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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韩 崇

我爱上了金色的七月,

骄阳似烈火,热浪灼山冈;

畅饮啊!

清泉是香甜的ru汁,

滋润干渴肚肠。

我爱上了美丽的姑娘,

柔情如溪水,秀丽压群芳;

亲吻啊!

双唇似弯弯的银月,

勾走痴迷幻想。

金发瑞安倒骑着白马,手里拨弄着七弦琴。他的歌声有如银铃,为前行的狩猎队伍带去了舒心的抚慰。

韩崇端坐在马鞍上,一言不发。自打出发以来,他一直板着个脸,神色比天空还要阴沉。他胯下的花马高大俊美,全身以白色为底,红焰为斑,银色的鬃毛状似流水,飘逸如灵蛇。这是妹妹去年送的生日礼物,他视若珍宝,还给这匹爱马起了个诗意满满的名字——满川花。

在队伍前列,九名旗手身着漂亮的礼服,手执白鹭城的旗帜,骑着马缓缓在前面开路。他们没有穿戴铠甲,能为他们提供保护的,唯有领主的威名。好在这条道路穿行于富庶的骑士领地中间,治安状况一向很有保障。

年轻的封臣远远地跟在年轻的代理城主身后。他们谈笑风生,又互相较劲,话题在美酒、女人和猎物间来回切换,兴之所至,甚至打起了赌。嬉笑怒骂声源源不断地传入韩崇耳中,让他本就阴郁的心情又多了一层憎恶。徒步的士兵和运输的车队落在队尾,迟缓的行动就像一群深陷泥沼的母猪。

清凉别墅位于暮野河中段的“绯红之地”,距离白鹭城约为八十里。韩崇率领着这只松散的游猎队伍缓缓向东前进,直到正午时分,他们才走过一半的路程。行至珍珠河上的姐妹桥时,他终于失去了耐心,撇下随行的人员和辎重,独自骑着满川花,朝猎场的方向疾驰而去。

自打七岁那年,第一次射得野兔,他便迷恋上了打猎这项有趣的运动。除了每年正式的春猎和秋猎外,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带上几个手下往山里跑,足迹遍布南苍郡的山山水水,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武艺的提高,打猎愈发难以满足他。虽然收藏室里挂着许多亲手猎获的野猪头、白虎皮、麋鹿角和血狼牙,可他的军功簿上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父亲十一岁时便已迎来初阵,在那场史称“三沙狂啸”的战争中崭露头角,最终留下了斩获敌首三枚和俘虏五人的辉煌战绩。十三岁时,父亲追随祖父参加了第一次钢铁战争。因为作战勇猛,护驾有功,他在战场上受到了国王的亲自册封,以无比荣耀的方式获得了骑士身份。十八岁时,他已经蹿升为禁卫军的高级将领。在平定“苏靳之乱”的战争中,身为禁卫军总司令的祖父率先阵亡。父亲不得不强忍着伤痛,在相当不利的局面下,以非凡的手腕收拾起残兵败将,蓄势反击。他在巨声谷取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并亲自率兵攻陷了叛军的最后堡垒——奇峡城。战后,他以卓越的战功受封南苍郡,并获得了世袭的伯爵爵位。

对于武功赫赫的父亲,韩崇除了崇拜之外,更有想要超越的野心。可如今他已经年满十八岁,却仍是一个不知战事的门外汉。他忍受不了旁人的窃窃私语,更忍不了自己的平庸,自尊心和屈辱感轮番折磨,让他愤愤不平。就连阿江,区区一个弱女子。。。。。。他边骑边想,脑海里浮现出妹妹挺身而出的坚毅和果敢,羞愧之心又添了一分。

其实他并不缺乏勇气,每次出征黑色帝国,他都主动请缨,希望能够跟随父亲上阵杀敌。可这样一来,留守白鹭城的重任就落在了阿江的身上。这样的安排别说是父亲了,就连他自己也觉得大为不妥。他常常想,要是自己多几个亲兄弟,或是堂兄弟,情况也许会是另一番场景。可惜父亲在母亲过世后并未续弦,家族中又无其他叔伯亲戚,当下的窘境恐怕将会长久地持续下去。他无可奈何,只得把满腔怨念发泄在猎场上,或是把时间花在阿江所谓的“玩物”上。

狂风骤起,乌云滚动,阴暗的天空仿佛失去了支柱,猛然向地面倾轧过来。树影摇曳,尘土飞扬,阴森森的林间传来了呜呜的哭嚎,犹如群魔乱舞的宫殿。

他骑上一处乱石岗,上面留存着一座残破的红色哨塔。塔顶早已坍塌,红砖堵塞了盘旋向上的楼梯,地板上横七竖八地堆叠着掉落的木柱和木板。他把满川花栓在外墙的铁环上,自己走了进去。

塔内阴暗而沉闷,到处散发出腐败的气味。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一座巨大的兵器架,架上的铁枪和钢刀锈迹斑斑,早已失去了原来的风采,惨烈之状犹如面目全非的麻风病人。远方的闷雷炸响连连,却不见闪电。此时,他更期待一场暴雨,一场疯狂的盛宴。可雨滴迟迟不肯落下,压抑憋闷的空气让他无法忍受。

“水!拿水来!”他急切地喊道。可回应他的,只有圆墙飘荡出的孤独回音。

这里没有仆人,没有侍从,没有管家,没有卫兵,除了冷漠,什么也没有。

代理城主的头衔有什么用呢?离开了前呼后拥的随从,我一无是处。他忽然意识到,如果没有威望,没有力量,就算头衔再响亮,也只会沦为傀儡。

“不,”他怒道,“韩家的男儿绝不是孬种。。。。。。就连女孩也不是!”

这些天来,他被发生在王廷的剧变搅得心神不宁。战争、阴谋、背叛、死亡。。。。。。这些不祥的预感反复出现,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生活变成了一卷虫蛀的绢帛,不再华美,不再平静。这里,那里,密密麻麻,满眼都是致命的深渊,稍有不慎,恐怕将会万劫不复。他看不清未来的局势,又对突然降临在自己肩上的重担惶惑不已。他总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有能力独当一面,可在此危机关头,心里却越发地没了底气。

我并不是没有胆略,只是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他宽慰自己,要是父亲在,他会怎么做呢?

并非所有的展望都是消极的,光明与黑暗本来就是一对难分难舍的兄弟。如果说战争意味着杀戮与毁灭,那么,它同样意味着荣耀与功业。

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机会吗?墙壁再也无法阻挡那双渴望的眼神,在血与火的战场上,他看见自己身着鲜亮的铠甲,手持闪闪发光的宝剑,麾下的人马军容壮硕,好似漫山遍野的雄狮。士兵们在他的指挥下,奋不顾身地向前冲锋。弹指间,敌人的千军万马便灰飞烟灭了。他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神色,眼神不再迷茫,心里甚至多了一分期待。

这世上的事,要来的总会来,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为什么要担心那些有的没的呢?他嘲弄起自己来。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有什么好怕的!敌人若是真的来了,只管杀他们个片甲不留,不就行了吗?

雨水像少女羞涩的眼泪,辗转反侧,却迟迟不肯落下。不久,狂风停止了呼啸,乌云慢慢退去,原本昏暗的大地陡然涂抹上一层明亮的光彩。

“阿灿,我们今天一定要杀他个片甲不留!”当卫队长赶来时,韩崇兴奋地对他说道。他已经重新上马,立于道路中央,脸上露出了自信满满的表情。满川花竭力嘶鸣,四蹄骚动,样子看上去比主人还要亢奋。

“公子,山里的猎物多如繁星,你尽管大开杀戒好了!不瞒你说,我的衣柜里还缺一件花斑虎皮的外套呢!”高灿打马上前,背上多了两支硬木长弓,马鞍两侧的袋子里装着两斛白羽箭矢。他把其中一支紫檀木的宝弓递给韩崇,却没料到竟然遭到了他的拒绝。

“阿灿,你知道一名大将和一名兵卒在战场上有什么区别吗?”

高灿疑惑地摇摇头。

“让我来告诉你吧!身为大将,自己无需亲自动手,就能获得战争的胜利。可是作为一名小兵,如果不奋勇杀敌,可能连性命都难以保全,更别提什么建功立业了。从今往后,我只干大将应该干的事,只想大将应该想的事,至于那些冲锋陷阵的事,就留给小兵们去做吧!”

“话虽如此,可打猎还是要自己动手才有乐趣呀!”

“猎场如战场,你要做好这样的觉悟,懂吗?”

高灿一脸茫然地把弓收了回去。

“我常常思考,为什么父亲每年都要劳师动众地举行春猎和秋猎呢?打猎难道不是为了自己寻开心吗?现在我终于想通了,原来这里面大有深意。大规模的集体狩猎不仅能够提高士兵们的武艺,培养不同军团间的默契,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以这样的手段,来巩固对各大家族的控制。一旦失去控制,我们韩家将变为无根之水,无本之木,纵使白鹭城再坚固,也势必会沦为一座孤城,早晚会有被攻陷的那天。”

“公子,好好的干嘛说这些呀?”

“暴风雨就要来了,雏鸟要是学不会飞翔,就只能任由老天爷摆布。我要做一只雄鹰,一飞冲天的雄鹰!”

这时,道路远端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年轻的骑士们纷纷赶了过来。

为首的是骑着一匹黑马的高广爵士,他长着一张清瘦的脸,五官棱角分明,身上的黑色胸甲和披风展现出了坚如磐石的品格。

“大人。。。。。。”

“太慢了!”韩崇斥责道。因为高灿的关系,他总会对石山城高看一眼,对年轻有为的高广爵士也青睐有加,寄予厚望。

“是!”

小谷城的钱氏三兄弟紧随其后。身穿蓝色丝袍、骑红马的是哥哥钱熙爵士。与英俊潇洒的弟弟们相比,他的长相有些过于平庸了。有传言说他的生母是一位身份卑微的婢女,对于风流成性的钱戎男爵来说,这样的说法似乎并不奇怪。可韩崇却对此嗤之以鼻,毕竟以私生子作为继承人的做法,委实太过荒谬。

老二钱休爵士身着绿色长衫,气质儒雅,眉清目秀,娇嫩的脸庞宛若一朵绽放的桃花,娇媚之色足以令万千少女动容。与二哥相比,老三钱原爵士的样貌还要更胜一筹。他有着雕塑般健壮的体魄,眉宇间有一股英雄气魄,眼神如六月的阳光一般爽朗。他身穿绣满鲜花的金色罩袍,胯下骑一匹雪白的骏马,英武的气魄宛如远古时代的国王。

“你们兄弟这身打扮,难道是要去城堡赴宴吗?”韩崇冷嘲热讽道。

“大人,替换的猎装落在后面的马车里了,等到达清凉别墅时,我们就会立刻更衣。”钱熙爵士陪着笑脸,恭敬地说。

“等你们换好衣服,天都要黑了。怎么?连武器都没带,你们还算是一名合格的骑士吗?”

钱熙爵士回身望去,手下的三名侍从正好拍马赶到。“呵呵!大人,幸好带着呢!我们可没有您那样的勇气,敢于徒手搏斗野兽。”

“我倒想分些勇气给你们!不过人们常说,瓜果飘香的地方是不产毒蛇猛兽的,因为那里条件优渥,伸伸脖子就能够着吃的。”

钱熙微微一笑,以遮掩脸上的尴尬。

最后一批骑士和他们的侍从也到了。韩崇默默清点人头:辉夜城的曲攸爵士,短衣马裤外罩皮甲,腰里别着一把精致的短剑,马鞍里放置着三把长弓和一斛羽箭,脸上的神色格外镇静;雪峰堡的华彦爵士,年方十五,善使长枪,他在年初的冰雪节时刚刚被韩崇册立为骑士;白河城的王远爵士,虽然武功平平,头脑却十分灵光;最后赶来的是连石城的康威爵士,他那副傲慢的嘴脸和不可一世的表情让韩崇大为光火。

“大人!请恕我直言,您的举动实在太过轻率啦!”康威昂首喝道。他的语气里没有丝毫担忧的意思,听起来更像是幸灾乐祸。

“多谢你的关心,爵士先生。不过,我在自己的领地里骑马,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这可就说不好啦!万一要是遇上了盗贼,至少也得有个帮手嘛!”

“哦!”韩崇装模做样地叹道,“我以前没能将你收为侍从,一直都非常遗憾呢!不过野兽无情,我劝你还是多注意自己的小命!”

“遵命,大人!”康威爵士冷笑道。

“我们走吧!”他们一行十八人,继续朝着目的地疾驰而去。

平坦开阔的田园渐行渐远,地势慢慢变得崎岖不平。山岭间的风光十分悠然,山坡上长满青草,五彩的野菊花点缀其间,就像织锦上的刺绣。茂密的森林连绵不绝,如同一排绿色的屏风,遮挡了两侧的视野。偶有农庄隐匿在山谷之间:黄色的田埂,青色的山峦,蓝色的小河,红色的房子,白色的炊烟,共同构成了一幅色调饱满而又娴静宜人的田园山水画。

翻过一座小山丘,道路顺着山势蜿蜒而下。不远处,九曲十八弯的牧野河静静地在泽地里流淌。河水像一条曲折的绿色织毯,河湾的另一侧则生长着一大片酒红色的“泣血草”。

相传在远古时代,这里曾发生过一场可歌可泣的战争。第一王朝的弑亲王为了彻底消灭世代定居在这里的异族部落,亲自率领十万大军前来征讨。面对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首领“莽山”决定借助巫术的力量,命人将部落里的一百名男童和一百名女童带到河边。黄昏时分,手持利刃的部落武士同时切开了孩子们的喉咙,鲜血染红了草地和河水,悲戚的哭号感天动地。虽然血淋淋的仪式最终没能挽救部落覆灭的命运,可弑亲王也在凯旋的途中死于非命。关于他的死因,后世多认为与童男童女的索命有关。此后,“泣血草”的传说便由此传开了。

韩崇从小就听说过这个故事,可在他眼里,这里仅仅是一片美丽的红色河滩。

他们骑过河上的木桥,穿过金色的芦苇荡,再沿着血色的红墙骑行一百步,然后来到一片绿色的开阔地,清凉别墅就修建在草地中央的台基上。别墅由红砖砌成,呈“品”字形,与迷幻的红滩正好交相辉映。他并不打算进入别墅,而是命令众人继续朝后山骑去。

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山岭,方圆大约为四十里。因山势东高西低,渐次沉降,所以得名天梯岭。岭间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有临崖绝壁,奇峰怪石,又有低缓山坡,平坦谷地;其间溪流穿梭,河网密布,草场丰沛,林木茂盛。这里气候湿润,日照充足,水源充沛,食物丰盛,因此成了各种动物栖息的天堂。当然,这里也就成了狩猎者的圣地。

进山之后,韩崇并没有下令各自分头捕猎,而是一反常态地将队伍进行了分工,意图采取集体行动。面对此起彼伏的诘问之声,他故作沉默,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家只得发发牢骚,最终顺从了他的命令。

钱氏三兄弟和他们的侍从负责打前哨,任务是将猎物驱赶至开阔地带,以便猎杀。曲攸爵士和高广爵士负责远程发炮,用弓箭射击猎物。当猎物中箭后,华彦爵士和王远爵士会冲上前去,给予猎物致命一击。康成爵士殿后,负责队伍的安全警戒。韩崇自己则立足中军,指挥全局。

狩猎刚一开始,队伍便乱了起来。钱熙和钱原两位少爷都是等着别人把猎物赶上门来的主,如今地位反转,根本无法胜任。他们只得像没头苍蝇似的跟着猎物到处乱窜,或是被猛兽赶着乱跑。

对于韩崇的安排,钱休爵士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他不敢当面反驳,只好出工不出力,最后干脆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躲了起来。

队伍在山里转了半天,却仍是一箭未发,气得韩崇直甩马鞭。他不得不将高灿派出去,以协助那三个中看不中用的公子哥。

队伍的后方也一直没消停过。康威爵士不甘屈居人后,屡次三番跳上前来,对韩崇的做法指手画脚。从任务的分派到狩猎区域的选择,从对自己位置的不满到对韩崇指挥能力的质疑,他愤愤然说个没完没了,比池塘里的癞蛤蟆还要聒噪。

“爵士先生,请注意您的态度!”高广爵士忍无可忍地劝道。

“这难道不是事实吗?既然大人想要发挥团体的力量,那就应当人尽其才呀!”

“你想担任哪个位置?”王远爵士问道。

“当然是总大将啦!”

“荒谬!韩家大人在此,哪轮得到你来发号施令!”

“为什么不呢?若是论实战经验,我远远胜过各位大人。你们有谁上过战场,亲眼见过钢铁恶魔?又有谁亲自统领过军队,剿灭过匪徒呢?”他唰的一下扯开衣襟,露出结实的胸膛,麦色的皮肤上有两道交叉的红色伤疤。他把视线转向韩崇,轻蔑地说:“哼!这身上的军功章就是明证,你们还有什么不服?难道你们都忘了我的绰号吗?”

韩崇当然知道“血色执法者”的故事。那是一次剿灭贼寇的战役,虽然贼人迫于形势,主动请降,可康威却将俘虏的一百多名贼人尽数屠戮,就连他们的女眷和孩童都没放过,最终得了这个血淋淋的绰号。面对咄咄逼人的质问,韩崇的表现却出奇地镇定。他面无表情,淡淡地说道:“爵士先生,你知道骑士信条吗?”

“当然!那又怎么样?”

“请你准确地说出来!”

康威一脸不屑,喃喃开口道:“谦卑。。。。。。”

“。。。。。。谦卑!”韩崇复述道。

“哼!”康威终于闭上了嘴巴,眼光里透露出“走着瞧”的神色。

队伍总算不再原地踏步,前方的形势也有了起色。高灿领着钱氏兄弟,一边吹着号角,一边大喊大叫,把一群花斑鹿驱赶至一小块林中空地。高广爵士和曲攸爵士左右出击,弯弓搭箭,只听嗖嗖两声,两只野鹿应声倒地。还没等华彦爵士和王远爵士拍马杀过去,康威爵士又蹿了出来。他抢在两人前面,挥剑将猎物杀死,夺了首功。他砍掉一截鹿角,耀武扬威地举在手里,嚣张的气焰比烈火还要炽热。

“我中了头彩!”他兴奋地嚷道,“我中了。。。。。。”

嗖!又一枚箭矢从密林深处飞了出来,不偏不倚,正中康威的面门。

众人先是一惊,然后纷纷拔出佩剑,俯下身子,迅速围拢到韩崇身边。

“保护大人!保护大人!”

“你,你,快过去看看!小心埋伏!”韩崇吩咐完高广和华彦后,立刻打马向前,骑到康威身边。只见康威仰面躺在地上,昏了过去。右眼窝里插着箭矢,鲜血潺潺流出,染红了白色的衣领。侍从扑倒在他的身上,六神无主地哭了起来。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他包扎,别让他死掉!”韩崇再次命令道。

不久,高广和华彦押着一名衣衫褴褛、满脸污浊的妇人从林中回来了。

韩崇厉声问道:“是你干的吗?”话刚一出口,他便觉得这个问题太过愚蠢。他转而又问道:“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强。。。。。。强盗!我。。。。。。我被他们。。。。。。我跑出来,跑出来的。。。。。。大人,您行行好。。。。。。行行好。。。。。。救救我。。。。。。救命。。。。。。”那妇人语无伦次地嚷嚷着。

“强盗?你是说森林里有强盗?”

“是。。。。。。是的!大人。。。。。。他们要来抓我。。。。。。来抓我。。。。。。”

“他们有多少人?”

“山里。。。。。。山里到处是他们的人。。。。。。到处都是。。。。。。”

“大事不好!我们快撤!”

韩崇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众人撤退。他让侍从把康威爵士绑在马上,再吩咐王远爵士从旁照料,然后让高灿载着那名妇人一起走,又命令钱氏兄弟在前方开路,剩下的人负责左右两翼的戒备,他自己则亲自断后。

整个回返途中,他的脸上都挂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正如此时隐藏在厚厚云层中的阳光。

他在心中唱了起来:

我爱上了金色的七月,

骄阳似烈火,热浪灼山冈;

畅饮啊!

清泉是香甜的ru汁,

滋润干渴肚肠。

我爱上了美丽的姑娘,

柔情如溪水,清丽压群芳

亲吻啊!

双唇似弯弯的银月,

勾走痴迷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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