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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脚

沿积雪覆盖的山谷,去你那儿。我现在就出发,带上水壶,带上干粮和衣物,带上《圣经》和《忏悔录》,沿向上的斜坡,徒步而去,裸足而行。你是我最后的城堡。我就是那个孑然独行的人,出发时,草木葱茏,至山腰,万物凋敝。你处于山巅雪峰之中,我用脚,把路拉到你门口,但不叩门。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二十一岁那年,我在广播里听到了女中音对它的朗诵。我一下子记住了这句诗。多豪迈,用双脚去征服世界。那时我刚到县城上班,晚饭后,和徐勇、傅金发坐在荒坡岩石上,口水四溅地谈论文学,坡下街道挂在电线杆上的广播传来《山高路远》。女中音,激情四溢,像热锅里潽上来的水花。我们一下子安静了,沉默着。我突然萌发了要用双脚丈量世界的念头——我用双脚走遍我向往的地方,无论多遥远。事实上,两个月后,我取笑写这首诗的人,多幼稚呀,路怎么可能短于脚呢?因为有些地方,永远走不到,哪怕近在咫尺。我正处于青春期,分泌大量焦虑的荷尔蒙,常常在半夜惊醒,生活恍若梦游。谷雨过后,南方的暴雨扫射大地,阴晦,压抑,给人掩埋感。第一次恋爱在暴雨中结束。刘氏是我初三同学,一见钟情,通信三年,开始恋爱。我依然清晰记得,我最后一次去她家,也是暴雨如注。她低矮的屋檐,冲泻而下的檐水击打着台阶上的石板,哒哒哒,溅起的水珠跳到板壁上,湿湿的。我,刘氏,刘氏父母,在屋内的小客厅里,阴暗笼罩着每一张虚浮的脸。我对刘氏说:“你记住我现在说的话,我不会后悔,但你肯定会后悔。我不会再找你,但你肯定会找我。”砰砰,我摔了她厚重的木门,冒雨回家。我骑一辆自行车,几次上车,坐不上座墩。脚不听使唤,像一根水里漂浮的木头。我把伞扔了,雨打在脸上,啪啪啪,像飞射而来的箭,没入身体,整个箭身也被吞进去。推车走出村前的斜坡,是一条土公路。流进我嘴巴的雨水,又咸又涩,溶化了大量的海盐。骑车不到十几米,人重重地摔下来,浑身泥浆。再骑上去,再摔。链条在打滑,脚用不了力,每一脚踩踏板,都是悬空的。在一棵柳树下,我坐了半个小时,看着村庄。村庄半圆形地围拢在山边,前面有一条小溪流。灰白色的雨幕遮住了山梁,黑色的屋顶交错相衔,石拱桥头高大的桂花树远远看去,像一顶浑圆的帐篷。每当八月,桂花的香味在整个村里飘荡。我不断地按摩自己的脚和小腿——尽快回家。午后的大地,被暴雨劫持,暴雨中的空寂给人巨大死亡的茫然。天空是一架鼓风机,呼呼呼,风迎面压来。我回头看了一眼村庄,狠狠地踩着踏板,弓起腰,沿着古城河,摇摇晃晃地走了——一生之中,我再也不会看这个村庄一眼。刘氏生活的村庄,拐过一个群山的豁口,右转一个山冈,到了我家,只有三公里。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一路上,我不断地重复一句话:一定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一定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一定要……

这是一个我双脚走不了的地方。一个使双脚近似于瘫痪的地方。一个用双脚去告别的地方。一个双脚插进去但拔出来会刮下一层皮的地方。

五年后。一样的四月,一样的暴雨,具有金属被切割的破碎感。在长塘大桥,刘氏端一把黑伞,缩在一棵柳树下,远远看去,像一朵蘑菇。我们分开后第一次见面。她说,你怎么不给我电话,你是不是从来不想我。我笑了起来,明显感觉到脸部肌肉的拉动,被锋利的爪子往两边拉开。我说,需要我想的人太多,要不是你给我电话,还不知道我认识的人中有你。我用鼻子哼哼几声,说,和我无关的人,不需要费口舌,你没事我走啦。那你陪我说说话,我想找一个人说话,你不知道,我坐在家里,天天以泪洗面,希望你来电话,我知道你不会来电话的,连我的电话号码你都没有,你怎么会来电话呢?可我希望等得到。刘氏说。“对不起,我走了,我不是和你聊天的合适对象。找你丈夫去吧。我没钱,要吃饭,我挣饭吃去了。”我说。我看着滔滔的信江从上游横切而下,泛着浊浪,抛起的浪头摔下,又抛起。“再说十分钟,好不好。”刘氏说,“我从来没爱过别人,你知道的。”“那是你的事。我不需要爱的。我需要钱,女人只爱钱。”说完,我冒雨奔跑,一直跑,跑,跑。我的脚,拽着一个庞大的气球(我是那么空,肿胀,飘忽,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在跑。紧紧地拽着,一旦松懈,气球会被风刮走或破裂。她颓然地摇晃了身子,坐在桥栏的台阶上。雨包围了她。雨滴在形成时,是圆滚滚的,落下的过程中,被空气挤压,成了扁圆形,继续落下,雨滴挤碎,分散出更多的雨滴,最小的雨滴消失在空气中,有了茫茫的雾气。为什么,打在我脸上的雨珠,仍然那么粗粝,一把把撒落下来,砂石一般。闪电鞭笞着天空,灌满厚重的阴霾。我跑进电影院,手抱着脸,瘫倒在椅子上,浑身抽搐,僵硬……我粗壮的脚,无法支撑自己的肉身。

受不了你这样的男人,假如你和我共同生活,你或许会这样抱怨我。除了书架和写字桌,我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整理好。从不用洗面奶、护肤霜,也不用毛巾洗脸。我用牙膏洗脸,手搓。一天换一双袜子,我做不到。唯一值得赞许的生活习惯,是定时定量饮食和每天泡脚。老国吃了晚饭,开个车,叫:“老四去爬山吧?”老四说,傅菲又不去。我说,爬山有美女陪吗?没有,就去泡脚。我们又去了足疗城。老四说,又去足疗?一年足疗的钱可以养活一家人啦。我说足疗都舍不得花钱,那我裸身走路,节俭下来去足疗。没办法的事,足疗是我唯一的业余休闲。一次去金海足疗城,老国问:“我们最简单促销自己,能引人注目,你有什么办法。”我说太简单了,我们站在十字街头,打赤膊,你在胸前挂一块牌子“捐我一元钱,让我去泡妞”,我挂一块牌子“捐我一元钱,让我去足疗”,老四挂一块牌子“捐我一元钱,让我去交老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脚是人体中离心脏最远的部位。泡脚是养生的重要方法之一,常年坚持泡脚,能够清除人体血液垃圾和病变沉渣,抵抗各种疾病,并且对多种疾病的治疗有辅助作用,如风湿病、脾胃病、失眠、头痛、感冒等全身性疾病,以及中风、腰椎间盘突出症、肾病、糖尿病等大病。假如人体是一棵树的话,那么脚相当于树根。尤其在冬天,脚部血管收缩,血液运行发生障碍,更需足疗。大毛泡脚,不要五分钟,鼾声震耳,呼,呼呼,呼——呼,毫无节奏,嘴巴像树洞,右边脸左边脸夸张地交错。我真害怕他下一口气接不了上一口,窒息般的间隔,令我毛骨悚然。我选择手劲大的技师——人贱,受苦惯了,不受虐难过。她高挑,皮肤黝黑,明事理。我是她长达五年之久的忠实顾客。她手劲大,力道精准,对我手脚的每一个毛孔都熟悉。大毛,老国,老四,和我一样,往沙发一躺,叫:人生苦短。进门的技师第一句话是:“又是你们几个?肚子圆圆的头发乱蓬蓬的那个,怎么没来?”技师说的是老全。饶祖明也喜欢泡脚,前年冬天,临近年关,所有的事情忙结束了,和我在金海一天泡三次,居然有一天泡了七次。上午两次,回去吃午饭,下午三次,回去吃饭,晚上三次,技师是固定的,到了最后一次,技师双手近乎麻木,说,你千万不要说再泡一次。出了门,我对祖明说,我们属于神经病,残害别人。祖明说,这个鬼地方太冷,冷得身子都缩起来,像个田螺蛳。

每天晚上下班较晚,我回到宿舍,把脚盆摆好,放些盐,冲下热水,一般在45℃左右,水深没上踝关节,泡上半小时。一边泡脚,一边翻几页书,喝半杯热水,给远方朋友打一个电话,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几次老国说,东方足疗的蒸桶不知哪儿有卖,蒸汽在桶里滚来滚去,脚伸进去,蒸出液汗,才叫舒服。找了几个采购市场,却找不到。有一次去重庆富桥,他看上沙发躺椅,叫老板娘多订了五套,一人一套,放办公室休息。老板娘来收钱,格外贵,老四说,老国,你看看这个老板娘,除了掏我们口袋,还是掏口袋,漂亮一点还好,可她腿那么粗,声音鸭子叫一样,讨厌死了。早先剑荣来上班,叫他去泡脚,他说,脚好好的,泡它干吗。一个人实在没可去之处玩,他还是去泡了。有几次,我们泡了回来,他说你们泡脚也不叫上我。半年下来,他叹气,好好的一双脚,全泡出脚气,天热了,痒死人。都怪我,我说,一个个都是我带坏了的。我酒量小,在一般场合不端酒杯,不得已的时候也喝一些,散了席,两个地方供我选择,一个是床上一个足疗城。一边足疗一边迷迷糊糊地瞌睡,世界上发生了地震我都不会知道。在我足疗过的足浴城里,偏爱东方足疗,偏爱八十九号。她已经做奶奶了,还在做这个熬夜的服务业,不容易。有时我也带些土特产给她,如上好的牛肉、剁椒等。有一次,她说,儿媳妇娶了,全家还在租房子,对不起儿子,不知道哪年可以买房,家里只存了四万多,又想给自己先买养老金。她低着头,狠狠地按我的足心,说,世界这么大,连个借钱的地方都没有。

世界上,徒步旅行距离最远的人,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雷殿生,于1998年10月至2008年11月,十年间,徒步旅行总行程八万一千公里,创徒步旅行距离最远世界纪录。这是一个用脚步丈量世界长度的人。多浪漫的旅行呀,虽然孤独、遭遇艰险,但可以见识各地风土人情,有美好的相遇。当然这是我早前对此的认识。在报社工作时,一年之中,有那么一次或两次,一个背着帐篷、炊具和生活行李的人,出现在我办公室,要求媒体报道。在办公桌上,他摊开走过各城市的证明(盖有相关单位公章)、宣传材料(报纸通栏大标题)。第一次,我觉得特别新奇,客人一脸胡茬,穿满身口袋的帆布衣服,讲路上的奇闻逸事,如何遇到生命危险又如何自救。有骑自行车的,有徒步的,有夫妻的,有骑摩托车的,有踩三轮车的,故事基本雷同。我再也不愿接待这样的人。“你徒步旅行和别人有关系吗?”“你踩三轮车走遍中国,向世人证明什么呢?”我泡茶给客人喝,但不采访报道。无非是艰苦前行,忍受寂寞,不畏困难。一个尽心尽力去生活的人,谁不是这样的呢?想上媒体,无非是想成为精神的榜样(臆想的)。谁需要榜样呢?人越来越现实,没时间学习榜样。我村里有一个打石料的师傅,从十八岁开始,用铁锤敲打石头,用凿子凿成方块,天天打石,一直干到五十多岁,手提不动铁锤,才转行开手扶拖拉机。他一个人在山冈的石窟里,早出晚归,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没见过比他更有毅力的人,比他更耐寂寞的人。他除了铁锤、凿子、一壶水,还有胃部里的米饭和四壁陡峭的岩石。这是生活交给他的作业,他要完成好。在我们微小人物的世界里,我们不要去谈论意义,写作有意义吗?清洁工人天天扫垃圾有意义吗?给领导拎包有意义吗?都是生活的逼迫和心灵的需要。我特别厌恶把自己装扮成高大、圣洁的人。走路是自己的事,为什么非得让人知道自己走了那么多的路呢?微小的人,所有的意义都是自我意义。

肉坨是我见过的走路最艰难的人。村里的肉坨,出生半个月,还不会吮奶,到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患有强直性肌萎缩。这是一种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孩子不会活过八岁。孩子的父亲三弼说,在茶树下挖一个坑,直接埋了,权当生下一条死狗。孩子的母亲木漆死活不肯,说,要埋先埋我。在某一些时间段,如清晨的第一趟班车,夜幕下的最后一趟班车,看见木漆上车或下车,怀里抱着一个冬瓜大的孩子,用小毛毯包着,拖一个麻布的褐色包裹——在三年多的时间,四处求医,但治疗结果仍然不尽如人意。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一台破电视机也卖给了看祠堂的八老头,公路边一块四分田卖给了木匠黄七生。小孩七岁了,头上还没几根头发,黄黄的,烟丝一样,眼睛蒙了一层白翳,睾丸像个小松果,缩起来。走路的时候,右手往后弯曲,用劲,像一根不规则的木棍,脚缓缓地前移,拖着地。脚外撇,有一个弧形,前移一点点,右手往后甩一下。后脚前移,也外撇,头往一边歪,晃一下。他每前移一步,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的眼睑始终下垂,脸部和一块晒干的千层糕差不多,显现不出微笑和痛苦,表情木然。他的手和脚细细的,与没有发育成熟的黄瓜没区别。到了十四岁,他还活着,读了小学毕业,由母亲来回背着上学放学。木漆个子矮小,有轻度的罗圈腿。孩子趴在她身上,她后抱着双腿。她腰弓着,看起来像个滚动的旧箩筐。她的脚小,鞋子大,时不时鞋子被抛出来。鞋子都是邻居送的,鞋旧但完好,只是尺码大一些。她是村里走了最远的目不识丁的人。她去北京去上海,去广州去南京,四处求医。她舍不得坐公共汽车,走路去医院,凌晨三点走。她的脚在陌生寂寞的大街上,她埋着头,抱着小孩。她的脚打在街面上,像叩问大地:命运,你为什么不放过我这样的人。疾病于赤贫无助的人,像盐不放过伤口。

十六岁,他已完全不能走路,坐在一个木桶里。桶架在一块硬木板上,木板下有四个轮子,他妹妹推着木桶,在水泥路上,玩乐一会儿。他只吃一些粥、面汤类的流食。他费力地翕动上下唇,喉部轻微地鼓起、瘪下去。他的脚藏在木桶里,一件破棉袄包着他。他说,不知道奔跑是什么样子的,很想奔跑一次,跑起来,身子一定会和风一样轻快……

在我去单位的路上,有一家电影院,门口右角有一个弧形的街口。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看见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街口台阶上吃馒头。他一只手拽着一个蛇纹袋,另一只手捏着馒头。馒头塞在嘴巴里,停留一会儿再咬一大块。馒头在口腔里,像搅拌机慢慢转动。他的眼睛始终盯着匆匆的人群,他不看脸,也不看上身,只看一双双脚。众多的脚,在他眼里奔袭,漂流。他的脸有一种洪水冲刷过后的荒蛮和茫然。他赤着一双脚。脚宽大厚实,脚趾紧紧地抓在一起(像一群害怕失散的孤儿,聚在一棵树下)。脚面上暴出粗粝的筋骨,脚板有柏油般的黑泥。汗水沿着小腿,一直弯弯曲曲地顺着脚踝,把地面的灰尘浇湿。一双解放鞋垫在屁股下。我停留了下来,和他攀谈起来。他说他姓张,是枫岭头人,在街上找儿子,儿子二十多岁了,弱智,失踪半年多了。说着说着,他哽咽起来,使劲地往嘴巴里塞馒头。“他三岁,他娘就不在了,我一个人拉扯他长大,到了十几岁他才会自己穿衣服。”老张胀起脖子,说,“他多乖呀,我去砍柴,他提水壶,我做饭,他烧锅。”老张撩上衣角抹脸,衣角水湿湿的。他又说:“我前两天带他到镇上买锄头,在铁匠铺里挑东西,一根烟的工夫,他就不见了。”他用手捶自己的大腿,嘣嘣嘣。他身上没钱,走不远的,他肯定在市里。老张说。我给他买了一瓶水,说,你可以张贴寻人启事的,也可以报警,可以通过电台寻呼,好几种途径可以帮助你找人。他说报警没用,半年来,没消息,寻人启事也张贴了。

这样吧,我带你去电台,请他们帮帮忙。我说。老张把解放鞋塞进蛇纹袋里,咕噜咕噜,把水喝完。老张把蛇纹袋翻开,里面是复印的寻人启事广告、糨糊、雨衣、零零角角的散钞、一个塑料水杯、一张可以折叠的小草席、一个诺基亚旧手机。他说他每天早上骑三十多里路的自行车,到市里,去各个小弄堂、街口、商场、广场、游乐园张贴启事,贴了三个多月,走遍了大街小巷,想找到儿子。他又说,接过几个好心人电话,叫我去接人,去看了,都不是,也有骗子,交三千块钱可以把人接走。哪儿来三千块呢?要钱接人的都是骗子。他赤脚走路,啪,啪,啪,很有节奏,感觉他走路是把整个人压在路面上,只有坚实的脚步才能支撑他的行走。我说,你可以穿鞋子走呀,柏油路很热,会烫伤脚。他说,都走破好几双鞋子了,这是最后一双,不能再破了。我说,那我们坐车去吧,坐三轮车去。“坐车要多少钱?”他问。我说五块,电瓶的,很快就到,又不会烫脚。“还是走路吧。他翻了翻蛇纹袋的角票,他说,“我还要吃晚饭呢。”我说我不会让你掏钱的。他为难地站住了,说,你坐车去,我找得到电台大楼。

到了电台一楼,我说,你去卫生间洗洗脚,穿上鞋子,不能光着黑脚板进办公室。他洗了脚,坐在门口台阶上凉脚水。他的脚板有一层厚厚的老茧,黄黄的,夹杂着死灰的白。他嘴巴习惯性地吧嘚吧嘚:儿子,儿子……他右脚大脚趾趾甲短了一边,趾甲缝里都是黑黑的泥垢,脚底的边沿布满小小的水泡。水泡麦子粒一般大,水红色,估计是路面烫伤的。我一下子明白了,脚走路的里程,与路的长度没有必然关系,跟生活的硬度有必然关系。从某种角度说,脚的硬度就是生活的硬度。脚是我们命运的一个横切面,是我们阅读最后一页的尾句,是一张和大地紧紧相贴的脸,深深潜藏着,秘不示人。是的,我们的脚,是被一根无形的鞭子在驱赶,迫使我们在地面上奔袭。假如我们的一生,没有奔波,没有颠沛流离,双脚没有被鞭子抽打,该多好。

脚张开走路,和腿部一起,形成一把剪刀。它剪下过去的部分,剪下路途,剪下酣睡的剩余,也剪开我们的躯体,像剪刀划过鱼的腹部,流出殷红或暗紫的血,内脏袒露出来。剪刀在剪切,是那种清脆的声响永不散去,这种响声叫记忆,附带滴下的黏液叫生命之痛。脚站直,和腿部一起,各为两把利刃,我们的上半身成了利刃的柄。插入他人,撕裂他人;插入大地,撕裂大地。狠狠插入,部位精准。我们也被他人插入,撕裂。“而贯穿我们一生的,是剪刀的歌声。∕它的歌开始得早,结束得迟。”(胡弦《更衣记》)我们一起破碎,像一堆玻璃渣。

我们用脚寻找自己的世界。

相遇你,我坐了一千公里的火车。火车穿过白天,也穿过黑夜。山川远逝,河流无限。我在车厢的桌面上,用茶水,写你的名字。写好又抹去,抹去再写。我并不期待可以预见的相遇。我偏执于这样的生活:放弃熟悉的地方,去陌生之地再度开始。我喜欢再度出发的感觉——脚是用来探寻未知世界的,我爱上不可确定的结局,像个钟摆,不知道什么时间停顿下来,它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于左右摆动。火车每停靠一个站,又与你短了一程。事实上,我渴望的是,火车一直沿着铁轨开,永不停靠,我会充满终极的愿望——不断靠近你但永不抵达。这样,我一生都会处于接近你的旅程中,每一天的旅途在沿路的风景中,热烈向往。“突然∕你的面影在那里∕带着夜色和遥远的睡意。”(耶胡达·阿米亥《我梦见了你》)我惊慌失措地迎接了余生部分。

你还记得的。那个下午,把你的脚抱在我腿上,我细致地抚摸。贝壳一样的脚踝,暖玉一样的脚背,藕芽一样的脚趾。我小心地褪下你袜子,又小心地穿上。我把你的双脚抱在一起,不想再松手——一双迁徙的脚,它飞掠了叠嶂,隧道,无数的街口,黑夜的拐角——这双脚,依然没有停留下来的理由。给脚安装一个刹车器,这样,可以让我们忽略无需再行走的路途。郊外的院子,一夜荒芜。我在院子里,堆起长长的圆木。我用锯条、斧头、凿子、楔子,造一条双人船。我们同船共渡。我不想再使用脚,去完成浮在水波上的路,省下精气,给你熬药、喂食,给你种菜、洗脚。反反复复地洗,洗去你脚上的灰尘。

我不想再踽踽独行。我想起了车辆报废站,在那儿,车子带着各自的伤疤、印记、完全放弃了的理想,聚集在一圈围墙里。它们盼望着绞碎机,早日到来,切割、分类、绞碎,在彻底不能回到无尽头的公路时,不要再遭受日晒雨淋,锈迹斑斑。轮胎脱离了钢圈,玻璃碎了一大片,底板塌陷,发动机没了声音,油箱破漏,只有罗马表记录着从始至终所走的里程数。但最后一并进入废料焚化炉。我不知道我什么时间进入这样的围墙里,等待一辆垃圾车把我运走。在没被运走之前,我紧紧抱着这双三十六码的脚,像群山抱着灌木和清晨的云雾,把它穿上舒服的鞋子,全牛皮,不脱胶,不断底,再结结实实地绑上鞋带。在它脚踝套一个响铃,走到哪儿,我都能听到悦耳声,当当当。

……

我贪婪的眼睛望着大海,

我的脚却紧紧地锁在大地……

我站在悬崖之巅,天空之上,

却不能就此向蓝天飞去。

……

——季娜伊达·尼古拉耶夫娜·吉皮乌斯《无力》片段

在还没被绞碎之前,你把影子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厚重的阴影,灰烬一样干燥,墨水一样沉重,风一样透明)。这样,我可以隐身在黑暗之中,遁形在人群之中。这样,我完全忘记自己,安静地独守。我有了两个影子,一个是你的(在南),一个是自己的(在北),有了两个恒久的光源。我的脚宛如两根旗杆,挂着两个影子,在飘,迎风招展。

这是你离去时脱下的影子。脚步声在一个回廊般的十字路口,窸窸窣窣。“悲伤不过是一阵风……”我们都是被命运轻描淡写的人。我看着你,你的脚像一个烛台,支起你,淡淡的光在巷子尽头渐渐被更深的黑所吞没。路蛇皮一样从你脚上蜕下来,卷曲,适合遗忘。离别时,我们紧紧拥抱(一股龙卷风紧紧抱住另一股龙卷风,形成更大的龙卷风,掀起七层楼高的满地尘埃,把树连根拔起)。我们是树冠上的两只鸟,即将一起“飞过了千山万水但保持着距离”(萧穷《两只鸟》)。是两个影子在雪中依偎取暖。抱着抱着,我们缠绵地吮吸,脚长出了修长的根须,缠绕在一起,你的头上长出了浅蓝的花朵,我的手上有了油绿的树枝。

黑夜中,冗长的脚步声……我彻底偃卧下来。我抵达不了的城堡,处于黑暗之中。何谓遥远,青春将逝,一切可回望,脚却无法印在追寻的路上。

脚注定属于路,路注定有很多岔口。人会在岔口走失。山峦蜿蜒,河流把背影带走,河流会完全忘记一个人曾来过。你跟随河流远去吧。无论你走多远,只要你一回头,会发现我一直在你身后。那样,你不会惊慌,不会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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