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火石之间,林笙歌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看到过眼前这个人了,指着眼前的人有些瞠目结舌。
“你你你……是你啊。”
男人笑笑,“是啊,我是方绍军。这么多年没见,你看着还是和以前差不多,当年的同学当中,估计就数我变化最大,又这么多年没见,也难怪你认不出我来了。”
何止是变化大,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也难怪林笙歌根本没法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只是隐约觉得有一些眼熟。如果不是方绍军弄了个熟悉的发型出来,林笙歌真的会死活也想不起来。
想到了那些过去了好几年的往事,林笙歌也是目露怀念,“好久不见。毕业那么多年一直没有你的消息,我还在想你去哪里了。这几年你去哪做什么了,怎么一直都没见你和以前的同学联系?”
方绍军是林笙歌的初中同学。
只不过那会儿的方绍军和现在的方绍军可谓是完全不一样。
初中时候的方绍军是个不省心的孩子,五天上课时间有三天逃课,剩下两天不是泡妞就是在睡觉,可谓是将学校里的老师都气了个半死,直言这个孩子已经没救了。
他们初中的时候,忽然就流行起杀马特非主流的妖风,虽然现在回想起来那造型特别的辣眼睛,但少年时期的他们正是表达自我欲旺盛的时候,纷纷觉得那造型特别的狂霸酷叼拽,又有莫名的哀伤气质,一副天下老子最厉害,你们一个个小蠢货全都不懂老子想要什么的忧伤模样。那时候她身边对非主流杀马特文化最狂热的,就数方绍军。
任凭老师如何暴躁如雷地责骂,又或是苦口婆心地劝告,方绍军依旧是天天顶着五颜六色的鸡冠头,好好的校服被他弄上了一大堆的柳丁和挂坠,耳朵上的耳钉几乎能闪瞎人,泡妞和打群架干坏事无一不精。
可现在在她眼前的这个方绍军。
一身简单的卫衣牛仔裤,摘下了所有的柳丁链条,染黑的短发服帖地顺在耳后,脸上架着一副简单的圆框眼镜,笑起来恍若邻家少年,干净纯粹得不见往日的张扬跋扈。
一个人要经历过什么事,才会在短短几年间出现天翻地覆的变化。
方绍军也知道自己这变化太大了,谁见了都会好奇,也就简单地说了几句,“我没你成绩好,初中毕业后就去了职高。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被学校开除了,这几年辗转做了不少的散工,路过这里看着挺好的,正好攒了点钱,今年就在这儿开了个客栈,没想到,竟然能碰上老同学。”
林笙歌自己也笑了,“确实是个意外。”
读书的时候林笙歌是老师眼里的三好学生,乖得各位老师省心,一心期望她能多拿几个大奖为学校争光。这样的一个好学生,一看就不像是会和方绍军这种坏学生搅浑在一起的人,偏生他们两个人在初中的时候关系确实不错。有时候林笙歌被林清桐明里暗里的欺负,都是方绍军出头给她挥拳头。
不说有多深交,但确实是彼此相安无事,也算得上是兄弟朋友情。
只是这份简单的兄弟朋友情,随着各自的毕业升学,在无声无息之中走散了。
短短几句话,已是能说明这些年各自生活的不易。
当听到林笙歌现在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也拿回了越红绫在林氏企业遗留给她的股份时,方绍军哈哈大笑,依稀能看到几分当年桀骜不驯的影子。
“我就知道,你这女人脑子里的想法多得很。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肯定是有办法做成的。”笑够了,方绍军让自己的员工端来了一扎店里自酿的果子酒,“请你的。我早就跟你说了,做人有时候就不能太善良,该往死里揍就别手软,有些人就是欠教训。不揍那王八羔子都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杯子和杯子在空中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林笙歌喝了一口酸甜的果子酒,微微眯起了眸,“当初就该跟你多学两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看谁不服。”
叽叽歪歪个不停,各种耍阴谋手段,还不是因为觉得她好欺负才在那造作。要是一早就知道她是个不好惹的,别的人哪还敢轻易地招惹她。
想明白了这点,林笙歌又是一口酒闷下了肚。
方绍军笑话她,“这酒老子我酿了好久的,一般人我可不拿出来。你可别给我当白开水一样喝了。”
说着心疼,听着更多的是久别重逢的喜悦。
这一顿酒,喝了个快活自在。
酒过三巡,两个人都喝了个醉眼微醺,这几年各自发展的事情也都说了不少,各有各的精彩。
方小老板这一高兴,直接拉着自己这好久没见的兄弟参观起了自己精心布置的民宿。看得出,方绍军是用心布置了的,人缘也好,来往的客人很多都能和方小老板搭上话,不多时就有人将方绍军给拉走聊天说地去了,就剩林笙歌一个人在店里走走看看。
在走廊里被冷风吹了一下,因为喝酒而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这下子总算是清醒了一些。
林笙歌捂着脑袋,扶着墙,晃了晃,总算是看清了前路。酒醒了,却是不想继续往前走了,索性就靠着墙,打量着这民宿里的装饰。
也不知道方绍军是去哪里找来的植物移植,花圃里的花竟然能在这么寒冷的天里怒放,不惧这冰冷的寒气。
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这是什么花,只觉得好看得过分。
此情此景,她手上应该拿个酒瓶子过来,痛饮个几杯才是真快活。
真是魔怔了。
林笙歌靠着墙,笑得肆意,笑过了,又是叹气。
资料已经拿到手,只要她看了,她相信自己必然会有办法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放在手上这么久都没看,林笙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迟疑着什么,就是觉得心里憋闷得慌。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迟疑着什么,就是觉得心里慌。
吹了一会儿冷风,林笙歌正准备走,就看到一个男人弯下腰,似乎是想要采摘花圃里怒放的鲜花。
心底有些淡淡的不悦。
林笙歌略微提高了音量,“这位先生,我看你仪表堂堂,若是当个采花贼怕是不太好吧。”
那人大概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人,甚至还看到了他弯腰的动作,略略停顿后,方才直起身,隔着一个花圃的距离,遥遥地看着林笙歌。
是个帅气的中年男人。
还是个有些眼熟的中年男人。
林笙歌觉得自己估计还在醉酒的状态中,不然怎么看谁都觉得眼熟。
中年男人也是有些意外这个角落竟然会有人来,还会有人出声跟他说话,再看看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和角度,也就推断出了眼前这是怎么一回事。
“小姑娘误会了,我看这花开得艳丽,想要近距离看看。”
林笙歌打了个酒嗝,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地脑袋又有了迷糊的迹象,“你……说谎。只是欣赏花,为什么还要伸手去摸,你明明就是想摘。”
要不然,直接用眼睛看不就得了。
男人面目和善,略带老茧的手轻轻抚摸着那艳红娇嫩的花瓣。
方绍军处理完了事情回来,正好看到林笙歌和那中年男人之间奇怪的气氛,也听到了先前那简短说的那两句话,连忙赔笑着朝那中年男人拱手道:“秦三爷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也好早点拿点薄酒出来。我这朋友喝醉了,要是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还请秦五爷不要放在心上。”
迷迷糊糊的脑子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是不是在哪里有听过秦五爷这个称号,也不知是她孤陋寡闻,还是真的有太多的事情不清楚。反正看方绍军这恭敬讨好的态度,估计也该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秦五爷和善的摆摆手,“无妨。喝醉了难免就会有看岔眼的时候。方老板你这里的花开得不错,倒是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故人,如果她在这里,看到这片漂亮的花海估计会很开心。”
方绍军摸不清秦五爷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略微半挡在林笙歌的面前,谨慎地试探道:“秦五爷既然喜欢这花海,我可以等下叫人将它们移植到你指定的地方去。”
“不用,这里才是它们该呆着的地方,换了个地方,它们未必能习惯。”
夺人所爱这种事情,秦五爷这样的人物还不至于去做。
秘书接了个电话走过来,附在秦五爷的耳边低语,“五爷,闻老板到了,正在外边等着你。”
方绍军自然是亲自送他离开。
留下林笙歌一个人面对着这片花海。
林笙歌将手揣兜里,让冰冷的手指头暖和暖化。
她母亲越红绫也是对这些艳丽的花非常喜欢,如果她现在还活着,看到这么冷的冬天里,这些花还开得这么灿烂,应该也会很开心。
冻僵的手指头在口袋里慢慢回温,林笙歌缓缓蜷缩了指尖,最终做下了某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