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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判决

芦芦死去一个多月了。

到过我们院的人都知道,正对着大门的那面墙壁上,有一张歪七扭八但格外引人注目的“公榜”,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管大人小孩儿,都喜欢饶有兴味地研究它一番:

1975年东风医院有名的公鸡鸡王:铁爪大芦花;宰相:黄毛;大臣:黑老三;左将军:独眼龙;右将军:断指杨二郎。

鸡王铁爪大芦花,就是我心爱的朋友——芦芦。

芦芦真是一条威风凛凛的好汉子!浑身的毛透亮,脸红得像醉枣,铁硬的爪子跑起来“嗒嗒嗒”神响。它会飞,能忽闪着翅膀从屋顶烟囱上俯冲下来,那架势,像鹰!看它斗架才叫人骄傲呢,它从来不像别的公鸡那样,说声恼了,先伸脖子奓毛,耷拉下翅膀,你盯我,我盯你,摆出一副要打要斗的架势,芦芦才不呢,它要的是速度!好像它读过孙子兵法,懂得“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往往对方还没来得及奓毛儿,芦芦就“嗖”一声腾起来,以快得使人不能相信的速度扑上去,照冠子上就是狠狠的一口。我不知道别的公鸡们心里会怎样想,大概很有些气愤芦芦这种违反常规的“闪电式”打法——祖祖辈辈,公鸡打架怎么能不先奓毛儿?

妈说过,我们家根本就没养鸡的命。前几年,看别人家喂鸡下蛋,妈也觉得有点儿眼馋。她前前后后买过二十多只小鸡,差不多都是在刚刚换罢毛儿的时候,一场鸡瘟过来,全都蹬了腿儿。从此妈算寒了心。去年春天,二姨给我们送来一窝五只毛茸茸的小鸡“球”儿,说是从鸡场走后门买来的优种杂交鸡,很爱下蛋,又好养;架不住我和弟弟在一边直撺掇,鸡留下了。可是不出两月,被猫拖走的、踩死的、拉稀糊住屁股的,到头来,就落下芦芦这么一只“绝户头”。

它命大!

妈不喜欢它,说它看人的眼睛阴沉沉的。我琢磨,这是因为它孤独,没有一个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没有一个同生同长的小伙伴儿。从小,“死”的影子就在它身边转来转去,夺走它那么多、那么多……我不明白,为什么妈就看不见这些?

那年头,鸡蛋不好买,下蛋的母鸡在主人眼里骄傲得像得宠的皇后。稍稍有点儿风吹草动,你看吧,张大夫啦、胖护士长啦,全都紧张得要死。又是给鸡灌抗生素,又是注射疫苗,弄得那些尊贵的母鸡们一个个都得了神经衰弱症。大夫们门路多,又懂得营养学,不知从哪儿搞来许多催生剂、秘鲁鱼粉之类的东西,你分我一点儿,我分他一点儿,拌在鸡食里,人蹲在一边眼巴巴守着,母鸡们别别扭扭的,还不大爱吃呢,德行!

芦芦得不到这样的待遇,它是只公鸡,它不会下蛋。

像黄毛、黑老三、独眼龙它们,因为家里有姐姐妹妹,一个锅里吃饭,所以很能沾点儿光。可是芦芦,它什么都没有。

有一次,我跟妈商量:

“咱也买点儿鱼粉吧,妈,不然芦芦该打不过黄毛它们了。”

妈狠狠瞪我一眼:

“别招我扇你,不懂事的东西!”

哪儿来这么大的火儿?我不敢吱声了。妈就是这样,自从爸爸离开我们,她常跺着脚对我发火儿,骂我,打我,好像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不知道疼的橡皮人似的。

当妈妈的有时真够那个!

母鸡有什么了不起?全世界的母鸡们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我的芦芦。

它生来是当鸡王的。

弟弟是我唯一的兵,他崇拜我。院子里的小孩儿最喜欢欺负他,他只知道哭,我顶烦他这点儿。

“哭什么?打!”

往往,人家人多,我们人少,一大帮子咋咋呼呼的,我不容!不管打文的打武的,怎么来怎么对付。我从来不给我的芦芦丢脸,就像芦芦从来不给我丢脸一样。

“假小子!”他们骂我。

我本来就不想当姑娘。

妈不给买鱼粉,我就天天带着弟弟到西海子捞小鱼小虾,到汾河滩捉蚂蚱。傍晚,拎着小桶,扛着渔网,挽着湿淋淋的脏裤腿儿,一步三蹦,穿过夕阳织成的无边无际的金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

我望着弟弟笑,弟弟也望着我笑。

衣服是金色的,头发是金色的,草丛里星星点点的野花也是金色的。我摘下一大把,编成花环,套在脖子上、手腕上,我们变成了金娃娃!

“芦芦,芦芦!”弟弟隔老远就喊,“快来看,快看哥哥给你带回来什么?”

真的,它不是一只鸡,它是我们的小弟弟,心坎里的小弟弟。

……

芦芦长得真快,一天一个样儿,飞似的,远远超过了吃秘鲁鱼粉的那些蠢货。

“抢死呢!”妈这样说它。

我不放心地望着她,她的眼睛冷冷的,像很深很深的井。

我害怕这眼睛。

中秋节早晨,妈上班走了,我去外面放鸡。掀起鸡笼盖,“呼”一声,芦芦从笼里直蹿起来,飞出丈把远,重重落在地上,双腿乱踢乱蹬,劈劈啪啪拼命扑扇翅膀,扬起一阵灰尘。灰尘落下去后,地上出现了一片暗红的血迹。

我尖叫一声,扑上去。

我看见了……看见了芦芦血糊糊的脖子!

是猫咬的?是黄鼠狼?不,不是,是刀痕!

我想起来了,想起妈妈冷冷的眼睛,想起她端详芦芦的神气……怪不得她前几天说起什么“辣子鸡”!

是的,是这样,她是怕多费口舌,怕我们找麻烦,悄没声儿杀了我们的芦芦,中午回来,再褪毛、开膛,烧好了端到我和弟弟的饭桌上。她想得多美!……多美!

……

我抱起芦芦,亲它、舔它,它的血多热,黏糊糊地,粘在我脸上、嘴上。它望着我,冷冷地,不在乎,不哀怜,看透了一切似的。它,它永远是这样一种超然的神气,它甚至把我也当成了敌人。

我哭了。

弟弟找来药水,药粉、纱布,轻轻递给我,我抹去眼泪,好像觉得自己长大许多,我做着世界上最庄严的事情——挽回一条生命。

我能够挽回它。

中午,妈回来了。

我抱着芦芦坐在门槛上,弟弟紧紧挨着我,我们不说话,望着她。我横下一条心,任她骂,任她打,有我在,就有我的芦芦。

“还活着?”妈惊讶地问。

我突然流出了眼泪。

妈没骂,也没打,她站了半晌,默默掏出手绢儿,扔给了我。

“唉……”妈没说啥。

芦芦活下来了,它命大!

妈再也没提起杀字。她有她的道理。她说,鸡是人间“一刀菜”,为鸡一场,也只有挨一刀的罪孽罢了。

……

可芦芦还是死了。

它是鸡群里的英雄,它有常胜不败的记录,它能够对付各种各样的鸡,可是在人手里,它却是那样无能。

据说,它啄坏了扁脸大毛家三棵向日葵,被他们哥儿仨抓住了,折断腿,扭断脖子,扔到了石灰池里……

当我闻讯赶去的时候,芦芦已经断了气。它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我,望着弟弟,不,它谁也没有望。这世界没有值得它望的东西。

小孩子叽叽喳喳,比画着,说着,弟弟蹲在一旁呜呜直哭,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好像这一切离我那么那么遥远。突然我转过身,疯一样冲回院子里,一脚踹开大毛家的房门,二话没说,扑上去朝他鼻子上就是硬硬的一拳。

我闯祸了。

晚上,胖护士长领着脸肿得更扁的大毛“杀”进我们家。她不找我,一进门,胡萝卜样儿的胖指头就戳在妈的脑门儿上。

“好啊,姓吴的,反了你们啦!反革命还要翻天啊?搞阶级报复?大毛,过去,看那小崽子敢动你一根汗毛?借她两个胆子!扒开她的眼睛让她看看,这是哪儿,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天下!……”

妈站着,不动,任人家喊,任人家骂。她的眼睛还是那样冷冷的,像很深很深的井。

“滚,滚出去!”我跳到胖婆娘面前喊。

妈突然像惊醒一样冲过来,抓住我,摇,拼命地摇,像扔枕头一样把我扔到地板上,一言不发,举起了鸡毛掸子。

“妈!”我颤声喊。

疼,我不怕,我受不了这耻辱。我用哀求的眼睛望妈妈,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求饶,我在心里一遍一遍恳求她,恳求她,可,掸子还是落下来,落在我头上、身上,比任何时候都快,都狠。

妈妈,这就是我的妈妈!我知道了为什么别人都敢欺负弟弟,欺负我,因为我们有这样一个从不知道心疼我们的妈妈……

半夜里,我醒了,一只手在我腿上轻轻摸着,摸着,大滴大滴热乎乎的泪珠掉在我身上,一滴,一滴……我屏住气,咬住牙,眼泪从睫毛里钻出来,落在枕头上,一滴,一滴……

那一夜,我在心里发誓,我要报仇,为芦芦,为我,也为妈妈。

我不再到处疯跑了,也不再去西海子和汾河滩。小桶扔了,渔网烧了,当那灰白的尼龙网在火中化成灰烬的时候,我觉得,我再也不是孩子了。

芦芦葬在后坡上,葬在一棵洋槐树下。五月里,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风吹来,好香啊,吸一口,连嗓子眼儿里都是甜的。又香又甜的花瓣悄悄飘落下来,落在芦芦的坟上,化成了粉,化成了土,悄悄地,悄悄地……芦芦躺在这样洁净芬芳的泥土中,也算是对它悲凉的一生的一点安慰吧?

每天早晨、傍晚,我都要来这里坐坐、看看。蜜蜂嗡嗡飞着,很喧闹,也很静。我用手掌砍树,一下,一下,破了,流血了,结了疤……我咬着牙,忍着,忍着,一百下,三百下,五百下,我不怕疼,我要有一只铁掌,一只能劈开石头的“铁煞掌”。

我再不许弟弟唤我姐姐,我让他喊我“大哥”——我要做一个男子汉,做一个谁都不敢欺负的人。

每天每天,从那堵写着“公榜”的墙下走过,我总是低下头,不敢看那一个个刺心的字眼儿,过去它们给过我多少快乐和骄傲,现在却给我多少痛苦和耻辱。有好多次,我想悄悄把它们擦掉,但我忍住了,让它们留着吧,留着好。人们会永远记着,这世界上曾经有过芦芦,有过一个最勇敢的鸡王。

槐花儿落光了,槐树粗糙的树身被我的手掌砍出一道槽儿。我捏了三个泥人,刻上大毛、二毛、三毛的名字,晒干了,摆到芦芦坟前,一掌斜劈下去,泥人倒了,可头和脖子并没有分家,——我还不是“铁煞掌”。

真难啊!要是有神仙帮忙该多棒啊!

芦芦死了,全院最厉害的公鸡要数大毛家的黄毛了。黄毛和它的主子一样,横行霸道,净欺负人。它个头长得特别大,雄赳赳的,爱打架,爱争食,爱站在鸡窝上直着脖子叫鸣,声音特别大,想压倒所有的对手。它贱,天天和母鸡们鬼混,别的公鸡只要稍稍接近一下母鸡,它奓起毛儿来就和人家斗。过去,我虽然顶讨厌大毛家三兄弟,可从没讨厌过黄毛。现在,别说看见它,只要听见那不可一世的“喔喔喔——”我就恨不得扼死它。

芦芦死了,它为什么还活着?

“哥,咱也把它扔石灰池里吧?”一天,黄毛在我们窗下刚刚斗完架,弟弟突然这样对我说。

我没吭声,可我知道扔石灰池里不行。人家要是再那样骂妈妈,可怎么好?

那天中午,我正坐在槐树下歇凉,弟弟红着一张脸,满头大汗跑上来。

“姐,呃,不,哥!快看,大毛他们换,换了——”

“换什么?”

“黄毛,黄毛当鸡王了!”

我什么都没说,撒腿就跑,好像是要去追回什么。几分钟后,我站在那堵大墙下,上面歪歪斜斜的黑色毛笔字像蚂蟥一样吸着我心里的血。

1976年东风医院有名的公鸡鸡王:大黄毛。

我盯着,紧紧盯着,我好像不明白自己看见的是什么。许久许久,我不动,一切都不存在了,一切都化成了眼前浮动的黑云。

那天,整整一个下午,我始终做着一件事,劈树!我好像要把这一搂抱不拢的树干劈断,用我的手。

芦芦,我的芦芦,原谅我,原谅姐姐的无能和软弱!

几天以后,一个闷热的中午,妈睡熟了。我捅捅弟弟,揣上早已准备好的细铁丝、高粱米和一个大书包,悄悄溜出了房门。

我们径直朝后院垃圾堆跑去,每天中午,黄毛和一帮母鸡们在浓荫下歇凉。

它太大意了,又贪吃,谁都不容的神气,活该上钩!十几分钟后,我背着这只乱踢乱挣的篡位皇帝,来到后坡槐树下,来到芦芦的坟前。

“先让它请罪,”弟弟说,“给芦芦请罪!”

我一把把它揪出来,用细铁丝紧紧缚住腿,扔到树底下,它拼命叫着,抖成一团,用力扑扇着翅膀,吓得地下的蚂蚁们没头没脑乱跑乱撞。

弟弟冲上去就是一脚。

“别打它!”我威严地大喝一声,“站好!”

真他妈的,这又不是小孩儿们的恶作剧,这是一场庄严的宣判。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宣判书,这是我特地跑到市法院门口,照着墙上的布告写成的。

蝉在树上叫着,知了——知了——,苍蝇嗡嗡嘤嘤,撞人的脸。这里永远是这样喧闹,又这样静。

“罪犯黄毛,男,现年两岁,”我开始宣读了,声音好像在热烘烘的空气中颤颤发抖,“该犯反动透顶,想当鸡王,勾结同案犯大毛,二毛、三毛行凶,杀死真正的鸡王——铁爪大芦花。行凶后一直逍遥法外,得意忘形。今天,本法庭奉鸡王铁爪大芦花的命令,将罪犯黄毛逮捕归案,并庄严宣判,判处黄毛死刑,立即执行。”

“绞死它!”弟弟喊。

不,我要劈死它,用我的“铁煞掌”。

黄毛预感到不幸,它咯咯惨叫着,缚住的爪子急剧抽搐,紧紧缩在肚皮底下。

我举起手。

它突然不叫了,望着我,这刹那间,我看见,它的眼睛那么黑,那么黑。

“哥,快点儿!”弟弟喊。

我一掌劈下去,接着又是一掌……

它死了。

我站在树荫下,一动不动凝望着倒在我面前的敌人,它微微张着嘴,好像要打鸣似的。嘴角上挂着血痕,那血还是热的。

我们胜利了。

一阵喧嚣声由远而近,夹杂着急促的脚步。弟弟忙扯扯我的衣角。

“快跑,大毛他们!”

我没动。

他们来了,像一阵风,骂着,喊着,提着钢丝锁。眼看就是一场恶战,弟弟本能地往我身后直躲。

他们冲上土坡,突然站住了。

“黄毛——”三毛尖叫一声,扑上去。

钢丝锁掉在地上,掉在我脚下,闷闷的一声响过后,世界仿佛顿时变安静了。

大毛抱起黄毛,抚摸它耷拉下来的翅膀,突然把脸贴在它身上,哭了。

“姐,快走!”弟弟惊恐地说。

我甩开他的手,不动。

蝉叫着,树叶摇着,苍蝇嗡嗡嘤嘤,撞人的脸,真静。

大毛突然抬起头,望着我。他把黄毛交给弟弟,紧咬嘴唇,一步一步向我逼来。

他的脸变得真白!太阳照在那上面,泪光一闪一闪,像一颗一颗珠子。

弟弟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一只硬邦邦的拳头狠狠砸在我脸上。我晃了晃,站定了,什么东西从鼻子里流出来,流到了嘴里,热乎乎的,我抹了一把,是血。

他愣住了。

我捡起地上的钢丝锁,默默递给他。

他眨眨眼睛,接过去,在手里掂着,掂着……可终于没有举起来。

他们走了。

弟弟在我身边连跳带喊:“胜利了!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我转过身,狠狠给他一拳。

蝉依然在密密的树丛中不断地叫着,拖长了音调,知了——知了——,它知道什么?它什么都不知道。

遍地都是鸡毛,带血的鸡毛。风太轻了,没法儿把它们吹散,吹到人永远看不见的地方去。

我蹲下,脱下小褂儿,把鸡毛一根一根捡起来,然后,在老槐树下,在芦芦的坟墓旁,我用手挖了个很深很深的坑,掩埋了它们。

我给它们垒了高高的坟头,和芦芦的一样。

选自《我的两个女儿》,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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