云谦便喜桂圆,几十年如一日地喜欢,是个痴情的。
那时候季云谦才二十出头,买了一袋的桂圆,偷偷摸摸地在寝室里吃,浑然不知江绍和就躺在上铺。底下仓鼠一样的剥壳声和吮吸的滋溜声,江绍和愣是听了一下午。
季云谦吃完,拎着一袋子壳,又出门了,压根不知道头顶上有人。
季云谦说,桂圆有助于美白。
江绍和由着他瞎扯,却是不信。实在是季云谦扯得很,要是他说桂圆补脑,他也许都还会信。
季云谦不服气,说以他父母的名誉起誓。
江绍和乐了,季云谦父母都是植物学家,生下来的这憨憨,难不成是个树精,净会演。
季云谦剥了一颗桂圆就往嘴里送,“桂圆顶甜,吃了心情好。心情好了,郁结气少,皱纹就少,毒素也就少,那皮肤自然就好咯。”
江绍和挑眉,看来成不了精,是个瓜皮。
“原是这么个理儿。”他答道,没有多余的语气。季云谦也不在意,扒拉着一堆空壳,数着自己一天吃了几颗桂圆。
不过,不得不说,季云谦这一身皮,嫩的跟个姑娘似的,就连阮丫头都没他白的发亮。
江芜又端了两个碗出来,把左手边的那个碗递给季云谦,接话道,“单独给你加的桂圆。”
闻到熟悉的味道,季云谦眼睛都亮了,把江绍和方才给他的那一碗还回去。
江绍和嘴角微抽,四十八的人了,就贪那么点甜,也是不得了。他拿着了季云谦嫌弃的那碗莲子百合汤,微微举起,和常庚示意,却没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