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觉醒真的可以成为S级能力者?”江瑾目好奇地问。
王岚漫不经心道:“我没见过S级能力者,三次觉醒后特殊能力会到达一个新的高度,在整个异者的世界都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是吗?”
“而且S级并不是能力者的顶点,传说有人曾经离神只差一步。”
“是谁?这么厉害?”江瑾目惊讶。
真的有神?
“咳咳,知道这些也没用,这个世界有很多无法想象的东西,就像漂亮女孩子的裙底,你以为神秘而诱人,掀开之后却可能发现藏着一把大宝剑……”王岚猥琐地笑了。
王岚的神比喻让江瑾目无言以对。
江瑾目正式成为了管理局执行官,第一个任务难度等级较低,由孙雨朦带她执行。
一上车,孙雨朦就用手绢捂住嘴巴咳嗽不止。
江瑾目忍不住问:“你真的没事?”
孙雨朦给了江瑾目一个安抚的微笑,拿着手绢的手朝她摆摆手:“咳咳咳,没事,谢谢你关心。”
手绢上都是血迹,卧槽,这是痨病吗?咳了这么多血!
“你……要不还是先去医院吧?”
“没事,这不是传染病,你放心,咳咳咳。”
这压根不是传不传染的问题!开车的是孙雨朦,江瑾目怕他开到一半挂了,害她跟着一起车毁人亡!
江瑾目在胆战心惊中坐在孙雨朦开的车里去往警局。
孙雨朦是A级重力操控者,按理来说高阶能力者即使不以身体强化为主,也会伴随着一定的身体强化,比如江瑾目除了A级能力还兼有C级身体强化。然而孙雨朦却完全打破常规,他身体仅仅是普通人的素质,没有跟上重力能力的进化,这就使他特殊能力成为了一种身体负担。
孙雨朦使用能力过度就会虚弱,发烧,咳嗽,吐血,甚至骨折。平时什么也不做也面色苍白眼圈发黑嘴唇嫣红,跟个吸血鬼一样。
……
警局昨晚接到报案,一家金店里的金饰不翼而飞。
警察们查过监控,却没有发凶手。监控里放金饰的玻璃柜台自动打开,里面的金饰一个一个地凭空消失。
这不是警察局第一次接到类似的报案。前两天有两家便利店的收银处也是抽屉自动打开,现金不翼而飞,那两起案件显然跟昨晚上是一人所为。
老警员孙雨朦和江瑾目描述了一下这三起盗窃案,他说话间,眼神不经意间扫过江瑾目和孙雨朦胸前的银色铭牌。
孙雨朦捂着嘴咳嗽不止:“我想看一下当时的监控录像。”
“跟我来。”老警官带着他们俩往电脑那边走去。
有个年轻的警官看到他们声音洪亮地吆喝:“刘叔,这两个漂亮的人是谁?你家亲戚吗?”
老警官闻言阴着脸训斥年轻警官:“别胡说八道!”
老警官转过脸来笑着对孙雨朦和江瑾目说:“不好意思,小刘是刚来的,不懂规矩。”
孙雨朦掩唇温和地回答:“咳咳咳,没事,没事。”
年轻警官见老警官这副小心翼翼的态度有些疑惑,却也实相的没有再敢吭声。不光是年轻警官很奇怪,江瑾目也有点奇怪,这种感觉就好像把他们两个当成了洪水猛兽。
孙雨朦平常的表情,又让江瑾目觉得是自己想太多。
孙雨朦看完监控之后让老警官定格了某个无人的画面,拍照发给调查组。
老警官问:“这段里有什么特别吗?”
孙雨朦没有回答:“对,我需要这个画面。”
实际上,这个画面上有个人,但是这个人只有孙雨朦和江瑾目能看到,老警官他们看不到。幸好盗窃犯不是隐身能力,要不然很难被监控设备拍到。
孙雨朦和江瑾目走后,年轻警官才悄悄问:“刘叔,刚才那两个是什么人?你这么小心?”
“他们就是那栋白色大楼里面的。”老警官指了指管理局方向,“你以后见这种黑色制服一定要小心,尤其是胸前铭牌两根羽毛的,他们就是一群持证杀人的冷血动物。”
出了警察局,调查组已经把盗窃犯的资料发过来。
20岁,谭恒,住址xx路xx号,离失窃的金店和两家便利店很近。
孙雨朦对江瑾目说:“上车,去找盗窃犯。”
下午六点,谭恒回了家。
江瑾目以为现在要立刻下车把谭恒抓捕归案,没想到孙雨朦戴上了熊猫眼罩调整下车座舒舒服服地躺下说:“我困了,先眯一会,你要是困的话也眯一会吧。”
“不是要抓谭恒?”
“你傻吗?就是个盗窃案又不是杀人案,抓人抓现行、省时又省力,也免得还要提供什么证据证件逮捕,很麻烦,他一连三晚上都作案,今晚上也消停不了。”
“杀人案就不需要证据吗?”
江瑾目还以为管理局办案不需要证据呢!她被管理局关着那次苏辰上来就威胁跟定罪,同样是人,差别待遇要这么明显吗?
“杀人案尸体就是最好的证据,罪犯反抗可以当场击毙,公报私仇的也有,人嘛,总是形形色色。一旦管理局不需要你了,你就会彻底沦为丧家之犬。”
“那些被处分的人去哪了?”江瑾目问。
“呵,丧家之犬当然也有丧家之犬的去处,你不必操心这些。‘猎犬’的第一准则:安分守己,不要肆无忌惮。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可怕的不是未知的能力,而是人性。”
伴随着孙雨朦浅眠的呼吸声,夜幕渐渐地降临。无聊之中,江瑾目打开手机看了下时间,现在已经是6点半,天渐渐黑了。
她靠在车子的后座,看着车窗外亮起的灯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8点半的时候,谭恒出了小区。
孙雨朦醒过来拍拍正在打瞌睡的江瑾目:“嘿,起来工作了。”
谭恒去了附近公园黑暗的一角,那里鬼鬼祟祟地聚了六个混混。看到谭恒来了,其中一个混混吆喝:“老大来了。”
谭恒在远处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混混说:“老大,我们今天晚上去偷哪家?昨天头的金项链太他妈值钱了,你猜卖了多少?”
旁边另一个三十来岁的混混竖起一根手指:“这个数。”
“多少?”谭恒问。
“一万块,这是你的那五千,大头都给你,剩下的我们兄弟几个分了。”
谭恒顿住了,昨天晚上偷了好几根金链子,怎么说也要五六万块,现在这几个人竟然说才卖了一万块,他不傻,知道这几个人在唬他,但是他没拆穿。
谭恒没接过这五千块,木讷地说:“我不想再去偷东西,今天晚上不去了,钱我不要,都给你们。”
“没本钱的买卖多好哇,老大,你是特殊能力者,没人能抓到你,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兄弟几个未来全都指着老大了,你是我们的老大,怎么能不管我们呢?”那个三十多岁的混混厚颜无耻地说。
“你们去找份工作自力更生不是更好吗?总、总是偷东西不好。”谭恒胆怯地回答。
“你是胆子变小了?还是不把我们哥几个当成兄弟?”
“我没有,可是偷东西毕竟是犯罪,我是老大,你们不应该听我的吗?”
“小鬼!要不是你有这么便利的能力我们会认你当老大?没有我们你就是个被欺负的孬种,除了我们谁会跟你玩?别不识相!你要是今天不乖乖听话我们就要动手了!”那个二十几岁的混混色厉内荏。
“别听阿虎的,他就是吓唬吓唬你,我们都是兄弟,还能真的打你不成?我已经帮你找好了下个目标,你只要乖乖听话,就还是我们老大。”三十多岁的混混眼神阴沉嘴角含笑拍了拍谭恒的肩膀。
谭恒在六个混混的威逼的视线下屈服了,就像他们所说的,除了他们没有人搭理他。就连父母也把所有的心思放在比他小四岁的弟弟身上,平时对他非打即骂,都不会正眼看他一眼。除了跟这群混混在一起,他只能孤单一人。
这次混混们挑中一家豪华珠宝店。
一开始是便利店,后来是普通金店,现在演变成了豪华珠宝店,总有一天说不定他们会要求他去盗窃银行。
他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别人,他从小到大都只会听话行事,像个提线木偶,在家听父母的,在学校听老师和同学的,被欺负也不知道反抗。他害怕这个世界,同时也害怕孤独。
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他活的浑浑噩噩从来没有被认同过,只有这段日子觉醒能力之后,这群混混会肯定他、告诉他,他是被别人需要的。
即便这是错误的,他习惯了听从别人的话,不懂得反抗。
谭恒跟着几个混混到了珠宝店门口,发动起自己的能力,在远处混混注视下走进了在夜色中灯光璀璨的珠宝店,如同往常一样在能力之下没有人会发现他,他只要拿走店员的钥匙悄无声息的打开柜台,取出里面的珠宝首饰。
就在谭恒取出珠宝的时候,站在柜台前穿黑色制服人抓住了谭恒拿着珠宝的那只手。抓住他手的是个女孩,女孩在碰触他的时候,他身上的迷惑普通人眼睛的特殊能力瞬间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