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诗韵并没有去找表哥表姐玩,她对表哥表姐记忆只有小时候模糊又零碎的记忆。他们阴冷而又厌恶的表情。现在大家都长大了,样子也变了。她现在都分不清谁是谁。她骑着自行车,一个人去了街买了,她爸爸最喜欢喝地白酒。以前爸爸总是喜欢带着余诗韵去到村里的小卖铺给他买白酒。余诗韵记得爸爸最欢喝的是那种几块钱一瓶的劣质白酒。那时候家里生活挺困难的,买不起好的酒,所以就只能买小瓶的劣质白酒喝。每次买酒的时候,爸爸都会给余诗韵买包小零食吃。
她不明白,明明那么爱她的那个人,为什么突然间就不要她了。她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为什么突然之间一切就变得支离破碎。为什么一切就变了呢。以前她小的时候,她不明白,但是现在她长大了些,她还是不明白。
余楠曾经说过等她长大了就把一切都告诉她。可是直到现在余楠都没有和余诗韵说过当年的事情。渐渐懂事之后,余诗韵自己也知道了当年的事情。离婚嘛,在当今世界早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有很多事情会导致离婚,当生活难以为继,生活在一起是一场持续的,没有尽头的相互折磨。那么离婚无疑是最好的结果。因为离婚可以终结这一切。想看两相厌,不如早点散。与其勉强生活在一起彼此折磨,不如放开彼此,潇洒离开。余诗韵不恨任何人,她只是很怀念,很怀念以前美好幸福的生活。那些并不清晰的记忆是她心中苦苦坚守着的美梦。
余诗韵去了街上,用自己攒的零用钱和妈妈给的压岁钱给爸爸买了几瓶好久,还有几袋酒鬼花生。她把自己的钱全部花光了。余诗韵带着买的酒和花生去了自己家。从集市到家的路,她小时候,大人带着她走过很多回。非常的简单,非常的好记,从集市的一条南北乡道,一直走,到路边的一个很大的铁塔旁,就到了她的家。她家就在铁塔旁边的那个村子里。
她骑着自行车,迎面看到前去赶集的人。一个熟悉的面孔迎面从马路的另一边过来。余诗韵紧紧地盯着那位老人。那是她的奶奶。
最后那位老人看了她一眼,很疑惑地看了她一眼。老人对同坐在电动三轮车里的另一位老人说:“真是奇怪,刚才那个小孩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那个呀?”
“喏,就是那个。”
她们还在说些什么,但是余诗韵已经听不见了。奶奶没有认出她来。余诗韵转过头,继续顶着呼啸的冬风,前行。
终于到了村口,余诗韵把口罩带上,帽子带上,低着头,默默地骑着自行车。在村头居住的一位老人抱着一团柴火,看着余诗韵,自言自语地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呀,我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
这位独居村口的老奶奶以前和余楠交往颇深。余楠经常带着余诗韵来老人家玩。
余诗韵回头看了老奶奶一眼,露出一个苦涩的笑。
一步一步走到家门口,余诗韵远远地看到爸爸在抱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孩子在玩。他正轻言轻语地哄着孩子。
余楠找到一个角落躲了起来。
不一会,从屋子里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女儿。那女人从爸爸的怀里粗鲁地接过小孩子,大声地说:“我带儿子出去串门,你赶紧准备做饭吧。一会我们回来要吃饭。”
“哎,好嘞。”爸爸立马乖乖地钻进厨房去做饭,脸上带着浓浓的欢喜。
余诗韵不免为自己的母亲难过了一会,为自己的母亲不值。她的妈妈那么的贤良淑德,那么勤劳能干,那么漂亮美丽,最后还是被抛弃了。以前,妈妈从来没有让爸爸干过一点家务活。看来爸爸对这个儿子是真爱了。
余诗韵把自行车停在路边,她提着酒和花生,缓缓地走进院子,一条土狗走过来,一脸凶相地冲余诗韵狂吠。余诗韵吓地不敢动。
那条土狗走过来闻了闻余诗韵,最后竟然很亲昵地蹭余诗韵的腿。余诗韵这才发现原来这是她小时候养的那条狗呀!当初妈妈带着她走的时候,这条狗跟着走了好远,赶都赶不走。最后到了乡道,余楠搭了一辆认识的人的农用三轮摩托车。狗子追不上了才不追的。她还记得当时这条狗在路边伤心地看着她们的场景。
“你是谁呀?”听到狗叫声,爸爸从厨房里走出来,看着眼前这个面生的小女孩问。这谁家的孩子,养的白白净净的,看上去也文文静静的。看着不像是本地人,应该是谁家的亲戚吧。
“我……我是从这儿路过,有点迷路了,请问您知道去集市怎么走吗?”余诗韵特意把口罩和帽子全部都那下来了,可是爸爸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她伤心地随便扯了一个谎话应付。
“随着前边的这条路直走,出来村子,看到一条大路,沿着大路往北走一直走就行了。”
“谢谢您。这是我买的东西,送给您吧。为了表示我的感谢。”余诗韵双手奉上自己的买的东西。
“你这孩子,真是奇怪。赶快拿着走吧,我不要你的东西。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快走吧,我还要做饭呢。”
“哦……那我先走了。您忙吧。”余诗韵说完提着东西走了。
爸爸看到小女孩走了,自言自语地说:“哪来的怪丫头?行为举止真是怪异,不过倒是挺有礼貌的。”说完,他又钻进厨房里做饭去了。
余诗韵拐回来,悄悄地把买来的东西放在口,然后默默地走了。
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梦醒了。一切都消失了。她的爸爸变成别人的爸爸,不记得她了,也认不出她了。这儿在没有让她停留的地方。没有人会记得她,哪怕是最应该记住她的人。她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来没有来过。
她终于知道当初妈妈为什么会在离婚后立刻就给她改了姓。没有人会在乎她,除了她的妈妈。看来妈妈是释然了,看清了,看透了。一直执着于过去,念念不忘只有她自己罢了。现在她也彻底释怀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串门回来的女子抱着小男孩说:“饭做好了吗?你儿子早就饿了。”走到门口,她看到一包东西,遂喊道:“快点出来,你看这是什么?”
余诗韵的爸爸走出来时,看到媳妇手里拿着刚才那个小女孩提着的东西。装东西的红布包被解开,他们看到了几瓶古井,几包花生米。
“这是哪来的呀?你是不是背着我有去偷偷地买酒了。还买这么贵的。你是不是不想过了。”媳妇咄咄逼人地说。
“不是……不是,真的不是。这是刚才一个小女孩问路,我告诉她路了,她给我的,我不要。没想到她还是给我留下了。我得赶紧给人家送过去。”
“送什么送。这八成是你闺女给你送的。我可听说你前妻和你女儿回来了。”
“……是吗?”
“那当然,我可是听你前妻村里的人说的。这还能错了。”
“饭做好了,在锅里,我想去咱妈那儿看看,你们先吃吧。”
“爱去哪就去哪,我才懒得问你呢!你前妻现在可是一点都看不上你了。”
余诗韵的爸爸,顺着一直快走到集市都没有看到余诗韵。最后失望有愧疚地回去了。
余诗韵走的小路,不用经过集市的小路回去了。
余楠在老家呆了几天,给父母买了一堆过年的年货,又回去了。走的时候,父母给余楠准备了家乡的红薯干、莴苣干、黄花菜干,还有自制的绿豆丸子、炸鱼让余楠带着去那边吃。
回程的火车上,余诗韵望着窗外,景色早就变了。一切也都变了。
“妈妈,我接受你和杨叔叔的婚事了。”余诗韵望着窗外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余楠一愣,追问道:“好好地,你怎么突然说这句话干嘛?”
“我见过我爸爸了。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他过的挺幸福的。妈妈,我去看爸爸,你生气吗?”余诗韵转头,认真地看着余楠。
余楠看了余诗韵一眼,淡然地说:“我为什么要生气呀?我们离婚了,我和他是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但是你和他的关系是割离不了的。他始终都是你爸爸。你去看他,我能有什么意见你呀。”
“妈妈,以前,我觉得你应该坚贞不移,你和杨叔叔暧昧的关系让我觉得你是背叛了爸爸。可是事实是根本就没有什么背叛背叛的。他都可以在离婚后不久再婚,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您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没必要为谁坚守忠贞,尤其是对于一个根本就不在乎您的人。您这么好的人,不应该受这么多的苦。有个人能对您好,挺好的。杨叔叔人不错。你们按照自己的计划结婚吧,我支持。”余诗韵完全一副大人的模样地说着。
这孩子从小就心思沉重,比同龄的人成熟。
“妈妈有自己的考量,不过你能理解妈妈,妈妈很感谢你。”余楠欣慰地看着余诗韵。其实她没有答应那个人的追求,不仅仅是因为余诗韵的反对,还有一个原因是,她还不能确定怎样做正确。她这个人挑人的眼光一样不好,她怕这次又看错了人,可是她已经不能再错了。对于那个人,她还是要考察一下。度过了年少的张扬期,她现在要的只是安稳,合适,找一个对的人,彼此珍惜,彼此照顾,相濡以沫。还有余诗韵也长大了,曾经那么多的苦难她都熬过来了。她可以和余诗韵一起过的很好,她是否还要再次踏入婚姻之中。即将要进入不惑之年,婚姻已经不是那么重要的。
“那您抓紧时间哦。杨源一直都在吵着让我叫他哥哥。”余诗韵淡然地说着与她的年龄完全不符的话。
“人小鬼大。你不是一直都叫杨源哥哥吗?”余楠争辩着说。
“那不一样。”
杨叔叔名叫杨海,是余楠的一个最追求者,比余楠大了六岁。杨叔叔有一个儿子叫杨源,比余诗韵大五岁。杨叔叔的妻子在杨源很小的时候就和杨叔叔离婚了,跟着自己的新欢出国了。多年来一直都没有任何的联系。
说起余楠和这位杨叔叔的相遇,那绝对是带着些许的狗血戏剧性。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寒冷的冬夜。余楠带着余诗韵去街头摆摊卖卷饼。呼啸的冬风把余楠翻炒鸡蛋,加热土豆丝,海带丝的香味传到了一位出来有事路过的穿着考究的男子的鼻子里,勾起了男子肚子里的馋虫。男子以前打工的时候,经常吃这种路边的各色面食。
跟着肚子的指引,男子一步步地走到围着三五个人的摊位边。出乎意料的没有油腻的污垢,没有散落的蔬菜的残渣。一切都很整齐有序,干净整洁。
男子站在一边看着余楠熟练地有条不紊地做着卷饼,利落地装好递给客人,然后收钱,找钱。一切连贯的像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非常的流畅,让人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排在最后的男子接过余楠递过来的饼,看着站在一旁和他一样欣赏着余楠做卷饼的余诗韵,说:“你女儿呀?这么晚了,还带出来呀?冻感冒了可就不好了。”
“没办法。放在家里没人看。”余楠无奈的说,快速的数好零钱递给男子。
男子微微一惊,追问道:“你丈夫呢?他不帮忙看着呀?”
“我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的。不然怎么也不会让孩子受这份罪呀!”余楠惭愧的说。
男子不由得对余楠由心底里生出一种尊敬和怜惜。这么好的女人竟然还有人不要,不知道是哪个瞎了眼的男人,这么不珍惜。
从那以后,那个男子经常照顾余楠的生意。后来男子邀请余楠到他家去做保姆,可以兼职,就是余楠晚上出来卖卷饼的时间,工资三千。
一开始余楠有些犹豫,到别人家里当保姆,她没做过这种工作,而且她对去别人家里挺抵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