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出生在一个很普通,很贫穷,很偏僻的小村庄,林家村。
林新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守着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到头,日子勉强过得去。虽不愁吃,但也只是粗茶淡饭,也不愁穿,毕竟衣服破了还是可以打补丁的。
林新还有一个叔公,活了大半辈子,连个媳妇都娶不上,身上倒是一身本事,年轻的时候是做过功夫教头的。还是个三流的土中医,经常上山釆山草药到镇上去卖钱,对治疗什么皮肤病,跌打扭伤,倒是很有见效。
一家四口挤在所谓的三房一厅的小得可怜的破旧土瓦房住,其实能住人的就两间,一间是放柴火农具的,林新懂事后,叔公就搬出去搭了间茅屋自已住了,可是林新却死活要跟着叔公一起住。
七岁那年,林新开始到别村的小学去读学前班。每天去上学都要走几公里的崎岖山路,叔公自然就成了每天接送林新的角色了。不过叔公也是乐此不彼,接送林新的时候还能顺便釆山草药,林新跟着叔公自然也学了很多,懂得很多山草药的名字和用途。
对于这个人小鬼大的孙子,叔公可是又爱又恨的,这小子聪明可爱,却也最调皮捣蛋。
比如,林新用火炭在叔公的水烟筒上涂黑,屁颠屁颠的拿到叔公面前给他放上烟丝,点火,叔公心里别提有多美,埋头抽了一口水烟,很享受的吐出一口烟雾,摸着林新的头笑道:“小娃子真乖。”完全没发现自已的嘴边有一个黑黑的圆圈。
比如,林新在叔公的水烟筒里留了一烟筒的冷烟,又屁颠屁颠的拿到叔公面前给他放上烟丝,点火,叔公可不再上当,特意检查了烟筒口没有涂有火炭才满意的埋头用力吸一口,结果,被呛得咳成了狗,眼泪都呛出来了,林新撒腿就跑,只听到后面一边咳,一边骂爹骂娘的声音。
十岁那年,林新读三年级,长大了,叔公也不再送他去上学了,放学回来,父母还在地里干活,林新不得不把饭煮好,把家里的几只老母鸡喂饱,偶尔能吃个大餐,就靠这老母鸡下的蛋了,有时候林新在煮饭的时候还偷偷放两个鸡蛋到饭里,饭熟了,鸡蛋就熟了,偷偷吃了,把蛋壳藏起来。
这一年,村里有个玩伴手里多了一部俄罗斯方块游戏机,一群土鳖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摇旗呐喊,只为了能轮到自己玩上一把。当然,有时候放学回来的路上,林新不是和几个死党在一起玩弹珠就是玩四角板,浑然忘了该回家做饭,结果快天黑了才回到家,母亲在烧火煮饭,父亲拿根棍子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往林新屁股上凑。
学校放假的时候,在父母的责骂下,林新才很不情愿的和村里的同龄人一起去放牛,拿根长长的牛绳子把牛绑在小河边的草地上,让牛既能吃到草,又不担心牛走丢。几个伙伴就脱光衣服跳到河里摸鱼去了,玩得兴起时又爬到河边的大树上掏鸟窝,浑然忘了放牛这件事了,下午牵牛回家,被人投诉,说谁家的牛吃了谁家的禾苗了,免不了被揍一顿,叔公坐在一边翘着二郎腿,悠闲地抽着水烟筒嘿嘿的奸笑。
这一年,村里条件好点的一户人家买了一台黑白电视,又好奇又羡慕的不管大人小孩都挤在一起看着那一部家喻户晓的神剧:西游记。
十二岁那年,林新读五年级,每年去上学的时候林新心里都是带着自卑心理的,因为父母每年都拖欠学费,有好几次做完广播操老师都会把拖欠学费的学生留在操场上,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有时候老师点名上黑板答题时,林新也总是扭扭捏捏的满脸不情愿,也不是因为不会做那道题,是因为屁股上的补丁着实太耀眼。
平时上课的时候,不是打瞌睡就是开小差,有时不是和同学打架就是旷课去偷黄瓜,偷甘蔗,免不了被人来到学校告状,也免不了被老师罚站,写检讨,日子久了,连老师也不由得失望的摇头叹息:长大了,肯定是社会上的渣滓。
这一年,村里出去打工的几个后生买了台高科技的玩意,叫寻呼机,听说是当时最流行的东西,在人多的时候,就故意把寻呼机露在腰间,一副很牛逼的样子。
这一年,叔公买了台二手金星黑白电视机,叔侄两为了看射雕英雄传,林新没少被叔公安排到门口去转天线。
十四岁那年,林新小升初考成绩不理想,虽是九年义务教育,但父亲还是得找点关系才让林新上了镇上一所条件好的中学,给他买了两件比较便宜的新衣服,骑着二十六寸的自行车搭着他去报名交学费,有一半的学费是母亲从娘家借来的。他最清楚的记得,那时候的他拿着席子被子找宿舍的时候,上到三楼才发现竟然是女生宿舍,结果脸红的像猴屁股一样落荒而逃。
这一年,村里有个后生结婚,听说女方家很有钱,嫁妆有彩色电视机,影碟机,还有配套的扩音器话筒音响,一辆凤凰牌单车。结婚以后整个人都飘了,四六分的发型喷上浓浓的摩丝改成了周润发大背头,光滑得连苍蝇都站不住脚。衬衫是小白兔的,西裤是金利来的,走路带风。时不时还听到他在家里唱歌,远在二里地都能听到他那杀猪般的歌声:九妹九妹可爱的妹妹,可爱的妹妹,九妹九妹我的九妹……
读初二那年,这个不是读书那块料的林新,由于目无师长,不守纪律,经常旷课,还与外校的学生聚众斗殴,最后被学校开除。
回到家,被父亲揍得半死,说什么怎么生出这么个玩意,还不如生只蛋。
母亲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可还是心疼的护着林新,不让他再挨揍,抹着眼泪说:“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的供你读书,你却是要活活把我气死,不读书没文化,哪里有出路?难道以后也像我和你爸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娃啊!一粒米十二滴汗啊!”母亲大字不识几个,但说的话也句句在理。
其实林新已算是好的,是家里的独生子,还能读过初中,村里很多户人家的小孩,多则四五个,少则两三个,有的甚至连小学都没上过。
叔公倒没说太多,只是说什么,读多少书无所谓,只要能多认得几个字,有本事挣钱就行。
十七岁那年,林新十足十的成了山娃子,从叔公那里学来的本事也有了用武之地,这败家子从不帮家里面干农活,整天不是背着铁夹子上山挖陷阱打野猪,就是带上工具去捉蛇,晚上拿着手电筒和网袋到池塘里或田地里去捉田鸡。
还学电影里的古惑仔,学会了抽烟喝酒,把头发染成了黄色,隔三差五的和几个死党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有时候几天也不回家一次,简直就是流氓烂仔,当真应了老师说过的话,长大后一定是个社会渣滓。
这一年,林新买了自已最喜欢的东西,一台可以收听广播的随身听,放上磁带就能听到当时最流行的美妙旋律。临睡前,他总是会听一下他最喜爱的广播电台,女主播的声音犹如天籁之音,在那样的夜晚特别容易让人入睡,林新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如果能娶到这样的老婆,此生也无憾了。
当时的广播电台有一个非常火的交友节目,于是读过几年书的林新自然也交了三两个笔友,十天半个月的会收到几封信件。
这一年,寻呼机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村里去打工的后生用上了白屏手机,村里有一户人家装了座机电话,整天嚷着谁家的谁来接电话了,偶尔上街能看到比自行车更高档的摩托车,听说能开摩托车的都是土毫,是最拉风的坐骑。
从林新生下来十七年过去了,穷乡僻壤思想落后的小山村,也在慢慢挪动着想要跟上时代的脚步,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改变命运的野心,想要改变命运,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走出去,走出这穷山恶水的地方。
林新从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到如今的翩翩少年郎,已在林家村生活了十七个年头。
这十七年来,林新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完全联系不到一块去,给人的印象,无非是调皮捣蛋,惹事生非,偷鸡摸狗,判逆轻狂。都说穷人的孩子最懂事,林新却是应了那句话:穷山恶水出刁民。
村里像他这个年纪的同龄人,也都走出村庄,去大城市打工去了,听说那里是农民穷人的天堂,那里是年轻人追梦的地方。
林新没去过,也没见过,但是从村里每年打工回来的人口中听说过,也从收音机里听主播讲过,听说大城市里都是有钱人,开着高档的小汽车,繁华都市,灯红酒绿,还有高楼大厦,还有很多年轻漂亮的美女,还有,还有,很多,很多。
林新越听越向往,心里无数遍的幻想着,那所谓的大城市是什么样的画面?是黑白电视机里面看到的那样吗?还有坐在小汽车里面是什么感觉?那些高楼大厦住得舒服吗?真的有很多美女吗?像收音机里说话的女人那样美吗?其实他也不知道收音机里说话那女人美不美,但他是这样认为的,说话那么好听的女人,一定是很美的人。
青春年少悸动的心,怎么经得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林新自然也如所有年轻人一样,对大城市的生活充满了憧憬,谁甘心呆在这山窝里虚度光阴?搞不好就成了第二个叔公。
但是,没有熟人带,又能去哪?所以,他在找一个能走出去的机会。
这一天,机会来了。
母亲塞给他一张纸条说:“昨天你舅妈跟我说你表哥在玩具厂做主管,现在招人,这是你表哥的电话,还有地址,明天叫你爸搭你到镇上坐车去吧!”
“哦!”林新挠了挠头拿过纸条。
母亲叹息一声,塞给他两百块钱说:“你表哥说染黄头发的不行,拿去等下把头发弄黑了,剪个头发,还有买件衣服吧!”
于是,林新到镇上的发廊把头发染黑,剪了个当时最流行的四六分头,买了件喇叭裤,一件纯色短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