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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约翰逊文集旁边,放着吉本的作品,可能你想不到,我有两个版本,因为我之前收藏的那个全集版本在印刷字体上有点毛病,所以我实在无法抗拒伯里[26]编注的新版六卷本《罗马帝国衰亡史》。在读这部书的时候,你可不会希望遇到任何阻碍,必须字体清楚,纸张干净,书也不能太重。但是读的时候可不轻松,你会带着诚挚的目的和对知识的渴望,手边还会放着一本古典地图册和一个笔记本,慢慢地进入内容,并不时翻回到之前的部分,以便牢记看过的内容,并将其与接下来的信息联系起来。这部书中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紧张感。读这部书既不会让你整夜不眠,也不会让你在白天忘记跟别人的约会,但是在读的过程中,你会感受到一种沉静的喜悦,而读完之后,你得到的东西将永远不会失去—货真价实、清晰确切的知识,你所得到的知识会让你成为一个视野更开阔、思想更深刻的人。

如果我被罚要在一座荒岛上待一年,只能带一套书做伴,那我肯定会选吉本的这部书。它视角广阔,其中蕴藏了多么丰富的精神食粮啊!它讲述了一千年间的历史事件,内容翔实、好看而准确。总体而言,它的观点富有哲理,文采斐然。我们现在的写作手法灵活多样,会觉得他的风格过于浮夸。但是要知道,他那个年代,我们的文学创作已经被约翰逊时期的浮夸文风腐化了。对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讨厌吉本浮夸的文风。如果一段文字要描述罗马军团进军,或是希腊议员辩论的场景,那这段文字就必须要有韵律而且铿锵有力。有这样清醒而公正的魂灵在一旁支持你、指导你,你会觉得自己升到了空中,下方就是交战的各国、冲突的各族、王朝的兴衰,以及各种信仰的分歧。你平静地飘在上方,这一连串的画面在下面一一掠过,始终有个严肃、慎重而平和的声音在轻轻告诉你这些场景的真正含义。

这是有史以来最宏大的故事。在开头,你会读到对罗马帝国的描述,罗马早期诸帝统治时,罗马是公认的“世界霸主”。接下来,你不断读到一连串皇帝的奇闻逸事,在那些逸事中,那些皇帝时而是伟大的明君,时而是挥霍无度的昏君,偶尔还会是丧心病狂的暴君。帝国的衰败从上层开始,过了几个世纪才腐化到拿长矛的战士。虽然罗马帝国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但是主张和平的宗教信仰也没影响到它,罗马帝国的历史仍由鲜血铸就。新信仰不过是给已有的诸多争吵和暴行提供了新理由,比起宗派成员引发的动荡,愤怒族群之间的混战倒可以算得上温和了。

然后,从外部刮来了一阵强劲的疾风,它来自“世界的荒地”,具有非凡的破坏力,搅乱一切,疯狂地横扫旧秩序,在身后只留下被撕裂的乱世,但是这股力量也终于清除了所有陈旧和腐败的势力。暴风的中心在中国北方的某个地方,它突然出现,并且有可能再次出现。人类这座火山猛地喷发出来,掀掉了山顶,将整个欧洲都笼罩在了它毁灭性的残屑碎片之下。然而荒诞的是,并不是征服者推翻了罗马帝国,而是蜂拥而至的难民,他们无比惊慌,就像是受惊狂奔的兽群,破坏掉挡路的一切。那是一个风云变幻的狂野时代,那一时期,欧洲的现代民族开始形成。各民族从北方和东方群拥而至,如同沙尘暴袭来。从表面看,局势一片混乱,但是每一个民族都在彼此融合,从而让整体更加强大。善变的高卢人从法兰克人那里学到了稳重,沉着的撒克逊人从诺曼人那里学习了精致的品位,与伦巴第人和东哥特人的融合让意大利人焕发了新的生机,腐败的希腊人被果敢而诚挚的伊斯兰教徒取代了。在每个地方,都似乎有一只伟大的手在把不同的种子混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只能说战争已经变成了民族大迁徙。不过,书里并没有预言到在大西洋的对岸有什么了不起的新事物也正在崛起。当你在一个盎格鲁—凯尔特人的大本营看到新加入的意大利人、匈奴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任何一种人类品格都可以在这里演化出来。

好了,让我们回到吉本的话题上:下一阶段是从罗马帝国到拜占庭帝国,就像是盎格鲁—凯尔特民族未来的中心落在了芝加哥或多伦多。奇怪的是,伊斯兰教迅速从南方涌来,淹没了整个北非,从东到西一方面传遍了整个印度大陆,另一方面还传遍了整个西班牙,直到越过拜占庭[27]的城墙,将这个基督教的堡垒变成了穆斯林在欧洲的至高要塞。这就是讲述世界已知历史大半内容的宏大文本,而这些知识只需要通过推荐给你的那份地图、一支铅笔和笔记本就可以为你所有。

当一切都很有意思的时候,就很难挑出例子来,但是对我来说,每当一个新的民族初次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刻,最令我印象深刻。这就像是伟人年轻时环绕在他身上的那种魅力光环。还记得俄国人的初次登场吗?他们带着那么多大炮沿河而下来到博斯普鲁斯海峡,在那里试图登上帝国的大帆船。奇特的是,一千年过去之后,俄国人仍然在为实现他们那些身穿兽皮的祖先没能完成的事业而努力。然后是突厥人,你可能还记得他们开创功业初期特有的凶悍。他们中某些人身负君主赋予的使命。这座城市被蛮族围困,从陆路进入的入口也被封锁。而这些亚洲战士擅自离开部族加入了一次遭遇战。第一个突厥人冲了出去,拉开弓箭射死了一个蛮族战士,然后俯下身去吸吮这人的鲜血。这一幕让死者的同袍无比惊恐,难以鼓起士气再跟这样诡异的对手作战。这两个强悍的民族分别从相反的两个方向来到同一个城市,所以说,这座城会成为一方的重镇,也会成为另一方延绵数个世纪的梦想。

另外,那些从欧洲消失的民族,要比这些登场的民族更有意思,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想象力。比如,曾经征服过北非的汪达尔人,他们是日耳曼人的一支,有着蓝色眼睛和淡黄色的头发,原来生活在易北河地区。突然之间,他们也染上了当时普遍流行的漫游狂热症。他们选择了一条抵抗力量最弱的路线—通常都是从北向南、从东到西,汪达尔人却往西南方向去了。继续走这条路必定是出于对冒险的纯粹热爱,因为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找到安居之所,在他们走过的上千英里路程中,途中就有许许多多这样美好的地方。

他们穿过了法国南部,征服了西班牙,最后又冒险去了非洲,在那里占领了一个罗马帝国的老行省[28]。就像是英国占领过印度一样,他们在那里据守了两三代人,现在那里还有不少他们的后裔。就在这时,罗马帝国发出了一点火光,告诉人们灰烬之中尚存余火。贝利萨留[29]在非洲登陆,重新夺回了这个行省。汪达尔人的海路被切断了,因此只能往内陆逃。他们能继续保有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的特征吗?他们是被黑人消灭了,还是与他们融合在一起了?旅行者带回了传说:在月亮山那一带有一族黑人,瞳孔和头发的颜色都很浅。有没有可能这里面有那个消失的日耳曼族的影子呢?

这个例子让人想起在格陵兰岛的一个类似的部族,他们也消失了。我一直觉得这是历史上最浪漫的谜团之一,尤其是每当我的眼睛努力越过格陵兰岛[30]海岸的大片浮冰,看向古老的“埃里拜吉亚人”曾经的定居点之时。那里曾有一座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城市,是由来自冰岛的殖民者建立的,发展得颇具规模,他们还向丹麦申请了一位主教过来。那还是十四世纪的事。主教准备履职,却发现自己无法成行了,由于气候变化,格陵兰岛和冰岛之间的海峡被融化的冰山填满了。从那时起,再也没有人能确切地说出那些古老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到底怎么了,要知道,那时他们可是欧洲最有文化、最先进的部族。或许他们被爱斯基摩人和他们轻视的斯格雷林人打垮了,亦或许跟他们融合在了一起,也有可能他们仍然自给自足地生活着。因为就算是现在,人们对那片海岸地区仍然知之甚少。假如南森和皮尔利那样的探险家在这里偶然发现了老定居点的遗迹,或是在这种细菌无法生存的环境里找到消逝文明留下的完整木乃伊,那将会很奇妙。

但是,我们还是再回到吉本的话题上吧。吉本先做了计划,然后连续劳作了二十年,终于完成了这项伟大的工程,真是一位伟人!无论是多么不知名的古典学者,多么啰唆的拜占庭历史学家,写得多么潦草的修道士编年史,都被他吸收进他的书中,在庞大的整体框架中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要完成这么巨大的工程,需要无比勤奋、有毅力,以及专注细节;但是珊瑚虫也有这些优点,不过大家却并不会注意到这种组成珊瑚礁的个体。同样,作品的创造者本人吉本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甚至被忽视了。在知晓吉本著作的一千人中,可能只有一个在意过吉本本人是什么样。

总的来说,事实正是如此。有的人比他们的作品伟大。他们的作品只是呈现了其人格的某一个方面,作为一个复杂而独特的人,他们身上可能还有许多出色又不可分割的特质。但吉本不是这样。他是个冷血动物,似乎他的智力太过发达,以致情感能力受损。我想不起他一生中除了对古典著作,还对什么产生过极大的冲动,或是强烈的热情。他高超的判断力从来没有被情感所蒙蔽,或者说他的感情从来都处于意志力的良好控制之下。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值得称道呢—或者说,还有什么比这更不讨人喜欢呢?他遵从父命,抛弃了心上人,然后总结说“作为情人,我只能叹息;作为儿子,我只能服从”。他父亲过世后,他以这样的话语记录了这件事:“儿子的眼泪从来都不长久。”法国大革命的可怕景象只在他脑海里激起了自怜的情绪,因为他去瑞士度假的地方被愁眉苦脸的避难者给侵占了,就像是一个坏脾气的英格兰乡绅抱怨说观光客让他不胜其烦。在鲍斯韦尔所有描述吉本的文字里,都透露出一丝厌恶之情,他甚至经常都不提吉本的名字,如果我们不理解其中的缘由,就无法真正读懂这位历史学家的一生。

我觉得可能没有人像爱德华·吉本一样,生来就有那么完备的条件,能达到自我满足。他拥有成为大学者所需的每一种天赋,对任何学问都有永不满足的渴求,还特别勤奋,记忆力惊人,而且有一种温和开通的哲人性格,这使他能够超越派别局限,保持中立态度评述人世间的各种事件。在他的时代,对他的普遍评价是他在宗教思想方面偏见很深,但是对于现代哲学来说,他的见解却并不陌生,在如今这个更自由(也更公正)的社会里,并不会伤害到民众的感情。我们翻到百科全书里他的那一页,来看看对他的观念的最新评价。“第十五和十六章的内容完全没有必要详述,”给他立传的作者如此说,“因为在当下这个年代,任何一个基督教辩护士都无法否认,吉本所提出的那些重要指控,大部分都是事实。基督徒可能会抗议说他们在某些情形下遭受的压迫足以影响整体结论,并且他们一定会抗议说对基督徒的那种指控完全是不公平的。但是,他们也不再那么顽固了,能听得进去那些合情理的证据,那些证据表明基督徒受到的压迫并不像人们曾经认为的那么残酷。他们还慢慢接受了吉本提出的次要因素[31]论点的正确性,哪怕类似观点来自比吉本还讨厌的人,他们也能够让步。事实上,正如这位历史学家自己承认的那样,他所阐述的对基督教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次要因素,根本没有触及基督教的源头究竟是自然还是超自然。”这些话说得不错,但一个世纪以来泼在我们这位历史学家身上的脏水可怎么算呢?至少得号召一下给已经过世的人道个歉吧。

从体形上来说,吉本的个子很小,跟约翰逊博士的大个子一样,都令人印象深刻,不过他们两人身体上的疾病倒有些怪异的相似处。约翰逊博士年轻时就深受溃疡和“国王恶疾”的困扰,王室恩典也没能治好这病。吉本给我们简洁地描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极富戏剧性。

我连续被嗜睡和发烧症状折磨,身体一边消瘦下去,一边又水肿,这主要是因为我接连经历了神经收缩、眼瘘,还被一只狗咬了,这只狗凶得厉害,大家都怀疑它是一只疯狗。每位医生都被请来过,给我治病的钱花了太多太多,尤其是付给药剂师和手术医生的钱。有段时间,我吃的药比吃的饭还要多,直到现在,手术刀、疮口和腐蚀药剂在我身体上留下的伤疤还无法消除。

这就是吉本令人伤感的描述。那时,这种遗传慢性疾病在英格兰非常普遍,我们统称为腺病。我不知道那时盛行了近一个世纪的豪饮习惯跟这种病有没有关系,也不好说腺病跟博学有什么关联。但是,我们只需要将吉本描述的症状跟约翰逊博士的神经性抽搐、满是疤痕的脸,以及博士的圣维特舞蹈病对照起来,我们就会发现这两位当时英国的顶尖作者都深受同一种恶疾的残害。

我不知道吉本在南汉普顿民兵团当中尉时的画像是否还存留于世。他骨架小,脑袋很大,脸胖而圆,身上还穿着看起来十分招摇的军装,真是圆钉子往方洞里塞,太不合适了!他父亲是一个和他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拥有军衔,所以也让可怜的吉本成为一名士兵,而没有让他成为他自己。战争爆发了,吉本所在的兵团被集结起来,他深感绝望,这个倒霉的学者不得不一直在军队待到战争结束。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他与自己的书隔绝了,他也曾大声而痛苦地表达过愤恨。南汉普顿民兵团从未与敌军碰过面,这对士兵们来说倒是件好事。就连吉本自己都取笑过他们;但是在兵营里待了三年,可能他手下的士兵对这位书呆子中尉开的玩笑要比吉本取笑他们的时候要多得多。他用起笔来比用剑要顺手得多。让他抱怨的事中还有一件就是,他的上校以身作则,鼓励他们每天都大量饮酒,有时候还会酗酒,这让他得了痛风。“日子过得要么忙碌,要么闲散,完全没有高雅的活动来补偿逝去的时光。”他说,“我的性情也不知不觉地被这群粗鲁的军官给带坏了,他们都缺乏学者的知识和绅士风度。”想想看,吉本在军官食堂的饭桌上,周围尽是喝高了的家伙,他自己也喝得脸通红,那是多么奇特的画面。然而,他自己也承认在当兵的这段日子里,并不只是吃到了苦头,也收获了许多慰藉。军旅生活让他再次成为一个英国人,改善了他的健康状况,也改变了他的思路。作为一名历史学家,这段军旅经历对于他也颇有助益。对此,他有一句话很出名也很典型:“现代军营的纪律和演变,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了古罗马军队的方阵和军团,对于一个研究古罗马历史的学者来说,在汉普顿步兵团做中尉的那段生涯并非毫无用处。”

我们不了解吉本的全部人生,那并不是他的错,他对自己职业生涯的描述不下六处,但是每一处都不一样,每一处都写得很差。一个人要写好自传,那可需要比吉本有更多的勇气和热情。写自传是所有人类创作中最难的一种,要求作者圆滑、审慎,还要坦诚,这些特质又几乎是一个人不可能兼具的。虽然吉本接受的是外国教育,但从很多方面来看,他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内敛、自尊,有身为英国人的自觉。英国人的自传从不坦诚,因此英国自传从来都不是很好看。在我的印象中,特罗洛普的自传算优秀的了,但是在所有文学创作类别里,它跟我们的国民气质最不相符。你很难想象一个英国的卢梭,更不可能有英国的本韦努托·切利尼[32]。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由于民族荣誉感所致。如果我们也像我们的这些邻居一样做了坏事,至少我们的可取之处在于还有羞耻心,并且不会把它出版成书。

在吉本作品的左边,是典藏版《皮普斯日记》(布雷布鲁克爵士的版本)。说实话,这可算是用英语写成的最伟大的自传了,但并不是作者有意写成这样。当皮普斯[33]先生日复一日地把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又微不足道的想法写在本子上时,要是有人来告诉皮普斯,他正在写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著作,他准会大吃一惊。但是他这部无心而为的自传,虽然创作初衷并不明确,或是为了自己以后参照,而且也从未想过要出版,在这个类别的文学创作中,它的首创性相当于鲍斯韦尔写的传记和吉本写的历史学著作。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太害怕暴露自我,所以无法写出好看的自传。我们讨厌别人说我们虚伪,但是在所有的民族当中,我们最不能坦诚地面对自己的情感—特别是对其中某些方面。比如说,一个人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反映出他的性格,而且也会深刻地改变他的生活—要不然那些人的自传都是什么内容填满的呢?但在吉本身上,这件事的缺席却并不那么要紧,除了对未来的内克尔夫人有过极为克制的激情之外,他的心从来没给他带来过太多麻烦。所以,当吉本讲述自己的故事时,他总会试着让自己体面些。然而一个人越体面,也就会越无趣。卢梭可以自证为一个感情脆弱的浪荡子。切利尼会觉得自己是个好色的流氓而心有不安。他们虽然都不那么体面,但不妨碍他们成为真实而有趣的人。

关于皮普斯先生,有一点非常有意思,就是他能把自己成功地塑造成一个小人物,而实际上,他品格高尚,而且各方面造诣颇高。谁能想到在他日记里读到的都是些琐碎的评论,他晚饭餐点的目录,以及家里那些毫无意义的私事呢—而这又正因为其空洞琐碎而更加有趣了!这让人觉得他就是戏里那种性格怪异的人:大惊小怪,自以为是,对女人大喊大叫,在男人面前又很胆怯,穿得很好,钱包鼓鼓的,在政治和宗教问题上两面讨好,对一些琐碎之事永远都是唠叨不停。虽然他每一天的形象是这样,可是经年累月地看来,他又是另一种形象:尽责的公职人员,口才一流的演说家,优秀的作家,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同时也是一个藏书颇丰的学者,他总共收藏了三千册图书—这在那个年代可是不小的私人藏书量—而且他还很有为公众服务的精神,死后把藏书都捐赠给了大学。要知道,在伦敦大瘟疫最严重的时期,老皮普斯是唯一一个坚守自己岗位的海军军官,鉴于此,你应该能原谅他那些风流事。虽然他可能是个懦夫,或者说他确实是,但是,一个懦弱的人因责任心而努力去战胜自己的懦弱,这就是人类表现出来的真正勇气。

不过有意思的是,从来没人知道皮普斯到底为什么要用速记密码把每天发生的那些琐碎杂事都记下来,不仅如此,他还记下了自己那些不光彩的事情,换作任何人,肯定巴不得把这些事情忘掉。这本日记他写了十年之久,似乎因为他视力不行了才停下,潦草的速记字迹让他的视力衰退严重。我想,在他眼里,写起或读起这些速记,和读写普通的文字早已没什么差别了。即便如此,写完这么多本奇怪的速记手稿也非常耗费精力。是为了给自己的生命留下纪念,让自己区别于世间其他人吗?如果是这样,那他在把藏书赠给剑桥大学的时候,应该会将日记托付给一个人去保管,然后可以指定一个日期,在他死后将日记公布。但是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日记,若不是某位学者的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这些日记根本不会被人读到,可能现在还在皮普斯图书馆某个书架的顶层积灰呢。所以说,他并不想公开日记。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唯一的可能就是为了给自己做参考,方便查阅信息。从他的性格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他对方法和秩序有一种执着,总在估算自己到底有多少财产,为自己的藏书分类,把财产列出清单。可以想见,如此系统地记录自己好与不好的言行,也是类似的道理,出于一种对条理的病态迷恋。这么解释可能有点牵强,但是实在很难再想出别的原因了。

皮普斯的读者可能会对他日记中的一个小细节印象深刻,那就是那时的英国是一个多么热爱音乐的国家。几乎每个人都会一门乐器,很多人甚至会好几门乐器。多声部合唱团也很普遍。查理二世的时代没有多少值得我们羡慕的东西,但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们似乎比我们更有优势。那可是真正的音乐—优雅而柔情—歌词也配得上这种评价。那种对音乐的狂热可能是中世纪宗教改革之前最后的遗风了。我在别处读到过,说在中世纪宗教改革之前英国的教堂合唱团在整个欧洲都享有盛名。这可真是件怪事,要知道,在过去一个世纪里,英国连一个一流音乐大师都没出现过!

到底发生了什么国家变革,把音乐从这片土地上赶走了呢?难道是生活太严肃了,歌声已成其中的绝唱?在气候宜人的南部地区,你可以看到穷人也会开心地唱起歌来,但是在英格兰,穷人嗓子里唱出歌来通常说明他绝对是喝醉了。值得慰藉的是,只要得到适当的滋养和培育,这古老力量的种子一定会发出新芽。在旧时的天主教时期,我们拥有欧洲最好的合唱团,同样地,我相信我们现在也拥有整个欧洲最好的交响乐团体。至少,一家德国报纸最近访问了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合唱团之后,写下了这样的报道。但是在读皮普斯的日记时,我们难免会感慨,热爱音乐的氛围已经远不如从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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