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准备怎么办?”
黎姿眷想了又想,“我还不确定那个女人说的是真是假?”其实她当然知道,只是还抱着一丝希望。
“够了,和他断了联系!”程午肆最后得出结论。
“我不会和他分手!”她很坚定。
“那你真的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给他当情人?”程午肆头大,他一向知道她倔强,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丫头。
“不会……”
她一直重复这两个字。
“我们离开这里,去纽西兰,你喜欢靠海的地方,那里景色也好,我立即去安排。”
黎姿眷摇头,“我答应了他,要和他去法国。”
“黎!姿!眷!”他一字一句,“你玩不过这种人,要是你还想下半辈子自由自在,那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是哪种人?”她反问。
“最狠最凶的那种。”程午肆说。
他记起在中国码头那次遇见的尸体,泡在鱼泡箱子中的碎片,还有一个被挖了眼珠子的头颅,想想便不寒而栗,这些墨西哥人不会比那些混迹码头的打手心软,听派司加说,贩毒集团的那些人为了家族名誉和蝇头小利更甚。
他还没有查到章钺笛的身份,但如果他真的和那几个贩毒家族有关,那黎姿眷这一次就是真的惹来了滔天的麻烦。
“有一份信,应该是你家里的。”程午肆说。
她一拍桌子,把头发揉得乱糟糟,“我说了我不……”
“知道,你说有家里来的信,统统丢掉,可是我看了信,是你父亲去世了。”
出乎意料,黎姿眷笑得直不起腰,“真的?我看看。”
程午肆满脸惊讶地看着她,他不了解她,可他从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人,就算是再有深仇大恨也不该对逝者如此无礼。
她撕开信封,是她三哥写的信,要她回家一趟披麻戴孝。
去他的披麻戴孝,黎姿眷说。
“既然信已经寄到这里,说明我们的住址已经泄露了,还是早些离开为好。”程午肆说,她不想回去他也不愿意再强求她。
“这句话不错。”她点头,“我要和章钺笛去法国,你也尽快离开这里。”
“你在说什么?”她想要赶他走?
“我和他结了婚,以后你再陪着我,诸多不便。”
程午肆仰起头,鼻子酸,半晌才说,“我不会离开你,这辈子都不会。”
“谁都会离开的,没有一个人能陪着我到最后。”她把信丢入垃圾桶。
“章钺笛呢?”
“我不清楚他能陪我多久,但是他不能先放手,不能背叛,除了我说让他走,他要是先转身离开,我会在他背后开一枪,从肩胛骨射穿他的心脏。”黎姿眷淡然地看着他。
程午肆去了仓库,在一捆布帛上呆坐着。
黎姿眷没有顾及到他的黯然神伤,她看着手中的素描笔,不由得感叹真像是雕花衣柜的插栓。她记得很清楚,家里那根插栓就是这样棕色的木棍,她盯着插栓,那一天看到了晚上,她记得插栓的木头纹路,记得插栓的长度,记得插栓上有一种樟脑的气味,可是唯独记不得母亲那一天的五官,也许是她太想忘记她脸上的伤痕,想起来那些伤口就会撕心裂肺的痛,所以她的大脑自动选择遗忘。
她母亲把她推入衣柜中,用精致的毛皮大衣盖住她的脸,哄着她说,“眷眷就在衣柜中待一会儿啊,就一会儿,我们来玩捉迷藏,一会儿你不要出来,等我藏好了再出来,不许发出声音,要不然眷眷就输了。”
她哭着说不要,她不想玩这个游戏,要母亲和她一起去祖母那里看堂兄们练字,她说她也想学写字,母亲说好,明天就让她和他们一起学。
她一直说不要出声,不要出声,黎姿眷向来听她的话。
那个混蛋进来就是一巴掌,黎姿眷最讨厌他用巴掌扇人,母亲却说,父亲其实只是控制不住脾气,就像是眷眷控制不住想要吃糖。
屁话,扇巴掌和吃糖明明是两回事。
母亲还说,父亲只是扇巴掌,他不会再用别的方法伤害她了,这只是个不好的习惯,以后他会改。
黎姿眷见过他打她之后,会用冰块帮她敷脸,还会低声道歉说,下次再也不会这样。
他娶了另外一个姨娘以后,打母亲的次数变多了,而且他再也不会道歉了。
黎姿眷从来没有见过他打那个姨娘,他只打母亲。
他也从来不打夫人,因为他不敢,只要他说句不好听的,祖母都会变脸色,唯独母亲,当着众人的面,他打母亲,也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拦。
母亲说,父亲以前很爱她的,他们刚刚成亲那会儿,祖母嫌弃她没有三寸金莲,掀开她的裙子像检查器物一般检查她,是父亲赶过来维护她,还说他就喜欢大脚,裹得像个猪蹄子,一看就恶心。
母亲还说,父亲打她是因为爱她。
他一开始喜欢扇巴掌,母亲说只是个怪毛病,因为男人都会有怪僻,作为女子要容忍丈夫,丈夫就是天,再看不下去就要用针扎自己一下,告诫自己不能违逆丈夫。
黎姿眷不喜欢她这么说,讨厌极了她的卑微。
或许一开始只是个小怪癖,喜欢扇巴掌,在母亲眼中和喜欢喝酒没有什么两样。
但是,他渐渐地握紧拳冲着母亲的肚子上打,打完后他会露出满足的笑意。
母亲说,以前求亲的时候,他说一辈子都不会欺骗她,会保护好她。
母亲一直认为他很爱她。
黎姿眷以为,爱不是巴掌,应该是拥抱和肩膀,在她恐惧时用拥抱守护她,在她悲伤时用肩膀安慰她。
爱从来不是伤害。
是母亲错了,是她错了。
她在柜子中,黑暗、窄小、冰冷,四周尽是这样的感觉,可是她很乖很乖,没有发出声音。
父亲进来的时候,一脚把门踹破了,声音那样大,不会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过来,父亲这样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可怕的习惯。
黎姿眷记忆中,母亲从来不出大门,她只会绣花踢毽子,看见生人就会躲开,再乖巧不过的一个妇道人家。
会因为祖母咳一声,她就巴巴地在房中熬枇杷露,会因为堂兄们说天冷了,她就颤着手缝斗篷。
只是,她是个唱戏的女子。
就因为她是唱戏的女子,她就活该被看轻,就因为她没嫁人前唱过几场《长枪缘》,她就在下人口中成了个下贱的戏子。
他们说戏子无情,她跑去问母亲什么是戏子,母亲抱着她哭了很久,说不要告诉父亲和祖母。
她明明什么都做得很好,这样,他们还不满意。
父亲打她已经成为了乐趣,黎姿眷长大才明白这件事。
他最后一脚踢在母亲身上,母亲已经不会动了。
奇怪的是,父亲打她,她从来不讨饶不叫喊。
也是长大后,黎姿眷知道了原因,母亲素来不喜欢麻烦别人,她习惯对身边每个人都好,可那些人只是觉得她的好也卑贱。
好,怎么会卑贱呢?那样温柔的女子,怎么会在他们口中就成了下贱胚子。
父亲背叛了他的诺言,他说过她会保护她,爱她,母亲把父亲当做天,可他只是和别人一样伤害她。
背叛的人,都该死。
负心的人,都该死。
黎姿眷刚学会打枪那会儿,已经把这两句话来回念叨了几千遍。
她躲在柜子里,从一丝缝隙中看着倒在地上的母亲,母亲已经不动了,她再也不会来抱她了。
也没有人叫她眷眷了。
她没有母亲了。
那些人把母亲的身体拖走以后,家里的人找了她很久,最后他们在柜子里找到了她。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黎姿眷再也不能再密不透风的地方呆着,也不能在狭窄幽暗的地方停留。
夫人把她抱出来,连声哄她,一直说没事了没事了。
她被夫人抱在怀里,可她怎么抱着她,都觉得好冷好冷,这个抱着她的人,身上也好冷,这个家,像个冰窟窿,所有人都是冷冰冰的冰块,他们才是尸体。
父亲第二天到祖母那里去跪着,她趴在祖母脚边玩东西,似乎是一只毛茸茸的小老虎。
“怎么会打死她呢?我说了多少次叫你下手轻一些。”祖母的拐棍在地上划了几下。
夫人过来求情,说他只是喝酒喝多了,下一次再也不会了。
父亲拉着她的手,叫她小眷。
黎姿眷看着他,挤出一个滑稽的笑。
他看见那笑意吓坏了,连滚带爬从祖母那里逃走。
嫂嫂们说,她怎么还会笑出来呢?不是在柜子里都听见了吗?
黎姿眷玩着那些东西,没有和他们说话。
学会用枪之后,她觉得应该尽快离开那里,不然她会忍不住杀光这些人。
母亲说,死都是黎家的鬼,所以,她不会离开这里,黎姿眷不能当着她的面杀掉这些人。
她做不到让母亲失望。
所以,她只能离开,天大地大,她此生都不会再回到这里。
外面的世界很大,也很精彩,让她把仇恨都已经放入最深的一个抽屉,只要不打开,她就还是个爱哭爱笑的姑娘。
她把图纸改了又改,在衣襟上也做了修改,晚间程午肆来叫她吃饭,黎姿眷吃了几口,把设计图拿给他看,“怎么样?”
“有人预定这个吗?”
“没有,我做给自己的。”
“怎么忽然……”他一惊,“你要去婚礼现场?”
“不是啊,谁说是婚礼现场。”
“我尽快订去纽西兰的票,我们不能再呆了。”
“我不会走,你一个人走吧。”
程午肆有很不好的直觉,这一次她非要把命搭进入不可,“拜托你听我一次行吗?”
“我凭什么听你的。”
“退一百步,就算你去了,难道他就不会和她结婚了?”
“他不会和别人结婚,只会和我一个人,他说了。”
“密斯黎,你醒醒好不好,章钺笛摆明了玩你。”
“他不会。”
“他今天怎么不来,要是他来,我亲口问他。”程午肆说。
“他忙着安排我们结婚的事,这几天都会很忙。”黎姿眷看着手中的设计图,脸上没有别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