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为张振武扼腕叹息之时,不禁要问,张振武即便有再多不是,与各方皆有矛盾,也不至于遭受杀身之祸。因此,认为张之死仅仅是与各方有矛盾,恐怕过于简单定论,背后还有更复杂的原因,即民初政治集团的争权夺利,张不过是民初政治乱象的牺牲品,是党争的受害人。
如果说张振武的被杀仍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那么,当张被处决之后,全国舆论哗然,对这一事关民国政府之信誉,司法之公平,政治之根本的事件,各种政治利益集团对张案的不同反应,以及国会议员的反抗不了了之,弹劾政府不了了之,直至张案不了了之,就更加可以清晰地看出,张案是政争的牺牲品。
当我们摊开民初政治地图,会发现,袁世凯与同盟会为主的政治集团都在争夺革命的胜利果实,在南北议和阶段,双方都有小动作,孙中山想向国外借款,以便启动北伐,而袁世凯则步步加紧分化瓦解革命力量,同时拉拢同盟者,包括同盟会中的反对派,这是主导民初政治走向的一对主要政治矛盾。在这场殊死搏斗中,任何有利于袁世凯分化消灭革命力量的事,都是他所重视和支持的。因此,他是十分乐见作为革命党内部分化混乱,立宪派与革命党互相拆台,黎元洪与革命党彼此掐架的。
在种种可能转化为自己的支持力量中,袁世凯是看重黎元洪的,尽可能地将黎元洪拉到自己的阵营中来。然而,黎元洪毕竟不是自己的北洋派系出身,但黎元洪也非革命党人出身,虽然后来黎元洪被同盟会吸收进去,还当了同盟会的协理,但那毕竟是权宜之策,并不表明黎元洪就跟同盟会同穿一条裤子了。只要两者稍有利益冲突,就会拳头相向。比如作为湖北革命党重要成员的“三武”,在危及自己的利益时,“泥菩萨”是绝不手软的。对于张振武依凭将校团威胁自己的权位时,黎元洪顿起杀机。而此前,同盟会会员王宪章、杨玉如、祝制六等谋动暴乱,被黎元洪解职,祝制六更是在张振武之前,被黎元洪秘密地“就地正法”。对张振武采取的手段,不过是故技重演罢了。
与同盟会处在尖锐对立中的黎元洪也极力需要联合别的力量来保存和扩张自己的实力,这样,袁、黎两人很容易就走到了一块。走到一块的标志,就是彼此帮忙地干了一票屠杀共和元勋的好戏,这也是袁世凯分化消灭革命力量的好机会。事实上,张振武案后,同盟会革去黎元洪本会协理,并除名,袁世凯与同盟会断绝关系,这一局面正是袁世凯所渴望的。
对于黎元洪来讲,他并不想背负屠杀功臣的罪名,他需要假借袁世凯之手,以减轻自己的罪名;对于袁世凯来说,他也不想因为自己不便言说的目的而屠杀元勋,授人以柄。为了两人能从干这一票中分别获益,最好的办法就是黎元洪乞请,袁世凯下手,两人都担一点责,又似乎谁都不担责,将张振武除掉,让张振武背后的力量一下子面对的不是一股力量,而是两大股力量,而产生难以匹敌的无奈。
张振武背后的力量是什么呢?看起来好像是同盟会,但正如前面所讲,自民社成立以后,就预示着张振武与同盟会分道扬镳了,至少从感情上已经很难赢得同盟会的支持。这个我们可以从张被杀之后孙中山的态度中看得出,他说“张振武一案,实迫于黎之急电,不能不照办”。仿佛是袁世凯的代言人。及至宋教仁被暗杀,悍然发动革命,简直判若两人,足见张振武这个前同盟会会员在会员中的情感地位之低。
张振武另外一个支持力量应该是共和党,因为民社是共和党的小派系,但共和党总体而言是拥戴袁、黎的,他们支持袁世凯对付革命党,怎么可能转而站在张振武的这边呢?实际上,真正力挺张振武的就是民社那些人,或者说民社中的少数人。
因此,我们看到,8月18日,张伯烈领衔向参议院提出了《质问政府枪杀武昌起义首领张振武案》,控袁、黎“口衔刑宪,意为生杀”。参议院例外地讨论了三天,同盟会、共和党都共同谴责政府,甚至袁、黎违背约法,破坏共和。貌似一场同心协力式的战斗,其实是各打各的算盘,张振武只是他们可以利用的机会。民社是共和党的小派系,在参议院上为张振武说话似乎理所当然,但他们也就弹劾到政府为止,是不会推翻袁世凯的。同盟会呢,别看个别同盟会议员言辞激烈,但并非真的为张振武申冤,而是想将政府内阁推倒,让同盟会一党来组阁,当然也并非真的想推翻袁世凯,更何况也推翻不了。因此,闹腾了三天,根本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作为真凶的袁世凯已经逍遥法外,而作为袁世凯的帮凶,袁世凯会让黎元洪吃亏吗?不会,他帮黎元洪这个忙,只让黎元洪死心塌地地站到自己这一边来,壮大自己的实力。
尤其是黎元洪暗中指使湖北军人干政,更让这次难有作为。得到黎的指示的湖北军界联名通电,说张振武被诛,是湖北军界同仁再三开军法会议,依照暂行刑令第57条全体议决,宣告死刑,电请大总统的。湖北军方还指责、攻击参议员,给北京参议员施压:“同人隶属军界,严守法律,向不敢干预政治。自起义以来,无论贵议院若何昏暗,若何荒谬,非属军事,概不像言。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此次振武本以军人判决军法,为民除害,为同人职分应然。同人粗鲁武夫,但知有国,不知其他。贵议员如必欲弹劾,请将梗电所驳各款,限于电到二十四点钟内,逐一答复。同人如有一字之误,刀锯斧钺,悉加同人;贵议员如有一字之诬,刀锯斧钺亦必当有受之者!”
这个时候,袁世凯使用了一硬一软两手来解决问题,硬的一手,他让人放出话来,如果弹劾无效,参议院必将解散,这必将引起政治动荡。确实,民国肇始,人心思定,包括同盟会和共和党,都不愿意因此而致国家重新陷入混乱之中。袁世凯这一招可谓软中带硬。软的一手,袁世凯对民社派进行安抚,他请民社派参议员时功玖、张伯烈、刘成禺等到总统府面谈。袁说:“黎副总统来电,指陈一切,非常厉害,仿佛不即杀之,必足以发生大乱,妨害治安者。故不得已,用快刀断绳办法。其所行种种不法事项,多在湖北,诸君均属鄂人,如不治之,乱将如何?”众人难对。袁又致歉说:“此间知法律者甚少,杀之手续亦不完全耳。”这一软中带硬的话让处于孤立无援的民社少数派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走到袁世凯提出“维持大局”的共识上来。所谓的《弹劾国务总理、陆军总长案》、《提议咨请政府查办参谋总长黎元洪违法案》,因为参议院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议,张振武案就此不了了之。
张振武死后,黎、袁的双簧戏还在继续,袁世凯要黎元洪站出来“请予处分,应勿庸议”,这样也好给天下人一个交代,黎元洪得令,表面工作也做得相当到位,说什么“自请大总统量予处分者,实因上负大总统,下负国民,既不能烛照于机先,惟冀补直于事后”。又是发给遗属恤金一次2000元,又是送去挽联为张志祭。但黎最为重要的不在此,而在于将张振武所办学校改为公立,所办《震旦民报》由国民党支部接办,其掌控的将校团解散。终于,黎将自己一个心腹大患彻底除掉了。
张振武此次应袁世凯之邀,在北京的两天宴会上,以调和党见为己任,他说他目睹党争,危及大局,因此自己不想结党,不营私利,但求党见日消,共维大局,力护共和。大家也都同意他的见解,认为政党不能强同,党见万不可有。不承想,自己却变成了党争的牺牲品,历史真是太吊诡了。另一个吊诡的是,张振武本是创建共和志士,结果却以“破坏共和”的罪名被杀害。
历史怪圈,民国重演。
张振武的悲剧与他个人的性格不无关系,张振武为人热情直爽,敢作敢为,但又桀骜不驯,居功自傲,这种性格容易得罪人,使自己无端四面树敌,最后落于四面楚歌的境地。
而张振武案最大的悲剧却不是张振武个人的,而是中国的宪政民主的。张振武被杀,出自民社的共和党议员刘成禺在参议院上曾愤言直指:“查约法第六条明载,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张振武虽曾充鄂军务部副长,然退职已久,犹是中华民国之人民,既为中华民国之人民,即应受有中华民国人民之权利。而张振武之被杀也,并未捕送审判厅公开审问,即云罪有应得,亦不宜星夜邀袭,旋捕旋杀。观政府杀人之手续,直等于强盗之行为。以冠冕堂皇之民国,而有此以强盗行为戕杀人民之政府,违背约法,破坏共和,吾人亦何不幸而睹此!且推此义也,则凡民国起义之功首,造成共和之巨子,皆可一一捕杀之,任凭其为帝为王矣!”
而于右任主办的《民立报》就认为,“共和国家全赖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杀人,命令不能生杀人。惟司法官乃能执法律以生杀人,大总统不能出命令以生杀人。今以民国首功之人,大总统、副总统乃口衔刑宪,意为生杀”。
刘成禺、于右任讲得十分在理,一个挂着民主共和招牌的政府,干起杀人越货的事,就像强盗一样,这叫强盗政府,不叫共和政府,执掌这个政府的人应该叫强盗,而不应该叫总统或总长。但是,这个政府、这些执政者并不认为这是强盗行为,袁世凯以及被弹劾的陆军总长段祺瑞已经说得很清楚,只不过是“手续不完备”、“手续错误”而已。所谓手续其实是办事必走的程序,程序可以决定结果,因此,有程序正义才有结果的正义,没有程序的正义就不可能有结果的正义。比如捕杀张振武,袁、段说是“以国家为提前”、“维持大局”,因此,“自不能不以临时之办法”。为了所谓的目的而忽视程序,为了所谓的正义目的而践踏程序正义,结果并没能“维持大局”,相反,开了随意违宪的先河,视民主、法治、人民的权利如弊履,甚至不惜利用一切手段(包括暴力)的恶意政争先河,民国更是越搞越乱,大有“共和亡国”之象,连基本“大局”也难“维持”。
因此,当张振武被杀没有得到很好的清理和总结,违法、违宪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制约和教训,半年后,宋教仁被杀已在意料之中。张振武被如此捕杀,已经预示着共和这块招牌行之不远了,宋教仁被杀只是这个趋势发展的高潮,加之,孙中山处置不当,民主共和制终于被推到名存实亡的境地。
很多学者都认为宋教仁被刺案是对中国宪政民主的沉重打击,这话没错,但追溯到张振武案,我们会发现,这个打击自张振武案始,两者虽然主角不同,事件不同,结果不同(一个不了了之,一个引起“二次革命”),但本质上都是恶意政争的牺牲品。
这两起事件充分说明,表面上看共和的招牌已经挂在城门之上,但独裁专制集权的土壤十分深厚,民主法治的根基十分薄弱,时时刻刻都可能受到威胁,而最大的威胁正像袁伟时先生所言,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守法的执政者。中国执政者在专制制度下成长,耳濡目染的是风吹草偃,“天王圣明,臣罪当诛”,不准臣子和民众说不,否则就封报、捉人、就地正法!这些因素的会合,孕育成民国初年的怪胎:专制与民主、法治的神经线路纠缠交错的共和国。另一方面是不守法的反对派。民国初年的畸形儿要矫形,需要特别高明的医生——反对派。不幸,当时的反对派——国民党在孙文的带领下却不是以民主、法治去矫治专制,却以暴易暴,在政治文化上与专制暴君同流,用包括暗杀在内的非法武装手段去对待非法乃至意见稍有不同的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