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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塞缪尔·皮普斯说到乔治·博罗[34],这个跨越可真够大的,从人类性格的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但是在我放最喜欢的作家的作品那层书架上,博罗和皮普斯的作品是紧挨着的。我觉得康沃尔[35]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它狭长的半岛伸入海洋,捕捉到了漂浮着的各种奇珍异事,然后独守着它们,直到将它们融入康沃尔人的性格之中。到底是什么潜伏在康沃尔人的血液中,让这里不时就会出现一个令全世界惊奇的伟人,而且他身上完全没有任何英国人的行事特点和容貌特征。他肯定不是凯尔特人,也不是肤色较深的古伊比利亚人。这种血脉一定源自更远更深的地方。会不会是闪米特人,腓尼基人,那些四处游荡的提尔居民呢?他们有高贵的南部人的面孔和东方民族的想象力,在游荡的漫长时光里,他们忘记了蓝色的地中海,定居在了有花岗石的北海边上。

亨利·欧文[36]那张俊美的脸和强大的个性来自何方呢?多么激烈,多么美好,多么不像撒克逊民族!我只知道他母亲是个康沃尔人。勃朗特姐妹强烈而灿烂的想象力来自哪里呢?她们的想象力跟前辈奥斯汀女士的那种平静是多么不同。再次,我只知道她们的母亲是康沃尔人。乔治·博罗这个精灵一样的人是从何而来呢?他鹰一样的脑袋,长在岩石般结实的肩膀上,面部肤色是棕色的,头发颜色很浅,在众人中,他像是一个国王。他那张俊美的脸和让他在文学方面得到如此地位的智力天赋,都是哪里来的呢?又一次,我知道了他父亲是个康沃尔人。是的,在那个伸向西边海洋的伟大半岛之下,确实潜伏着一些奇特、怪异,并且强大的东西。如果博罗愿意,他可以称自己为东盎格鲁人—“英国人中的英国人”,他会喜欢这么命名—但是,在这样一个有康沃尔血脉的东盎格鲁人身上看到的那些奇异特质,难道是个巧合吗?他的出生是个巧合,但他那些不同寻常的特质有着世界起初的微光。

有些作家会让我退缩,因为他们写得太多了,让我觉得我无论如何都无法读透他们的书。所以我干脆就不碰他们的书了,就算这样有点懦弱。比如,巴尔扎克,他就写了一百多本书。人们说他有的书是杰作,但其余都是些骗钱的东西,但是究竟哪些是杰作哪些是烂书,人们也没达成共识。人生有限,为这样的作家花时间似乎有点不值当。他对人要求太多,以至于让人什么都不想给他了。还有大仲马,我站在他的作品旁,看到他那浩繁的作品,每次总是觉得抽一本读读就差不多满足了。但是你不会对博罗有这样的抱怨。哪怕是悠闲地去读,你也可以在一个月内把他写的东西全都读完。他的书有《拉文格罗》《圣经在西班牙》《罗曼·罗依》,如果你还想读得深一点,还有《狂野的威尔士》。他只写了这四本书—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名气,但是,在英语文学中,没有其他的这么特别的书。

他是个很奇怪的人,顽固、偏执、强硬,经常绷着脸,完全是个刚愎自用的男人。就此来说,他的性格并不足以让他进入赢家行列。但是,他有一种很了不起、很罕有的天赋。在他一生中,他一直对生活保持着极大的好奇心和神秘感,一般说来,这种孩子般的感觉很快就会变得迟钝。但是他不仅自己维持着这种感觉,还通过大师级的文字让读者去重新找回它。读他的书时,你不禁会透过他的眼睛去看世界,而他所见所闻的,从来没有无趣和乏味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奇特,那么神秘,总有更深层的含义有待被发掘。如果他记下了他跟一个洗衣妇人的谈话,他的话里肯定有非常有趣的东西,而她的回答一定也很奇特。如果他写在酒吧里遇到了某个男人,那我们读了他的文字之后,肯定会想更多地了解一下那个男人。假如他来到一个城镇,他看到的东西,并且他让你看到的—绝不会是普通的房屋和破落的街道,而会是非常奇特而美妙的东西—蜿蜒流淌的河流,壮丽的桥梁,古老的城堡,死亡的阴影。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都不仅仅为自己存在,而是往昔时光的象征和纪念物。博罗的目光穿透某人,看到的是那个人所代表的一切。从名字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威尔士人吧?接着,这个人瞬间就被忘掉了,博罗拖上你,跟着他的思维走了,看到古老的布立吞人、入侵的撒克逊人、从未听说过的游吟诗人、欧文·格伦道尔[37]、山里的突袭队,以及上千种有趣的事物。或者那个人的名字是丹麦的?博罗立刻把这个人留在了乏味的现代生活中,自己的心已飞向了在海斯发现的巨大头骨(我要插一句,我仔细研究过那些头骨,我觉得它们完全低于正常人类的标准)、维京人、巴萨卡战士[38]、瓦兰吉人、哈罗德·哈德拉德,以及教皇不变的邪恶。对博罗来说,所有的道路都通向罗马。但是,要我说,这个人写出了多好的英语文字啊!他怎么就把风琴悠扬的曲调编进了句子里呢!它是那么不同寻常、充满活力、栩栩如生!

如果你有幸能听得出散文里的音乐旋律,那么你在博罗文章中的每一行里都将找得到音乐的节奏。例如,在《拉文格罗》的一个章节里,他描写了在山沟里扎营的时候,心里突然涌起的极大恐慌。描述这段经历的人,真正继承了班扬和笛福的衣钵。另外,我们还要仔细观察他写作的艺术,他的叙述固然简略,但是注意—“山沟”这个词被刻意地重复了几次,营造了一种奇妙而诡异的氛围,它们就像乐曲中反复出现的主旋律。此外,还可以拿《圣经在西班牙》这本书末尾篇章中描写不列颠的文字做例子。要不是我自己的描述实在乏味,表现不出它的精彩,我真不喜欢从这种好作品里直接摘引文字。好吧,无论如何,请允许我把这段美妙而激扬的文字摘抄在这里:

噢,英格兰!愿你荣耀的太阳永不落进那黑暗浪涛之中!虽然阴暗、不祥的乌云正迅速在你身边聚集,但是,但是蒙主喜悦,上帝会将它们驱散,并赐予你更长久的昌盛,更辉煌的声望。或者,就算你末日将近,也愿你死得壮烈,配得起海上老女王这个名号!愿你在鲜血与火焰里沉没—如果你真的会沉没,也要拉下不止一个国家与你共赴灭亡!愿主喜悦,免除你的厄运,让你不致可耻地、缓慢地灭亡;在你消亡之前,将斥责与嘲讽加在居心不良的仇敌身上,即便他们嫉妒你、憎恶你,他们仍然敬畏你,即便有违他们的本心,他们还是将荣耀与尊崇献给你……除去你身边的假先知,因为他们所见只有虚空,口中只有谎言;他们用未泡透的灰抹墙,这灰是要落尽的;他们说看到了和平的异象,但却并没有和平;他们让恶人的手得力,让善人的心忧伤。就如此行事吧,不要害怕结局,因为你要么在别人的羡慕中悲壮地倒下,要么上帝会让你永远拥有海上霸权,海上老女王!

或者拿与“燃烧的铁皮人”的那场战斗做例子。这一段太长了,无法在此摘引,但是去读读吧,每个词都不要放过。在我们的语言里,还有哪里能找到比这更有力、更凝练、更克制的描写呢?我亲眼见过许多壮烈的战役,见过不止一场两国交战,两个国家里最优秀的人被挑选出来与对方作战,但是博罗的描写却让我更生动地回想起战斗的场景,远比我自己的记忆生动。这就是文字的魔力。

他也是个很厉害的拳击手。除了在文学圈,他在其他圈子里的名声也很大,那些圈里的人要是知道他是个作家准会大吃一惊。他天生就有优势,六点三英尺的身高,敏捷得像只斗鸡,在拳击场上肯定能吓倒对手。但是他打拳击也很讲究科学方法,我听说他有一种独特的懒散的套路。他很钟情这项运动—他是那么敬慕拳击手!你记得他写过的那些小短文吗?文中描写的都是他的英雄。如果不记得,那我必须引用一则,如果还记得,那你再读一遍也一定会非常高兴。

那是克里布,英格兰冠军,也许是英格兰最棒的男人。他就在那儿,身形庞大,那张脸多么像狮子的脸。还有贝尔彻也进入了他的地盘,年轻的图瑟·贝尔彻没那么强壮,但他是拳击场上最讲究科学打法的拳击手,只是我说不清他到底想怎样运用力量。他现在像是要从我面前走过,那天晚上他也是这样,戴着白色帽子,穿着白色大衣,体形瘦削而彬彬有礼,步伐雀跃,目光炽烈而坚定。与向他迎面走来的那个人形成了多么大反差啊!那是阴沉而野蛮的谢尔顿,对任何人都没有一句好话,但是随时都能给人一记重拳。太有力了!吃了他强壮手臂挥出的一拳,就算是巨人也会失去知觉。那边还有一个,正在闲逛呢,双手背在身后,支撑着棕色大衣的垂边儿,他个子太小了,看上去完全不像一个拳击手,但他可是轻量级之王,他就是传说中的兰德尔!可怕的兰德尔,身体里流着爱尔兰人的血,这没让他更好,也没更坏。离他不远的是内德·特纳,兰德尔上一局的对手,虽然内德败了,但仍然觉得自己是个优秀的拳手,或许确实是这样,因为比分非常接近。我怎么可能把他们每一个都介绍完呢?他们总共有几十个人,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厉害的地方。有“斗牛犬哈德森”;无畏的斯克罗金斯,他打败了“犹太人萨姆”。还有“黑人里奇蒙德”—不,他不在现场,但是我很熟悉他,就算他大腿断了,他仍然是最危险的黑人。那是珀赛尔,每次都是在快要完蛋的时候才反击成功赢得比赛。那是—什么?只允许我说最后一个了?好吧,那就这样。我认为你是这个强大家族中的最新一员,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骨子里是真正的英国人—贝德福德的汤姆!向你致敬,贝德福德的汤姆!或是不管你想被叫什么名字都行—“春天”或“冬天”都可以!向你致敬,棕色眼睛、身高六英尺的英国人,有资格扛着六英尺的弓去往佛洛顿[39],在那里,英格兰人打败了苏格兰国王,打败了他的亲信和骑兵。向你致敬,英国拳击手的新星,你已经取得了数不清的胜利—真正英国式的胜利,黄金也买不到的胜利。

这是发自他内心的话语。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战斗基因已经在我们血液里消失多时了!好像到了和平时代,我们终于有理由将它从我们本性中根除。但在这个武装到牙齿的世界,它是我们未来最后也是唯一的保障。如果这种刚毅的品质从我们灵魂里消失了,那无论是我们的人口、财富,还是环卫我们的大海,都不能保证平安。也许这听起来很野蛮,但是在这个狂野的世界里,野蛮才能获得生机,柔弱没有机会生存。

博罗对文学和作家的看法有点古怪。对于出版商和兄弟作家,他完全只有仇恨。在他的书里,我记不起一句称赞在世作家的话,对不久前刚故去的那一辈作家也没有任何赞誉。确实,他曾经对骚塞发表过好评,但是顶多也只算是一种夸大的热情。但对于与他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其他人,比如狄更斯、萨克雷和丁尼生,博罗都直接无视了,要知道他们那时正在创作的巅峰时期呢。他的眼光投向了不太有名的戴恩和其他被遗忘的威尔士人。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他早年遭受的失败和很久之后才得到的认可深深伤了他的心。他觉得自己是部落领袖,但是部落里的人并不这么认为,所以他觉得不屑,傲慢地退出了。看看他骄傲而敏感的脸吧,那是解读他人生的钥匙。

我们重新回到拳击的话题吧,这让我想起了与此有关的一桩趣事。我一个朋友曾经给一位重病卧床的著名澳大利亚拳击手读一本拳击小说《罗德尼·斯通》[40],这位将死的勇士以极大的兴趣听着,但是也对小说里搏斗的场景提出了一些犀利而专业的批评。朗读那本书的人读到了年轻的业余拳手与“残暴的伯克斯”对决的部分。伯克斯有点喘不上气,但是仍然以他强硬的左臂挡住了对手的进攻。故事里业余拳手的指导教练是一位老职业拳击手,这时喊着指点了他,教他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对,就这样—他打到了他!”床上的病人这么喊了起来。有了这样一段,谁还在乎评论家说什么呢?

你可以看出,我自己对拳击也非常热爱,在博罗的书旁边就有三本棕色的书为证,它们的位置也非常恰当。它们是三卷本《拳击术》,我的好友罗伯特·巴尔多年前将它们送给了我。它们简直就是一座宝矿,你只要看半个小时,就能挖到宝藏。但是啊,那时候书里的行话真是太多了!全是些无趣而愚蠢的华丽辞藻,像是在对你抛媚眼,甩动手帕勾引你,还讲些乏味的笑话,并且每个句子里都有一两个斜体字,简直能把人逼疯。书中有这些可怕的行话,就算这些是由阿尔布埃拉战役和滑铁卢之战的战士进行的激烈严峻的对决,也会变得无趣又庸俗。你得去看看黑兹利特[41]写的加斯曼和“布里斯托公牛”之间的较量,才能完全感受到野性的力量。当那一记可怕的右手拳把巨人打倒在地,把他打得从眉毛到下巴都沾满了鲜血,哪怕这样的场景出现在纸上,如果读到的人没有紧张得皱起眉头,那他可真是够麻木的。但是就算没有黑兹利特对这场搏斗的描述,那些谦卑的英雄曾如此鲜活地生活在尘世间,而且有那么多英勇的事迹,如果谁不能因此受到激励,那他的想象力也太贫乏了。可如今,英雄们却只活在这鲜有人读的书里了。他们都曾是活生生的人物,性格坚定,意志坚强,达到了人类勇气与承受力的极限。封面人物是杰克逊,棕色封面上烫金的人像,他是“绅士杰克逊”,有柱子一般的小腿,高贵的头颅,他能用小指勾着八十八磅的重物写自己的名字。

下面的文字来自一个跟杰克逊很熟悉的人。

我现在还记得他的模样,就像我在一八八四年看到他时那样。当时,他正从霍尔伯恩山往下走,去往史密斯菲尔德。他穿着一件红色外套,纽扣眼儿是金线缝制的,衣服饰边儿和褶儿都是上好的蕾丝,里面是一小条白色硬领圈,没有衣领(那时他们还没发明这个东西),戴着一顶圆帽子,上面有一条很宽的黑色饰带,身着有丝绸长裤带的米色及膝短裤,下面是白色条纹丝质长袜,脚上穿着带有镶钻搭扣的低跟鞋。外套里面是淡蓝色绸缎马夹,上面点缀着白色小花。看到他壮硕的胸膛、高贵的双肩、他的腰部(如果说有什么不足,那就是太细了)、他的髋部壮实得恰到好处、小腿结实得像柱子,踝关节线条优美却并不纤弱,双脚落地有力,手又是那么纤巧,这不禁让人觉得他出现在人间,是大自然给人类树立的典范。他继续走了有五英里,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一路上收获了男人们的嫉妒和女人们的爱慕。

瞧,这段充满细节的人物描写可以让你更清楚地了解作者的最初意图。读完之后,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那些回顾拳击运动往昔时光的文章里,在所有叫汤姆、比尔和杰克的人中间,总是有约翰·杰克逊先生。对于拜伦和伦敦许多血气方刚的青年来说,他是朋友,也是导师。正是这位杰克逊,在赛事正酣之际,抓住了“犹太人门多萨”的头发,由此,以后的拳击手都成了短发一族。在书里你能看到老布劳顿的方脸,这位十八世纪的顶级拳击手,他最初的梦想只是在普鲁士卫队里,从基准兵做起,努力往上晋升。他有一个记录者—好心的戈弗雷船长,他写下了一些后世难以超越的文字。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话:

他像军人一样利落地停下动作,然后在界内准确地做出击打动作;他往后退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对自己没有信心而停止进攻,这种情况下,拳手通常会瞎抓一气,手臂得不到身体的支撑,挥出的拳连苍蝇都拍不死。不!布劳顿可不是,他勇敢地稳步向前,准备好迎接对手的冲击,用防守的手臂接了一拳,接着全力调动起他鼓胀的肌肉,以他强壮的身体做后盾,挥动手臂,把全身力量都聚集在了拳头上,接着将那像打桩一样的力量宣泄到对手身上。

要是英勇的船长能再多写点就好了。可怜的布劳顿,他出拳出得太频繁了。“什么,该死的,你居然被打败了!”王室公爵喊道。“我不是被打败的,殿下,我看不见我的对手了!”被打得失明的老英雄叫道。唉,这就是发生在拳击场上的悲剧,也是生活的悲剧。年轻人如迅速涨起的海浪,而之前上来的老一代浪潮就被抹平,呜咽着渗进了海滩的沙石间。“让年轻人享受大好时光吧。”高贵的老拳手说道。但是看着年老的冠军就这么倒下,多么令人悲伤!汤姆·斯普林—博罗叫他“贝德福德的汤姆”—就很睿智,他选择了急流勇退,退役时保持了不败纪录。克里布也是保持了冠军之身。但是布劳顿、斯莱克、贝尔彻等其他人,他们的结局都是一场悲剧。

拳击手的下半生通常都有点奇怪,让人捉摸不透,虽然通常来说他们寿命都不长,因为他们平日生活放荡不羁,训练时期又奉行禁欲主义,这两种交替的状态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健康。他们深受男人和女人的爱戴,这也正是他们毁灭的原因,不过拳击场上的国王最终在更致命的病症—体重减轻、感染结核菌,或者其他同样致死但鲜为人知的病菌—到来之前就已经倒下了。观众席上最年老体弱的人,也比他敬仰膜拜的了不起的年轻拳手活得要更久。杰姆·贝尔彻三十岁就过世了,胡珀三十一岁,“斗鸡”皮尔斯三十二岁,特纳三十五岁,哈德森三十八岁,“无可匹敌的兰德尔”三十四岁。偶尔,他们中也有人也能安然终老,但他们的生活也会发生最奇怪的转变。比如很多人知道的格利,最后成了一个有钱人,并且在议会改革时期担任了庞蒂弗拉克特的议员。汉弗莱斯成了一个成功的煤炭商人。杰克·马丁变成了一个坚定不移的禁酒者和素食者。“黑钻石”杰姆·沃德成了艺术家,奋发有为。克里布、斯普林、兰根,以及很多其他的人都成了成功的酒店老板。最离奇的当属布劳顿,他老了之后到处去买老画和小古董。有人看到过他,记录下了对这位沉默的老绅士的印象,他衣着过时,手里拿着自己的清单—布劳顿,曾经是英格兰令人生畏的人,现在看起来只是一位无害而温和的收藏家。

许多拳击手都是横死,但那也是意料之中,有些是死于意外事故,有的死于自己人之手。不过一流的拳击手从来不会死在拳击场上。类似的这种悲剧是发生在西蒙·伯恩身上罕见而令人悲伤的故事。他是个勇敢的爱尔兰人,很不幸地造成了对手安格斯·麦凯伊的死亡,后来自己却又死在了“聋子伯克”的手下。然而,伯恩和麦凯伊都不能算是一流拳击手。如果我们从拳击场的角度来看,人类身体确实显得越来越脆弱,而且更容易受到震荡和冲击的伤害。在这项运动的初期,比赛以死亡结束的情况极为少见。但是,渐渐地,类似的悲剧却变得普遍,到如今,就算选手都戴着拳击手套进行比赛,这类悲剧发生的频繁程度仍然令我们震惊。因此我们不免感到先辈们的这项原始的运动对于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时代来说,确实是过于粗野了。不过,想想在猎场和障碍赛马场上,两三年里出现的受害者要比在拳击场上过去两个世纪里出现的还要多,这倒是可以帮我们减轻思想负担。

力量和勇气为许多拳击手带来了名气,但他们也用自己的力量和勇气报效国家。如果我没记错,克里布加入了皇家海军。还有斯克罗金斯,令人畏惧的矮个子,有壮实的胸膛和结实的肩膀,多少年来他快速猛击的打法一直所向披靡,直到狡猾的威尔士人内德·特纳终结了他的职业生涯,而内德又被另一个聪明的爱尔兰人杰克·兰德尔终结了。肖,一位享有崇高声誉的重量级拳手,在滑铁卢战役第一次冲锋时,被法国的胸甲骑兵砍成了碎片。粗野的伯克斯在巴达霍斯突围之战中英勇阵亡。这些人的生命有着一种象征意义,那就是时代对人的召唤—以毫不退缩的顽强去抵抗一个武装起来的世界。看看杰姆·贝尔彻—俊美、勇敢的杰姆,更有男子气概的拜伦—但是,这不是写古老拳击场的文章,有的人觉得有趣,另一些人可能觉得无聊。让我们跳过这三卷姿态低微、无处辩驳,但却令人沉醉的书,开始讲层次更高的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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