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10月,因为沈从文的《文学者的态度》一文引起的“京派”与“海派”的论争,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此后,“京派”和“海派”就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概念。这次论争中,鲁迅于1934年1月写的《“京派”与“海派”》一文,是一篇重要文章。如果不是鲁迅这篇文章,确实如鲁迅后来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说,“京派”是“大大地奚落了一顿海派小丑”,而“海派”不过是“小小地回敬了几手”而已。更重要的还是,鲁迅这篇文章成为后来研究这场论争的所有文章和论著的思想出发点,鲁迅的论点被后来的研究者当作评论“京派”与“海派”的定论。但是,本文的论述结果表明,其实后人在沿用鲁迅的论点时,恐怕“误读”了鲁迅的评论,因为鲁迅的这篇文章和他的许多评论一样,具有十分巧妙的策略性,文中的“京派”与“海派”的内涵和外延,均与当时讨论中所沿用的这两个概念大有出入。也就是说,鲁迅的这篇策略性很强的评论,批评的倾向性含而不露,并非是一篇客观的评论。
一
鲁迅的这篇文章之所以给人以立场中立、态度客观的印象,首先是因为鲁迅对“京派”与“海派”均有批判,颇有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味。由沈从文批评“海派”和“海派”引起的论争,双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批评对方。鲁迅认为“京派”“近官”,是“官的帮闲”,“海派”“近商”,是“商的帮忙”,指出双方并不光彩的特性。
我们先从鲁迅文章中对“海派”的论述谈起。
所谓“海派”“近商”,是“商的帮忙”,这个论点实际上是从沈从文《论“海派”》一文中借过来的,并且是沈从文批评“海派”的中心论点。因为沈从文在《论“海派”》中明确说过:“‘名士才情’与‘商业竞卖’相结合,便成立了我们今天对‘海派’这个名词的概念”。此后,沈从文在《谈谈上海的刊物》一文中,对“海派”刊物的批评,也是对他的这个论点的具体说明。沈从文这个论点和内容与表达的语式,颇使人想到鲁迅当年批评创造社时的一句格言:“才子+流氓”。单从这一点上来说,鲁迅和沈从文对“海派”的批评,论点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联系到鲁迅在写此文之前对上海作家的批评,我们甚至还可以说,鲁迅批评“海派”是“商的帮忙”,是他近年来的一个持续的论点。鲁迅对邵洵美、曾今可等人“文坛登龙术”的批评,实际上也是着眼于“名士才情”和“商业竞卖”的相结合。
1933年8月,鲁迅在《登龙术拾遗》中说,“要登文坛,须阔太太,遗产必需,官司莫怕”。这显然是指娶了大资本家盛宣怀的孙女儿的诗人邵洵美。鲁迅眼里的邵洵美,是一个“靠女人奁资养活的文豪”,“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这是由“做女婿”而登文坛的例子,接下来鲁迅又举“从文坛去做女婿”的例子:
其术是时时留心,寻一个家里有些钱,而自己能写几句“阿呀呀,我悲哀呀”的女士,做文章登报,尊之为“女诗人”。待到看得她有了“知己之感”,就照电影上那样的屈一膝跪下,说道“我的生命呵,阿呀呀,我的悲哀呀!”——则由登龙而乘龙,又由乘龙更登龙,十分美满。
这是讽刺曾今可的。上海大资本家虞洽卿的孙女虞岫云出版诗集《湖风》,诗写得并不高明,曾今可却写了一篇《女诗人虞岫云访问记》,加以吹捧。
但是,鲁迅和沈从文的观点相同处也就到此为止。因为沈从文所谓的“海派”,也指某些左翼作家,《论“海派”》中说:“感情主义的左倾,勇如狮子,一着情形不对时,即刻自首投降,且指认栽害友人,邀功牟利,也就是所谓海派。”朱光潜在一篇回忆文章中谈到“京派”和“海派”论争时,也曾明确说过:“‘海派’主要指‘左联’”。对照鲁迅的这篇《“京派”与“海派”》,其中论“海派”,显然是将左翼作家排除在外的。因为我们知道,左翼作家不仅不“近商”,不是“商的帮忙”,相反是对“商”的批判,而鲁迅本人作为一位著名的左翼作家,他对邵洵美、曾今可等人的上述批评,恰恰是批判“近商”的最典型的例证。
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鲁迅在批评“海派”时,通过沿用沈从文的主要论点,巧妙地缩小“海派”一词的内涵与外延,其中至少是不包括左翼作家在内的。虽然沈从文在《论“海派”》中明确将鲁迅、茅盾等排除在批评的对象之外,认为他们“不会被人误认为海派的”,但如上文所说,沈从文对“海派”的批评,是包括左翼作家在内的。这一点鲁迅也十分清楚。鲁迅在《“京派”与“海派”》中,首先明确说过,“京派”与“海派”,“指的乃是一群人所聚的地域”。而“左联”正是上海文坛上最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上海一直是左翼作家的大本营。
二
鲁迅的这篇文章中,对“京派”的批评,同样具有十分高明的策略性。文章说:“而北京学界,前此固亦有光荣,这就是‘五四’运动的策动。”这显然是针对沈从文《论“海派”》一文中追溯“海派”一词的历史由来而来的。因为沈从文在界定“海派”一词时,首先是这样说的:
“海派”这个名词,因为它承袭了一个带点儿历史性的恶意,一般人对于这个名词缺少尊敬是很显然的。过去的“海派”与“礼拜六派”不能分开。
把今天的“海派”和被新文学界早已批判过的“礼拜六派”联系起来,沈从文的策略显然是为了一开始就将批判的对方置于一个十分难堪的历史境地,也就有了“一点儿历史性的恶意”在其中了。鲁迅对“京派”的批判,同样采用追溯历史事实的策略,只是把历史上的辉煌和眼前“京派”的不堪,加以对照,批判性更强,更让对象难堪,仿佛是说对方已蜕变成历史的不肖子孙。
与论“海派”相反,鲁迅对“京派”的批评,却是大大扩大了“京派”一词的内涵与外延的。
30年代的“京派”,即使作为一个文学流派或文人集体来看(我们今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的,而与“海派”略有不同),成分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包括四部分成员。一是以周作人为中心的《骆驼草》成员,可以看作从《语丝》队伍中分化出来的一部分留在北平的作家。二是从“新月”派分化出来的无心“议政”而志在“学文”的作家。三是30年代初从国外留学归来在北大、清华等大学任教的知识分子,如朱光潜、梁宗岱等人。四是三十年代初由北大、清华、燕京、辅仁等大学毕业的年轻作家,如被称为“汉园三诗人”的李广田、卞之琳、何其芳等人。这些方面的作家,在三十年代前期,逐渐形成“一个小圈子”,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京派”,当时“京派”和“海派”论争时,上海作家所谓的“京派”,主要是指这些人。问题是,这些人都是自由知识分子,在30年代,无论是其社会地位,还是其社会活动,都谈不上“近官”,更谈不上是“官的帮闲”,这是人们共知的历史事实。至于叶公超后来进入国民党的外交部,何其芳去了延安,在“鲁艺”任教,乃至周作人“下水”,都是1937年抗战爆发之后的事,有十分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并且与他们30年代前期、中期的思想和活动,并无直接关联。那么,为什么鲁迅在这篇文章中断言“京派”“近官”,是“官的帮忙”呢?
鲁迅的立论,当然是有某种事实依据的。
对此,我们通过鲁迅在写作《“京派”与“海派》前后的一些内容相关的文章,来考察鲁迅写作此文的思想背景,就不难从中推出鲁迅立论之所出了。
1934年1月31日,也就是写作《“京派”与“海派”》的第二天,鲁迅写了一篇日文的文章,题为《火,王道,监狱》,后译成中文,题为《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收入杂文集《且介亭杂文》。这篇文章是针对国民党政府的,批判当时中国现实政治的黑暗。但是,文章也包含了对胡适的批评,尤其是最后两节,“关于中国的王道”和“关于中国的监狱”。
文章中说,“去年的上海报上所载的胡适博士的谈话”云云,是指1933年2月21日上海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所载的胡适视察北平的监狱后对记者发表的“谈话”。胡适在“谈话”中说:
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的运动的权利,固然,政治犯也和其他罪犯一样,应当得着法律的保障和合法的审判……
胡适的这个“谈话”,当时就受到和鲁迅交往密切的瞿秋白撰文批判,题为《王道诗话》,上面这段话就见于瞿秋白的文章的引述。无论是瞿秋白,还是鲁迅看来,胡适的谈话显然是替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统治说话。并且,就是这个时候,鲁迅正撰文抨击国民党政府对左翼作家的迫害和对左翼书刊的查禁。著名的“左联”五烈士被国民党政府在龙华杀害的事件,就是这期间发生的。鲁迅满怀激愤地写下了《华德焚书异同论》《中国人的生命圈》和为“左联”五烈士殉难两周年而写的悼念与抗议的文章《为了忘却的纪念》。针对胡适的“谈话”,鲁迅也写了一篇讽刺性的杂文《“光明所到……”》。
与此相关的更直接的事实则是,胡适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思想冲突。1933年2月初,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主席的胡适,曾和同盟总会干事杨铨、美国记者史沫特莱等人视察了北平的监狱、反省院。胡适的“谈话”就是视察之后发表的。而史沫特莱将一份控诉北平军分会监狱使用酷刑虐待监犯的材料交给同盟总会,总会将这份材料以中英文分别在中西各报刊发表,并在记者招待会上散发此材料。因此,胡适写信给总会负责人蔡元培等人,认为史沫特莱的这份材料是捏造的。其后总会另一负责人宋庆龄的公开信和北平军委会反省院的政治犯的《控诉书》在报刊上发表。胡适干脆发表《民权的保障》一文,认为:“我们观察今日参加这个民权保障运动的人的言论,不能不感到他们似乎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把民权保障的问题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并且说了一番和上文引述过的他的“谈话”意思完全相同的话:
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
胡适的“谈话”和这篇文章发表后,立即受到蔡元培、宋庆龄的来电谴责,“释放政治犯,会章万难变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唯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措辞十分严正。鲁迅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上海分会的常委之一,在上述问题上,他的意见和蔡元培、宋庆龄是一致的。不然他就不会将瞿秋白的上述批判胡适的“谈话”的文章收到自己的杂文集中,并且也写了一篇讽刺文章,即上文提到的《“光明所到……”》。事情还并未就此为止。1933年6月18日,就在围绕北平监狱调查情况闹得舆论大哗的时候,杨铨被国民党特务暗杀了。对此,鲁迅悲愤异常。
这就是在鲁迅写作《“京派”与“海派”》的第二天,写作《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的由来,这当然可以看作鲁迅论“京派”的最直接的思想背景。
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所谓的“京派”“近官”,是“官的帮闲”,主要是针对胡适而言。
三
我们知道,30年代的胡适,已经和文学创作没有什么关系了,早已不是“五四”时代那个宣传新文学运动,积极从事文学创作(诗、小说、戏剧等)和文学批评的胡适,而是一个“治学”同时又热心“议政”的学者的胡适了。那么,称胡适是“京派”文人,显然不尽恰当。并且,当时“京派”和“海派”的论战双方,都围绕文学创作来立论,“京派”与“海派”,主要是北平和上海两地的作家的创作态度和文坛风气而言。
因此,接下来一个不能不进一步论证的问题就是,鲁迅所谓的“京派”主要是指胡适,原因何在?
我们仍然从瞿秋白的那篇批判胡适“谈话”的《王道诗话》说起。文章在引述胡适“谈话”中的上述一段话之后,就称胡适为国民党政府的“帮忙文人”,并且有诗云:
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论王权,
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
人权王道两翻新,为感君恩奏圣明,
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所谓“人权”,是指20年代后期,胡适等人在《新月》杂志上的“人权问题讨论”。“人权抛却说王权”“人权王道两翻新”,说明在瞿秋白看来,以前的“人权”讨论和今天的由“民权”说到“王道”,胡适“议政”的思想实质前后是一样的;只不过当年讨论“人权”时引起国民党政府的不满,《新月》杂志也一度因此受到封禁,于是今天花样“翻新”,直接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说起“王道”来。这就使我们想到鲁迅的一篇论述《新月》讨论人权的文章——《言论自由的界限》。
鲁迅在这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
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的境遇。他们引经据典,对于党国有了一点微词,虽然引的大抵是英国经典,但何尝有丝毫不利于党国的恶意,不过说“老爷,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净,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脏,应该洗它一洗”罢了。不料“荃不察余之中情兮”,来了一嘴的马粪:国报同声致讨,连《新月》杂志也遭殃。但新月社究竟是文人学士的团体,这时就也来了一大堆引据三民主义,辨明心迹的“离骚经”。现在好了,吐出马粪,换塞甜头,有的顾问,有的教授,有的秘书,有的大学院长,言论自由,《新月》也满是所谓“为文艺的文艺”了。
此文写于1933年4月,正是瞿秋白《王道诗话》写后不久。这个事实可以用来补充说明这两篇文章观点是一致的又一证据。更重要的是,由《王道诗话》的“人权抛却说王权”“人权王道两翻新”,可知鲁迅此时讨论胡适等人当年的“人权问题讨论”,实际上是隐指胡适今天谈“王道”,因为本文写作时,“新月”派早已分化,“人权问题讨论”已是事过境迁了,而鲁迅的杂文一般都具有现实针对性,讨论历史意在当今。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的另一方面,鲁迅并非不知道今天的胡适已是学者而不是文人,称之为“京派”文人并不尽恰当。并且,鲁迅当然也知道,徐志摩去世以后,当年的“新月”派如今已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如叶公超、沈从文等人志在文学,《新月》后期的编辑已由上海的罗隆基,移到北平的他们手中。另一部分热心“议政”的成员,则以胡适为中心,创办了一个专门“议政”的杂志——《独立评论》。因此,鲁迅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一文评论当年“议政”的《新月》,而不是指作为文学杂志一面的《新月》,恐怕就是用来暗指今天的《独立评论》。而且,这篇文章的题目也给人以讽刺《独立评论》刊名的意味。《独立评论》于1932年5月22日创刊,胡适在创刊号的《引言》中说明该刊宗旨时说:
我们叫这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倚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
无论是鲁迅文章的题目,还是我们上文引述的该文中的一段话,都看得出来是针对这种标榜“独立的精神”的《独立评论》而来。也许,在鲁迅看来,该刊刚创刊时还不便批判,不妨看看究竟如何,那么现在因为胡适在《独立评论》上谈“王道”,可以说是批评的时候了。我们在上文提到的胡适的那篇批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会的文章《民权的保障》,就是发表在《独立评论》第三十八号,时间1933年2月19日,正是鲁迅《言论自由的界限》写作和发表的前两个月。
我认为,这就是鲁迅《“京派”与“海派”》一文中认为“京派”“近官”,是“官的帮闲”的全部原因所在。
因此,鲁迅所谓的“京派”,主要是指以胡适为首的《独立评论》的成员,主要人物有胡适、丁文江、任叔隽、翁文灏、张奚若、傅斯年、蒋廷黻等人。鲁迅《言论自由的界限》一文所谓“有的顾问,有的教授,有的秘书,有的大学院长”,也就是指这些人。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兹不赘言。
至此,本文已经讨论结束了。不妨再补充两点,作为上文讨论的旁证材料。
第一,瞿秋白《王道诗话》中说,“胡博士到长沙去演讲一次,何将军(按:何键,当时湖南省政府主席,著名军阀)就送了五千元程仪”;“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这显然是“近官”和“官的帮闲”的事实例据。这是《独立评论》创刊的同年11月的事情。也许瞿秋白、鲁迅并不知道,蒋介石此时正在汉口“剿共”,曾在寓邀请胡适共进晚餐,有陈布雷等人陪同。据胡适后来回忆,当时胡适想与“蒋”做深入谈话,因客人不走,不便深谈,谈了点学风和教育问题之后,胡适送蒋介石一本《淮南王书》,“盼望他能够想想《淮南子·主术训》里的主要思想”。
第二,当年“京派”与“海派”论争时,曹聚仁写过一篇题为《北平与上海》的文章。文中把“京派”分作两种人,并且称胡适为“京派教授的领导者”:
京派教授对统治阶级说:“听你们做去罢,我们只管我们的学问。”京派教授的另一途,由教授而得名,办一个什么“评论”之类,有建议,有批评,有注解,时价相合,可以成交。是则统治阶级方爱护之不暇。
第一种人,显然是指那些不问政治的人,和我们今天所谓的“京派”,是很相近的,即只管文学创作或讨论学术而不“议政”的人。
曹聚仁所谓的“另一途”的人,显然是指胡适等人,“办一个什么‘评论’之类”,就是指《独立评论》而言。甚至,“时价相合,可以成交”,也许暗指瞿秋白文章中所谓的“五千元程仪”,而并非完全是虚言,没有所指。曹聚仁当时和鲁迅交往频繁,除见面谈话之外,常有书信往返,受鲁迅影响较大。1934年,当周作人的《五秩自寿诗》发表后,热闹非凡,左翼作家曾撰文给周作人及参加和诗的人以讽刺与批判,鲁迅在给“曹”的信中对周作人的诗作过准确的解释,而“曹”后来的一篇论述周作人思想发展道路的文章——《从孔融到陶渊明的路》,文章的论点和鲁迅给他的信不无关系。
在此,我们由曹聚仁的这篇文章,不妨对鲁迅论“京派”,再作一点补充。鲁迅并非不知道真正意义上的“京派”并不包括《独立评论》诸人,因为当时论战的双方的文章,以及参加论战的作者,均明确表明了这一点。所以,鲁迅在1935年写的《“京派”和“海派”》一文,就称周作人为“老京派”了。只是他在前一年写《“京派”与“海派”》时,另有批判的目的而已。这是否也可以说是一种批评的策略?
原载《鲁迅研究月刊》,1997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