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人知道自己回头的那柄刀被人格下了。
他无意于将那甲士杀死,所以那柄刀只往那甲士的脚下射,这么做不过是想立个威,让对方先知会一下自己的武力,心有忌惮,不敢将郑玉堂如之何。
可他倒是没想到自己的刀这么轻易地就被格下了。
不愧是王府世家,多少都有些底蕴,这种高手自然不在少数。
他忍不住猜想是江湖上的哪一位豪客出的手?听着声音似乎还挺年轻,大概和自己年纪相仿。
只是任他如何想,他都无法想到,格下他刀的人会是南边那位的世子殿下。
飒露紫矫健的四肢稳稳地踏在青草泥地上,蹄子刨起一块块泥土,朝着天定城飞奔而去。
天色已经大亮,农家干活的人已经纷纷扛着锄头耙子,陆陆续续地从家中出来,走向田地,村落中不少烟囱里炊烟如丝,小米熬粥的香气渐渐飘散了出来。
闻人看着路边玩耍的孩童,辛勤耕作的农夫和妇女,眼里难得露出一丝温柔。
和平,安定,快乐。
这是他永远都追求的东西。
飒露紫载着她飞快地穿过这座小村落,一路北上,此刻他的精神已经有了些许的放松,三年来紧张的军事训练已经将他磨砺得有了几分锋芒,却也令他如同一根时刻绷紧的弦,很少有过这样放松的机会。
前边又是一片小树林,这是天定城南郊外最近的一座小林子了,林子里有一条不深的小溪,四旁满是高高的芦苇和不知名的草,可以在那里稍作歇息,再继续上路。
他想着,飒露紫已经带着他奔进了林子。
只是他甫一进林,便敏锐地感觉到了一股血腥味。
这味道若有若无,并不十分浓郁,但拜陈锦的那柄刀所赐,随着时间的逐渐变长,他发现自己愈发地向着陈锦靠近,嗅觉视觉和感知觉都变得异常灵敏,甚至有时他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周围人的动向。
他皱了皱眉,轻轻一拉飒露紫的辔头,飒露紫十分听话,就地停了下来。
他坐在马背上,一边仔细地观察着四周,一边开始借用贴内那柄刀的力量,提升着自己的感知力,一股纯白的流质渐渐漫上了他的双眼,虽然银先生在走之前已经特地嘱咐过他少用那柄刀的力量,但是这毕竟是他自己血脉里的东西,力量解放了之后怎么可能说不用就不用,他已经尽量克制了,但这股力量是活的,总是在他需要的时候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他忽然有些后悔当时把自己身上唯一的武器当做了飞镖,等等要是遇上什么山贼歹人拦路剪径,倒还好说,自己不用刀也能把他们打发走,万一碰上的是些有点修为的江湖人,自己赤手空拳的,可就有些棘手了。
半晌,他忽然哼了一声,心里暗骂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啥牛鬼蛇神都喜欢钻草丛!
他看了一眼刚刚那个有些响动的草丛,故意不去点破,拍了拍飒露紫,一牵缰绳,飒露紫像是通了人性,黑溜溜的眼珠子闪着机灵的光,缓缓踏着四只蹄子靠近了那簇不算大的草丛,接着,猛地抬起了前蹄,稀溜溜地发出一阵马嘶。
那个草丛里的人终于待不住了,就地缩作一团,朝旁边一滚,一边滚嘴里还一边说:“别别别!闻人小友!是我!是我!”
闻人定睛一看,这面孔有些眼熟,却又想不起来了,那人生着一张白净书生脸,两撇青胡修剪得十分精致,个头不高,一身青灰麻布道袍,道冠已经在刚刚做“风滚草”的时候滚得偏歪到下巴上了,看起来有些滑稽。
上一次有人称自己是“闻人小友”已经是三年前了。
那人也已经死了。
闻人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跳下马来,扶起那小道士,但随即又吐槽起来:你说你个小道士,跟我年岁差不多大,怎么也这么叫我?
那小道士把下巴上的道冠扶正了,立起身子,一边拍着身上的尘土,一边抱怨道:“师叔祖早就说过了,这世上最可怕的动物不是什么狼虫虎豹,而是马!你看看它,长脸大门牙,浑身紫不溜秋,突突着两只大马眼,吓都吓死人了!”
飒露紫听他这么说自己,打了个响鼻,立刻掉了个头,把自己的马屁股对着他。
“你看你看!这马还会发脾气!多不听话哦!”小道士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指着马屁股道:“诶!闻人小友,你不认识我了?”
飒露紫大概被他说得烦了,两只后蹄一抬,撂了蹄子,直冲着他的面门就踢了上来,小道士大惊,一边说着“畜生尔敢!”一边轻轻一甩拂尘,就将踢上来的马蹄拦下,他虽嘴里说得严厉,做得却十分温柔,还不忘送两道不轻不重的劲力把马蹄放下。
“鹿远志?”闻人终于记起这人的名字了。
鹿远志一听,大喜道:“对对对,就是我!”
闻人皱了皱眉道:“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回青云和你师叔祖学道了吗?”
他记得三年前鹿远志还是个十分青涩的小道童,年岁和自己一般大,好几次找借口来见自己,但都扭扭捏捏说不出什么话,只是反复地提什么他甘冒奇险飞身煮江啊之类的,一开始自己还把他当做了那种喜欢卖弄功劳的人,后来才知道,他是想要自己去治疗他的师叔祖鹿修缘。
后来的经过还算愉快,鹿修缘养好伤后,将他带回了青云,青云经此一战,无数宝剑神兵为了启动大阵以煮江,都变作了废铁,两位圣境之人,一个不知何处去了,一个跌境跌得厉害,回去之后还要好生静养,算是损失惨重,而体内留有仙境之力的鹿远志,自然成了青云的重点培养对象,按鹿远志本人的话来说,他本来就不是个莽人,看了这么多年的书,三千道藏五万玉竹,他都能娓娓道来(当年他在说这话的时候,闻人出奇例外地瞧了他一眼,大有一种看到同类的感觉),寻常人修道习武,都是先练身体气机,再学武学道理,他现在反了过来,先把那些道理给悟透了,武学修炼自然提升得极快。
鹿远志听他发问,嘿嘿一笑答道:“我嘛,自然是来这里找你的咯。”
“找我干嘛?”闻人不解道。
鹿远志道:“哎呀闻人小友有所不知,当年师伯祖尚未羽化之前,便有交代了,要我下山之后,便跟着你,只是后来发生了那些事……我自知自己功力尚浅,不足以胜任师伯祖交代的任务,而我青云之中经历上次那样的事情之后,也算是门户不幸,所以我甘愿陪着师叔祖回山门,呆了三年,既学本事也帮忙管点事,现在三年期满,师叔祖说你也要从武学堂毕业了,于是也就放我下山来,专门来此天定城寻你。”
闻人白了他一眼,道:“你还是和之前一样啰嗦扭捏,我问你,这是哪?”
鹿远志道:“天定城呀,怎么了?你之前可是和我一样嘞,咱们读书人,全凭一张嘴一根笔,能说会道是好事。”
闻人哼了一声,道:“我和你不同。你现在准确来说,是在天定南郊的小树林的某处草丛里,我完全可以把你看做是想伏击我的歹人。”
鹿远志一听,急道:“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师叔祖算术天下第一,早就算到你会在这里出现了,只不过时间算得差了些,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了,你一来就说我坏话,哇,好可恶的人哦!”
闻人不想与他在这饶舌浪费时间,直接道:“说罢,你为何要躲在草丛里?现在我已经到了,你是要跟我走,还是有什么打算?我先说,我只带够了一个人的川资路费,到了天定,衣食住行,你得自付。”
“自……自己付啊?”鹿远志的脸马上苦了下来,忽然,他一拍脑门,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回头钻进草里,不多时,竟抱出来了一位女子。
那女子让闻人觉得长得有些奇怪,虽说是闭着眼,但是眼眉耳唇具是精巧非常,长发如黑丝瀑布般散落着,简直就像是从名家手里的仕女图中走出来的九天仙子。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不去看她的鼻子的基础上。她的鼻子把这一切都毁了,那个鼻子实在太高太大,看起来十分不对称,甚至有些滑稽。
她裹着一件宽大的雪狐裘大氅,看不见内里穿的是什么,但单单是那一件制作精良的大氅就绝对价值不菲,她此刻面色苍白,双目紧闭,显然是因为疼痛而晕了过去。
闻人瞪大了眼睛,一时有些失态,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变作那个喜欢大惊小怪的小医倌,急道:“好啊!这是怎么回事?看不出来啊!你这小白脸竟是个火炕道士!还会金屋藏娇了哈!你给我从实说!这是从哪劫来的良家女子?我听你之前的意思是打算给我当小弟?我可告诉你,我闻人长歌绝不愿收好色之徒!绝不!”
鹿远志一听,面色更苦了,道:“我的大哥,我的好大哥!小道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连只蚂蚁都不肯碾死的人,怎么会把她劫来!”
“那这是怎么回事?”闻人差点就要把凛冬之辰掏出来了,道:“你给我讲清楚,鬼鬼祟祟,孤男寡女,躲在这小树林的草丛里,你想干嘛?”
鹿远志急道:“我这不是为了等你嘛!”
“那她呢?”闻人诘道:“她也是为了等我?”
鹿远志道:“不是,哎呀,她是我昨晚救下来的!你不信,你跟我往前走就是。”
他说罢,就要把那女子轻轻抱起,往前走去,闻人一脸怀疑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停下,我来。”
闻人怕他耍花活,赶紧先把那女子抱了起来,女子不重,甫一入怀,就有一股淡淡甜腻的幽香钻进了他的鼻子,令他结结实实地打了两个喷嚏,闻人心里暗骂道:这女子,一股怪味儿。
鹿远志白了他一眼,前方带路,走了不一会儿,他拨开眼前最后一根枯死的芦苇,一副极凌乱难看的场景猛地映入眼帘:这片地像是被无数柄刀刃切割过一样,满目疮痍,巨大宽敞的篷车碎成数段,数匹马和数十位带甲武士和奴仆都倒在血泊之中,其中甚至还有几位身穿异服的术士,明显是早咽了气。
“昨天夜里有个人袭击了这队车队。”鹿远志的声音严肃了几分。
闻人一边缓步向前走着,一边弯下腰抹了一把血迹。
“有个人?就一个?”闻人问道,他能看得出来这支车队的实力绝非寻常人能够装配得起,单从那几位死去的术士来看,他甚至考虑这是不是哪一位亲王遭遇了伏击。
鹿远志点了点头,道:“这队车队并不都是软脚虾,有两个修为比较高的,已经是准一品境界了,但是你看,他们现在就躺在你的脚边。至于这女子,虽说是出生在贵族世家,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你看看她大氅的内里就知道了,不过我劝你最好还是别看,就算看了,你也最好忘掉这件事,这女子聪明得很,一见事有不谐,该断则断,立刻弃车弃人,往这草丛里钻,但是不太走运的事,那人实在有点厉害,还是给了她一刀,若非我从旁偷偷卸去了一点那一刀的力量,这女的那个时候就一命呜呼了。”
闻人依然白了他一眼,一边打开那女子的大氅,一边奚落道:“你们道家不是讲究乱世下山救人,济世无为修行吗?你看到有人遭难,就全程在一边看着?”
鹿远志脸一红,说话都结巴了起来,道:“那,那能算,那怎么能这么说!我当时要是头脑一热往上冲了,现在地上就要多躺一个我了!”
“是是是,胆小鬼!”闻人的手忽然停了下来。
他这次双眼瞪得比飒露紫还大上几分,看着那女子大氅内的衣物,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裙子周身朱紫,鎏金滚边,正面三只火凤傲首翱翔,吐息成珠。
这是大烆皇室才有资格用的颜色和雕纹!而普通的郡主,襦裙上一般只能绣两只火凤,而三只火凤只可能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闻人在一瞬间,连她的名字都猜到了。
当今圣上只有一位女儿!
“你看,我叫你别看的,偏不听。”鹿远志的声音有些幸灾乐祸,眼下的形势一下就明朗了起来,这很明显是一场皇室之中的辛秘,甚至是丑闻也说不定,不然公主怎么会不好好在慈宁宫呆着,带着一队人跑到这,还被一个猛人杀得七零八落?
这些暂且不管,总而言之,旁人要是卷进了这种事来,不论是做了好事,还是当了帮凶,最后的下场肯定只有一个:被灭口。
闻人心里狠狠骂了一声,只盼着这女子不要醒来。
可命运就是这般的不如人意。
一道甜腻的女声忽然响了起来:“那个……能不能不要这么粗鲁地掀开我的衣服,我……我有点冷……”
那女子不知何时醒了过来,苍白的脸颊变得通红滚烫,双眸羞得简直要滴出泪来。
闻人的脑子嗡得一下,简直要炸开了花。
他终于抬起了头,和这位艳名满天下的公主四目相对。
还挺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