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Saint 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是早期基督教哲学家,他说过一句话:“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1]此话成为大家经常引用的名言。它的确揭示了“时间”问题既是人们习以为常经常挂在嘴上的东西,同时又是最难加以解释的、哲学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
作为基督教著名神学哲学家,奥古斯丁首先论证了上帝创造了世界与时间。在他看来,上帝未创造世界之前是无所谓时间的,只有上帝创造了世界之后才有时间,而上帝是超时间和时间性的,上帝是永恒的,上帝“千年如一日”,上帝没有每一天,只有今天,因为上帝的今天,既不让给明天,也不继承昨天。上帝的今天即永恒。
那么,奥古斯丁如何理解时间?他首先批判人们的一个传统观念,即把时间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他指出:我们之所以承认时间的存在,是由于我们知道没有过去的事物,就没有过去的时间;没有将来的事物,就没有将来的时间;如果什么东西都不存在,则也就没有现在的时间。再从所谓时间长短来分析。所谓时间长短只能是对过去与将来而言。长的过去,譬如我们说百年之前,长的将来,譬如我们说百年之后;短的过去,譬如说十天之前,短的将来,譬如说十天之后。但是时间过去已经不存在,将来尚未存在,既然如此时间怎能有长短?那么是否存在现在的长短时间?譬如一百年能否全是现在?一百年中无论哪一年置于现在,这一年之前便属于过去,之后的便属于将来,为此一百年不能同时都是现在。再看一年是否属于现在?一年十二个月,当下无论是哪个月,仅仅这个月是现在,其余十一个月或已成过去,或属于将来。一天也不是整天属于现在,日夜24小时,对第一小时而言,其余属于将来,对最后一小时而言,则其余已成过去。中间的任何一小时,则前有过去,后有将来。“而这一小时,也由奔走遁逃的分子所组成,凡飞驰而去的,便是过去,留下的则是将来。设想一个小时不能再分割的时间,仅仅这一点能称为现在,但也迅速地从将来飞向过去,没有瞬息伸展。一有伸展,便分出了过去和将来:现在是没有丝毫长度的。”[2]
“我们从小就有人教我们,时间分现在、过去和将来,我们也如此教儿童。”[3]这是“以讹传讹”。这种分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说:“时间分为过去的现在、现在的现在和将来的现在三类,比较确当。”[4]这三类时间“存在我们心中,别处找不到;过去事物的现在便是记忆,现在事物的现在便是直接感觉,将来事物的现在便是期望。”[5]所谓过去的时间就是现在我们心中的“记忆”,所谓现在的时间就是当下我们心中的“直接感觉”,所谓将来的时间就是现在我们心中的“期望”。这告诉我们:过去的时间和将来的时间,都是以现在的方式存在着的。譬如我的童年已过去,属于不存在的过去时间;而童年的影像、童年经历过的许多事情,都浮现于我现在的“记忆”中。譬如我的前景尚未到来,属于还不存在的将来时间,而我常常预先计划将来的事情,设想一个好的语言和前景,这种计划、预言和设想呈现于我现在的“期望”中。
我们说时间是可以度量的,但是用什么来度量时间?我们知道,不能度量过去,因为过去已不存在;不能度量将来,因为将来尚未存在;也不能度量现在,因为现在没有长短。但是可以用“我的灵魂”来度量时间。“我的灵魂向你承认我在度量时间。”[6]由于人们心中的时间有三个阶段:期望、注意与记忆。所期望的东西,通过注意,进入记忆。“谁否定将来尚未存在?但对将来的期望已经存在心中。谁否定过去已不存在?但过去的记忆还存在心中。谁否定现在没有长度,只是疾驰而去的点滴?但注意能持续下去,将来通过注意走向过去。”[7]因此,所谓将来长是对将来的长期等待;所谓过去长是对过去的长期回忆。
奥古斯丁的时间观,是对古希腊传统时间观的否定。我们知道,古代传统的时间观,总是把时间与运动联系在一起,认为时间是运动所计之数。亚里士多德给时间下的定义具有代表性:“时间乃是就先与后而言的运动的数目。”我们不仅通过时间来度量运动,而且也通过运动来度量时间。奥古斯丁反对这种观点,认为“时间并非物体的运动”。因为物体的运动是一件事,估计运动历时多少是另一件事。
罗素指出:奥古斯丁把时间看作是思维的产物的理论,是主观主义的一种极端的形式。“我自己不同意这种把时间说成某种精神产物的理论。然而很显然这却是很卓越的理论,值得人们认真地加以考虑。”[8]他认为:这个理论比起希腊哲学中的任何相关理论,乃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奥古斯丁的时间观,对后来的哲学家产生了很大影响。这里举两例说明之。奥古斯丁的主观主义时间观,可以说是康德的先天时间观的先驱。康德在论证普遍必然有效性的科学知识何以可能时,提出以先天直观形式——时空作为决定性的条件。通过时空这种先天直观形式,对感觉经验的质料进行综合整理和改造,从而获得数学(算术、几何)普遍必然性知识。当然对康德关于先天时空的形式,后人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康德说的“先天”时空形式,是指人生下来便有的时空观念,这种看法称为“时间在先”。另一种观点认为康德说的“先天”的时空形式,是从重要性、首要前提来说的,这种看法称为“逻辑在先”。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一书最后一章(第六章)“时间性以及作为流俗时间概念源头的时间内状态”,引用了亚里士多德和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定义并作了分析。尽管海德格尔并没有把时间看作思维与精神的产物,但他把时间与此在(人)密切联系起来,他讲的时间是此在(人)的时间。他特地用“时间性”(Zeitlichkeit)与流俗时间概念区别开来。他说:“间性构成了此在的源始的存在意义。”[9]时间性与此在(人)的存在不可分。此在(人)“在世”,人的一生一世,说明此在(人)的时间有限性,因此此在(人)是有终结的,死亡是此在(人)不可逾越的可能性。但是流俗时间观却是“忽视源始而本真的将来的有终性,从而也忽视时间性的有终性”。[10]这样海德格尔得出与传统时间观不同的结论:时间是有终结的(有限的)。
注释
[1]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44页。
[3]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45页。
[4]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47页。
[5]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47页。
[6]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52页。
[7] [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255页。
[8]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4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9]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28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10]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391~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