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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傲骨

田晓梅说的一点不假,汤老板这几天真的是盯上我们了,上课时目光总是在我和沐子明、田晓梅之间溜来溜去,看我和沐子明时,汤老板的目光是阴阳怪气的,而看田晓梅对,那种迫不及待想攫取猎物的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对于吉萍,汤老板无疑不再抱任何幻想,这个美丽、活泼的女孩子现在是名花有主,黄斯文的背景,足以让汤老板对吉萍的垂涎之心变得冰冷异常,剩下一个更美丽、更娴静、更内向的田晓梅,其危险因素无疑大大增加,而我惟一能保护田晓梅的,就是时刻提高警惕,不给汤老板任何可乘之机。我潜意识里觉得,汤老板一定会设法把我们调开,之所以现在还没来找我们麻烦,是因为他还寄望我和沐子明在国庆晚会上为班里拿个奖项。

然而我的想法错了!

下午下课后,汤老板把我和沐子明叫到了操场上:

“金秋,最近有同学反应,你们俩和田晓梅经常晚上出去,是这样吗?”

“不是经常,而是只有一次,我们去看一个朋友!”我坦然回答。

“没有别的因素?”汤士杰阴阴地看着我,和那天拍着我肩膀,让我在国庆晚会上拿名次对判若两人。

我心里一下子冒起火来,准是他妈的黄斯文在汤老板面前搬弄了是非!臭蚊子对田晓梅早有觊觎,而汤士杰又对田绕梅别有用心,这两个家伙怎能不一拍即合?处处给我小鞋穿?我强压下火气,冷冷地道:

“汤老师,你想我们会有什么因素?”

“或者说,汤老师希望我们有什么因素?”沐子明阴阳怪气地打着滑县腔。

“哦,没有就好,你们现在正是该用心学习的时候,其他问题都不应当考虑,做为你们的班主任,我有责任多关心你们,否则,我不仅对不起你们,也对不起你们的父母,他们花那么多钱送你们来学校,不就是想让你们学到一技之长吗?好了,以后多注意些,尤其,田晓梅一个女孩子,要考虑对她名誉的影响。哦,对了,金秋,这次小品演出,争取一炮打响!”

汤士杰走了。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无忧虑:“木头,看出汤老板的用心吗?你一定得睁大眼珠子,好好保护田晓梅,她现在是汤老板唯一想得到的目标。”

“放心,我提醒着她呢!对了金秋,明天晚上的演出,我觉得还是增加点道具的好,比如女孩子衣服什么的,扮女人最起码要象不是?”沫子明希冀地望着我。

“那你去借好了,看谁的合适。”

“当然……当然是……田晓梅,不过……我一个人去借怕是不行……”沐子明期期艾艾跟在我身后。

“木头,你是不是想把人家的乳罩也一块借来?田晓梅不会拒绝你,我估计,现在咱们三个关系铁好的传言在班里已经满天飞了,你还怕个屁!”

“我不是怕她不借,哥们太没面子嘛!”沐子明憋的满脸通红。

“木头,你记住,当你自己经过爱一个人的磨练而不再畏惧痛苦和丢面子的时候,这比别人对你说一千次‘要勇敢些’更有意义!你可是只有三年时间!”我不再理会沐子明,径直向食堂走去。

晚饭没有新花样,还是中午的包子、鸡蛋汤。

我的饭量重新回到了原来的标准,当初兑换的饭票早已用光,虽然这其间大哥来给我送过一次钱,但我的其它开销,比如在外面吃饭,给夏明月买礼物等,我还是感到钱的紧缺。我很感激四清,如果不是他留给我的几百元工资,现在的我早已是分文不名了。

我端着四个包子在食堂大厅的人堆里穿行,我在寻找夏明月。

自从上次四清预言我和夏明月不会有结果之后,我对夏明月的思恋更加强烈,几乎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上课想她,下课想她,吃饭睡觉想她,就连上厕所时也在想她。

四清的预言在我心里留下了浓重的明影,难道我和夏明月真的不会有结果吗?但如果真的如此,为什么我几次暗卜,上苍给我的答案都是随心所愿——

她住的宿舍是双数;

楼层是双数;

连家里住的屋子都是二楼,还是双数!

她对我的小品流露出的是真心的喜爱,她甚至暗示我应当向文学领域发展。

她邀请我去她家吃饭;

她同意、甚至是主动表示我可以参观她的卧室;

她默认我偷走她的照片,不!应当是默认我偷走她的心!

男女之间,还有比这些暗示更明确的吗?

人声鼎沸的大厅里,我没有发现夏明月的身影。

沐子明在远远地叫我,我摇头示意不去,然后走出饭厅。我现在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独自一人,清清静静地想我的明月。

我在那株硕大的泡桐树影里坐下。

坦白地说,这几天,我总是想起四清临走时对我说过的话:兄弟,你相中的那个妞,要是真舍不得,就想办法把她弄了,这或许还有希望……

我知道四清是一番好意,也只有他才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但,如果真的那样做,我不是亵渎了夏明月高贵的心灵,同时也亵渎了我自己吗?

爱情的真谛是什么?不是肉体上的占有,而是精神上的拥有!我追求的爱情是两情相悦,是两颗心灵碰撞后的完美无缺,就象那个古老的爱情史话:两个泥菩萨,一起都打破,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那时候,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我开始恨我会把四清说的那句话记在心里,“他妈的金秋你心术不正!”我骂自己。

然而,假如我真的失去明月呢?

毕竟,我直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向她表露半个“爱”字。

是害怕从她那里听到的是拒绝吗?假如真的会是这样,我宁愿在虚无的梦幻中多享些虚无的幸福,也绝不愿承受失望的痛苦。

呵,爱一个人竟是如此艰难!我真的不知道成功与梦想之间到底相差多远,居然让曾嘲笑命运的我不知所措。看来四清说的是对的,我恐伯躲不过命运的捉弄,也难逃我自己的“围城”,最终会成为命运的奴隶。

唉,不知当我冲出这围城之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啊,围城!

我蓦然想起要送给夏明月的水晶小女孩,还有那张粉红色的信封。

呵,难道这又是上苍给我的暗示吗?是让我向夏明月坦诚我的心声吗?也许,命运给我的将是一个朝思暮想的惊喜呢?难道不是吗?对!冲出围城!明天是我十八岁生日了,我应当在我十八岁年龄开始的时候冲出围城!我不是还想着怎样迎接我的十八岁吗?我不是还遗憾我十七岁都做了些什么吗?

十七岁?啊,没有创造价值的十七岁将在我的历史中永远留下一份遗憾,我会以此为耻。而我的十八岁将真正的有意义!这个年龄不仅象征着我已经是一个男人,一个具有了政治权力的人,也更象征着我的成熟,象征着一个从小到大,从稚气无知到懂得爱恨情仇的人。

我从此不应该再迷惘自卑,再任性轻狂。我将踏着现实的路走向明天,走向未来。

这条路可能坎坷,但却很光明!

这条路可能艰辛,但却很高尚!

这条路可能遥远,却很令人向往!

其实,抬脚落地,我已经上路,带着青春的几分稚嫩,怀着青春的几丝心绪,随着一颗跳动的年轻的心。呵,明月,用你深邃的目光为我祝福吧!

我把碗送回宿舍,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黄斯文和李原则去帮忙布置礼堂了,听说那天的彩排,黄斯文在他的霹雷舞之后又表演了吉它弹唱,结果把参加彩排的各班同学又大大地镇了,尤其外班几个漂亮女孩子,居然拿出日记本,肉麻兮兮地让黄斯文签名,惹的吉萍两天不高兴,小鼻子差点儿没酸得掉下来。

我知道黄斯文去礼堂帮忙,真正的目的无非是想招蜂惹蝶,享受在女孩子们爱慕眼光注视下的志得意满,这是爱慕虚荣之人都有的通病。但一想到夏明月也在那里,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的难受,我的明月会不会也被黄斯文征服?他妈的!该死的臭蚊子。

他妈的!黄斯文这小子好象注定就是我的克星!想到这里,我忽然急切地想看见夏明月。

好几天了,我一直不敢直面夏明月(都是四清那番话作怪),我只能在晚自习时,到操场边那株泡桐下,隐在暗影里远远望着夏明月的身影,以解那种刻骨铭心的相思。我掉进了一个难以挣脱的怪圈:每次看见夏明月,哪怕只是看她一眼,我的心都会从失落中得到充实,然后整整一个白天,在对夏明月的思念中,那种充实再慢慢地失落,然后再充实、再失落、再充实……我已经清楚地看见了这种折磨带给我的严重后果——在这段时间里,我居然没有记住半点学过的东西。

我拿出那张粉红色的信封,那上面,可爱的小天使展开翅膀,正飞向我心心向往的地方。呵,明月,我的明月,求求你,让我的痛苦结束吧!今天晚上,我十八岁来临的前夜,我准备向你坦露我的感情,请你接受我的爱,用你那颗无比温柔的心拯救我吧!

你会吗?

我坚信你会的!你一定会的!

我翻出一叠稿纸,然后出了宿舍,我不能在宿舍里写东西,尤其是写给夏明月。

我到礼堂转了一圈,近千座位的礼堂,在学生会的人布置下,已经改变了往日的陈旧,变得富丽堂皇。舞台正前方,悬挂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二周年文艺晚会”的大红横幅,四周是五彩缤纷的拉花,灯光下,这些拉花绚丽夺目,充满喜庆色彩。

在十几个忙碌的人影里,我看见了夏明月,也看见了黄斯文和李原则,他们各忙各的事,黄斯文似乎也没有机会招蜂惹蝶。

我目注夏明月穿来穿去的身影,摸摸那叠稿纸:呵,明月,我的明月,你将要给我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裁决呢?

天色暗了下来,我出了学校,骑着我的破永久在古城的大街小巷游荡。

路灯的光亮很暗,树荫下,偶尔一对情侣过份的亲昵动作,让我绮思丽想,怦然心跳,我不由自主把他们幻想成我和夏明月。

古城夜的秋风有一丝凉意,我的心绪渐渐平静,十几分钟前向夏明月坦露心声的决心此时开始动摇。

我应该向她表白吗?

或者,再交往一段时间,结果会不会更有把握?

四清说我眉眼带煞,是桃花劫相,注定情场失意,这真的会应在夏明月身上吗?

四清凭什么说田晓梅更适合我?而另一个不属于我?如果这是命中注定的话,四清为什么又说要我……或许还有希望?

唉!不想这些烦人的如果和可能了!一切都让命运之神去安排吧!无论结局如何,迟早都要来的!至于我是否现在向夏明月表露心声,还是让上天来做决定:如果我正走的这条路,走到尽头时能碰上四对恋人,那就是上苍注定让我向夏明月倾吐心声,如果没有四对恋人,那这一切都让他随风飘散,我仍然去承受相思的折磨!

我推着自行车,开始贼眼兮兮,向每一个暗的角落窥视。

前边,古城宾馆的墙外,我一下子发现了两对恋人,一对相拥而坐,一对站着热吻。

啊!路的另一边,十字路口拐弯处,又一对恋人牵手而行。

现在,还差一对恋人了。

我的心怦然跳着,上苍会给我一个什么样的选择?

路,很快就要走到尽头,古城中心血站的红十字,在霓虹灯的闪烁下刺眼夺目。啊!就在那夺目的红十字下方,我蓦然看见了一对听着收音机相偎而坐的老人!他们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就那样静静地坐着,恬淡、安怡,仿佛这个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

上苍竟然给了我这样一个暗示!

这对老人,他们该算是恋人吗?

是?

不是?

是?

不是?

我踌躇着。

一辆汽车驶过,老人的收音机里传出不知是佟铁鑫还是杨洪基优美的歌声: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

呵,最美不过夕阳红!他们为什么不算一对恋人?一对饱经世事苍桑的恋人!他们年轻时一定有过炽热而忠贞的爱,这才换来了今天的相濡以沫!

上苍已经为我做出了选择!

我选择了一盏还算比较亮的路灯,坐下来给夏明月写信,我承认,尽管我对夏明月爱的如痴如狂,但这第一封信,我还是不敢用“亲爱的”字眼。我把这三个字省去了:

明月,你好吗?我想你。

我只有用笔才能道清我的思想感情。

第一次见你,给我的印象只是一个美丽动人、清清爽爽的女学生,你深邃的眼睛一下子征服了我,我的灵魂从此属于了你。她叫什么名字呢?

第二次见你,一个气质不凡的女孩!心中加深了莫名的喜欢……

再一次,再一次相遇,每一次都看见一张微笑或淡淡的无比可人的脸。她好可爱啊!一个少年的心解冻了,于是我学会了在冷风中徘徊,在一点希望之地等待,只为多见你一面。我解释不清原因具体是什么,而总是揣上一点点希望。

接触,又一全新的感受,更贴近地欣赏,你漂亮、亲切、诚恳、直率、体贴人……这时已无法让我稍稍忘记一下,我对你已经无比崇拜,你已经代表了我心中的偶象,即使听到你的名子“夏明月”三个字,也足以使我热血澎湃。

这时候我不得不怀疑,爱你的时候不是我,那只是一个两条腿、有脑子的非人非动物的玩艺儿,这个东西脑子很单纯,只想你一个人,他那张嘴只会说一句话:“我爱你”!爱你的时候成了“傻瓜”、“怪物”,这个怪物念叨着你的名字,用心亲吻你的脸颊。哈!这个怪物竟然也会陶醉!

明月,其实我一直在提炼着对你的爱,我想把它提炼到最纯,把其中的杂质去掉,如:占有你的私心;如向你索取快乐和同样的爱;如单纯的动物性的吸引等等。然而,到最后我又不想让自己的爱过于纯化了,因为我害怕到那时候我不是真正的人类了。于是我依然用普通人的方式对你,依然就这么写着关于你的东西。

我爱你!渴望得到你的爱!否则,T;P、R、BP全玩完(体温、脉持、血压、心跳)!

好了,就写到这里,水晶女孩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但愿你喜欢,也但愿你看过这封信后,能给我一个渴望的答复,让我拥有阳光、白云、碧草、红花,拥有亲情、爱情、友爱,拥有年轻灿烂的生命!

希望属于我,我要奋力前行!

金秋·于古城路灯下草

尽管我写这些文字时内心激情似火,恨不能把心中夏明月的身影溶化,但字里行间仍然充满了理智。

严格地说,我不认为这就算是情信,而只是为表达我内心的感受,发泄心灵深处的火,体内蕴藏的热(但是夏明月又怎能不认为这就是情信?这火辣的文字,这让一个纯真女孩无比心跳的“情书”)。我觉得这封信的用词还是太过冷静,以至我想表达的内心那些激情没能痛快淋漓地表达出来,我于是在另一页上重新又写:

追寻十八年,在梦中呼唤,用我一颗年轻赤诚之心去寻觅、去贴近。

纯洁的心灵,滚烫的热血代表我青春的活力、健康的身心。而内心感情的迸发,使我失去曾经自信、自傲的自己,因为遇到了你!

潇洒的风姿不失你的文静,落落大方之中又充满内在的富有,美的外表不能掩益你那颗美丽的博爱之心。还要什么呢?就这些足矣使我对你倾倒,然而决不是无知幼稚的崇拜,因为你确实那般的可爱。

请接受我由心而发的真爱,请听这人类最美丽无声的语言!

呸!肉麻!幼稚!虚假!放屁虫翻跟头!

看着这些文字,我自己都觉得脸红,这能送给夏明月吗?

这样的文字对那些轻浮的女孩子或许有效,但对夏明月,那将是一无所写!夏明月的高贵、飘逸、娴静,岂是这些破文烂字能形容的!我在上面大大画了个叉,我决定还是用第一封合适。

夜的古城渐渐安静了,我带着愉说的心情,走近路回学校。

这是一条阴暗的胡同,借着路灯暗的亮光,我看见前面有一口陷井,排水沟的盖子不知到哪里观光去了,下水道里散发出的恶臭一阵阵扑鼻而来,破坏了我刚刚还是愉悦的心情。

夜空里,教堂的钟声敲了十一下。

钟声悠远而空灵,那是神之信徒仍的安魂曲吗?我忽然想起《罗兰小语》中的一段话:神是肯自己受难来拯救世人的,他一定也希望世人有面对危难拯救危亡的勇气和襟怀,而不希望世人柔弱到一遇危难就到教堂里躲避。我对这段话最直白的理解,那就是天对万物一视同仁,并不会特别帮助任何一个人,能帮助自己的,只能是人类自己而已。人必须以精神为上,从善、从美、从真!

得出这个意念,我不由暗自吃惊,我怎么了?我真的成熟了?

我以前好象从没有这样想过。是的,我真的成熟了,这一刻,我仿佛刚从梦中醒来,突然觉得历史赋予我的使命,不应是让我参惮说道、愤世嫉俗、修身养性,或象所谓的现代人一样潇洒地生活,而应当是对眼前见到的一切贫穷落后、愚昧荒蛮向它们挑战,与之斗争!当有一天我突然从这种迷醉中惊醒,发现现在的生活是如此无聊和平庸,那么我们就应当激愤而起,离开这种生活,奔向一种更值得我们去奋斗、更有意义的新的生活目标!

曾经走错的路,会使我记住其中的教训,我的生命中无论有什么平淡的过程,但我决不能沉迷于其中,一个思想深邃的人,或许会常常感到莫名的孤独与寂寞,但他也更会体验人类最高的精神享受……

上天!我庆幸自己在十八岁来临时明白了这个千古哲理,从此我将不再虚度年华、浪费人生,我将拥有一个最有意义、最有价值、最快乐的生命:我已经找到生命中另一个更高、更远的目标,我将向着这个目标奋力迈进!惟有这样永不停息为更高的目标拼搏,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

我又想起中心血站醒目的红十字,那是生命最崇高的象征!目前虽然我还没有学到一技之长,事业、前途尚为渺茫,但我可以去献血!用这生命最纯洁的殷红,为十八岁人生画上永不褪色的标志!

对,明天我将去献血!以此来纪念我最隆重的十八岁生日!

回到学校,天已经很晚了,整个宿舍楼一片寂静。

我蹑手蹑脚推开宿舍门,伸手拉开电灯,突然出现的光亮里,我看见沐子明把一件杏黄色方格衬衣迅速塞到枕边。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田晓梅的,当初她和吉萍让我帮忙看行李时穿的就是这一件。

沐子明很有点不好意思:“金秋,你去哪儿了?这么晚才回来?”

沐子明脸上有泪痕,他刚才一定是抱着田晓梅的衣服在哭。

唉,这个和我一样痴心的情种!

我默默地躺到床上,装做什么也没看见,我不想让沐子明太难堪,发乎心,止乎情,男人相思的情泪是最珍贵的。不知田晓梅要是知道沐子明为她流泪,会不会因此而感动?唉,人哪……

一夜好睡,早晨起来,黄斯文和李原则不知跑哪去了。我洗濑完毕,告诉沐子明我要去市里,当沐子明知道了我要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日子里去义务献血的壮举时(我没告诉他今天是我的生日),他一下子激动了:

“对!金秋,我们一起去!即使这个世界一片黑暗了,我们也要当……当……那个外国神话里偷火的人叫什么?”

“好象是普……罗米修斯,蚊子或许知道,不过这事没必要告诉他,这家伙不会有我们这样的思想境界。”我自我感觉很高尚地说,仿佛一下子看到了黄斯文的渺小。

“那,要不要叫田晓梅?”

“不用了……我发现,这一段时间,班里的碎嘴婆娘很多……”我顺手拿过沐子明床头的课堂笔记。

“别看!别!”沐子明过来伸手就抢。

我心中一动,这小子难道有什么秘密?我一边躲闪,一边翻开笔记,哇!几乎和我的笔记本上一样,每过几页,上面就有一幅很精巧的小插图,我大笑起来:

“行啊!烂木头!跑的不慢嘛!”

“哪里……我只是觉得你那上面好看,就……就……”

“田晓梅肯为你画插图,说明很有机会,你连她衣服不是都借来了吗?”

“我是……软磨硬泡得来的……”沐子明有些黯然:“她说,反正她也不再穿了,借给我也无所谓……你听听,咱用过的,人家连要都不要了……”

“屁话!都几月份了?再穿衬衣,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沐子明张口结舌,好大一会儿,一拍手叫道:“对呀!敢情她是这个意思!我怎么就想不到!”沐子明大笑起来:“金秋,你不知道,她这话当时让我多么伤心,她当时问我你为什么不来向她借,我那会儿……真的想哭,一个人心里要是想着谁,那真是没治了!”

“……别感慨了!还是出发吧!”

当我和沐子明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中心血站,准备神圣地义务献血时,我们没有想到,在这个本该是庄严、肃穆的殿堂里竟会受到如此冷落。

我们找不到献血的地方在哪儿,楼上楼下地跑了两趟,问过的所有工作人员,回答的字数惊人的一致:“拐弯!”,“西边!,“往前!”,“过了!”……仿佛他们多说一个字就会耗尽精力。

血站工作人员这种漠然的态度,给我和沐子明的满腔热忱浇了一盆冰冷的凉水,使我们心灰意冷。

这就是被我视为神圣无比的殿堂吗?

这就是我十八岁之时准备留下永不褪色标志壮举的地方吗?

我甚至怀疑,昨天晚上我为之激动不已的决定,是不是我一时的神经错乱?

“金秋,我们……是不是太幼稚了?”沐子明期期艾艾地说。

我们还是碰上了一位热心人,门房里的老大爷见我们出出进进,问明情况后,热情地把我们领到抽血室。

接下来,化验、血检……

抽血室里很热闹,一男三女,其中那个男的还在手工织着毛衣,四个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几乎唱成一台戏,那位男士一边为我做血检,一边兴致勃勃的说着荤段子:

屋子里三个女人笑得抱成一团,骂着那男土。我的心情悲凉到了极点,看着我身上略带暗红的血抽进针管里,我觉得我的心也在淌血……

出了血站大门,我和沐子明相对无语。我意识到我今天做了—件多么愚不可及的事:那座神圣的殿堂根本就不象我想象的那样庄严,我被一种崇高的幻觉欺骗了,一如被一个骗子骗走了身上所有的衣服,只剩下一条遮羞的三角裤头。幸好,我没有让沐子明再献血,总算为自己保住了一点点可怜的尊严。我的身体一阵阵发冷……

在十字路口,我和沐子明分手,我要回家拿棉被,天凉了,晚上只盖一条毛巾被,我已经感到了透骨的寒意。

沐子明叮嘱我早点回来,别误了晚上的演出,我心绪恶劣地应了一声,骑着破永久上了l07国道

我的十八岁生日终于在心灵深处留下了永不褪色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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