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阶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1/20)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详解】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所有这些规范,都对我国社会关系具有调整作用,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或导向功能。所以B选项错误。答案:B
2.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1/21)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
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详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各国在宪政运动中所制定的宪法呈现出共同发展趋势:(1)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2)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3)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4)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趋势并不完全与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和脉络一致。就行政权力的范围而言,中国行政权总体趋势是在限缩,将更多的自主权交由市场和社会,对于行政权力的监督也在不断加强,所以D选项是不准确。答案:D
3.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22)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详解】《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修宪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具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仅具有解释宪法与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所以,C选项错误。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方式,直至1982年宪法修改均是采用“直接修改”的方式,在1988年后宪法修改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答案:A
4.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24)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详解】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在本题中,作为待业人员的王某不具有收入来源,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其仍需要缴纳其他税种,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宪法》、《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有服兵役的义务,同时,针对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兵役,但毕业后,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仍可征集服现役。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我国《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仅限于“劳动者”,在本题中王某作为待业人员,并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所以不享有宪法意义上的休息权。因此,D项错误。答案:C
5.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1/26)
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详解】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监督法》规定,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所以,选项C错误。答案:C
6.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4/1/59)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详解】执法为民要求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所以,A选项正确。执法为民也要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诉累。所以,B选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高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对化,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实践背景的“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所以,C选项错误。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的正确方向。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答案:ABD
7.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1/62)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详解】《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办法》第39条规定,军队选举经费由军费开支。选项A不正确,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并不意味着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选举法》第5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所以,C选项错误。答案:BD
8.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1/94)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详解】宪法适用于所有本国公民,无论公民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由于宪法效力适用于所有公民,定居国外的公民也应受宪法的保护。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答案:ACD
进阶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23)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详解】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1/2。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答案:A
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25)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详解】《宪法》第111条第2款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村民自治的事务范围。按照最为广泛的理解,任何涉及村民共同体的事务、涉及其公共利益的事业,都是村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属于自治事务。然而,村民委员会并不隶属于基层政权,职权与乡镇人民政府相互独立,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属于村民的公共事务,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但不需要报乡镇政府批准,否则就违背了村民自治的立法初衷,所以B选项是错误。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6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所以,D选项错误。答案:A
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1/60)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详解】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所以,A选项正确。《宪法》第93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所以,B选项正确。《审计法》第5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因此,地方审计机关为双重领导体制,选项C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答案:AB
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1/63)
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
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
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
【详解】《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而非由全国人大批准。故C选项错误。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所以,D选项错误。答案:AB
5.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1/95)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详解】《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因此,B项错误。《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以,C选项错误。答案:AD
高阶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1/61)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详解】根据《立法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由此可见,有权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是特定的,在地方国家机关层面上,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提出,而非地方各级政府均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所以,A选项错误。《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第9条进一步规定了“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的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所以,B选项错误。《立法法》第15条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邀请提案人参与议案审议是“可以”而非“应当”。《立法法》第97条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答案:ABCD
2.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1/96)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详解】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选项B错误,C项正确。《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D项错误。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