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思黯打电话叫李损之到他的办公室来,有事和他商量。李损之狐疑满腹,不知道因为什么叫他——那件密谋之事他已经忘记了。这几天他喝了不少酒,每天都迷迷糊糊的,坐在办公室里就想睡觉,他们这一同盟所面临的威胁早已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推开牛思黯办公室的屋门,见还有令壳士在场,脑海中隐约升起一个念头,但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个什么念头。他睡眼惺忪地往沙发上一坐,不甚清醒地瞧着眼前这两个人,一句话也不想说。看见他这副尊荣,牛思黯同样一句话也不想说,但又不得不说,心里的不满藏都藏不住,便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腔调把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要他登陆另外几家媒体的客户端查看详情。要是他不愿查看也可以,反正也醉成这样了,不如回家去睡吧,省得在这里弄得大家都难受。李损之虽然脑筋不甚灵光而神志又不甚清醒,但牛思黯在挖苦自己这件事还是明显感受到了,只得强打精神振作起来,按照他的指示到其他媒体的客户端看看。翻了翻手机,发现并没有其他媒体的软件,只好先到商店去下载。等会儿,那家报纸叫什么来着,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回声报?不对,报纸没有回声,回声是耳朵里传来的。思谋半晌,他想起来了,便在搜索栏里面打字。可是不管怎么打也不显示,估计是手机坏了。于是他又骂了一句,这里按按那里按按,结果屏幕亮了。哦,原来刚才是自动熄灭了,并不是坏了。就这样,捣鼓了半天,李损之也没有看到想看的内容,而其他两人在旁边嘀嘀咕咕的那些话,他倒是一句也没落下。
只听牛思黯说道:“这位老师想得周到,事先设好了埋伏,给予对方沉重一击,然后就此事写了一篇声情并茂的檄文,把那小家伙彻底打倒了。”即使李损之的目光集中在手机屏幕上,他依然能想象出牛思黯那喜上眉梢的神色。
令壳士说道:“可不是吗?只不过从留言的数量来看,那篇檄文被淹没了,人们不太关心学理上的掰扯;倒是那些挖黑历史的小品文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底下的留言也尽是向着咱们说话的,最多的一篇留言数量已经超过了一千条。”他本人对这些是不可能了如指掌的,全靠令子直给他提供消息。听上去他也高兴得很呢,对这件事取得圆满成功感到无比的喜悦。
“可惜了。”牛思黯表达惋惜之情的语气和这件事本该带有的感情色彩并不一致,他是在用喜剧的手法演出一幕悲剧。“写得那么好的一篇文章,竟然石沉大海了。你问问,有没有办法捞上来?”
李损之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捂着半边脸,听着令壳士跟他儿子打电话。一只手是捂不住他那张大脸的,他不停地揉搓着面颊,试图让自己的肌肉松弛下来。近来不时有一些关于油腻中年男人的报道呈现在日报的客户端上面,李损之被标题吸引,点进去看了看。那里面的说法令他很不高兴,因为他几乎符合罗列出来的每一条标准。什么油腔滑调,什么事故老成,什么邋遢猥琐,什么保温杯泡枸杞,什么佩戴不值钱的文玩,什么谢顶肾虚,什么一无是处又爱吹嘘……油腻中年男人怎么了,李损之自我感觉挺好的。虽然这些描述活脱了就像是在刻画自己的形象,但是在李损之看来那都没毛病,是现在这些年轻人太不像话,总是拿老一辈说事。是该好好教育教育这些年轻人,一点礼数都不懂,一点规矩都没有,一看就是有人生没人养的货,家庭教育极度缺失,家风又特别差劲。就拿令子直来说吧,虽然见了面叫一声李叔叔,但是脸上连个笑容也没有,就好像叫这一声叔叔很不甘心似的。还有那个牛表龄,虽然脑子不好使,但却总喜欢在众人面前显摆,就好像他比正常人还机敏似的,真是岂有此理。还是自己的女儿好,知书达理,相夫教子,一点坏毛病也没有。女婿也不错,一表人才,家庭条件好,长得又那么俊,谁见了谁喜欢。要是孩子们都能像他俩一样就好了,他们这一代人也就用不着让父母老师操心了。就算成不了国之栋梁,好赖也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啊。现在倒好,看那一个一个的,女的就知道花钱,男的就知道喝酒,一点上进心也没有,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们了!
“子直说,捞是可以的,而且用不了多少钱。”令壳士挂了电话,用他面对牛思黯时独有的那种语气说道。“但这么做意义不大,现在铺天盖地都是关于刘去华私生活的报道,反响强烈到令人震惊的程度,充分说明这种新闻是最有杀伤力的。只要能让这些消息充分发挥它们的威力,其他事情自然水到渠成,不需要咱们过多地干预。”凭令子直的表达能力当然是不可能说出这样一番见解深刻的话的,令壳士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了加工。在三人组当中,文化程度最高的是令壳士,其次是牛思黯,最次是李损之。从职务排序上来讲,牛思黯第一,李损之次之,令壳士更次之。令壳士对这个扭曲的现实是很不满的,但他表现出来的却永远都是一张笑脸,当然是在牛思黯面前。在下属面前他是很注重立威的,表情总是很严肃,一丝不苟的。他相信,这个单位在他的领导下,必将取得比现在更加辉煌的成绩,而各项工作也必将取得比现在更加长足的进展。目前单位里头风气是不太好的,这和牛思黯的不作为有关。可是话说回来,风气这种事情,牛思黯又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呢?他本人一门心思扑在金钱和权力上,能指望他领导下的这些人心怀经天纬地的抱负吗?俗话说,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令壳士既然只是首座不是方丈,那就少操心自己力所不逮的那些事情,省得给自己找罪受。在这方面,他自我感觉比过去豁达多了。平心而论,他坚信自己是三人组当中到达这个地位付出代价最少的,并因此而自豪。当年老领导郑儋爱好书法,落款叫“白云翁”,他知道此翁雅好可资利用,便以请教书法为由接近郑儋,并给自己取了个艺名,叫“白云孺子”,意思是白云翁的子孙。白云翁当时已近退休年龄,自称白头翁可能更贴切一些。老来得子,老怀大畅,便在离任之前提拔了他的这个子孙,令壳士因而得以升迁。从他的发迹轨迹来看,确实比另外两个人干净不少。但因为是在牛思黯麾下做事,受其影响在所难免,令壳士便也渐渐淡忘了“小心驶得万年船”的祖训,而落得跟他们沆瀣一气了。
牛思黯一直都把令壳士视作一个威胁,而把李损之当成是可以合作的伙伴。因为伙伴没本事,所以可以合作,但不能托付;因为威胁有本事,所以合作也要小心,大部分情况都要提防。他坐到这张太师椅上可谓费了老劲了,所以他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果实。李损之是个废柴,嘻嘻哈哈可以,肝胆相照不行。这种人虽然能力低微,但绝对是充当左膀右臂的不二人选。他虽然近来有点不听话,不像以前那样言听计从,但还是要比令壳士可靠。他是绝对不会重用令壳士的,不能让他露头,不能让他获得展示自己的机会。可既然他已经是这个集团的成员,不把他拉下水是不行的,那样太危险了。好在此人对下水并没有太大的抵触情绪,笑眯眯地就跟着他们游弋起来,看样子还十分得意呢。现如今,他否定了牛思黯的建议,还是以他儿子的名义,这太伤牛思黯的自尊了。尤其是在儿子这件事上面,牛思黯自知技不如人,故总是讳莫如深。令壳士可倒好,在他面前显摆起自己的后人来了,牛思黯的脸色立马阴沉下来。他说:“子直考虑得可真周到啊,跟他爸一样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