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总是在早晨和傍晚的时候景色才最美,大中午的直直地挂在头顶散发着耀眼的白光,再高明的文人也写不出美丽动人的诗句来。尤其是在这大街之上被行人骡马扬起的灰尘落了一脸之后,再被汗水冲出来一条条滑稽的沟壑出来,用手一抹,和戏台上面的大花脸分毫不差。要是脸上再纠结一点儿,这张脸就没法看了。
“有话就说,你老苏可不是能藏得住话的人,憋着自己不难受么?”
苏卫老脸一红,停下步来,转身拱手道:“家主,俺老苏就是想知道,适才你在大殿之中给高开道测字,那些话可都是真的么?”
这个憨货,原来是因为这个纠结。在他看来,这高开道若真是上天注定的君王,我们还谋划着干掉他,这就是逆天行事了。和人作对对他来说没什么心理压力,都是些杀才,大不了一死而已,可若是和老天做对,他真就没这个胆量。
他不怕死,死并不可怕,可是逆天而行的话,是要遭报应的,毕竟他还有个七岁大的儿子。
语言的出现,最初的时候是为了要抛却掉繁复的肢体动作,更简单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再后来,人类就发现语言这个东西还有一个用处,那就是欺骗。
人活着,总是要学会欺骗的。从庙堂之上到市井之中,从达官贵人到贩夫走卒,善意的,恶意的,骗别人,骗自己,欺骗已经成了人类的生活常态。若是没有了欺骗,人类想要生存下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你是一个傻子。
如果能够重来一回,我真心希望自己当个傻子。每日里吃饱了就睡,无忧无虑的过完一辈子。只因为,在这个满是杀才的世界里,想要当一个高明的骗子太难了,这不光要求你有华丽的语言,够厚的脸皮,更要求你要有个足够强大的内心支撑,而这一切,我都没有。
“老苏,在你看来,天是什么?”
苏卫一下子愣住了,天这个东西对他来说绝对是至高无上的,可是,他却从没想过天到底是是什么。
看着一脸迷茫的苏卫,我摇头笑道:“正所谓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在你看来,这个所谓的天,应该是造物主,是主宰一切力量的至尊所在。其实我告诉你,天其实什么都不是。也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三十三重天。我曾经飞到过数万尺高的天上,那里除了一些水汽,什么都没有。至于那些所谓的神佛,都是骗人的东西而已。
至于而我刚才跟高开道说的那些话,也一样,都是骗人的。老苏,不要纠结这些,你记住,能主宰我们命运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自己的能力不够,就会理所当然的被人奴役。想要过上好日子,就需要我们自己去努力。人若是做了坏事,老天是不会去惩罚他的,能惩罚他的,只有权利和律法。你饿肚子的时候,老天也不会来帮你的,能帮你的,只有你的双手。”
没等苏卫说话,高展满脸惊异之色,在一旁高声道:“兄弟,你到过天上?!”
我笑着点头道:“是啊,从前上去过很多次。哥哥若是有兴趣,以后得了机会,兄弟我带着你一起上去逛逛就是,算不得什么。”
“俺老高也能上天?兄弟你莫不是耍笑哥哥么?”
我笑道:“哥哥,这有什么可说笑的。不过是上个天而已,不只是你,谁都可以去。只是,这会儿大概还不行,想要上天去逛逛,还需要提前做些准备。现下世道不靖,好多东西准备不齐全。等得有了太平日子,兄弟我一定带着哥哥去天上逛一圈。”
上个天对我来说,其实真是没啥难的。飞机当然是造不出来的,但是,只要凑齐了适合的材料,弄个热气球问题并不大。
但是,说归说,热气球的材料的问题一时半会儿还没办法搞定。首先,没有燃料,这个年代的石油还叫做石脂水,在大唐的疆域之内,只有高奴县(今陕西延安附近)和延寿县(今甘肃酒泉附近)有所产出,虽然我知道蜀中、江汉、河洛甚至这河北道一带也有石油矿产。但是,以现在的工业水平,基本上没办法进行开采。再有,防火阻燃的火浣布(石棉布)这会儿也没地儿弄去。虽然就在这蔚州不远处的飞狐县就有丰富的石棉矿资源,但是,有高开道在这里盘踞,大张旗鼓的探矿开采也基本上没有可能。
苏卫听了我的话,脸上的表情终于不再纠结了。只要不是跟天意作对,杀个造反头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在他看来,那个所谓的北平郡王的头衔儿,基本上跟他儿子槐头扔给街边流浪的大黄狗那块没肉的骨头差不多。
对缓过神来的苏卫点了点头,转过头,我对高展道:“哥哥刚才说郡王还有外室,这可是新鲜事儿啊,这蔚州就属他这个郡王最大,有什么女人不能接到王府里面去,何至于弄个外室出来?”
高开道有外室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郡王府的戒备太过森严了,想要下手基本上没有可能,可是外室的戒备应该就没那么严密了,只要能弄明白高开道什么时候会在这个外室逗留,凭借将近一吨的黑火药的威力,送他上西天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高展贱兮兮的神秘一笑:“兄弟你有所不知。王爷那外室可不是一般人。”
看着他那猥琐的表情,就知道这个货对他口中所谓的王爷基本上没什么忠敬之心,这个年代,“为尊者讳”应该是属下对尊上最起码的一种态度,在这个淫棍的脸上,我丝毫都没有看到这层意思。
“一个女人而已,怎么就不一般了,哥哥能否说来听听?”
“王爷这外室,复姓贺若,叫做贺若瑾瑜。据传,是那前隋大将军贺若弼的独生女儿,那贺若弼被斩之时,此女年方七岁。由庶母带着逃出,后来不知如何流落到此处。五年前,王爷偶遇此女,惊为天人,不过此女性子高傲,王爷再三恳请,才勉强将其纳入后宫。只是,此女始终不肯进入王府。”
我疑道:“后宫的妃子不进王府,王爷就这么认同了?”
高展猥琐的笑道:“王爷起初那肯让她住在外面。只强行将她请进了王府。不过,这贺若瑾瑜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身武艺,竟然将王爷后宫里面的所有妃子都挨个儿打了一顿,甚至还将几个品级低一些的妃子扒光了衣服吊在庭院之间。闹得不成样子。王爷见此,实在是没办法,只得又让其回了自己的住处。坊间都说,那贺若弼当年丝毫不敢居于人后,此女倒是也随了其父的性子。”
原来这里面还真有这么八卦的事儿,怪不得高展这个淫棍一脸猥琐的表情。
我装作不在意的笑道:“看来,王爷对这个女子很是在意啊。”
“岂止是在意。据传说,王爷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都会下榻在这个女人之处。甚至有时候,召见属下,批阅公文也会在那里。不过,我一个小小的校尉,并不曾亲见,也只是听说而已。”
这就好说了,回头问问杜元,他应该知道这个外室的位置。算起来离着高开道举起反旗还有四个来月的时间,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这一百多天足够谋划和动手了。
回到悦来居,吃过了午饭,我让程毅去翠云轩通知一下窦成元,告诉他酒引已经拿到手了,随时可以把这些酒运走。再有,还需要议定一下粮食的事情。把这两样儿事情办妥,我们这一行人就可以回怀戎了。至于其他的事情,需要回怀戎县再行商议,毕竟,这里还是高开道的地盘,一个不慎,危险太大。
窦成元对于我这么顺利的拿到了酒引,一张脸上满是佩服神色。花花轿子抬人,不管这副表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一众军户见了他的佩服表情都是自豪的不得了,毕竟,我是他们的家主。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窦成元很爽快,一百五十坛酒,换来的九百贯黄澄澄的铜钱,堆得像一座小山一样。
我制止了手下这些军户想要把铜钱搬到车上的举动,对着窦成元一拱手:“窦先生,在下有一事想与先生打个商量?”
窦成元也是一拱手,俊秀的老脸上笑得让人无可挑剔:“少郎君有话但讲无妨,窦某洗耳恭听。”
“窦先生,左右在下都是要跟窦先生购买粮食的,在下想,这些钱还请先生运了回去,权当是在下付了粮食的定金。待到先生将粮食运到怀戎县之后,在下再将剩余的银钱付给先生,如此,也省得带着这些沉重的东西来回折腾了,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这有何不可,少郎君既然信得过我窦某,窦某自当给少郎君一个满意的交代。”
不管这个窦老头儿有什么背景,不过,既然是生意人,该有的节操还是有的,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拥有的节操,我有着极高的信心。虽然也免不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腌臜事情,但是只要是订立了契约,他们就会一丝不苟的去遵守。食言而肥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基本上是看不到的。当然了,这不包括哪些凌威于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比如说,这个反复无常的高开道。
残阳落尽,漫天的红霞渐渐隐去。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响晴的天气。我懒洋洋的坐在院中的石凳之上,看着遥遥挂在西方天际的长庚星,神飞天外。
长庚烈烈独遥天,盛世应知降谪仙。
月里昔曾分兔药,人间今喜得椿年。
现在还是不算盛世啊!历史上的几位所谓的谪仙,东方朔死了好几百年了。李白杜甫这会儿连单细胞生物都还不是,至于苏轼,也应该还在天庭当着神仙没被贬谪呢。这个世上要真有老天爷的话,那这个老天爷的人品还真就不咋地。盛世的时候锦上添花的事儿没少干,天下大乱之际雪中送炭的好事儿一件都没有。
不管什么年代,老百姓的要求其实都简单的很,不外乎吃饱穿暖,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守着一亩三分地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别的,都是扯淡。
所谓的盛典华章文采风流都属于物质条件极度丰富之后,一些吃饱了闲着没事儿干的人无病呻吟出来的产物。这些东西,和老百姓基本上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这会儿,要是哪个二货在怀戎县街头的那些饥民们之中,说什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屁话,不会有任何人称赞你的诗采风流,甚至连多看你一眼的人都没有。可你若是对着哪个人的粥碗多瞟上两眼,下场一定极其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