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5761500000002

第2章 东篱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直到有一天我忽然领悟到,即使再豪阔再奢华的居所,也无法完全消解我的这种漂泊感。从此,我的胸前别起一枚叫作“故乡”的徽章,正式成为一个有故乡的人,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外乡人,只是我不知道该为此感到悲哀还是当作一种荣耀。

——节选自《故乡》

故乡

因为工作缘故,我走过许多地方,有春雨杏花的江南小镇,也有铁马西风的塞外边关,领略过最荒鄙的僻野,也目睹过最卑微的生活。多年前的寒冬时节,穿行于川西北海拔四千多米的石渠县城,我曾生出过这样一个疑问:这些满目萧索的苦寒之地,有什么值得人留恋的呢?

我从不怀疑在另外的季节里,它会呈现出摄人心魄的自然之美,但这似乎不是一个完美的答案。我曾以为,或许只是他们走不出而已——命运的入口与出口之间横隔着一个巨大的迷宫,与此相对应的词语应该是:贫穷、寒腹短识、故步自封和陈陈相因——一定是这些东西将他们封死在原地,使他们无法摆脱终老于此的宿命。

可是慢慢地,我内心里不再认同这类词汇,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答案。我想,留住他们的,或许只是一抔故土而已,贫瘠也罢,肥沃也罢。

说起来,我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回过家乡了——那个被称作溪坪的村庄。我不知道如今的它会是怎样的一副模样,两年多的时间完全可以改变很多的事物、很多的人。

在我的想象里,有的地方会变得荒芜,斯人逝去后残破的庭院里杂草丛生。这是树木的生机,却是人世的荒疏。人一旦退出某个地方,草木马上就会乘隙而入,它们最擅长见缝插针了,起码能够卑微地活着。在这一点上它们似乎比人类更懂得如何顺应自然而不是耿耿于怀。而有的地方会变得光鲜,呈现出一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欣欣样貌。还有的地方,在原本荒芜了许多年后,被人推倒重来,仿佛再不需要此生此世活过的证据。

我虽久不回故乡,却常听到某某离世的消息。那些我熟悉的人,命运一个个地将他们收割,扬长而去。我甚至来不及认真地同他们道别,从此你与他们之间的某件旧事、某种恩怨只有你一个人知晓,从而成为孤独的知情者。或许正是这样的身份让人感到哀戚。还有一些人,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面貌了,名字或者身份的后面空空如也,只剩下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一些轮廓,仿佛村子里从来就没有这么一个人,却在死后忽地浮现,其人生的旧事像是一夜间成书的一本小说,若干情节使人长久地记住。是的,或许是我走过了太多太远的地方,遇到了太多太复杂的人,原谅我无法一一将他们记起。这并非我的本意,但我要为此说声抱歉。

随着年岁的增长,这样的经验愈积愈多,故乡的概念也越发深刻。“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直到有一天我忽然领悟到,即使再豪阔再奢华的居所,也无法完全消解我的这种漂泊感。从此,我的胸前别起一枚叫作“故乡”的徽章,正式成为一个有故乡的人,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外乡人,只是我不知道该为此感到悲哀还是当作一种荣耀。

我闲暇时曾认真怀想过溪坪的历史。这个三面皆山,一面横拦着一条河的不大的村子,世世代代的人在这里繁衍生息,从来不曾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即便有一些出格的事情,也只会惹人一番当下的闲谈,绝不会被长久地挂在口上。也没有人会被长久地记住,所有的人到头来只剩下族谱里的一个名字,而名字背后的所有细节统统被岁月卷走,再离奇的故事都将湮没无闻。所有的这些使人生出一种活在结绳记事、口口相传时代的错觉。

即便那些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也请原谅我无法向你们一一道来。有人曾告诫过我:在你用文字重述一个你所体验过的情境的同时,会慢慢失去你对它的记忆。我担心在我一次又一次地描述所历经的往事之后,会失去故乡在我内心里的真实投射。这是我对文字的怀疑之一。可是丢失了现实里的记忆,是否可以收获内心生活的证据呢?对于这一点我如今并没有确切的答案,所以依然可以审慎地用文字记录一些几近湮灭的往事。而且我的记忆力已经开始出现衰颓的迹象,我不希望如溪坪那般长于遗忘的宿命会降临到我个人身上。

对于故乡概念的建立,应是我去到县城读高中之后。在此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所有的人生计划都是以溪坪为蓝图的,仿佛即便做了帝王,也尽可以把都城建在此地。我认真对待关于它的每一件事情,如同关心每一个我所爱的人。我曾将屋后阴暗处的一株花椒树苗移到向阳的院子里,我想象多年后,能从它那里收获一些属于自己的果实。还有外婆院子东边的一块田地,我曾仔细地翻垦过一遍,又疏通畦垄,整顿沟塍,预备种一些豌豆或者西瓜。这样的事情想来我做过不少。所有的这些都是我对溪坪作久远打算的证明。

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你再也不能成年累月地身处于故乡的怀抱之中了,那个未知的世界正以一种前所未见的光鲜吸引着你去探索、去远离,仿佛听得见两种情绪将你撕扯的声响。其实,对于离开家乡这件事情,是我为数不多的及早就明白的事情之一,与出走的决绝相比,那些貌似久远的打算显然不堪一击。事实上,你移栽的树苗,并没有按你预想的姿态按部就班地长成一棵能结出许多果实的大树,而那片细心整饬过的田地,终于在你该种豌豆还是西瓜的纠结中错过了时节。所以,从一开始我就自认作是一个背叛者,始终背负着一种难言的歉疚之情。

说真的,我唯一能够期望的就是使故乡免于走向荒芜的境地,至少在我有生之年保有一丝倔强的光鲜。可是,你永远无法左右任何一件阳光下的事物走向崩坏,那些你住过然后离开的地方,无一例外地遍地荒芜。那一间间的屋子,它们一旦捕捉不到烟火的气息,就会感到一种深深的遗弃,必定会赌气般地快速朽塌,直到人们再无法追赶它的步伐,不得不在这种对抗中败下阵来。还有那些树,它们有的是天空,本可以毫无忌惮地延伸生长,却也如此迅速地萎落干枯,仿佛只有用这种决绝的方式才能表达对人事种种的眷恋。

我曾认真盘算过退休后回乡居住的可能,大概亦可以在此终老,从而使人之一生有一个完满的回还。但后来我意识到,这件事远没有想象中那般简单,我料得多年之后的溪坪,又有几个是我熟识的故人呢?那些悄悄到来又慢慢长大的人,对我来说一定是陌生的。他们有着同父辈们相似的样貌和轮廓,却与我有着无法逾越的隔膜,在这般故乡里生活是否会有一种异乡人的错觉呢?

即便如今,那些我熟识的邻里,在我归家时与我亲切交谈的人,想必内心里也早就不把我当作溪坪的一员了。在他们的判断里,乡音并不能成为一种确凿的证据。

是的,故乡就这样在我心里渐渐老去,我注定做不成一个在一地终老,用一生温热一方土地的人了。

我也曾认真思量过那些我所改变的东西:比如我曾改变过一棵花椒树一生的轨迹,也亲手了结过无数的蝉鸟鱼虫的性命;山中的某处田地因为我的辛勤劳作,曾经泛出过一抹新绿,某个口齿不清的老妪,至今还在重述我帮她担过柴草的事实;我温热的尿液曾经使一棵苹果树早早长高了一寸,我暴躁的脾气使得一条忠厚的黄狗结结实实地挨过我的踢踹,或许会因此早几秒死去……

我想,也许直到许多许多年后,与人有关的那些痕迹才会完全消失,从此之后,再没有人记得你的名字,你的样貌,就连那些风、那些树也老朽到将你彻底遗忘,如同你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而我扬起的尘埃,想必更要多几年的时间才能落定,它们中的一些,在落地之前会被其他人再次奋力扬起,借此保留人生里微不足道的一丝线索。村子还会成为另外一些人的故乡,会永远被演绎、被遗忘下去。仿佛我今生的存在对于这个村子无足轻重,使命只是为了改变外面的世界。

中学时,读王鼎钧的《脚印》,字字都识得,却不解其味,只记住捡拾脚印的神奇。细究起来,要一个沉浸于故土芬芳中的懵懂少年,去理解一个堪堪暮年却漂泊海外之人的那种悲凉,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错位呢?可如今再次读来,却满眼人生零落的荒芜找不见归途,字字泛着颓废的痛楚。

他说乡间父老讲故事——两个旅人互相夸耀自己家乡的高楼之高。一个说,他家乡楼顶上有个麻雀窝,有一天,窝破了,麻雀蛋在半空中孵化,在落地之前就都学会飞了。另一个徐徐地说,他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已经是一个老太太了。

是高楼太高,还是时光太快?

我年少时是村子里的孩子王,伙伴们常常凑在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那时的我觉得溪坪太大了,光天化日之下我也总能将自己稳稳地藏住。那些废弃的窑井和猪圈,连成一片的玉米秸秆和柴草垛,都曾留有我的骄傲和自信。后来我不再满足于这种藏躲,于是带着几个人跑到山上,尽情地玩了一整天另一种的游戏。等我们踏着暮色返回的时候,找的人已经不知所踪了。第二天聚在一起,也没有人再谈起昨日的事情,仿佛这件事情过去之后就等同于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还有一次,我们躲出去绕了个弯,之后又偷偷地溜回家去了。我们悄悄地躲在屋子里,看了一整天的电视剧,到最后一样没有人来找我们,这让我感到一种深深的失落。我不知道这样的藏躲太过潦草还是一种认真,正如我不知道多年前的离开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荣耀。终于有一天,这个村庄再也藏不住我,又仿佛再也找不回我,我也终于意识到这个游戏的巨大破绽,注定无法永远地继续下去。有时候是寻找的人,苦苦寻觅而不可得,以致心灰意冷决定放弃;有时候是那藏躲的人,跑着跑着就跑远了,一旦躲藏起来就永远隐在时光的罅隙里了——他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饮食散记

我不是对吃讲究的人,大概源于我少小的饮食底子。旧时年景,褐衣蔬食,唯可口而已,自然不会追求色香味俱全。记忆里,长辈们烧菜做饭,谈不上珍馐朵颐,却也没有留下不得入口的记忆。我以为,蔬饭而已,得一“味”字也就够了,求“香”便已有些过分,如若是躲在家里自食,“色”字更是多余,况且欲求三者兼得必致互有损害,想来并不划算。当然这是我的个人见解。孔子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且不说是否为祭祀的礼仪要求,但终究脱不了考究的意思。

现如今,我们虽也还在为吃的事儿劳神,却已无关饥饱。追求更加刺激的口舌之欲,找寻极致的味觉享受,还要兼顾营养搭配,甚至就餐的环境也要大费周章,所有这些,越来越多地占据了我们的生活。

我自打有记忆起,就不食猪肉,直到十几岁的时候才又吃起来。据母亲讲是吃了太多排骨又喝了凉水的缘故。所以那时年节吃水饺,要么单独为我备馅,要么母亲吃馅我吃皮儿。而今,我能想到最可口的饭食是煎饼卷儿:冒着热气的玉米煎饼,裹着新做的豆腐条,配一根碧绿的生蒜薹和当季的椿芽咸菜,实在是难得的美味。所谓“大道至简”,该是一种普遍的真理,最美味的东西也应是简单纯粹的,只是一般人难以彻悟罢了。阿城在《棋王》一篇里描绘过吃蛇肉,“亮晶晶地盘在碗里,粉粉地冒鲜气”,又因为蛇肉碰铁就腥,所以一律用筷子撕着蘸料吃。没有醋精就用草酸替代,和着酱油膏冲好,撒葱末、姜末和蒜末。吃完了,将蛇骨丢进锅里,续上新水,熬汤,又揪了屋外的野茴香撒下去,小口呷。这就是简单,即便放更多的佐料,有更繁复琐碎的流程,那也是简单。

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常奔忙于路上,也领略过不少的地方美食。说实话,我对吃向来没有太大的兴趣,也并不喜欢尝试新奇的东西。平素里就餐宴饮,往往只是频频举箸其间中意的一二菜品,大啖食之。如果真要说一说印象深刻的美食,大概就有:安徽的臭鳜鱼,臭味走了窄门就会透出一股子新鲜来;内蒙古(乌兰浩特)的羊杂汤,味道香醇,是顶尖的风味,是我未尝在别的地方喝到过的;还有江西乡下的腊肉,颇有烟火气息,如同将时光送进口里,兼其肥瘦相间,软硬适中,配米饭、馒头食之,可令食欲大增;而广西的米粉,最佳以酸笋炒之,颇得其乐。其余的一些虽说不乏珍馐美味,但都没有明显的印象。更何况如今的北京城里,各地风味的餐馆比比皆是,想吃一口大概也非难事。

前些年,我曾去到香港进修过十日,咖喱、叉烧、车仔面,可谓琳琅满目,却几无一物合我之口。我们聚餐想酌一点纯正的白酒也遍寻不到,只好买一些黄酒将就。如此几日,禁不住肠胃抗议,只好去肯德基“打牙祭”,还曾按图索骥去到海港城附近的小店里吃牛丸,可谓狼狈不堪。我那时心里想的,不是姑娘,而是蒜薹炒肉,必须加一些老抽上色,手里还要捏上一个松软的白面馒头。这样的经历非我独有,崔永元在谈吃的一篇文章里写他去韩国出差,吃了十几日的烤肉,回到北京,其住处附近的工地上正巧开饭,农民工们围着饭菜你争我抢,一股酱香飘入鼻中,以致使他两眼扑簌簌地落泪。

我最爱吃的东西是大蒜,没有之一。几乎到了无蒜不欢的地步,有时围着火锅,吃下半碗蒜泥也不为奇,遇到不合口的饭菜,以蒜泥佐拌,即为珍馐。长久以来,食蒜几乎是北方人的“专利”,清人徐珂在《清稗类钞》里写道:“北人好食葱蒜,……无论富贵贫贱之家每饭必具。”而南方人,对生嚼大蒜不亦乐乎这种事情就有些瞠目结舌了。读大学时,结伴下馆子吃水饺,自上海来的同学竟然不识大蒜,也曾让我大为惊骇。因为味重,大蒜被佛教徒归为荤菜,也算是食材界的一朵奇葩了。我虽亲之爱之,却也常常因此忍痛舍弃之。此种情况细究起来,大概也属吃相的范畴。说到吃相,梁实秋先生写过两次可谓痛快淋漓的吃:赶车的车夫吃比拳头还要粗的卷饼,是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吃,直吃到青筋暴露满脸大汗;青岛凿山造房的石匠们则是拍拍手掌便抓起半尺长的发面蒸饺来吃,继而围着一桶开水舀水喝,饭后又遇到有人兜售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于是持而吃之如同餐后水果。这两个景象让他久久不忘,因为那些都是自食其力、坦坦荡荡之人。先生还在《馋》一文里写过一位汉军旗的亲戚,得一鸭梨,当即啃了半只,却披衣戴帽,于风雪交加之际冲出门外,越一小时,托着小碗归来,竟是温桲拌梨丝。先生说此种情景就是馋了。我在青岛居住时,常到市南区宁夏路附近吃一种牛肉粉,配一碟酸爽的腌白菜和一小碗软嫩的牛肉,不过区区十几块钱,却吃得分外舒爽。后来在北京,按图索骥寻到朝阳区有一家分店,于是乘车几十公里去吃,却已不是先前的味道了。

不知这算不算是一种馋。

在吃这一方面,古今一也。大概古人不似今人娱乐方式众多,长日无尽,长夜漫漫,吃玩便成为一种上好的消遣,故而写吃食之处甚多,而且吃出了境界,写出了意蕴。柳宗元写过“朵颐进芰实,擢手持蟹螯”,委实形象生动;杜甫写过“东山高顶罗珍羞,下顾城郭销我忧。清江白日落欲尽,复携美人登彩舟”,就不只有美食,亦有美人了;白居易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看似言饮酒,大概也免不了要一些小菜佐之。而苏轼,作为一个资深的美食家,其前后《赤壁赋》里,也总是离不了吃,“携酒与鱼”而游,直至“杯盘狼藉”相枕而眠。但说到潇洒处,得说《晋书·文苑》里的记载:苏州人张翰为官京城,秋来之时,他忽然想起家乡的鲈鱼,眼下却难吃到,于是愤然写下:“秋风起兮木叶飞,吴江水兮鲈正肥。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禁兮仰天悲。”写罢,辞官归乡吃鲈鱼去了。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说到吃,不能不谈烹饪。烹饪这事儿讲究搭配,一方面要营养相济,比如荤素搭配要得当;一方面还得避免食物相克,譬如柿子与蟹同食便要中毒,羊肉与醋同食就要伤元气,等等。另外,在做法上也有相当的考究,譬如,鸭肉性寒,故烤而食之;螃蟹性寒,就要佐一碟混着姜屑的米醋,或饮一些黄酒,不一而足。而且食材之间讲求味道相合,比如鲜笋用腊肉炒来会愈发美味,讲求的是鲜与陈(恕我遍寻不到更恰当的字)的冲突,是时间的对撞。有一回,单位的食堂做了一份鸡蛋炒豆腐,令我大跌眼镜。

我大学毕业后才学习下厨。先习刀工,切土豆丝、黄瓜丝,先切片,然后一片一片再切成丝,费时颇多,一时成为妻子口中的笑谈。我曾在酒店里工作过半年,招聘厨师时有一项考核是片蛤肉,大概比切丝还要难掌握一些,但此种功夫平时不太常用。曾经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炒土豆丝,不见得有多爱吃,主要是练手。在炒土豆丝这件事上,实在是浪费了不少的土豆,却一直不得要领。而且竟也想不起来同人讨教,只知道闷着头炒。大概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居然炒出了像模像样、味道可口的土豆丝。步骤如下:去皮切丝,手切为上,不可过薄过细,见到满案的金黄条,心里会生出一种满足。然后浸泡或流水冲洗,起火,热锅,添油,下蒜末,盐少许,炒香,下土豆丝,翻炒两下,先倒醋,再加酱油,再翻炒片刻,放盐,调匀,关火,如果有香菜或蒜片,关火前撒下。要领是:加醋要早,放盐要晚,不可久炒。当然土豆的品种也要选对,有些土豆再怎么浸泡,也出不来那股爽脆劲儿。后来,我专门找人请教炒土豆丝的要领,竟与我的做法不谋而合,想来有些事情是窄道相达的。

作为家中的掌勺人,我每周末都要去一次菜市场——脏的集大成之地(梁实秋语)。高峰时,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生鱼生肉的腥臭和烂白菜的味道缭绕不散,实非久留之所。大概没有人肯为买菜而劳神装扮一番,故而一律素面朝天,极难让人触目生花。所谓“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我一直以为菜市场是最具生活气息的地方,扑面而来的烟火味道让人觉得真实,也更贴近生活的真谛。告子曰:食色,性也。孔子也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色之事,多隐晦,再接近生命的真谛也终究是个人的事情,难以与众人分享。而在食这件事上,大概就不必遮遮掩掩了,所以人人都该去菜市场里体验一番。

现如今棚菜盛行,时蔬四时皆备,寒冬腊月天里也不复旧时般匮乏,只是时序乱了,味道也就不同了,大概西红柿吃出黄瓜味来也不稀奇。而且也不耐存放,葱会由里及外地整根烂掉。基于此,我也会备一些适宜久藏的食材,譬如用上好的潍坊萝卜腌一坛子咸菜。实话说,我偏爱时间赐予食物的美味,所中意的臭鳜鱼、臭豆腐、腊肉、腊八蒜,甚至咸菜,无一不是靠了时光的力量沉淀出来的大味。

曾几何时,我憧憬豪侠独行的生活,如林冲那般,差店家小二道:“切几斤牛肉,烫一壶好酒。”如今,这样的梦想虽已破灭,对吃的那份恬静理想却也还在。“文官告老还乡,武将解甲归田”,是中国古代官吏遵循的惯例。作家赵捷曾说:“我就一直隐约觉得,厨房是我总有一天从社会女人告老还乡为家庭老太太时候的封地。”我以为人生何尝不是一场战争,我虽非女人,大约将来也不妨将厨房作为我解甲归田的封地,毕竟现实里告老还乡和解甲归田的生活究属理想,不如一头扎进厨房来得容易。

吃,大概是对人生最好的褒奖。对行将就木之人,多半言道:吃点好的。即便是穷凶极恶之人,临死前也要吃一碗断头饭。一代才子金圣叹因哭庙案获罪,传说临刑前对子女附耳悄言:“花生米与五香豆腐干同嚼,有火腿味道。”又传死后从其耳内滚出两个纸团,一为“好”,一为“痛”。休论真伪,何其深刻。

我祖母生前寡居了近三十年,可谓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我成人后回乡,总要奉上一些钱币。只是男儿本糙,没有缜密的心思,竟想不起来为她买一些可口的吃食。她病重之时,姐姐回去,切了碎猪肝拌在小米粥里,扶她坐起强吃了几口,不想几时之后竟溘然长逝,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痛处。我希望所谓的灵魂、来世云云究竟成真,偏我对此总觉太过渺茫,想来遗憾之所谓遗憾,就是再无补救的机会,只剩下追悔聊以慰藉,这到底让我难以释怀了。

雨天

有时候,我会毫无来由地想念下雨的日子。想象着某个下雨的午后,半躺在窗前看书的慵懒时光,书中的故事与人生的旧事相互印证,悲欢离合的文字与斑驳陆离的雨水交相辉映,哀怨也罢,欢欣也罢,心头常常漾起一番自足的惬意。

预报过后,雨姗姗来迟,像是故事前的散漫铺叙。夜半醒来,听到雨击地的声响,急切如万人拍打出的鼓声,恰似某个故事的高潮,仿佛片刻之后宿命就要兑现。

这样的急雨使我感到紧张,我总担心把什么东西遗忘在屋子外了,使它们毫无防备地暴露在这样的雨里,于是一遍遍地回想确认。这实在是我早年生活经验带来的遗症。年少时在老家乡下生活,一旦急雨袭来,总免不了一番手忙脚乱,那些天井里摆放的桌椅板凳,顿时如彷徨无助的人群,等待你将它们一一搬进屋去;那些摊晒在房檐下的柴草、平屋顶上的粮食、打麦场上的花椒或者山楂,统统面临失守的境地;鸡要进栏,狗要进窝。最后是人,等一切收拾妥当,就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将屋外的世界拱手相让。昏暗的光影里,人声也变得微弱,甚至是沉默。

而我则喜欢搬一把敦厚的板凳,坐在院子门口的厦子底下看雨。

雨天的喜好绝非我一人独有或者独享,儒宗董遇曾言:“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雨天实在是明心见性的好时刻。韩少功先生在《马桥词典》里说他的女儿不喜欢雨,因为雨对她来说意味着“雨具的累赘,路上的滑倒,雷电的可怕,还有运动会或者郊游的取消”。而韩少功先生却是喜欢雨的,“因为只有在雨天,我们才有可能拖着酸乏的身体回到屋里,喘一口气,享受弥足珍贵的休息机会”(知青下乡时代)。与此相照应的,他在一篇《雨读》的文章里袒露自己的心迹:雨天不便外出干活,只能回到书桌前。他借此怀想古代书生们身居农耕社会,多半也是晴耕而雨读的,甚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趋性,也当然事出有因,必然与雨声里的独处不无关系。

我想何以那么多的人喜欢雨天呢?大概因为下雨天会让内外的界限变得清晰明显。那些珍重的东西一律收进屋内,那些珍视的人统统收归进心底,借此抱紧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所有这些都让人感到一种内趋的平静。

我年少时坐在厦子底下,一边赏雨,一边诵读《三国》。那时候的我还小,对兴衰荣辱、悲欢离合的体会仅限于表层的一种感受。可如今,当我再抱着一本书,蜷缩在落雨的窗前,我深刻地感受到铅字与人生的莫大区别:那些书中人的命运,抛开某种开放式结尾的玄虚,其实早已掌握在我们的手中了。而我们的命运,却永远地游离在设想之外,永远不被察觉,永远不可获悉,永远无法把握,毫无先验性可言。恰如那簌簌而落的雨滴,你永远无法预测它将落向何处,是归于泥土还是归于河流。

雨夜梦醒,雨声却一阵紧似一阵,想到还要送结庐上学,又不免感到一番凄苦。及至举伞出门,雨竟已停歇,不禁感到一种偶获的幸运。在一番失态地手舞足蹈之后,终于明白,自己的喜雨,当真只是一句口是心非的谎言,是一个“叶公好龙”式的骗局。

如寄

我预备晚上去看一场电影,却不料“山雨欲来风满楼”,转眼间,豆大的雨点骤至,其触于物,如磬如鼓。母亲听到一点门响,起身开门却并不见人,岂料急风穿堂而过,挟着厨房的门狠狠摔过来,两块玻璃应声而碎。

如果住得足够长久,你就会发现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在慢慢变坏:衣橱的抽屉失了一个拉手,电脑座椅的扶手缺了一个螺丝;洗手间的水龙头开始跑冒滴漏,电视遥控器自顾神经错乱;冰箱旁的壁砖不知何时剥落下来一块,形如一个疮疤;而那台旧风扇,在时光的打磨下渐渐泛白,通体变得十分酥脆,你总担心它转着转着,随时可能任一回性,亲手了结自己的性命。说实在的,我喜欢在一个悠闲的午后来修理它们——这些你“封地”里的分内之事,亲力亲为让人感觉踏实。

其实何止是些家具物件呢,我的牙齿不是也坏了么,留下断壁残垣般的一截牙根。是的,连你身上最坚硬的东西也未能幸免,那么你的背,先前寒暑不侵的脊背,如今一旦受点冷凉就狼狈不堪,似也不足为奇了。还有母亲的腿脚,四时之间,从早到晚无由地感到疲乏,仿佛万水千山走遍之后,这辈子都休想歇息过来了。

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龙应台的《目送》与韩少功的《山南水北》,他们都写到了彻骨的鸟鸣,更为巧合的是,两本书里都有一篇题为《时间》的文章。他们是如何认识时间的呢?龙应台先生说,“有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得见的‘坏’去量时间”,“有时候,我们用非常细微的‘动’去量时间”。而韩少功先生则写道,“时间是我们的生命,却是一些看不见的生长和死亡,看不见的敞开和关闭,看不见的擦身而过和蓦然回首”。

其实何止他们两位,似乎所有的为文之人、泼墨之人、吟唱之人都在感慨和记录时间。《诗经》里几乎所有的开篇都在写时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不就是对时间痛彻的领悟吗?梵高之《星空》,达·芬奇之《蒙娜丽莎》,张择端之《清明上河图》,不正是时间固结而成的美吗?而“再回首,云遮断归途”,“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难道不是在时间的量尺上偷偷刻下的一刀一刀吗?至于李白的“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人们惯常以此表达坎坷走过终有收获之意,但“诗无达诂”,我更喜欢自己的理解,那种弹指间沧海桑田、满目荒芜的情味无疑更加直抵人心的痛处。

那么好了,时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存在吗?有谁眼见过、触摸过、推导过、证明过?它掷地有声还是触手生温?是否更大的可能是虚无缥缈、砭人肌骨呢?甚至你不得不怀疑,幼小淘气时母亲吓唬你的那些怪物,它们真正的名字其实叫“时间”。

从某种意义上说,时间更像是物质和意识里的意识,是形而上和形而下里的形而上,是肉体和精神里的精神,是风雨如晦里的风,是声情并茂里的情,是海市蜃楼,是黄粱一梦。如果时间果真就不存在,我们如何继续哄骗和敷衍自己呢?又该如何兑现那些承诺,以此证明那些誓言并非谎话呢?

不得不说,时间——这个或许并不存在的东西,是所有悲剧的根源。而马克·吐温却说:“喜剧,就是悲剧加上时间。”我们因为时间得到一切,最终又失去一切,事实上我们无法分辨人生究竟是一出悲剧还是一出喜剧。

实事求是地说,我是一个十分恋旧的人。三十多年来,我辗转过多地,搬过若干次的家,期间丢过无数的东西,那些所谓的“家”,一个接一个地荒芜,或者变成与你毫不相干的所在,那些曾经陪伴你的每一件物什,因为损毁或限于空间之故,一件一件地被你丢开去,从此杳无踪迹。

其实,我会为丢失的每一件东西感到惋惜,为错失的每一个人感到哀痛。如果可能,我想守住所有的东西,由此保留住所有生活的细节和生命的线索。可是如今,我只有一个盛放旧物的纸盒,里面有我第一次远行时的火车票,有我珍视的友人送的贺年片,有过往的团员证、学生证、准考证,其上的照片都是时间最好的留存;还有那张泛黄的餐纸,上面留有我与妻子恋爱时写给她的诗句。除此之外,是一些书信,情话同纸张一起泛黄,誓言与谎话并行不悖。与梁实秋先生收藏信件的略有抉择不同,我几乎保留了所有的信件,但也仅有十几封罢了。这些被西人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如今似乎也已绝迹,因此也倍加珍稀了吧,如若哪天我能再收到这样一封手书的信件,该会有多么快乐呢。

现如今,科技发展使得记录成为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单是手机就完全可以是一台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传话机、打字机,如果我们愿意,完全可以随时随地记录生活的种种细节,而且存储极为便利。不得不说,我们一直怀有某种企图,我们在尝试用电子信号打败时间。

或许是“人老多情”的缘故,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变得十分珍视这样的记录,每条记录都会“强迫”备份存储。还有那些旧的相片和胶卷,我专门买了扫描仪,一张一张地转化成电子信号,我担心我的一个不小心,会使一段旧日时光从此杳去,永无可查。于是乎,短短的几年时间,我的记录竟然需要好几个大容量的硬盘才能储存得下。

说实话,我从不担心科技会滞后于我的记录,我完全相信不远的将来,再多的记录都可能填不满一块涓埃微点,如同一个针尖上可以站立无数个天使。但是,我无法不思考更远的将来,这些浩繁的电子信号的命运与归宿,如今我珍视无比的记录,将来的将来,会否成为无人问津甚至弃之如敝屣的废物呢?细想之下,这几乎是必然的,我们口中常常念起的祖先,你又识得几个记得几个呢?所以,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子孙,他们对遥远的我们毫无兴趣、无需追忆,甚至完全可能视我们如冥顽不化的旧物。而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就是,将来或许会有一些类似于博物馆的机构,提供储物的有偿服务,它们接纳这些记录如同养老院接纳风烛残年的耄耋老苍,想起来使人不胜悲凉。

在诸多描述韶光易逝的词语里,我最喜“浮生若梦”与“人生如寄”二词,与“斗转星移”“白云苍狗”之类相比,它们更丰富、更具体,也更有生活的气息,仿佛刹那间演绎了无数的故事,埋设了无数的伏笔。然而,越是丰富具体的东西,一定也越发脆弱,越经不起时间驰而不息地推敲,似稍有用力就会被碾碎,徒留一片荒芜,一声叹息。

雨停风息,窗外人声渐起,错过了电影,一定还有别的精彩。“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古人早已言明,我们就此出发吧。

九水明漪

九水之行,想来是个经年的愿望了。在青岛居住近四年,在他人看来,不消说崂山的十几个景区游了个遍,至少青岛十景之一的“九水明漪”之行当不在话下了。然而,正因为随时可以成行,这愿望反倒于时光的淙淙中变作经年。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想来这“仙”者、“龙”者俱飘渺,只可想象,未为可盼。在我看来,崂山虽毗邻黄海,到底因蒲翁诸人诸事的缘故,免不了透着一股子的历史厚重感。仿佛一读书,你这穷酸的书生意气便要注定了。而这北九水便不同了,山得水而灵,水倚山而秀,灵秀兼得,妙处自是不言而喻了。

据载,九水者,因水有九折而得名,以北九水疗养院“九水界桥”为界,分内外九水。涧水随山势顺流而下,遇峰必折,折而弯,弯而漩,漩处得澄潭。进山先是一个峡谷,流水便是沿着这秀谷次第而落,但闻流水潺潺,人语欢畅,实在是游览的颇高的享乐。只因行路匆匆,去时并没有在意这九水的延续,仿佛到得六水的时候,才在一块硕大的石块上见到用篆书写的蓝色的标记。当然,途中的景致是不可不提的,大小不一的深的浅的潭水,每一处都有个很好的名字,“俱化潭”“得鱼潭”“得意潭”,等等,诸如此类,雅致清新,而潭水清澈见底,泛出澄澈的如玉般温润的色调,往往登山的疲劳便在这赏潭的默默中消散而去。潭美,桥亦奇,各处的桥,或石质,或木质,凡此皆做成颇田园的样子,绝无有水门汀般的城市的喧嚣,更妙的是在不大的水上,干脆用整块的石头桩布成一排,游人一步一台,流水从中间汩汩而过,形成袖珍式的瀑布,便有禁不住这流水诱惑的女子,蹲下来触探,及至指尖碰到流水的清凉,又倏然缩回去,现出欣喜的神色。当然,这都是无须举头便能见到的,这时倘若你举目望去,山谷两旁的奇峰绝壁想是会让你尖叫的。或姿态奇特,或壁陡险绝,森然欲搏人。虽说这些景状大多还叫不上什么名字,心底里却还是隐隐约约有些想要表达的言语。此时,如若你观这山峰过快,应接不暇,我想是会语塞的,就连惊叹也未必能出得了口。

然而,在我看来,景美与这待客的众人是分不开的,他们在路旁的平整处、林荫处搭起各式各样的帐篷,倘或你走累了渴了,尽可以停下来,品一杯崂山绿茶,尝一尝清凉可口的凉粉和上好的茶叶蛋。又或许你还打算带一些纪念的东西回去,各式的佛珠、挂坠、玉石以及天然的水晶也可以任你挑选。甚至你嘴馋了,想要些崂山上的特产,也有当地的农人从山上采来的野菜、灵芝、竹茶、樱桃。

峡谷的尽头是上山的石阶。石阶陡则陡矣,想必爬起来也是极累人的,然而登山的妙处似乎也正在这里。我们每上一节,便能见着路旁歇息的人们,都是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却从来没有放弃的念头。我们想着“会当凌绝顶”的欣然与“无限风光在险峰”的谆谆劝诱,渐行渐歇。便再想想下山时的畅快,这登山的辛楚好似有了补偿,倒愈加积极起来。但闻苍翠之中流水潺潺,充耳不绝,却只是见不得流水的踪影,如一位少女径自躲在山谷里娇羞。山路之巅是一个亭阁,是时坐满了歇息的游人,虽说个个一副气嘘甫定的神色,然心情到底是好的。四顾望去,翠色欲滴,远近尚有险峰,不过似乎是难再上了,只好作罢。下山的路途并非一路畅快,山的陡势令我们刹不住脚,倘或你的鞋子不合脚,势必要受些脚痛的苦楚。再加上上山的时候失了体力,腿脚免不了要打一番颤。下了山,再与涧水同行,一路欢言而归,自是另有一种情调了。

折回的途中,我才细观了这凤凰崮之下的蔚竹庵,那是明万历十七年由全真华山派道士宋冲儒兴建的。石壁上有郁达夫先生游崂山时的诗作,曰:柳台石屋接澄潭,云雾深藏蔚竹庵。十里清溪千尺瀑,果然风景似江南。

九水明漪,好一个“风景似江南”。

乡村闹钟

韩少功先生在《隐者之城》一文里说道:在山村里住久了,有时会向往都市。那是因为他想念都市里人们互为隐者的一份轻松。而我则恰恰相反,沉溺于互为隐者许久后,便开始向往乡村里那份赤诚相对的豁达与坦荡。还是朋友菊子切中肯綮,她说:我们一边义无反顾地告别,一边又无可救药地怀念。这句话对于我,对于她,还有许多与我们怀有同样情感的人来说可谓一语中的。

每次回老家,都会比平常早睡,相对于都市里整晚的喧嚣,乡下的夜晚才叫夜晚。寂静的山林,飘渺的夜色,如同暂熄的灯光下一本厚重的书,神秘,令人寻味。偶尔的几声犬吠从远处传来,虔诚地诠释着“鸟鸣山更幽”的古远的意境,衬托出这夜下不凡的宁静。早早地,偌大的村庄,仅剩下几点微黄的灯光,月亮也不知所踪,只有疏朗的星星嵌在天空。如若时候还早,教添上几段笛箫声也算合宜,可惜此时只有几声潦草的鹧鸪声,使人想到淡粉浅墨的山水画,促人不得已想到睡眠。

人在睡眠里若一点声响也无,并不很好,这样的寂静会使人陷入孤独的境地,这时候一丁点的声响会被放大许多倍,进而将藏匿于我们灵魂深处的那点恐惧挤压出来。同样的,若是没有一点光亮,这觉也势必睡不安稳。人,从骨子里是害怕被孤立、被遗弃的,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一个支点留在心里。依我看,这乡下的声光是极适合睡眠的,偶尔的风声、雨声、犬吠声、鹧鸪声,或者你的耳朵够灵光,听得见飞虫四处游荡之声,甚至花开叶落之声,必使你觉得心安理得。倘或这时候月光皎洁,照进床前,如同一位故友远来,必使你心地澄澈、满怀感激。而有时候,这声非声,光亦非光,存在,如同不在,让人睡意渐浓,又使人心旌荡漾。

我关闭了手机闹铃,至少在我看来,如此现代的手段与这样的夜晚是不合时宜的。我预备在这样的夜晚里酣眠,而不被任何声音所搅扰。然而我这点愿想还是落空,鸡鸣声不知从何时开始,从乡村四下的角落里传来,不断拍打着我的耳膜,直到将我从睡梦里生生拽出来。我被这样的声音吵醒却无半分的不快——想想看,那是多么柔软的声音,绝无半分金属的刚硬与冷漠,仿似从远古的书页中来,毫无音律却浑然天成。“鸡既鸣矣,朝既盈矣”,这该是工作日的情形,然如今身心俱在假期里,与我何干呢?

这样朴素的乡村的闹钟,不但将我从睡梦里唤醒,且将我魂灵涤荡一遍,使我变得神清气爽且耳聪目明。我无法不讴歌这样的夜晚,在它远去了或近于无的时候,我拥抱了这样的夜晚,也被这样的夜晚所融化。

七步

2014年夏,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重回青岛。

为偿还新校区建设贷款,我们先前就读的校区已半数卖出,宿舍、餐厅、操场皆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商品房。那样的繁华,于我的青春而言,实则满目荒芜。

——题记

在你的家乡,有一种虫子叫作“八步蚓”,漆黑的身子,嵌着亮黄的花纹,有数不清的腿脚,后来你知道那是马陆的一种。传言一旦被它咬中,八步之后就是幻灭。好在它虽然多足,却并不敏捷,你一律敬而远之,在一个少年的意识里,八步实在太过短暂。

后来你读曹植七步成诗的故事,才知道,世上竟有比被“八步蚓”咬中更为凶险的事情。七步之间,生死有别。

七年前,你与青岛告别,在那个早晨,独自登上北去的列车,第一次乘坐动车的欣喜压过了一切。

我很快就会回来!你一直这么认为。

可是当你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却已是七年之后的事情了。当初“狭路相逢”的少年,转眼间已毕业十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年光阴,如今芳草萋萋。

如果把每个十年比作一座山,那么你已跨过那座名曰“而立”的山峰,“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你已望不见二十岁的光景,遮手远眺,却满是“不惑”的苍茫。时光像一把锋锐的刻刀,精心划过你原本光洁的皮肤,让你疼痛,让你惊叹,雕琢出的浅浅皱纹里,藏满了故事和世故。你想,如果时间没有起始没有尽头,七年与七步何尝有本质的区别呢?七步可以沧桑,亦可以成诗。如果分别也有七年之痒,想必亦可原谅当初转身的决绝。

觥筹交错、杯盘狼藉后的早晨,你们相约在当初“狭路相逢”的地方。十四年前在此站立的少年,仿佛只是换了一身行装。如果把五千个白昼压缩成一瞬间,你一定听得见树木拔节的震响,此间所有的风凝成硕大的一股,把一个个少年吹成青年。你用三十岁的步幅重新丈量每一段路,用三十岁的目光抚摸每一个角落,像翻看一本往日的书册,你熟悉其间的每个段落和标点,可同样的文字,却有了不同的质感。又仿佛在端详母亲的面孔,皱纹和白发丝毫无损于对她的流连和挚爱。此刻,那些年鼎沸的人声在你心头聒噪,像潮水一样涌来又退去,变成茂盛的荒草,斑驳的墙壁,或者经年的蛛网。那个最熟悉的窗口里的女生,终于成了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个人。斑驳的海报墙上,当年你觉得脆弱不堪的纸张,如今以破碎的姿态残存着,当所有的故事被时间捻碎,它却倔强地保留了最后一丝情节。

可是,你终究在乎所有的情节,为那些永远失去的场景感到不安。诚如周蓬桦先生所言:“轰然倒塌的不仅是简陋的土墙与碎瓦,而是一种血脉上的勾连被生生割断。”你永远想念那迎着海风奔跑的日子,想念那枕着波涛沉沉睡去的岁月。当失去与你狭路相逢生无可避,物是人非显然不是最糟的剧情。

你想起熊培云在《墓畔回忆录》里的话:

在漫长又如白驹过隙的人生之中,对于自己的生死,我们通常置之度外,并不畏惧……我们畏惧的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守不住那些美好的事物。而且,我们无一不面对这些,无一不在各自的有生之年,年复一年见证死,见证美的消亡,任凭她在可望而不可即处褪尽容颜,谢了芳菲,或像金色流沙从指间流逝。

预报有阵雨,果然,雨落如簧,狠狠地砸在地上,也砸在你的心头。是的,你终于明白,自然的雨季可以年复一年地来去,而属于你的,那些雨季,永不再来。

恙痛

体检的时候,做B超的大夫用一种近似训诫的口吻对我说:“脂肪肝边缘啊!”又对着记录的大夫说可以不用记录。我很难用文字准确传递出他言语的腔调,于我而言,就像是一种缓刑的警示性宣判,又带着一番黑色幽默的调侃。我仰躺在窄小的工作台上,耦合剂带来的凉意令我忍俊不禁,算是一种模糊而又复杂的回应。

我的体检表上果然没有留下脂肪肝的记录,但我知道它不再是往常赫然的四个大字“一切正常”了,这是一种更为深远的边缘。说起来,我开始对自己的身体予以积极的关注,并非因为这些例常的体检,而是源于一些琐碎的痛。

小的时候,总会听到大人们说腰痛。偶尔,自己翻墙或者搬抬重物的时候不慎扭到腰,也要喊腰痛。大人们就会说,小孩子家哪里有腰?你自然是相信的,却又无法解释那切实的隐痛源自何处,与他们的痛有何区别?长大后,生活的负累压到你的身上,带出来结结实实的痛症,你才慢慢领悟到大人们所讲的没有腰,并非真的没有腰,只是没有痛罢了。

我不知道人最早感知到疼痛是在什么时候。在结庐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给他剪指甲,我百般小心地捏着他米粒大小的指甲反复试探,却不想第一下就把他的手指头剪破了。大概小孩子的反射弧比较迟钝,几秒钟之后才见他撇着嘴哭。很显然,小小的他已然感受得到疼痛了。

据百度百科的解释:疼是一种因病、刺激或创伤而起的难受的感觉。《广雅》里说,疼,痛也。虽说疼痛常常连用,但依我看,它们之间是有细微差别的,疼,更像是一种尖锐的痛,如针戳刀刺;痛,更像是一种浑厚的疼,如钝器锤击。

说起来,真正让我郑重地检视自身是因为两次猛烈的起身。那时候仗着年轻气盛,总也喜欢腾地一下子从仰躺着变作站立的姿态。有一回是在安徽出差,午休过后的惯常起身,接踵而来是胃部的烧灼感,伴着一股强烈的心悸,使我不得不重新躺倒在床上慢慢平复。即便如此,第一次的时候我也只是以为吃坏了肠胃。直到第二次,我才忽然领悟到一个事实:我想,上苍或许已经开始留意这个年近不惑的人了——那个先前游离在他的视线之外,如同脱缰野马一般毫无顾忌挥霍身体的少年。

周蓬桦先生说:“疼痛,就是一向沉默的上帝在发言。”如同一种惩戒,也仿似一种正告。

而今,我闲暇时会检视自己的身体。我想上苍可能只注意到了我左半的身体。我的左手食指的第二个关节是痛的,我起先怀疑是小时候的冻伤复发。那时候的冬天似乎更冷一些,手脚耳朵每年都会冻伤。有一年我发现十根手指的第二根关节统统变得异常粗壮,直到许多年后都显得与众不同,仿佛这么多年的光热一直没能将它们焐热。至于指骨的再次疼痛,经过一番摸排,才发觉是不好的烹饪习惯所致。

再就是我左边的臂膀,当弯着手肘抬高的时候就会感到一阵钝钝的隐痛,听闻是肩周炎的典型症状,贴过一次膏药并不十分见效,便生了任其自愈的念头,不知这算不算一个明智的选择。至于痛症的原由,想来是夜半里起身哄抱小女受凉所致。

还有我的腰肌,因为与结庐生气摔东西用力过度,第二天腰眼靠左的位置便已疼痛难忍,积极干预后好转一些时又去搬抬重物,我几乎听到了那一声清脆的裂响,当即就动弹不得。此后许久每日起床后几不能走路,需缓缓活动半个小时后才能徐徐而行。时值出访的任务临近,又无法回避,曾经令我十分担心。好在后面几日有好转的迹象,在忍过了五个多小时的飞行后,终于在夜半时分抵达炎热的泰国,又在晚间洗浴时用热水反复冲洗,竟奇迹般迅速转好。想来大半是因为着了寒凉的缘故。只是从此对搬抬重物百般忌惮,想来彻底地消除隐患已殊非易事了。

这些琐碎的痛症,使你慢慢地接受渐入中年的现实,也学会了同这些隐秘的疼痛为伴,进而友好地相处。甚至有时候,我还会欢迎一些痛感,譬如一处细微划伤后的结痂,或者一番大运动量后的酸痛,可以在我闲来无事的时候用来触碰,那轻微的疼痛更像是一种安慰。这嗜好曾令我感到困惑,不知算不算一种病症。然而我想,这舔舐伤口的情结一定非我独有,仿佛是原始人性里遗存的一处隐秘开关,又或者只是另外一件神秘悠远之事的晦涩表达。

随着年岁的增长,心的质地似乎也愈发柔软起来,除却这些身体的痛症,也会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心痛纠缠,大概就是所谓的人老多情吧。这里的老并非绝对的苍老,而是在老去的路上渐行渐远的一种老。所以,我们或许注定会在老去的路上尝遍各式的疼痛。

日前,读刘小枫先生《丹东与妓女》一文,关于神义论,丹东的同伙裴恩说:只有消除生命在世的不完善,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我可以不谈人世的邪恶,却无法罔顾我的痛苦。进而在下一段里,小枫先生说道:神与至善至福相表里,有神在,就不应该有痛苦。如果无神,也就无至善至福,痛苦就只是自然秩序中的“适偶”,不可能成为什么“砥柱”。

所以,我开始怀疑,那个料想中开始留意我的上苍存在吗?是否我就是自己的上帝?好在疼痛终会反戈一击,如同一次蓄谋已久的背叛,引导出玉石俱焚的壮烈。作为偶在的解答,恰遇到张大春先生的文字,他说:“每一个生命必然是它自己的终结,是它自己的最后一人,这恐怕正是它荒谬却庄严的部分。”

只是我想,这种壮烈丝毫不值得歌颂,更无需缅怀。

青春自述

清晨六点,被闹钟及时叫醒。房间内灯光昏暗,我花去几秒钟时间来确认自己的所在——许昌一所旅馆的床上,我感到怅然若失。是的,我做了一个梦,说不上来它究竟好不好。梦,有时候是好的,我会希望一直做下去,永远也不要醒来;有时候是不好的,醒来就如同一次拯救。

这一次我梦到了许多年前的生活,并不知道那时的我年方几何,却有旧时的人和旧时的事,一切都是从前的样子,那么真切地裹挟着我。你也知道,在梦里,从来没有荒诞、不可思议这种词儿,于是,我感到了一些久违的孤独。

孤独是什么呢?作家王跃文说:“孤独这东西肯定是一种生理机制,一种物质,它蛰伏在我们大脑某处,就在那里,阴暗,固执,沉默,与我们的生命共始终,与人类命运共存亡。”最后他用孤独定义了永远:永远是什么呢?就是孤独。我近来读王东岳先生的“递弱代偿”的理论假说,从分化的角度似乎也可以解释孤独,他认为,分化——譬如从单细胞动物到人类,无异于残化,而残者必求互补,是分化造就了条件,条件造就了依存,随着自然演历的不断推进,人——作为最后的后衍者,必然会苦苦追寻遗失的部分。从这一点来说,孤独就是人的本底值,是人生的地平线,不能擦除,无法抛却,无疑是可以同永远画等号的。

我近来已很少感到孤独,究其原因,似乎得益于我面对并投身复杂生活的尝试,学着用一些或完整或琐碎的事情来填满时间。我想,从来没有什么时间是被浪费了的,它总会给你一些回报,好的或者坏的。而且我也学会了交朋友,现实中的朋友,闲谈或者小酌;另外的那些——书,音乐,电影,走路,思考,自言自语……足以让我奔行不止,从而暂时远离孤独。但我知道一定有一些人,他们正在为孤独所困所苦所惑,无法挣脱又不能接受。当然我也深知,我的那些孤独,也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冒出来,至少会在我的梦里弥漫,而我永远无法掌控梦境。

刘亮程先生说,梦是被“睡”看见的一种生活。就像现实是被“醒”看见的一种生活。我这些年,做了无数的梦,好的梦,坏的梦,我可以不在乎它们,即便有一天我丢失了造梦的能力,大概也不会有什么觉察。可是,现实的生活,终究是我关注的。我曾暗自盘算过这些年来的所得与所失,它们究竟有怎样的比值呢?是否合算?或许,自以为聪慧的我,本不该追问这种问题,可它就像是一块绸布帘一样,切切实实遮在你通往不惑之年的路上。

那些所得是清楚的,温饱问题已无需过多思虑,雄心也不再是你生活的重心,更大的责任无法使你随心所欲地行走,却足以使内心生出一些安和的冲动而不止步,按部就班的生活让你感到某种平衡并心安理得,你不能不感谢这样的岁月恩赐。而那些所失呢?似乎不用细细盘算,再多的收获也难以抵消时光逝去的成本。

有一天,我同往日一样行走在上班的路上,听歌手白若溪翻唱的《追梦人》,细碎空灵的歌声在耳畔缓缓唱响——“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如同一个梦境降临。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还是一个孩童,那时候的我不知何谓青春,何谓城市,但我能听出歌中的沧桑和忧郁,或许那就是孤独吧。高中的时候,还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唱起过这首歌,却被暗恋的女孩说跑调了。是的,你那时太年轻了,不足以将这首歌唱老。

正当我沉浸在对美好过往的追忆里,忽然,一个少年从路边的杂货店里闪出来,差一点与我撞个满怀。未及嗔怪他的鲁莽,他已急匆匆穿过马路走远了。我望见他挑染成黄色的时尚发型,搭配着一条九分长的瘦裤子和一件闪着细碎亮光的紧身外套,我忽然很羡慕他——是的,羡慕他有些鲁莽而又无理的青春。

于是想到了自己的青春,如同忆起一位往日的旧友,可曾与它有过像样的告别?坐在办公室的我上网查询青春的定义——大概为十岁到二十出头的这段时间,想必是与青春期对应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虽然我也真切地知道,青春于我已渐行渐远,却以为不过是一转身的距离,可现实却是,我离青春的距离已经差不多有整个青春那么长了。

关于青春,闻一多说:“青春像只唱着歌的鸟儿,已从残冬窟里闯出来,驶入宝蓝的穹窿里去了。”莎士比亚也说:“青春是不耐久藏的东西。”他们无一例外堆砌着青春的意象,一味地劝诫我们要珍惜青春,却没有谁对青春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一如无可捉摸的青春本身。

我大半的青春写在了绿茵场上。开始踢球是在初三,说实话,我一直无法理解许多人追着一个球跑的逻辑,但终于耐不住两个复读同学的循循善诱,很快地,就热爱上了这项脏兮兮的运动。青春就是这样,总是很容易爱上一件事或者一个人,但喜爱一项运动远比喜欢一个人来得持久。从此之后,我在各式各样的“球场”之上奔驰,风雨无阻。而且幻想有一天会有一位美丽的姑娘坐在看台之上,为我怀抱衣服并送上水杯和崇拜的目光,我甚至不需要她的呐喊,我的青春所求不多。可是,现实是,从来没有这样的一位姑娘,来成全我的青春岁月。

我遗憾没有在青春里开始一场认真的恋情,也没有好好读几本书。我相信恋爱这事儿完全可以像书本那样,让我快速成长并懂得面对挫折。可是,一件事情,如果没有在一段时光里发生,那它就永远消失了。青春是一场没有返程票的旅行,匆匆也罢,徐行也罢,到头来你一样要接受现实的景色,并随遇而安。

直到前些年,我还保持着两周踢一场球的习惯。可是,奔跑在绿茵场上的我,早已不是那个驰骋无碍的少年了,力不从心的动作,如同一记记温柔的耳光。有一天,当暮色四合,夕阳西下,我终于停下奔跑的脚步,仰躺在操场之上。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仰望天空了,好像天空从我的生活里消失过一样。北京的天空,少有这样的宝蓝色和晚霞,我忽然感受到了黄昏独有的气息,像坐过山车到达高点时的失重感觉。在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何为老去。英国作家切斯特顿曾说过:“人们在年轻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年轻。”但我想,当一个人转身奔向老去的时候,他一定是第一个知情者。

直到如今,我还在为青春的两件事情感到懊悔。第一件事是穿西装,那时候我刚大学毕业,留校参与新校区建设工作,几乎是从一片野地里建造起一幢幢的高楼,而我却每日里西装革履不以为怪。第二件事是留长发,或许是受了青春偶像剧的影响,我留了一年多的长发,以致留下许多蓬头垢面的影像。所有这些,谜一样让我觉得诧异和不忍回顾,却也笃定那就是青春的样子。幼稚,青涩,懵懂,迷茫,孤独,青春如梦一样迷幻,不能接续。怪异的西装和长发挟持了我的青春,我却依然愿意奉送所有的成熟去换取它们。

多年来,出差在外的我,总是习惯提前一个小时醒来,清醒,洗漱,收拾东西,然后等待。或许,当我懂得了遵从命运意旨的安排后,等待就成了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了。我拉开窗帘望出去,当日出行的车子就停在窗子底下,如同一匹待行的骏马,我忽然感到,人生就是一场奔波,从白天行向黑夜,从青丝奔到皓首。

一梦十年

1

有时候,一个梦就能将过往点燃。

时光倒回到十几年前,准确地说是十三年前那个夏天的傍晚,我立在海边看夕阳——那一年我二十一岁。毕业后不久,我租了一处海边的房子,出门过一条马路就是那种礁石峥嵘嶙峋的海边,有些傍晚我会漫步过去,看海也看夕阳。那时候的我好像有的是时间,生活简单到不能删减,无所事事的我甚至找不到合宜的东西把时间填满。或许因为这些空隙的存在,总感觉有一些东西无法从内心里驱散:青春的迷茫,成长的痛楚,情爱的痴缠,人事的芥蒂,全都猛扑过来,好像唯有大海的壮阔可以暂时消解这种情绪。

那时候的海边还是三个不大的渔村,从东往西依次叫王家麦岛、徐家麦岛和大麦岛。日暮黄昏,晚风习习,远捕归来的渔船次第登岸,戴着长套袖油乎乎的渔人展示着他们的收获——从船上搬下来一筐筐的虾蟹,分类摆放妥当,当场开卖,真是既新鲜又便宜。这情形在我的回忆里存留了十几年了,到现在也还印象深刻。

当然,也有一些情节已然忘却了,比如具体的时间是在夏末还是初秋,风浪大不大,到底因为一件怎样不愉快的事情,使我想要独自到海边走一走?就连海边特有的那种鱼腥味也需要我刻意添加进去,尽管它不会使回忆更美好一些。当然这些都不很重要了,诚如韩少功先生所言:怀旧可以略去往事的痛感。所以我只记得夕阳泼洒的余晖,以及渔人丰收的喜悦。

使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中秋之夜的圆月,我们结伴来到海边——那些我不舍别离的朋友,仍旧围绕在我的身边,我为此感到幸运,甚至觉得不需要再去结识更多的人,相遇更多的生活。“星汉淡无色,玉镜独空浮”,月亮像是一个硕大的银盘,贴着海面缓缓浮上来。我们一边赏月一边听波涛极富节奏的拍击,我已记不得那个晚上有没有风了,多大的风才能吹起伊人的裙裾或者秀发呢?那些朋友中的一个后来成了我的妻子,那时的她还没有月亮那般明亮,可是后来,不知怎的就忽然照彻了我的心扉。

古人云:“月是故乡明。”这月亮竟也如我家乡的那么大那么圆那般明亮,自那之后我再没有在别处见过那么纯粹的月亮。我想我渐渐把这里当成家了。

我流连过许多的城市,没有一座像青岛这般对我有着别样的意义。我在青岛生活了近七年,它既不同于故乡予我的那种根脉所系的勾连,也不同于北京日渐予我的那种清晰的嵌入感。当时的我原以为会就此守着这个城,同某个合得来的人平凡地过一辈子了。现在想起来,生活的美好不过如此。可是就在我暗暗做了这个决定的时候,却忽然去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那感觉像是认真谈了一场恋爱却没有走到一起的雨恨云愁。

对我来说,这种情感的拾捡地只有这一个。而现在,我离开它已经十年了。

2

“十年屈指,一梦回头”,十年,究竟是个怎样的概念呢?

我们小时候是掰着手指算日子的,总感觉长大成人的日子遥遥无期。去远方呵,流浪!内心里有根恼人的小鞭子在不停地抽打。再大一些就一年一年地盘算,我们还那么年轻,一切事情都有回旋的余地。过了三十岁,“儿女忽成行”,青春年少的旧梦恍然醒转,时间的列车越来越快,几乎可以听得到耳边的呼啸。我想,将来的日子必得以十年为一刻度计较才行,一日一年的零散时光已经打捞不到什么了。所有这一切让我感到正在滑向一个关乎命运的巨大的设计之中——是的,时间在慢慢失控。

我二十岁的时候,自觉已然成熟得很了,等到三十岁的时候回想起来,却觉得幼稚得可笑。究竟做过多少匪夷所思、荒诞无稽的事情呢?而今夹在而立与不惑之间,又总觉得人生恍然,转瞬间满眼的少年萦绕在侧,自然生出一种年龄上的优越感,夹杂着对时光飞逝的惴惴惶恐。或许,只有等到四十岁的时候,才能将自己置身事外,缓缓看透三十岁的旧事。

十年有多长呢?很长,可以改变许多的人许多的事。我曾认真梳理过那些陪我走过这十年光阴的东西。

那台老风扇,是我十几年前在青岛台东花三十元钱买的,搬家的时候它还很新,便一并带来了北京。每一年的夏天我都会把它从床底下搬出来,细细擦拭一番。有一年,我通上电,赫然听到巨大的摩擦的声响,像是人的一种抗拒。我细细察看后才发现是叶片变了形,贴到背面的保护罩上去了。还有一年,我发现它开始往下掉细细的碎片了——是的,它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了,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又如同我老去的年华。我大学时曾创刊过学院里的一份文学刊物,名字就叫《年华》,那时对我来说这不过是一个悦耳的名字,一段光鲜亮丽的青春岁月,丝毫感受不到“年华”二字背后的深意以及它的脆弱。那份刊物我不记得是办了三期还是四期,草草地了结了它的使命。

那辆电动自行车,是妻子刚参加工作时候买的,如今,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接连地出现故障,前后轮的内外胎换过多次,右手的刹车也已经找不到合适的部件更换了,成为一种摆设。线路老化常常导致半路抛锚,而老式的铅镍电池,因为被人窃盗过两次,日常里用一把链锁锁着。如今的新式自行车进化得愈发娇小轻便,样子也美观可人,但我却敝帚自珍,有时候我细细地打量它,竟觉得它形制匀称大方,非一般的车子可比。即便后来买了汽车,也还是愿意骑着它出行,兼日常里接送结庐上学放学。对我来说,它代表着一段历史,已经是属于我个人的文物了。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往日的照片和书信了,我把他们藏在一个敦厚的纸盒子里,久之泛出古旧的黄色,一副被时光抛却的苍老模样。是的,没有什么躲得过时间的洗礼,我把这些当作一种往日的印记留存,成为我过往生活的一种证据。

当然还有我的记忆。越来越多的遭际迫使我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旧日的印记在变浅,甚至模糊、混淆,直至湮灭。比如有一位相熟的朋友,我记得同她吃过饭,印象里还曾约了朋友们一起去唱歌,几年后同她在网上聊起来,当我自以为叙述着一件确凿无疑的往事的时候,她竟然对唱歌一事矢口否认。这曾让我诧异万分,如果属实,那么我记忆里她坐在屏幕前点歌的图像从何而来呢?难道是一个梦境吗?

我想再没有什么东西什么人能证明这种事情的本来面目,从此之后,再无任何凭据,毫无查证的可能。

3

今年八月,利用休年假的机会,我们又回到了青岛。十年一顾,旧地重游,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那些走过千百遍、留下过无数脚迹的街道,如今却难以同它们的名字一一对应,那些你曾以为永远不会忘却的东西,如今竟变得支离破碎。

是的,一切都变了。三个渔村变成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旧街巷变作宽阔的大道,峥嵘嶙峋的海边,我想已没有去的必要了,所有的回忆就地掩埋,那种丢失感比任何时候都真切强烈。还有那些人,当年临时集结一起打拼的人,如今也都散了,各自安放在自己的岁月里,慢慢变老。

因为小女年幼,我们没有制订什么游玩的计划,完全是随遇而安地走走停停。为了方便到读书的校园里看一看,我们特意就近安排了住处。原以为时间充裕,却紧赶慢赶直到行程结束前一天的傍晚才成行。我们带着结庐和月亮,是时候让他们到我们生活过、努力过、哭过也笑过的地方去看一看了。可是他们如何能懂得这种追忆的意义所在呢?对他们来说,未来的远比过去更有意义,也更令人向往。

因为校园规划的缘故,我们读书的校区只留了一个高职学院,又因为需要偿还新校区建设的贷款,足球场、两个篮球场和一半的学生宿舍都被卖掉了,变成了一簇簇的居民楼。适逢暑期,往日人声鼎沸的校园在暮色里变得荒僻冷清,学生餐厅的大门紧锁,落满了尘土;浴室掩在茂密的长草里,早已荒弃许久了。时光流淌的所有脉络在此刻清晰无遗地暴露出来,直抵人的内心深处,使人心也跟着荒芜了。当年觉得漫长的四载时光,如今计较起来却是那样的稍纵即逝。青春因为迷茫而显得漫长,而时光又会过滤掉那种迷茫而还青春以本来的面貌。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重新年轻一次,没有什么比青春更诱人、更有分量的了,我宁愿被那样的迷茫再次击中。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时光流逝会让人变得冷漠,因为我感到这种判断正在我的身上应验。也曾有人问我:人越大,心不是越硬吗?可我始终不愿承认,我以为这种表象的坚硬不过是一种防御的伪装,内心变软的时候才会需要有一个坚硬的外壳,同样的,冷漠也是一种坚硬的伪装。还有人会诧异我这般的年纪何以如此喜欢回忆,在他看来,未来是更可期许的。而我觉得回忆也是一种检视与寻获,可以更好地指导未来,正如刘亮程所说:“当我回过头去,我对生存便有了更加细微的热爱与耐心。”

我无法面对这样的失去而无动于衷,但也深知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轻易地宰杀他人的记忆,除了时间。有时候我甚至想着,倘若我在青岛买一套房子,面朝大海的那种,然后把自己重新安放回来,也安放到那种往日的生活里去,会否就能彻底治愈这种忧伤呢?我思来想去,得到的答案依然是不能够。

内心的创痛和忧伤可以被时间治愈,而时间带来的创口永远没有良药。唐代诗人赵瑕《江楼有感》云:“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回顾我的十年岁月,大可改为“同来赏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旧年”,只是年年沦为旧年,而旧年却不复为旧年矣。

暮色苍茫

我从不掩饰对于黄昏的热爱,这几乎成为我的一种本能。我猜想,这与我在黄昏时分出生有莫大关系,或许就在那一刻,我获得了一种与黄昏兼容的基因,从此黄昏成为我人生的底色,或者说一种烙印。说实话,我不可能记得那个黄昏的任何情形,却也深知它必然隐匿于我身心的某个角落,成为我完整一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一天,在那个寂寂无闻的溪坪,只有我一个人出生。这无疑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我想,倘或还有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与我分享了那个黄昏,那么黄昏对我来说,一定会大打折扣甚至无关紧要了。这下好了,那个黄昏从此完整地独属于我。作为回馈,我啼音初试,如同独唱,必然也是献给那个黄昏唯一的、最好的礼赞。

说真的,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我不知道除了回家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做,这是我在孩提时就养成的习惯。我从不让母亲的呼喊声在黄昏的溪坪响起,因为我总担心黑夜会悄悄记住我的名姓,从此盯住这个少年的一生,进而将更多一些的或精彩或悲戚的命运交给我,而我,却是个只想在边缘生活的人。即便如今,因一些不得已的事情出门,我也会把心留在家里,我从来不在黄昏时分带它出门。

几天前,我下班回家,在等一处红灯时,一个骑着单车的少年忽然问我,这是哪里?我愣了一下,因为他的问话略显怪异。我问他要去哪里?他说去东单。我说,远着呢,这里是西单以西,你要往东往东再往东,然后往北。他又问我,哪里是北?于是我把北指给他看。这个短衣短裤的可怜的孩子,在雨后的黄昏里瑟瑟发抖。他注定不能在夜色降临前依约而至了,不管等待他的是一个姑娘还是一群兄弟。很显然,他把故都的九月看轻了,也把一场凉过一场的秋雨看轻了,他在黄昏里迷了路,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了。我没法给他提供更多的帮助,一旦红灯转绿,我会紧随人群穿过马路,我要在夜色降临之前赶回家里去。

三十多年来,我曾经无数次穿过苍茫的暮色回家,带着些许微不足道的收获。比如,我曾经用一根扁担挑着两捆稻谷下山,沉甸甸的谷穗,将我弯成弓的形状,山路的陡峭,则让我的腿脚颤栗得不能自持,几乎是在重力作用下狼狈地滚下山去。

我还曾用一辆小推车推着四袋苞谷下山,山路狭促而漫长,车子无数次栽进路边的草丛里,那时候的我,胳膊太过纤细,脚步也不够沉稳,致使推车如同摔跤,很显然,我还远非生活的敌手。而所有这些沉甸甸收获的时刻,总会让我无所适从,我不知道对此应该报以感激还是谩骂,于是常常恼羞成怒,一边在口里骂着狗日的,一边又在心底里萌生感动。当然,我能保证这些感激和谩骂都是虔诚的。

还有,我曾用一根自制的皮鞭,赶着一群羊儿回家。我有点受够了它们,它们啃坏了别人家的果树皮,又踏毁了一大片初生的禾苗。当然,这都是我的错,是我太贪玩没有看住它们,我的皮鞭绝不会在它们身上多落一下。它们费尽心力吃得膘肥体壮,到头来还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口舌之欲,它们已经够苦了。而事实上它们也确乎没有一丁点儿的愧疚之心,完全一副鼓腹含和的得意神情,丝毫不在意我的饥肠辘辘……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两手空空,没有任何值得带回来的东西,通常这时我会折一根树枝,拣几块石头,或者干脆在口里衔一茎草,我不想让任何一天一无所获、无凭无据地消失。

只是后来,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对这种卑微的收获感到惶惑并心存戒备。而且,随着年岁和阅历的增长,我对时间的感悟慢慢地不同了,我及时地察觉到了那个阴谋——时间从来没有,也从来不会均匀地洒向某个人的一生,这列永不停驶的列车会越行越快,直到将你完全抛下。它也曾慈悲为怀,慷慨地洒向我们的幼年,致使我们产生不切实际的错觉和幻想。然而很快地,它就将你掀翻在地,让你伤痕累累、幡然醒悟。说真的,我想象不出遥远的将来——当我老了的时候,时间会快成什么样子,究竟如一头猛兽,还是如一支飞箭?会否连告别都注定潦草?但我知道,那时的行动迟缓、步履蹒跚,极可能只是我们妄图造成时间变慢假象的拙劣表演。

我曾眼见过黄昏里的一次死亡,那个溪坪年纪最长的人,因为一些家庭的龌龊矛盾,吊死在隔壁兄弟家的一棵树上。我远远地看到,当人们背着他回家的时候,他的身体还是软的,这么说,是他审慎选择了在黄昏时分收割了自己无足轻重、了无牵挂的一生。这让我不胜哀戚,却也无比释然。或许在他看来一个白天总比一个黑夜要好过一点,他厌倦了、害怕了黑夜,于是趁着黄昏里的一点光亮出发,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又或者他早就懂得,黄昏才是贴近归途的美好时刻,这绝非一个冲动而草率的决定,而是不幸中的一点幸福。

当然,无论我多么喜爱黄昏,我也从不否定清晨的好处。古语讲“一日之计在于晨”,事实上,我记忆里为数不多的诗意的场景也多数与清晨有关。比如,那时候时常要早起推磨,我先是随母亲摸黑行路到外婆家里,然后像驴一般围着石磨转圈,我睡眼惺忪如同蒙眼。夏秋时节,繁星漫天,流萤时来,四下的虫声,稠密得如同一张声网,笼罩在溪坪的上空,仿佛一伸手就能触摸得到。我想,人类的嘈杂把白天占满了,是时候把夜晚还给它们了。我完全不怀疑它们是在共商国是,有激烈的争论,也有高调的附和,关于虫生的大政方针谁敢说没有包含高明的科学?我也有理由相信它们是在进行选秀节目,草丛是它们廉价的舞台,星星和月亮则是天然的舞美灯光,它们也许会选出“最美虫声”或者“声动溪坪”,在人类眼里无比卑微的那个,完全可能是昆虫界的超级巨星。

慢慢地,随着黎明前的一抹暗夜掠过,虫声静寂,人声四起,泛白的东山之上,只余下孤独的金星一盏。此时,我必会挥去所有的睡意,停下步子,微笑着望向东方,目送它渐渐隐没。那简直是我成长路上的指向明灯。说实话,那时的我无比痛恨这样的困乏和不堪,却也从不埋怨和误解命运的不公,我总觉得命运之神——如果存在的话,让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也必然会交还一些东西。世界上从来不会有完美的得到或者彻底的失去。那些原本使你恼怒和不堪的事情,如今不就变成无边的诗意与感动倾倒进你的一生了吗?不得不说,这些年少苦楚的经历给了我冷静对待命运的钥匙,使我慢慢领悟到,命运就像一场雨,它也不会均匀地洒向每一个人,更不会均匀地洒向某个人漫长的一生。

我总觉得,一个不能认真生活的人,注定不会懂得黄昏的好处,比起清早的勃勃生气与亭午的炎炎其光,夜晚更有一种情味意义上的温暖。季羡林说过:“我在童年的时候,就常常呆在天井里等候黄昏的来临。”我之所以热爱黄昏,无非也在找寻这样的一种温暖时刻。由于父亲早逝,我自小与姐姐在外婆家里长大,连同外公与母亲,三代五人共同生活了许多年。无数个傍晚,炊烟成为我归家的讯号,黄昏带给我无尽的安慰,我不敢想象,倘若没有这些最初的温暖力量,我的人生之路会不会更冷一些。如今,外公外婆因为年老被接到了城里,而我与姐姐都已成家多年,分处于另外两个不同的城市。

我们被漫不经心的时光打散了。

因为工作的缘故,我行过许多地方的路,感受过大江南北无数的黄昏。不得不说,我偏爱草原的黄昏,我忘不了呼伦贝尔云淡风轻的黄昏,辽阔得使人惆怅,令人绝望;也忘不了乌兰浩特的漫天霞光的黄昏,强烈得如同末日,使人只想下跪。因为高山的阻隔,溪坪的黄昏没有辽阔的美感,晚霞出现的概率也微乎其微,这当然不免使人遗憾。但我仍旧最爱溪坪的黄昏,那必然要比别处早来一些的黄昏。只是我深知时光的凌厉,我不知道当故乡渐渐老去,故人老去,那曾经的独属于你的黄昏还存不存在。

曾经,因为溪坪的黄昏要比别处的早来一些,所以我必得早早地盘算好农活的时间,我精确地计算出耕种一畦地或者收割半亩庄稼的用时,力求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毫无凝滞,我千方百计地想要快一点结束一个白天的劳作。坦白地讲,这与收获没有一丁点关系,我从来不在乎有多少收获,就像我永远无法区分沉甸甸的收获与负累之间的差别。我所希望的,不过是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门口的平屋顶上,让夕阳照亮我的脸,完完整整地享受一个熨帖的黄昏。我会看见金星的另一张面孔——长庚星重新出现在天空之上,将它的清晨与我的黄昏重叠。

说真的,我不知道我人生的黄昏会不会因为溪坪的黄昏比别处的早一些而有所提前,我现在就时常感受到一些暮气的存在,自以为看透了生活的本底。但我深知,人生的路还很漫长,不能真正了解和宽恕黑夜的人,永远也不会成熟起来。

或许我还太过年轻,直到如今也还没有梦到过在黄昏时分回家的情形,而事实上我也从来不是一个幻想在黄昏里衣锦还乡的人,不管是时间意义上的黄昏还是人生意义上的黄昏。我只想做一个在黄昏里回家的孩子,回到一个怀抱、一个起点。关于人生,一万个人一定有一万个人生的意义和答案,而我的答案就是回归,回到起点也即到达了终点。我已预约了那个秘密而温暖的时刻——在黄昏时分回家,吹着调皮的口哨,路上有悦人的虫唱——是的,我知道,那是生命的赞歌,也是时间的挽歌。

浮生半日

算起来我搬到现在的住处已经有七年之久了,先前是一个人住,基本不开火,一日三餐都在单位食堂里解决。嫌客厅透光不好,两间并作一间,得了个较大的客厅,没有什么家具,除了卧室里新做的衣橱和床,就只有客厅里一组深色的电视柜,最大的感觉就是空旷。那时我正痴迷台球,也曾琢磨着买一张二手的球台放进去。幸好后来作罢,等家人都搬过来,又添了小女月亮,不得已母亲也要过来帮忙,五个人挤在狭小的房子里就很是有些热闹了。

楼下两层是商住房,三层住户的阳台外面都有一处平台,先前的房主用板材封闭起来,造出来一个几平方米的隔间。我在靠近窗户的一面横向里钉了一根晾衣杆,用来晾晒衣服倒也十分妥帖。只是出入需要通过一截高高的步道,很不方便。隔间往外的地方,有邻居家的窗户和抽油烟机的开口,只好留着,时间一长变得脏乱不堪,久之生出一些蒿草,夏天里竟也十分茂盛,更有甚者,长出来一株梧桐。我折断过几回,却不好除根,不几日就又长起来,像是赌气般,挺着硕大的叶子。于是就任其长大,绿油油的也并非没有一点好处,夏日里便可就着晏殊“楼高目断,天遥云黯,只堪憔悴”的诗句,体验“梧桐夜雨,几回无寐”的意境。当下秋意渐浓,已然很有几分憔悴了,大约再淋几场秋雨,就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了,我何必那么决绝呢?

今年的秋天也真是怪异,进到十月里秋雨一场连着一场,这在北方是少见的情况。洗过的衣服晾了几天也不见干,摸上去总是湿润着的。即便不下雨,天也常常阴沉着,人们从酷暑一下子跌进十几度的气温里,只好整日瑟缩着,又不甘心穿厚一些——将来更冷的天里如何交代呢?

周末里,没有紧急的事,就缓缓起身,寻思着张罗早饭。楼下有一家做粥的馆子,有丰富干净的早餐供应,油条、煎包、蔬菜盒子,各式的包子和黏粥,小咸菜、茶叶蛋、豆腐脑,一应俱全。最开始是爱吃他们家的油条,蓬松鲜亮,外脆里嫩,到后来或许是换了厨师的缘故,时而焦焦地硬着,时而又欠着火候,品质已大不如前。还有路口南面临街的那些小吃铺子,卖包子的柜台前一向排着长长的纵队,也有炒肝、焦圈、糖油饼等地道的北京吃食。如果时间够早,大可坐在槐树底下,就着矮矮的几凳,弓着身子吃一顿不打紧的早餐。可惜前些日子整顿违建,大多已不营业了。结庐和月亮爱吃庆丰的鲜虾馄饨,我就常骑车过两个街口去买。现场下锅,煮好了,用专门的塑料盒子盛着。再要上几两菜心的包子,搁在车前的筐子里,我百般小心地骑回去,到家时也会洒一小半的汤水出来。有时候早上贪睡,过了九点才恍惚醒来,就都指望不上了,只好自己下厨煮面条。如果再晚一些,就只能琢磨中午的饭食了。

周末里一件重要的事情是买菜,拉着可折叠的买菜车下楼,穿过大厅的时候就镜子里看过去,好一副蓬头垢面的样貌。平日里我们梳洗打扮、西装革履的时候少,便觉得那时刻需要好好对待与享受。其实,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时刻亦然,未必便不是人人暗地里倾心的好时刻。我嫌超市里的蔬菜不够新鲜,而且付款的时候常常要排队,当然附近也有几家专营蔬菜的小店,窄窄的过道一般的小地方,蔬菜也常打着蔫,实在没有买菜的诸多乐趣。我们住的地方往北过一个路口有一个大的市场,菜也新鲜,可惜只开放半日,我只好周末里大采购,买一周用的食材。夏日里菜放不住,只好少买一些,结尾的两日就在别处添补。梁实秋专门写过菜市场的境况,讲到是“脏的集大成的地方”,“地窄人稠,阳光罕至,泥泞久不得干”。虽说不无精妙之处,现如今样貌却已经大为改观了,只是感觉一贯还是老旧的人间烟火的韵致。所说的市场,前几日休业装修,我心里倒暗暗祈祷它不要过于摩登,就此失了菜市场该有的样子。

人们在市场的北侧,原先用于停车的地方支起一些帐篷,作为临时的替代。我拉着小车,混迹在人群里。人群中多是老人,他们不见得是下厨的主力军,大约上了年纪,没了太多的觉,如果不找点儿事情占着时间,日子必也过得无味。局促的菜案上堆叠着各式的新鲜蔬菜:个头匀称的西红柿旁竖着“生吃王”的招牌,其实味道已经大不如前了;所谓的有机菜花,素白鲜亮,由几片碧绿的叶子裹着,好一副可人的样子;还有河北的冬枣,照大小分成三份,以不同的价格出售;豆腐切成一致的方块,触手尚有温热,统统三元一份,据说质地紧致,但与小时候自家做的相比,实在差得太远。总有十分细致的人,慢吞吞地挑选着,有的是时间嘛!更多人则是随手一抓,称重,交钱,走人,一气呵成,极少有讨价还价的声音。个别商贩不免从斤两上占一些小便宜,算账的时候又大度地抹掉零头,大家已然习以为常。身处熙熙攘攘的菜市场里,再没有比这时候更能觉察人间烟火的况味了,也只有这时候才感觉到人生的那种踏实,所谓的理想与豪情其实脆薄无比,很容易就被拉回到现实里来。

我通常会有意绕一点路,从居民楼之间的小胡同里穿回去。途中深深浅浅的院子,都有好看的样子,分外让人有想象的意愿。大门上贴着“春色满人间,财源通四海”或“福与时共彩,人与物并春”的对联。我会猜测那些没有挂牌的院子到底是私家还是公家,紧锁的大门里究竟是何种别致的摆设。想起去年深秋从这里经过,见到某小区里一排金黄的银杏树,当真有一种摄人心魄的至美。当时担心有人阻我进去,只远远地看了几眼,之后却不免感到一种“去年今日此门中”的懊悔。早盼着今年好好欣赏一番,只是时日尚早,仍油油地绿着。

等早饭告一段落,我照例要带月亮去公园看鱼。前一日雾气弥漫,比较适合待在室内,眼下虽也是阴郁着,且漾着冷,但空气里透着清凉,大概并不妨碍游园。从家出门南行七百米,是北京大观园,原址为明清两代皇家菜园,1984年时为拍摄《红楼梦》,照着书中的描述建造而成。近旁有个公园的好处就是可以领略它一年四季的不同样子,譬如眼下这金秋时节,就可以欣赏黄绿相间的树木及萧瑟颓然的荷塘,灰瓦红柱的廊亭掩映其间,说不出的气韵相合。月亮偎着我往池子里扔鱼食,漫看色彩斑斓的鱼儿争抢,倒不失为人生的乐事一种。等喂完了鱼,转道回还,见到“杏帘在望”的酒旗,就是李纨的住处稻香村了。《红楼梦》书里描述道:“隐隐露出一带黄泥筑就矮墙,墙头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株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里面数楹茅屋。外面却是桑、榆、槿、柘。各色树稚新条,随其曲折,编就两溜青篱。篱外山坡之下,有一土井,旁有桔槔辘轳之属。下面分畦列亩,佳蔬菜花,漫然无际。”曾引得贾政有“归农之意”。眼前的稻香村,与描述倒也十分贴合,简朴得十分好看。关于李纨的原型,后人有众多猜测,但究属虚构的人物。可是望着眼前慕名参观的众人,竟觉得其人栩栩如生起来,倒似真有那么个人生活于斯、歌哭于斯,这大约就是伟大人物的伟大创造。

等到游园回来,稍做歇息,便着手做中午的饭菜。不料在拣洗花菜的时候被刀子划伤了手指,殷红的血迹渗出来。我喊结庐找一个创可贴给我,他竟然要挟我称呼他一声大夫。我忍俊不禁,只好捂着受伤的手指殷勤地喊他大夫,恳请他为我诊治。他小心地抽出一根棉签,又翻箱倒柜地找出紫药水,本以为他会熟练地轻蘸着紫药水给我涂抹,却不想他整个地往我手上倾倒,弄得整个指头上紫蓝一片。真是个悬壶济世的良心“大夫”!

好在于炊事并无大的妨碍,于是继续埋头切洗蒸煮。亭午时分,窗外已然喧嚣一片,与晨光熹微时真真两个不同的世界。那真是一个寂静的早上啊,不负我坐在电脑前面敲了半天的字,只是又觉察到脊背处凉得厉害,担心经年腰痛的毛病复发。起身去开空调,却找不到遥控器,最后在抽屉里找见,半晌才觉得身子温热起来。天真的冷了,一年又快要过去了,我也跟着堪堪老了一些,又可叹竟不知哪里变老了。

忽然记起窗外还有两盆吊兰,是时候搬它们到屋里来了。于是,搁下炊事去卧室里开窗,秋风秋色扑面而来,想起里尔克的《秋日》: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同类推荐
  • 看云小集(《花园丛书》)

    看云小集(《花园丛书》)

    读书随笔大概没有规定的写法,也不必向“正宗”书话看齐,我在《看书琐记》的后记里说了一点想法,这或许会让看惯“正宗”书话的读者失望。其实,我的不再“正宗”,正是由曾经“正宗”而来的。许多年前,我也写过“正宗”书话,数量还不算少,大都一书一议,不痛不痒说几句,甚至起承转合也都规矩绳墨,“厌气”也就是自然的事了。回过头来,对自己过去的写,真有点像看一张光腚赤脚的孩儿照,虽然幼稚,却还有一点童趣的可爱,但如果再像老莱子那样,穿了斑斓衣裳,扮婴儿啼戏于父母之前,其他人是不会喜欢的。我心里清楚,有的事情不到这个年岁,大概也明白不了。
  • 喊山

    喊山

    本书包括八篇儿童文学作品,分别为《喊山》《八十六颗星星》《熄灭》《看不见的朋友》《我可不怕十三岁》《我是你的朋友》《善的教育》《达·芬奇的故事》。以定善为主旋律,由一系列动人的小故事串连而成,每一个小故事就是一个讲善扬善的文章,让读者感到真善美。不仅对少年儿童有益,也能滋润在现实中陷于浮躁焦虑的成人的心灵。
  • 此时此地

    此时此地

    本书是库切与当红作家保罗·奥斯特于2008年至2011年间的通信集,两人探讨了很多有意思的话题,从友情谈起,谈世事,聊人生,议文学,论艺术,话题涵盖文学创作与现实的关系,生活中的小故事,经济危机,现代战争,体育运动以及个人经历等等,可谓无所不谈,包罗万象。
  • 董大中文集·第9卷:文化圈层论

    董大中文集·第9卷:文化圈层论

    《董大中文集》由作者自己选择篇目,按时间顺序和研究课题分10卷本结集出版。文集总结了董大中在鲁迅研究、赵树理研究、”山药蛋派”作家研究、民间孝文化研究、文化哲学研究方面的成果,编辑成8卷本,又将其对新时期文学的宏观考察和所写的批评文章编辑成2卷本。这些创作成果均是作者深入实地、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走访当事人,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在掌握了丰富资料基础上笔耕不辍、勤奋创作而成。凝聚了作家的大量心血。文集不仅为中青年作家创作提供了参考,更重要的是为研究鲁迅、高长虹、赵树理、“山药蛋派”等文学史上重要人物和流派提供了丰厚的资料。
  • 海上繁花:张爱玲与《海上花》

    海上繁花:张爱玲与《海上花》

    解构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张爱玲.品读平淡而近自然的《海上花》倾听比《红楼梦》更亲切的人生回声.
热门推荐
  • 春梦了无痕

    春梦了无痕

    夜已深,吾心思念。睡梦中,吾然惊醒。回故涯,吾乃尔贵。情已深,吾心忧忧。爱是一种需要,一种缺乏,所以我们都喜欢情歌。不管爱在进行中,还是仍未萌芽,不管你爱他比较多还是他爱你比较多,爱,或被爱,都是一种喜悦。
  • 药凰医仙

    药凰医仙

    她,21世纪成为金牌杀手,一场大爆炸使她重回真身,穿越至云府废材小姐身上!他,嗜血妖娆,不苟言笑,是这无妄国跺一跺脚都要震三震的至尊王者。为得真龙之血,她诱他、撩他、坑惨了他!某男:撩完就想跑?!于是,他诱捕她、挖坑捉她、三十六计擒拿她!她蹙眉凝视,重重咬牙:“太子殿下莫不是有病?得治!”他用手扶住坐在他大腿上的她那胡乱扭动的水蛇腰:“嗯,所以本王觉得吃了丫头你最能治病,要不要现在就试试?”她美眸骤怒:“你到底想怎样?!”他邪肆一笑,眉宇中尽显诱惑:“当然是想你负责躺好,我负责扑倒啊~”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永恒巫师

    永恒巫师

    穿越者西蒙,带着智脑来到了瓦伦世界。这里,魔物横行,巫师为尊,至强者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面对恐怖世界,西蒙一步步掌握世间真理,探索无尽时空,追求无尽永恒!
  • 御天进化

    御天进化

    别期待,没什么好期待的,因为这本书我注定不会按时写
  • 白色生死恋

    白色生死恋

    “宫本小姐,主上请您回去。”一处偏僻而昏暗的角落里,两个穿黑色制服的男人单膝跪在一个少女身前。“回去干什么?”我现在已经和“命运”没什么关系了。”她的声音异常的冰冷,让那两个男人不禁震了下。“那别怪属下冒犯了。”一个男人说完就起身,可是在他刚想向宫本美姬走过来之前,宫本美姬已经掏出一个口红一样形状的枪指向那个男人……
  • 太上灵宝净明法序

    太上灵宝净明法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黄石公素书注

    黄石公素书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成为星爵之后

    成为星爵之后

    比克斯塔弗是一名落魄但却自视甚高的星灵,在浑浑噩噩的虚度了数百年光阴后,他突然继承了一个星球,成为了一名星爵。就在他以为自己时来运转,准备大兴土木建设自己的星球时,他却发现一切都和想象的不一样,生活好像比以前更加艰难了。直到有一天,他召唤出一批自称冒险者的家伙,他们虽然战斗力低下,但却脑回路惊奇,他们来自地球!
  • 穿书之偏执反派请别撩

    穿书之偏执反派请别撩

    穿书前她是一个不能再普通的小作家,穿书后她穿成恶毒女配她在统子的“监督”下,作死作死再作死反虐白莲花女主,抢她男主结果发派大佬倒在了他的石榴裙下“不能离开我,死都不行”、“谁碰到你了”、“你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