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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见

季节有点反常。

已经是初秋了,清晨的空气本该沁人的凉爽,但我骑着大哥那辆破永久来到卫校时,腥腥的汗水居然把我雪白的红豆牌衬衫浸个透湿,这让我心中涌起一丝莫名的忧伤。

衬衫是四清买的,这位和我一起打了三个月工,一如大哥般待我的朋友,知道什么样的礼物最能睹物思人。

今大是卫校报到的第一天,我发现自己来的太早了,偌大的校园,除了大门上“欢迎新同学”的红色横幅还算有点生气外,一切都显得冷清,甚至有些萧条的意味。

这就是我将结束流浪生涯、苦读三年、然后设法穿上白大褂,去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卫校吗?

欢迎新同学?

虚伪的表白!

为什么不说是欢迎我兜里的两千多块钱学费?

哦,请注意,我说设法穿上白大褂,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生不逢时,当时的卫校毕业生们,早已没有了国家包毕业分配的待遇,只能毕业后自谋出路。换句话说,从这所学校毕业的人,将来能有很多只能去医治阿猫阿狗阿猪,以求三年寒留学来的知识不至于白费。

难道不是吗?如今这时代,名牌专业大学毕业的人都一抓一大把,群集在人才市场,呕心沥血制作几张印制精美的自荐信,然后把自尊、谦让统统扔进垃圾桶,狗一样血淋淋疯狂嘶咬着,去争抢一块肉骨头,何况是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地区级卫校?

我忽然开始怀疑,我告别打工生涯自费上学,会不会是我人生又一个错误的选择?

九点多了,学校敞开的大门开始稀稀拉拉有人进出,陆续还有扛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外地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悲壮地前来。

几只麻雀,在校门口的垂柳上嘁嘁喳喳蹦跳着,我瞄准一只,模仿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段誉六脉神剑的招式,食指中指并拢,甩臂指去,嘴里还咝咝有声。

麻雀们没有任何反应,身后却响起嘻嘻哈哈的笑声。

我回头,六、七个女孩子,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正看猴似的看着我,其中一个女孩长发如瀑,身材丰满俏丽,两只眼睛深邃如渊,充满温柔的笑意。

我只看了她一眼,只一眼,立刻魂飞魄散。蓦然涌起一丝冥冥中的意识,很久很久以前,我的心深处一直有一个亲切、温柔、美丽的影子,那个影子是恍惚的、朦胧的、不具体的,但是现在,那个影子跟眼前的这个女孩儿重合了,一下子清渐起来,清晰的光芒四射、耀眼夺目!

天哪,是你吗?真的是你吗?我在心里大叫着,嘴上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傻傻地目送她丰腴的背影在女孩子们的簇拥下,飘逸地走进校门,隐去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怪异,目光滞呆,嘴角歪斜,整个思维在一瞬间凝固成雕塑。

我真的无法描述她当时留给我的震撼,但却清醒的感觉到,我男性的生命之火被她那温柔的一瞥熊熊地点燃了,并正在将我的身心和灵魂一点点溶化。

当我从痴呆和迷蒙中清醒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剧烈的心跳和难以抑制的狂喜:上苍何其爱我,竟在这里让我看见了她!我的生命不就是为她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吗?不然的话,我此刻为什么一阵又一阵感到莫名的、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温馨?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竭力想弄清楚,但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咳,其实,有一些朦胧的、模糊的感情,你大可不必去把它们理清,如果你真明白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时,你可能会……很失望,因为那种朦胧的感觉,正是感情的魅力与可爱之处……

我深吸口气,卫校,卫校,这所刚刚还让我没有任何感觉的学校,因为她的出现,一切都在突然之间变的异常亲切、可爱。我庆幸我选择了这所学校,四清老哥,你真的说对了,我已经发现了我寄托灵魂的小巢,这一切仿佛都是冥冥中早巳注定了的。

感谢上苍。

感谢上苍!

接下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光明,天很高、很蓝,阳光妩媚,人活着真是太美了!

我匆匆把自行车塞进学校的车棚,毫不犹豫地挤进报名处,没等那个发表格的女人说话,便一连串地自报家门:

金秋,男,汉族,18岁,北郊乡人……

发表格的女人愕然看着我,一屋子人都变得鸦雀无声,但紧接着又轰堂大笑,我知道,他们一定觉得这个抢着报名的家伙肯定是个神经病。

我分到的寝室是西宿舍楼305室,这是四个人一间、坐北朝南的三层楼房,从后窗望出去,一棵杨树肥大的树冠正好遮住秋日的阳光。

屋里很凌乱,地下满是散落的烂纸,其中赫然有一幅香港大眼美女关之琳的电影海报,虽然被扔在烂纸堆里,关之琳依然媚笑如故。我推测,在我之前,这间屋子的某个主人一定是关之琳的崇拜者,不知为什么走时竟绝情地让她睡在了烂纸堆里,还在那张美丽的脸上踩出一个皮鞋印。

看着关之琳的媚眼,我眼前立刻浮现出那个长发如瀑、温柔靓丽的女孩儿。

她的眼睛可比关之琳深邃。

我没有兴趣清扫零乱的屋子,至少在同屋的人都到来之前。我还在想着她的眼睛。

她在校门口对我那温柔的一瞥太迷人了,以致于让我刻骨铭心地产生出一种对她的依恋。

她叫什么名字?

象她这样优秀的女孩子,一定会有一个非常清丽的名字吧?

她和我一样是来上卫校吗?

她是哪个班的?

仿佛被无形的引力牵着,我心绪烦乱地把行李胡乱扔到靠窗的床上,然后窜到楼道上向偌大的校园里张望,我尖锐地扫视,看已经人来人往的校园,希望能在人群里看见她的身影,但是我失望了。

我忽然被一个惶惧的念头紧紧攫住:

莫非她不是卫校的学生?只是来为同学送行的?

这个念头一出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巨大的忧急、失落,使我不顾一切飞奔下楼。

我必须看见她!必须!

我必须去证实她是否存在!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的我就象一只笨拙的猎犬,红着眼珠子在校园各个角落里搜寻,从办公楼,到各宿合楼,我甚至远远地站在操场边上足有三十分钟,目不转晴盯着每一个从厕所里出来的女孩子……

不知道我这样失魂落魄了多长时间,直到偌大的校园由喧闹趋于平静,我才意识到已是吃午饭的时候了。

我怀着落寞的心绪回到305,屋子里已经打扫干净,四张床铺只剩一张空着。我的对床上有一捆花面棉被,不用说,这家伙一定家不在本市,离盖棉被的季节还有一段时间呢,没有人愿意在这样长的时间里,让不需要的棉被占据本来就不大的床上空间。

我的行李简单,一张凉席、一条毛毡、一只枕头,剩下的就是装在大旅行包里的换洗衣物、牙具、餐具等。

我没有一丝食欲,那个飘逸的身影占据了我整个思维,挥之不去。

我疲惫地把凉席铺开,拽过枕头,仰面朝天倒在床上。她肯定不是卫校的学生!不然的话,我不会满校园找不到她。我黯然叹息一声,觉得一切又都变得灰暗起来,我似乎已经看到了往后的日子:每天面对着毫无生气的书本,单调、枯燥、乏味、无聊。

难道上苍是给我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吗?

走廊里开始有了喧闹,去食堂吃午饭的人回来了。

我起身走到窗口,望着近在咫尺的杨树叶子,我无法排遣恶劣的心绪,我不想见到任何人,我觉得,我是这所学惟一落寞的人,我只想把这里变成一座荒芜的高山,没有树,没有鸟,没有别的任何生命,只有我自己。

屋门轻响了一下,我知道是同屋回来了,我没有回头。

身后传来搬动纸箱和轻放碗筷的声音,我听出来是两个人,奇怪的是,他们对我的存在居然同样熟视无睹,没人和我搭话,这使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打量这两个人。

我差点忍不往笑出声来,不知是学校无意的安排,还是有人恶作剧,屋子里忙碌的两个人,一个细高,一个矮胖,我一下子想起金庸小说《鹿鼎记》里那两个吃了变形丸的白龙教使者胖尊者和矮头陀。

那床花面棉被是细高个的,也许是我的神色让细高个感到某种不安,他向我笑笑:

“我叫沐子明,三点水加一木,子是了横子,明是日月明,滑县人。”

滑县?我和滑县真是有缘。

四清也是滑县人。

“她”是不是也是滑县人?沐子明?又细又高的一段烂木头而已,我沉思着,再把目光转向胖头陀。

我相信我的目光可能忧郁,但决没有凶恶,然而胖头陀却在和我对视的一刹那,露出明显的媚笑:“我叫李原则,木子李,就是原则的原则……家在东郊乡。”

我点点头:“金秋,金色秋天的意思,古城人。”

“嗨!这我们就算认识了!屋里还差一个人,不知道长得会是啥样?”沐子明脱下球鞋,一股酸酸的脚臭立刻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烂木头,穿上你的臭鞋!”我皱一下眉头,心绪被这股酸臭熏得更加恶劣。

沐子明脸红了,麻利地穿上鞋子:“看我这臭脚,治了几回都他妈治不好,烦人!哎,你怎么叫我烂木头?”

我冷眼看着他,我知道他说的是假话,没听说脚臭还能治的,好象这种病似乎和英国人有点什么关系。

其实我的脚也臭,但我找到了防臭的方法,那就是街上卖的除臭鞋垫,这种鞋垫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垫在鞋里都管用,真货和假货最大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们有效时间的长短,因此不用担心买到无效产品。

我估量了一下沐子明的鞋码,这小子的脚至少比我大两码,但是没办法,先解决目前的问题最重要。

我默默地拉开提包,找出备用鞋垫扔给他,以不容商量的口气道:“垫进去,走几圈!”

沐子明很尴尬,“这……金秋,怎么好意思,再说这么小,跟我妹妹的脚差不多……”

尽管沐子明不情愿,但还是在我固执的目光和李原则的劝说下把鞋垫垫了进去,然后在屋子里开始走圈。

我有经验,这种鞋垫垫上,只要走几分钟的路,立刻就会见效。

果然,当沐子明重新脱下鞋,我看见雪白的鞋垫上已经有了湿湿的绿色,我知道,至少在十天的时间里,我们这间屋子不会有脚臭味了。

沐子明对鞋垫的效果很掠异,厚颜无耻地俯身闻闻脚,又脱下袜子放在鼻子上闻闻,惊喜地大叫:“金秋,真是管用了哎!”

我不再理会沐子明,重又陷进灰暗的失落。

难道那个雪鸿泥爪的女孩,留给我的缘份就只有“最是那一瞥的温柔,撒杨那拉吗”(日语再见)?

整整一个中午,我都沉浸在落漠的心绪中不能自拔,我知道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预兆,足以毁掉我来卫校的初衷,我拼命寻找摆脱这种低落情绪的办法,我想着父亲从不景气的小化工厂,想方设法为我挤出两千多元的学费。想着曾经的自勉自励还没有全部忘却,我应当心无旁顾地念好我的书,然后设法得到医生这份高尚的工作,为贫困的家庭分担责任,我拼命回忆父亲给我学费时眼中那期盼的目光……

我欠他们的太多了,我必须还这份债!我还有我的事业,我还还有未来的路要走啊,苍天哪,快显示你的神灵,救我于水火之中吧,用你无边的力,让我能平静度过这烦燥的白昼与黑夜!

然而我终于发现,所有这些自我激励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我已经不能正视现在的我自己,我觉得未来的一切都灰暗之极,人生了无情趣。

我吓了一跳。

难道人的情绪会导致人生与死的欲望吗?

但是细高的沐子明却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依旧在那里喋喋不休向我吹嘘他出身于中医世家,又是怎样在爷爷和父亲的棍棒下背会了中药十八反和汤头歌,现在能认识上千种中草药,许多常见病几乎是药到病除。并不无神秘地告诉我,他的大伯50年前出走了,现在是一个和中国很友好高山王国的皇家御医,直吹得李原则一愣一愣的,不时发出呀、啊的惊叹。

他妈的沐子明就差没吹嘘他沐家上溯几千年还是秦始皇的御医了,说不定他小子再神侃下去,连《黄帝内经》里的岐伯都和他沐家是亲威。

我心烦意乱,又不好扫沐子明的兴,只好哼哈地应付着,我发现,在我内心深处还没有放弃渺茫的最后一丝幻想,也许那个飘逸的身影会在某个突然时刻出现。

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我开始想要不要去到我打工的酒店去看看四清,也许在四清那里我会消散一些郁闷的心情。

自从准备上卫校,我和四清已有一个星期没见面了,在我初入社会的时候,四清是我惟一最知心的朋友,有时候我甚至有这种感觉:假如到了最需要的时候,四清就是我坚实的靠背,而且他不会有半句怨言。

当然,四清需要我的时候我也会这样,这是一种区别于兄弟姐妹骨肉之情的感情,就如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风采,人在江湖……然而,那个梦境中才有的女孩,她会是江湖中身世坎坷、温柔美丽又心底善良的俏佳人吗?

我这样想着,眼前渐渐就幻出一幅古道西风、万木萧条的场景:

在一处陡峭的山道上,我腰悬宝剑,骑一匹外表邋遢但却是千里良驹的瘦马,马鞍旁挂一架古琴,我故意把自己打扮的落魄不堪、一幅人穷志短的模样,没有人知道我身怀绝世武功,是一个琴剑丹心,一琴一剑抒我怨愤、一灯一影伴我凄清的侠客。

我在客厅里发现了她,一个绝世佳人,她心里好象有莫大的愁怨,蛾眉淡扫,清艳欲泣。我不动声色,不,是故意装出一幅赖皮混混的模样,最好我向客店老板要酒,然后贪婪地猛喝,然后装出没钱的混皮样和老板吵闹,她出面替我付了酒钱,然后向我投来怜悯的一瞥,依然满怀愁绪,芳心黯然。而我就在这一刻决定了:悄悄跟着她,不论她有天大的困难,我都将用绝世武功去帮她荡尽一切艰险。当然,我对她所有的帮助都是暗中进行的,当她准备去面对危险时,却意外地发现,那一个个危险都在不知不觉中荡然无存了。她惊喜、惶惑、不安、百思不得其解,此时最好能出来一个什么徒有虚名的武林世家公子,仗着父辈的名头,拼命追逐在她身后,把一切功劳都归为己有,并渐渐赢得她的芳心,然后,当一切都快要顺理成章时,那个徒有虚名的浪子在她的大对头面栽了个灰头土脸。她的对头太强大了,强大的足以让她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此时,我如一个幽灵般飘忽现身,让所有人都惊愕不已。

我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决战之前,大魔头冷笑道:“小子,你想伸手架这梁子吗?”

我优雅地抽出青锋宝剑,用冷峭的声音对那大魔头说:“天有不平之气,托之于雷,人有不平之气,托之于剑,英雄好杀,但不杀人之所不忍杀者,好杀人之所不敢杀者,因此,你不是英雄!”

大魔头大笑:“你小子想当英雄,那就来吧!”

我点点头,胸中一团浩荡之气,和大魔头展开生死决战。当

然这场战斗一定要让她看的惊心动魄,在生死一线间娇呼连连。最后,一切她都明白了,决战结束,于这个江湖,我和她都再无任何牵挂,从此我们金童玉女,连袂驰向没有杀戮、没有血腥的世外桃源……

我正沉浸在奇妙的幻想中,不识时务的烂木头却推了我一把:“金秋!看你呆不拉叽的想什么呢?”

我怵然一惊,幻象立刻隐去:“哦,没什么,我武侠小说看多了、刚才我正变成一个侠客。”

烂木头哈哈大笑:“武侠小说?那都是大话西游!没意思。”

“是呀金秋,我听人说,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算文学作品。”李原则也随声附和。

我看着这白龙教高、矮二使者,冷笑道:“说这话的人都是放狗屁!当今中国人最值得一读的三位作家的作品,我认为只有柏杨的杂文、罗兰的散文、三毛的游记,还有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哼哼,有不少所谓‘高级阶层’的文化酸子口吐狂言,说武侠小说难登大雅之堂,是下三滥的玩艺儿。其实说这话的人本身就是三流货色,却也厚颜无耻高谈阔论!我不知何谓大雅,也不知金庸先生的那些作品为何不为大雅,你们看过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吗?一部《鹿鼎记》,足可与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相媲美,《鹿鼎记》里无论是人物描写,还是故事情节及整个故事结构的布局都特别精彩,时而紧张,时而轻松,时而又近乎荒诞的幽默,足以调和各类读者的胃口,读这部小说,栩栩如生的韦小宝就把我带到了清初时代,好象我就在他身边一样,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就在于作者没有刻意美化某一个正面人物,也没有刻意丑化某一个反面人物,作者只是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贴切地通过若干人物和事件来精心构成一部无比精妙

的小说罢了。《鹿鼎记》无疑是最成功的一部武侠奇书,这样的作品不算文学作品又算什么?”

我一通宏篇大论,把沐子明和李原则镇住了。

沐子明怔了好大一会儿:“金秋,武侠小说真的就这么好?哎?可能是咱的同屋来了!”

真的是同屋来了,但来的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人。

我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戴银丝边眼镜的胖女人,我几乎惊的跳起来,这不是香港电影明星肥肥吗?

一群人往屋里一站,屋子立刻变得狭小了。

我不知道同屋的这位老兄是哪路神仙,竟让那位管报名的女人放下工作,亲自陪同前来。

管报名的女人此时已经没有了早上那种居高临下的矜持,而是一脸灿烂的笑容,对那胖女人和她身后那个很有风度的男人道:

“朱主任,夏校长,我把斯文安排在305,这是全楼最好的一间,冬天朝阳,夏天外面有棵大杨树,冬暖夏凉,朱主任,你看还满意吗?”她对肥肥露出巴结的表情。

朱主任,也就是肥肥,审视着屋子,点着头道:“好好,好好,”

夏校长,那个很有风度的男人微微皱下眉头:“对,让朱主任仔细看看,朱主任可是咱市职业病防治专家,这一点,连黄局长也得甘拜下风。”

朱主任终于露出掩饰不住的得意:“哎呀,你们也太费心了,老黄早就说过,把小文交给夏校长和朱主任,那是一千个放心,这屋子不错,嗯,就是小文的床,哦,你们也知道,他的眼睛不好,靠着屋门光线有点……”

朱主任说着,目光在我的床上来回溜了好几回。

我在心里骂着:什么屁的主任!既然想让儿子睡好地方,为什么不早来报道?一面向门外张望,想看看这位同屋是一幅什么样的尊容。“哦,你看我们光顾说话了,忘了给这几位同学介绍,同学们,这位是你们学校的夏校长,这是你们办公室的刘主任,今后三年,你们就要在夏校长和刘主任的领导下学习了。”朱主任很得体地向我们挑明了夏校长和刘主任的身份。

我不能再装聋作哑,对师长还是要表示尊敬的。

我站起身,使劲让脸上堆起笑意:“夏校长好,刘主任好。”

夏校长向我点点头,刘主任过来亲切地拍着我的肩膀:“小同学,叫什么名字?”

“金秋。金色的金,秋天的秋。”

“金秋?这名字得好记嘛,是不是夏校长?很有诗意。”

刘主任很明显地在暗示我,她和夏校长已经记住了我的名字,当然,前题是我如果能识趣地配合她们想要做的事情的话。

我看见夏校长又皱了下眉头,但很快又舒展开。

刘主任再次拍拍我的肩膀,很温和地道:“金秋同学,你可能不知道。黄斯文同学的父亲是咱市的卫生局长,他很支持卫校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把自己的儿子送来学习,今后你们和黄斯文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懂得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刘主任很得体地又亮出了局长的招牌。

我心里冒起一股邪火: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讹诈!

局长怎么了?

局长的儿子又怎么了?

为什么不让他爱护爱护我?

但我可恶的脸上却违心地露出淡淡的笑容:“刘主任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相互照顾的,黄斯文同学眼睛不好,那就让他睡我这张床好了,我和他对换一下。”

“好好,很好。”刘主任不失时机地接过话:“金秋同学,本来学校对学生的住宿是有规定的,但是考虑到同学们相处的感情,夏校长还是主张让同学们相互照顾……”

他妈的混蛋王八蛋!这是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你们处处随愿了,受委曲的还得涕泗交流感恩戴德吗?

去他妈的相互照顾!

什么玩艺儿!

我正暗自生气,李原则却巴巴地跑过去了:“夏校长,李主任,我叫李原则,木子李,原则的原则,刘主任说的对,我们应当相互照顾,如果是我在那张床上睡,我也会和黄斯文同学换的,同学嘛……”

王八蛋的李原则!这不是挤兑我吗?你想巴结人,却拱着我送人情!我心里的火一下子冲到嗓子眼,我决定,等会儿必须找个机会,好好敲打这小子一顿,让他知道什么是我的做人原则!

我无法改变我许下的和黄斯文换床的诺言,不得不硬着头皮收拾东西。

沐子明看着我道;“金秋,要不我和他换吧?”

“哦,不用不用,沫子明同学,还是和金秋换吧!”朱主任热情地拦住沐子明。

任何人都能看出来,沐子明那张床,无论位置还是床的本身都不如我这张好。

我很感激沐子明,烂木头至少还知道谦让,不象他妈的李原则,居然还过来热情地帮我搬东西,咋咋呼呼,生怕别人忘了他的存在。东西收拾好了,刘主任满意地点点头:“朱主任,后天才正式开学,小文也不用忙着过来,用的东西嘛,我那里什么都有,小文缺什么,说一声,我让艳芳给他送来就是。”

“那真谢谢刘主任了,哎?你们家艳芳快毕业了吧?”朱主任随口问道。

刘主任马上堆起一脸媚笑:

“是啊,是啊。和夏校长的姑娘小月一个班,明年就该毕业

“哎呀老夏,说起小月,我可两、三年没见过她了!”朱任主热情地拍着手:“一定变得更漂亮了!我可真是喜欢小月这孩!”

夏校长笑笑:“你还记得她的样子?小月……到是说过好几回,想让我……带她到你们家看看,说是明年毕业,想让黄局长……帮忙找一个好点的医院实习……你看我也忙,顾不上。”夏校长说这段话似乎费了全身的力气,花白的鬓角汗水渍渍。

“老夏,这你就不对了,你带孩子去见见老黄,认认门,往后有啥事,小月自已跑就行了,老黄当着局长,虽说他这人挺讲原则,但对朋友那可是很热情的,小月的事我做主了,明年她毕业,让老黄帮帮忙,去人民医院怎么样?人民医院那么多人,也不多小月—个。嗯?还有刘主任,往后有什么事,尽管去找我!”朱主任爽朗地大笑着,一幅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气概。

夏校长和刘主任感激不已,一连声说着感谢的话。

朱主任又转身拍拍我:“也谢谢你了金秋,往后,还请多照顾一下斯文,我让他后天一早就来。”

“一定……一定……”我的脸上又堆起笑容。

我他妈的怎么成了这副德行?我忽然想起四清的背井离乡,这个社会真成了有权能使鬼推磨了吗?连我都快在权利面前跪倒了?

一屋子人全走了,走时连看我一眼都没有,仿佛忘了我们的存在,我冲门口恨恨地甩一下手臂:咄!六脉神剑!

李原则跑到们口,看着一群人走远了,立刻跑到我跟前:“哎呀金秋,刚才我真怕你不和他换床,你想想,连校长都亲自出马了,咱一个学生,能扫校长的面子吗?……”

“你是不是怕他给我小鞋穿?一年四季,连拖鞋都是小的?”我环笑着,用锐利的目光盯着李原则那张胖脸。

“金秋,你别这样看我,我也是为你好……”李原则讪讪地回到自己床上:“还是咱们近,我连姓黄的人长啥样都不知道呢……”

“李原则,你小子要是共产党员,我敢保证,国民党来了,你一准当叛徒!”沐子明摇晃着二郎腿,毫不客气地调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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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叶误打误撞进了催收行业,大开眼界,收获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