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571700000002

第2章 贰幕 雨水

我把一辈子都交给了我的工作,我想它本就该属于它,总比交给鬼好。这是老余常说的话。四十七岁的人了,从十八岁就开始跟着父亲走街串巷的送信,二十岁结婚,娶了街口卖油老头的女儿秦织,二十一岁有了孩子取名叫做余佘。

快清明节了,老余本来该休息,可是同事李钱生要回老家给自己的亡妻上柱香,他说“以前天天见来着,自从走了,这一年也就见上两回,一次清明,一次过年,给她烧点东西过去,活着的时候就是因为穷,没钱给她看病,耽误了她,现在死了在底下就不能再委屈了她,再委屈她就说不过去了,生着难受死了难不成还不让人家舒坦了?前些天她给我托梦说冷,我给她多买了些纸钱烧给她,看上什么就自己买以前我买给她,她总抱怨我买的难看……。”李钱生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话说的太多了,就不再继续说下去了。

李钱生拍了拍老余的肩膀:“兄弟,麻烦你了,回来我请你喝酒。”

“替我给嫂子上柱香,告诉她大家都好。”他拿起放在地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浓茶。

“放心吧,话我肯定带到。”

老余起身,看了一眼李钱生,就走了。

窗外电线杆上的老旧播音喇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老余不信,这都快九点了还是太阳当空照,不过秦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再他的自行车的包里塞了一把伞。邮差是个苦差事,顶着烈日炎炎和****还要保证信件的安全完整送达。

“老余,你把信送了就早些回来,今天是孩子回来的日子,你可别忘了。”秦织梳弄着头发,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人还没老到那就去,头发就先白了,活的比我都赶趟。

“几点的车啊?”老余把分装好的信件报纸架在自行车后座上。

“下午六点多的,你如果正常下班,来得及,要是在半路和别人搭闲话就指不定了。”秦织咬着牙齿用力的拔下刘海前的白头发,和从梳子上扯下来的头发团在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又不是你,那么爱说道闲话,一条街都够你走一个多小时的。所以儿子才不乐意和你逛街。”老余嗤之以鼻。

秦织推搡着,“你快去送信去吧,等会儿下雨,注意安全,有功夫和我在这儿拌嘴的,都送了好几家了。”

自行车一圈一圈的转着,这些年送信骑坏的车送去收废品那里换来的钱都够买一辆新的车了,脚上的鞋子也不知道换了几双,在老余眼里这就是祖传的手艺,自己从父亲的手机接过这个行当就应该矜矜业业的不能让父亲丢脸,父母都死的早,等不到余佘长大就双双驾鹤西去,不过死的时候无病无痛的算是喜丧。自己儿子不愿意在接过这个行当,参军去了,也是个光宗耀祖的事情。

信和邮件亲手提给收件人,对于老余而言是有无比的成就感的。

邮差包里还剩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天空终于阴郁的下起了雨,雨势猛烈,一时半会儿停不了,狼狈的躲进祠堂里。

祠堂屋檐的雨幕里同样匆匆跑来了一个男人,破口的解放鞋湿透了,掉絮的衣服还在滴水。

两人默契的拍了拍身上的雨水。

“郭书七?”老余认出了来人。

郭书七看了一眼老余身后的自行车上湿掉的绿色邮差包“老余,没想到你成了落汤鸡。”

“半斤八两,你还不是一样落水狗。”老徐递过去一直烟。

“我这都多少年没抽烟了,怕抽不惯。”郭书七摆了摆手。

老徐点燃了嘴里的烟“抽根吧,暖暖身子,不要感冒了。”

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就你这烟能暖多少啊,还不如喝点酒,整一杯吗?。”

“这里哪里有酒啊,要是有我还挺想整两口。”

郭书七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瓶没有贴标签的白酒。透明的玻璃瓶没有灰尘,倒是瓶盖上的灰都可以糊墙了。

“好啊,老郭,你在祠堂藏酒,你这是对祖宗的大不敬。”

“你去看看,这祠堂里供奉的排位,哪个先人不喝酒,再说了这酒也不是我藏的。。”郭书七搽掉瓶盖上的灰。

“不是你是谁?肯定又是从哪家喜丧宴上顺的,藏在这里怕主人家发现。。”老余鄙夷不屑。

郭书七故意压低声音“是书记的孙子藏的,我看见了。”

老余觉得他就是一个骗子,这种话都说的出口,也不怕闪了舌头“你瞎说什么呢,书记的孙子还在小学都没毕业,怎么可能跑着里藏酒。”

“不信算了,你信我说什么你都信,不信我说破嘴皮也不信,难得计较。”郭书七喝酒一口酒,满足的笑了一下“这不花钱的就是好喝,尝一口。”说着就把瓶子递给了老余。

“哎……。”老余想要推辞。

“喝吧。”郭书七不耐烦的把瓶子扔给了老余“话这么多,怎么不去说书,嘴皮子都能翻过梁山了。”

老余耐不住喝了一口,觉得身体顿时暖和的许多“对了,我今天的最后一封信,是你的,送完了我就可以回家了。”

“稀奇事情,还有人给我写信。”

“我送了这么多年信,就给你送过两次,第一次没送能你手上,结果害了你一辈子,是我的错。。”老余从兜里拿出信,幸好没有打湿。“这一次我可是亲手给你了。”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还说那些干嘛,忘记昨天的不幸才能更好的过着明天的日子。”郭书七一只手接过信封,一只手拍掉裤脚的泥巴。

“打开看看啊,是谁给你写的。”

郭书七看了一眼信,塞进衣兜里“养老院的,不用打开就知道了。”

“政府给你出钱让你和你老婆子去养老院不好吗?反正你无儿

“嗯。”郭书七猛灌了一口白酒。

“他这是什么意思?。”老余看了一眼老郭,四十五岁头发全部白完了,他比同龄人老了半个世纪仿佛。

老余的话像是一只发春的猫不安分的挠着胸口的伤,郭书七又猛灌了一口“怕我耽误了他升官呗,整个镇子就我拖后腿,他能不急嘛。”

“他不是没多久就退休了吗?。”

“为他后人铺路。”

郭书七喝了一口“你说他怎么越过越好了呢,我却活的不如意。”

老余拍了拍他的肩膀“因果自有报。”

“雨停了,哪里都是能融身的乐土。”郭书七现在屋檐口,伸手接住从瓦沿上落下的雨幕。“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我自己也会感觉到,时而正常,时而神经,上了年纪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了。”

“我送了一辈子的信,独独送漏了你一封,没想到直接害了你一辈子的命途,要是当年我亲自送你手上,现在升官发财的就是你了,都怪我……。”这是老余大半辈子最自责的事情,庞大树丛下唯一的烂根。

“陈年烂事,喝了这口酒就忘了吧,要是一直旧事从提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两人一口接一口酒喝着,直到雨停,道别后自散去。

郭书七是个奇怪的人,半疯癫,大多数的时候是正常的,村上的白喜事的时候他都会去蹭一口酒喝,一副对联权当是礼钱,村上的人都知道他,从不去计较。从前他也是个文化人,只是被别人盗取了人生,那是第一次看见真的有人一夜白了头,他和他母亲哭了一夜,那晚路过他家的人听的都心碎。他是个怪人,有一年村上来了一个女乞丐,脑子也算清楚,两个人半斤八两吧,他递给一块馍:愿意落在我这里吗。女乞丐同意了。当天他买了两顶草帽,他顶着用朱砂写着皇上的帽子,女乞丐是写着皇后的帽子,在他母亲的坟前拜了堂。

郭书七替女乞丐改了名字,吉稔。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乞丐就在村上落了户。

地上泥泞湿漉,老余的裤脚上沾满了车轮带起来的泥点。蹲在门口的重阳看见了老余,站起来用力的挥手“老余叔。”

老余停下来,一脚踩进了小水洼里“哎哟,臭小子,成心害我是不是。”鞋子全进水了。

重阳委屈“哪里啊。我在这里等你一天了。”

“等我干什么啊,不去玩尿泥巴。”老余扶正自行车。

“李月姐给我寄的东西,打电话说是这几天会到。”

“没有,今天的东西全部送完了,不信你看。”老余打自己的邮差包。

重阳看了一眼空荡荡的,他的眼神也变得空落。

“明天应该就会到了,别急。”拍了拍重阳的肩膀,老余就走了。往汽车站的方向走去。

重阳看了一眼烂叶子上爬动的虫子想起李月已经好几天都没有打过电话了,上一次打电话还是因为寄了东西。

市中心里,一间小小的咖啡馆,被高楼林立包裹着,积压的透不过气。

“你……见过北海道的雪吗?。”李月麻木的看着卿虹,眼镜红红的,像是要哭的样子,却是一滴眼泪也没看见。

卿虹被搞得一头雾水,面前的女人前几天还在为丢了孩子哭的死去活来,现在居然想起了北海道的雪,呵,说白了母亲也不过是世俗的动物,可能这个女人想通了,丢了大不了再生一个算了,孩子而已又不是命,卿虹从此刻开始打心底鄙夷这个女人。作为记者这种事情她见多了,也就司空见惯了,习惯的隐藏自己真实的内心活动,你看不出她的神情,只是摇了摇头而已。

“我也没见过,但听我女儿说那里很美,就像老家冬天山顶上的雪,只不过山顶的雪开在了大海边上,她说就像洗衣服时手上搓出的洗衣粉泡沫一样软软的,白白的,就像大楼顶上被揉碎的白云一样,就像发霉的罐子里搁置了很久的盐巴结了块。她也没见过,她每天看着老墙上的旧日历,十二月的那一页印着北海道冬天的样子。她说长大了要赚大钱,买很多的棒棒糖带着我和她爸去北海道看雪,可是她还没长大我就把她弄丢了。。”李月揉着手里的卫生纸,一块巴掌大的卫生纸被揉成了一个小坨坨,像是一把揪着的心,想要呼吸却连喘气都是困难的。

“说不定过几天她自己就回来了呢?说不定她只是出去玩玩就回来了呢?。”卿虹没有一丝动容,同样生为母亲她却好像不能太理解这个女人的心情,她觉得这个女人什么都不做,就只会在这里哭哭啼啼博关注,没有一点做母亲还有的样子,她想快点走完流程就行了,不想和这个女人多一点的交谈。

“不可能的,我把她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工地门口的那堆沙,修好的毛坯房,她最喜欢在那里捉迷藏,还有就是那座老桥,她喜欢在哪里看太阳落山,她说就像看电视,这是她唯一看过的会动的画,傻孩子会动的怎么能叫画呢?穷人家的孩子没有娱乐场所,她又懂事,功课成绩从来不让人操心,每次家长会老师都表扬她,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她就会给我和她爸做好饭等我们回家一起吃,板房里面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桌子,唯一会发光的就是顶棚上的电灯了,老板给的,懂事的孩子从来不嫌弃这些,她说她很感恩,很感恩我们把她带到这个世上,我们是穷,但是每一天我们过的都很开心,这算是苦难日子里唯一让人快乐的事了吧。。”李月用手指掐着自己的手指,她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让自己的女儿过上好日子,为什么要让她出现在这么穷的家庭。“不找了,嗯,不找了。。”她笑着,又说了一句“不找了。”低下头那一刻又哭了,这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大的决定了。

“为什么不找了?你们不想找到孩子了吗?难道孩子对你们而言就那么不重要?。”卿虹很吃惊,这个女人是疯了吗?旁边的录音还录着的,这个要是发出去不知道会掀起多大的社会舆论。

“谁不想找了,我的心头肉,我能亲自割下来吗?谁能忍得了那么大的痛,孩子被拐走了,哪个做父母的还能笑嘻嘻的接受采访,你也是做父母的,只是你还没有体会过自己的孩子被人从身边偷走的那种感觉。你懂那种感觉吗?就像有人从心脏生生割走一块心头肉,不见血腥,却是血肉模糊不清了,被锤烂了,成了一摊烂泥,你懂吗?孩子丢了这几天我连觉都不敢睡,害怕孩子回来看不到我,害怕我错过任何一点可能,我天天哭,眼睛都快哭瞎了,现在眼泪都哭不出来了,工友们看我们一家人可怜,给我们捐了一些钱,让我们想办法找到孩子,来这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有几个过的好的,大家都不容易,人家的钱都是用来过年的,我拿了他们拿什么过年。我的孩子也不希望我这么自私,被拐卖了也好,去个好人家再也不用跟着我们吃苦,她也可以去看北海道的雪了,再也不怕她会被一个棒棒糖骗走了,挺好的。。”李月擦着眼泪,眼睛看着窗外,这一刻她感觉自己被自己亲手撕碎,被揉搓,被曝晒,自己的心被人拧走了血色,只剩干枯麻木,干着,急躁着。

“你怎么知道她过的好?你怎么能确定她希望你们放弃,说不定她在等你们救她脱离苦海呢?而你们就这么轻易放弃了,对得起谁?对得起自己还是帮你的社会大众,还是那群傻到为了你的孩子翻看了几天摄像录影的警察,还是你对的起你孩子的期望。。”卿虹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穷地方的人没文化她知道,但这种放弃自己孩子的母亲她不能原谅。

“卿小姐,我没文化,我懂得的大道理不多,警察说救人的黄金时间是二十四小时之内,现在过去多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说不定早就离开了这座城市,我现在不求她能回来,只求她能平安,能遇到一个好人家,小孩子记性差,过不了多久就会忘记她曾经生活的落魄的家庭了,你以为我舍得放弃她吗?现在事实就摆在我们的面前,它在逼迫我去接受这个事实。我很谢谢那些帮助我的人,谢谢他们,但是我让他们失望了,对不起欢欢妈妈没有坚持住,谢谢你们的努力,不好意思让你们白忙活了,对不起。。”李月皱了皱眉头,叹了一口气。“卿小姐,这个是不是发到报纸上啊?。”

“嗯,对。”卿虹不再多问,她想走完流程就算了。

“那你能帮我给欢欢写一句话吗?就写欢欢,妈妈真的尽力了,不知道你会不会看见这个,但是妈妈希望你快乐,希望你不要怪妈妈,妈妈爱你,妈妈……希望你好好的,乖。。”李月起身鞠了一个躬,谢谢你了“卿小姐,麻烦你了。。”她的背影如同落魄的书生丢了意气风发的魂魄,丢了她的脊柱,连站立都变得吃力起来。

卿虹开始同情这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下这样的决定,一定很心痛,做了很久的心里斗争才做了这个决定吧,活着就没有容易的事。

卿虹想:人贩子从小就被贩卖就能感觉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就像一块心头肉活生生的从心脏抽走;强奸犯如果也能被强奸那他就能感觉到力不从心,从皮到骨都被人用鞭子抽打一样;施暴者能够感同身受的话就算是钢筋水泥也该成了一堵烂墙。

李月说“我感觉我的傲骨被人践踏着,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仅仅因为穷而已。”

没过几天,这件事情渐渐被人们淡忘,这个世间就是这样,人们只能记住对自己有用的事情,事不关己而已。

李月是一个小学未毕业的女人,二十五岁,布满水泥点的衣服裤子和一双军绿色解放鞋,缠了白色药胶布的手像是在街道边上上了白漆的老树干枯龟裂,头发白了很多,她的脸应该是在建筑工地上长期浊蚀的缘故像是结了一成硬壳,深陷的眼窝配合着空洞却又干净的眼眸,像是清澈的地下河流淌过贫瘠的土壤这是她唯一可以让人看起来像是二十几岁年龄的样子的地方。

四月,这座城市在这几天好像永远都被雨水泡发着,湿漉漉的一片。工地的被子不止潮湿还带着一股子汗在蒸笼里发酵的味道,酸腥味。李月把自己的头埋进被子里,双手用力勒着被子,把自己埋得更深,普通柔软的坟墓恶心发臭。她歇斯底里的吼叫着,因为被子的原因外面的声音并没有多大,她无能为力的放弃也是无可奈何的,廖强不许她再找了,因为要用钱,处处都要钱。

“孩子五岁,我却弄丢了她的一辈子。””

廖强和工友说说笑笑的回来了,手里提着半瓶白酒,摇摇晃晃的进了房间,李月缩在床角靠墙的位置,目光呆滞的看着窗户铁栅栏外月牙,她想起女儿说过,手指上的白月牙越多就代表越健康,她小小的手上十个手指有七个月牙,一定很健康,说不定她和我一样,看着同样的月亮。

廖强看了一眼李月,又看了一眼窗外的月亮,拿起酒瓶灌进自己的嘴里,用力的把酒瓶摔在地上,清脆的声音在空旷的房子里回响着,李月冷漠的看了一眼廖强,然后低下头再不做声。

空咳了两声之后,廖强扯掉身上的脏衣服,赤裸着爬上床,把李月拉进自己的怀里。粗糙的手捋着她的头发,想起当初媒婆用梳子梳着她的头发,他偷偷的从门缝里看着她的面容倒映在镜子里,媒婆一下一下的梳着她的头发。

廖强用手指梳着李月的头发“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堂。”叹了一口长气,用手抹去了李月脸上的眼泪,把头埋进了她的头发里,轻轻的说着“睡吧。”

李月用力抓着廖强的手“阿强,我再也不想生孩子了。”

廖强轻轻的拍了拍李月的手,就像安抚梦里惊醒的孩子“不生了。”

“阿强?。”李月睁着眼睛不敢闭上。

“嗯?。”廖强眼睛死死的闭着。

“新雨,会过得好吗?。”

“会的,比我们好。”廖强用力的拥了拥李月“睡吧。”他在李月的头发上刮蹭着,然后再也不动了。

李月知道,他哭了,七天了,这是他第一次哭。

天空放晴了,这几天里难得的好天气,老板让工人们赶工把前几天拖沓的赶上。老板是个好人,准许李月多休息几天毕竟才丢了孩子,李月拒绝了,丢了孩子可是家里还有父母。孩子丢了没敢给老人讲,怕他们接受不了。

抱着一摞红砖,目光呆滞,像是神明抽离了她的灵魂一样,只有躯壳游历人间,整个上午就只是停下来喝了几口水,头发一直在滴着汗水,脸上像是被人泼了一桶朱色油漆一样。工友们都很担心李月,这种状态可能会熬坏身体,孩子还没回来自己先倒下了。

他们把廖强拉到一边想让他去劝劝李月或者说是安慰,廖强只是摆了摆手,他知道孩子丢的那一刻小月的眼睛里突然暗下了一束光,于是整个世界都暗了,那是她生命里唯一的光。

“我想回老家了,强子。”李月如同嚼蜡一般吃着饭菜。

廖强没有搭话。

“我说我想回家了,你听见了吗。”李月破了的胶鞋一下一下的点着地。

“听见了。”打火机的星火烧着廖强的心。

“我想回家。”

“回家怎么交待?孩子呢?。”

“可是这个地方太难了,我待不下去了,工地门口的沙堆,欢欢喜欢在哪里想象自己在沙滩上堆着沙子城堡,下雨的时候她会在板房屋檐下数着雨帘的数量,晚上的时候喜欢指着星星数数……。”说着李月声泪俱下。

“不可能,什么事情我都答应你,这个事情我不干。”廖强把抽了一半的烟重重的踩熄。

李月深深地叹了口气,望了一样天空挂着的月亮“今晚的月亮真圆,老家的月亮可能也是这样吧。”

这世上,万事都是三六九等,有人登高楼,有人躲渊沟,有人耀眼夺目,有人一身铁锈,寻常事罢了。上帝只有一双手,苦难的人太多帮不过来也是常有的。

重阳有时候也会怕,时间是一条腻滑的泥鳅,人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偷偷的它就跑了。

宋湘对着镜子,摸索着头发,艰难的扯出一根白发在重阳的面前晃了晃“看见没,你妈老了,你也长大了。”

重阳抓了抓宋湘的头发“姐姐的白头发比你可多多了。”

“你姐那是少白头,我这是熬的,什么东西都有个保质期。”宋湘看了一眼重阳的头发“你这个头发好在遗传你爸,不然白的比我多多了。”

“有的时候我都在怀疑一件事,我是不是和你们是一家人,你们都是双眼皮,就我一个人是单眼皮。”

“给你说过了啊,你是我和你爸在垃圾桶里捡的。”宋湘笑着。“你记得不,在新疆的时候,姐姐天天说你是捡的,有一次你姐又说你是捡的,你沿着水渠走了一个多小时,把你姐姐吓的,生怕你掉进水里去,从那以后她再也没说过了。”

重阳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是不是亲生的这件事他总是耿耿于怀,他总觉得哪怕家里有一个是捡的,也一定是宋谷月。小的时候被她欺负,打也打不过她,记忆最深的一次,因为一件小事,她把自己的鼻血打出来了,只能仰面朝天的躺着,躺着躺着就睡着了,等到爸妈回来以后一坐起来鼻子就开始淌血,去了医院才算是塞住。那个时候重阳就立誓现在小,比姐姐矮所以是弟弟,等到自己比她高了就是哥哥了,就可以还回去了。

长大后细想,在学校里自己挨打了,不是也只有姐姐替自己出头吗?爸妈不在的时候不都是姐姐洗衣服做饭吗?她也是小小的年纪啊,怎么就那么懂事呢?二十岁的重阳该多心疼十二三岁的谷月啊。

以前天天见的时候,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后来没有人陪着说话了,好像也是孤独的,就像日月一样,虽是同一片天,相见太难。谷月上了大学,重阳也快到了高三的重要时刻,谷雨总是叮嘱“要加油哦,我们家的男子汉。”

同类推荐
  • 大可不必以身相许

    大可不必以身相许

    书上说,十七岁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易误终生。言诺总是和自己说,“我明明就是十六岁遇到的他”。十六岁的言诺在小巷子里一次顺手的“见义勇为”,让沈初尧这只大灰狼惦记上了言诺这只小刺猬。他觉得女孩子麻烦,不喜欢与女生接触,却让她成了他的同桌。本是来B市筹谋人生的,却把自己栽在了一个小姑娘身上。“早恋是不对的诶”“这怎么能叫早恋呢,我这是提前预定的”“还可以提前预定?”“对啊,你那么受人欢迎,我不预定你被拐跑了怎么办?”终于在艺术节结束的第二天,沈初尧以言诺收到情书太多为理由把言诺这个傻孩子拐到了手里。言诺出去接了杯水,却感觉自己走到哪都像是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大猩猩一样被人“观赏”,上前去询问的时候,对方又总是一脸便秘的表情,懵懵懂懂恍恍惚惚的坐回到座位上,就听到蔡南宇欠揍的声音及时响起“我说言诺,你喜欢你同桌也不用昭告天下吧”言诺:???!!!言诺下意识的摸上后背,果然摸到一张便利贴,上面飘逸的字体写着:全世界我最喜欢沈初尧。多么嚣张的字啊,多么欠揍的人儿啊~
  • 青马撞上竹马

    青马撞上竹马

    明明这么瘦瘦弱弱,为什么是这么坚强这么温柔的性格呢?明明属相是同一只的。
  • 青春是场美好的梦

    青春是场美好的梦

    在一所中学,有着群正值青春的少年,他们各自演绎着属于自己的青春。
  • 别离匆匆青春无恙

    别离匆匆青春无恙

    刚刚步入高中部的阿离对学霸学长建墨一见钟情,在暗恋表白遭拒后,阿离下了第一次赌注,在漫长的等待过程后,潜移默化得辜负了自己的人生。崭新的大学生活开始,阿离下了第二次赌注,以为等到了梦寐以求的男神,殊不知又是另一段痛苦前的宁静......
  • 初如果我们勇敢点

    初如果我们勇敢点

    没有想到遇见你,更没想到和你。。。当初的我们勇敢点就好了。
热门推荐
  • 重生之一世辉煌

    重生之一世辉煌

    陈晟重生了,因为一次TEF热能炸弹实验让他重回1995年,是意外?还是阴谋?在这个遍地黄金的时代,来自未来的他,没有过人的经商天赋,没有那王霸之气一放,小弟成群的本事,有的只是对科学的狂热,对未来二十年知识的积累,他能做什么……为了爱,他必须改变。为了家,他必须活的更好。为了国,他必须全力以赴。于是,他,用那先知经商,用那科技武装自己,他一步一个脚印,开始在这个崇尚金钱,武力精彩绝伦的世界中走出一条属于他的道路……林枫书友交流群:119780869
  • 乱世情仇之谋天下

    乱世情仇之谋天下

    龙千柔,因财产继承权被后母算计,醒来已变天,穿越为翼弑大陆东安国侯府被继母赶出府的庶女,她自强不息,各种艰辛,暗主沉浮,斗侯府,灭权臣,助天子终稳坐朝堂,天子对龙千柔情根深种,两人相爱相惜,生性好强的女子本欲朝堂安稳便为了爱人入宫为妃,还未婚嫁,翼弑大陆却狼烟四起,因缘际会,少年天子相识西磲国太子翼,与其成为至交,两国交战时,误将要塞布防图泄漏,最终一败,要塞失守,东安节节败退,最终亡国,龙千柔与弟皆与东安皇族沦为阶下囚被带往西磲,殊不知,翼早在东安卧底时便对龙千柔暗生情愫,她与东安前帝难续前缘,她本无家国,却背负红颜祸水之骂名,爱恨纠葛,乱世弱女,两国深宫高宅,明争暗斗,难择去从……
  • exo朴氏恋爱

    exo朴氏恋爱

    你是我的快乐病毒,却不是只属于我的快乐病毒。你是我最想在乎的那个存在,一直都只是我最想在乎的,从未改变。
  • 五凌决

    五凌决

    我韩炎恒,将一步步踏上武道巅峰,背叛我之人我将负其一生,爱我之人我将护其一世!
  • 李教授的首尔悠闲生活

    李教授的首尔悠闲生活

    天才外科医生的悠闲日常,1V1女主金泰熙
  • 江美人他是我的

    江美人他是我的

    江寒,人人口中的“怪人”,“孤僻者”,“哑巴”,一个浑身充满迷的人,一个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袖的怪人,一个有颜值又有才华的人,却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人敢与他接触。打算好做一辈子的孤独者,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开始看到了属于他的太阳,很暖很耀眼。蒋千爱,到那里都是称霸的小霸王,长得可爱好看,性格开朗活泼,不爱学习,打架逃课乃是家常事,喜欢有一切有挑战性的事和好看的东西。蒋千爱对着江寒说:“你一天不答应我,我就一直烦着你!”江寒:“我选择沉默。”……江寒对着蒋千爱说:“对你心动的那一刻起,我有且仅有一个你,如果这个人他不爱你,那么他一定不是我。”蒋千爱:“你无需开口,我和天地万物便通通奔向你。”PS:这是一个高冷大狐狸拐蠢萌小狐狸的故事,这是一个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座山的故事,这是一个治愈暖心的故事!
  • 风是叶的涟漪

    风是叶的涟漪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他牵着她的手,一起风风雨雨的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幸福是一种沉淀,幸福是一种生活过往的堆积,普通的夫妻,同样的故事,同样的生活,发生在尹冬梅和崔卫国身上,就会有无穷的幽默和快乐!
  • 召唤神话之大秦天帝

    召唤神话之大秦天帝

    开局穿越成大秦国王,八大王国联军来袭群臣更欲献出八位公主妹妹和亲保平安,这时,最强天帝系统被激活了。蒙恬:“大秦黑骑,整军待发!”张良:“苍生涂涂,唯我大秦!”杨戬:“吾有天眼可为陛下监察苍生!”孙悟空:“俺老孙有七十二变,可为陛下横扫诸天!”……盘古:“鸿蒙诸天皆是陛下子民,谁若不服,臣一斧劈之!”
  • 诡异病院

    诡异病院

    阴气最重的地方莫过于坟场和医院,其中,在医院的住院部是阴魂走动最多的地方,以及手术台,很多过世的病人都是在医院离开人世的,但医院有时也会出现死于非命的病患,这些病患,就是怀恨的亡魂,他们不选着投胎,而是....
  • 封天之轮

    封天之轮

    我“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从一个带又稚气的孩子口中说出.枫林镇少年以凡人之身,在群雄并起,万族林立,打出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