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2年(乾隆七年)一定让皇帝头疼。这一年的六月,淮北地区(安徽北部、江苏北部)洪水肆虐。
由直隶总督、江南河防总督、两江总督、安徽和江苏巡抚组成的豪华治水团,进驻灾区。对于造成水患的原因,他们的结论不同,在如何疏导洪水的问题上更是争论激烈。
虽然皇帝最终作出了偏向江苏的裁决,“牺牲”了安徽的利益,但江苏的洪灾亦未能减轻。考虑到该地区特殊的河湖结构,淮北某种意义上为更高层级的利益让了步。
洪水两年一遇
乾隆七年六月,江南暴雨,流经江苏、安徽的黄河、淮河以及苏皖交界处的洪泽湖水势大涨,“淹没田禾”[92],涉灾范围极广,江苏淮安府、徐州府、扬州府的19个州县,安徽凤阳府、颍州府的17个州县,一片汪洋。
洪水到来之前,这些地区并没有作好防洪准备,直到四月仍在治愈上一年的洪灾创伤。蠲缓钱粮、分发救济粮、借给粮种、督促春耕,总是上谕与奏折的热门话题。然而朝廷表示的关心,更多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乾隆七年四月,刑部侍郎周学健报告乾隆帝,上一年灾后大量官员因渎职、贪腐被罢,导致救灾体系运转不灵。江苏的沛县、铜山、宿迁甚至一年内连换三个知县,新官难以在短时间内熟悉灾情。有些地方的县令还是由此前并未涉足州县治理的“河员”担任,这些人“无论署印之员,自知非久于其任,不过粉饰一时”,官员们赈灾,多“临时仓皇,自不得不授权于胥吏,假手于约保,因之冒滥遗漏,百弊丛生”。[93]
不仅如此,新的救灾行动又滋生了新的贪腐行为。官员与胥吏为避讳灾情,少报灾民人数;并非赈济对象的士绅与胥吏冒充灾民领取钱粮;在江苏,山阳、阜宁、清河、桃源等地的胥吏与保长强行索要饥民赈粮领取凭证,若强索不得,竟故意遗漏登记。阜宁县的地方士绅为领取更多赈济粮,竟出奇招——唆使妇女“胁官求赈”“出头冒领”[94]。
这些弊情,乾隆帝都已经通过别的管道知晓,他承认极少数“奸民,恃众逞刁”,需要整顿官员“以为上司讳言灾荒,遂承奉意旨,以重为轻,以多为少,上下相蒙”的恶习,不过办法也不多,唯再遣钦差大臣进驻当地指挥而已。[95]
可以说,在七月的洪水来临之前,官府的救灾效果并不佳,而防洪硬件设施亦未复原。直到乾隆七年四月,两江总督以及安徽、江苏的地方官多次向皇帝报告亟应堵筑之处。如沛县缕水堤“漫开决口,直入沛境,亟应堵筑”,“邳州境内沂河,旧有护堤,经梅家道口冲开六处,新城三面被淹,亟宜补筑”,“阜宁县境内之郭墅湖”是泄水要道,然而“久经淤平”,“亟宜开通”。五月,洪泽湖的淤塞仍未缓解。[96]
及至六月,河水大涨,上年未堵住的堤坝为洪水“指明”了流向,“上下两江去年受灾之所,六七月间复被淹没田禾”[97],一切都已经来不及,灾而复灾已是普遍现象。
冲突的种子
最初,大水淹及州县时,江苏的部分多在黄河沿岸,安徽的部分则多在淮河及其支流沿岸。36个州县之所以“水潦频仍”,不仅因该地域河流众多,地势低洼,还因独特的河湖结构。
该区域第一大河并非淮河,而是自河南而南下的黄河,两条河流共享一条出海河道,交汇处称为“清口”。“清口”的南边连着洪泽湖,以东是江苏淮安府的兴化、泰州,以西是安徽的泗州、颍州,以南又有一条水道连着高邮湖。淮河流经安徽,往东北方向注入洪泽湖,湖水在东边被高家堰大堤拦住,构成安徽与江苏的边界。
这套湖泊系统对黄河意义重大:不仅能分掉一部分黄河水,还能延缓水流,沉积泥沙,减轻河床淤积,在大涨之时特别能减轻水患。“清口”处的泥沙虽然会阻挠淮河出海,但等淮河水涨之时,自然会被水力冲掉,恢复原样。同时,淮河又能借抵住洪泽湖湖水的高家堰大堤加强水力,“敌黄”入海。[98]这就是明万历年间治水专家潘季驯提出的“蓄清刷黄”策略,清代治水官员奉为圭臬。乾隆七年六月的洪灾中,江苏、安徽两地巡抚及其上司两江总督,乃至钦差大臣,均未怀疑其正确性,多在此框架中寻求疏导办法。
然而,“蓄清刷黄”策略奏效的前提是“淮弱黄强”或“淮强黄弱”,若遇上“淮强黄强”以及泥沙沉积、水利设施老化的情况,周边地区随时会有水灾之虞。在潘氏的指导思想之下,地方官做得最多的是不断加筑高家堰大堤。
不料,高筑的大堤却在上下游、湖西湖东民众的心中埋下了冲突的种子。对上游的安徽人来说,高家堰大堤堵住了淮河的泄洪口,湖水很容易倒涨安徽周边。相反,江苏人则视大堤为防洪利器。简而言之,“上河之利,在开闸减水,下河之利又在上河之不开闸、不减水”[99]。所以,自明中后期以来,“淮扬之人资其保障,而泗反病,遂归咎堰”,直到大清建国初还“纷纭聚讼”[100]。矛盾异常尖锐。
乾隆七年六月的暴雨恰好导致“淮强黄强”,“水势异涨”“淮黄交涨”是朝廷的共识。为了泄洪,为了防洪,江苏、安徽的官民又习惯性地将目光投向高家堰大堤,两地上空升起了又一轮堤坝该不该放水的舆论阴霾。
“常识”引发争议
冲突首先在民间开始。乾隆七年七月,安徽泗州乡民数十人请求开启洪泽湖分洪区——高邮湖的昭关坝,地方官劝退后,第二天,乡民暗中开挖湖堤放水,而下游的江苏“乡民”赶来阻止,双方发生械斗,“各有数人受伤”。乾隆帝知晓此事后发布的上谕颇有意思,他指出,“湖西刁民但顾自己禾苗,不顾下流田庐之淹浸,希图盗开……大干法纪”[101],明显偏向下游百姓。
而在安徽巡抚张楷看来,围绕洪泽湖以东修建的堤坝,恰是造成安徽凤阳、颍州、泗州地区大灾的直接原因。他认为,频发的水灾已倒逼这些地区修建了良好的水利工程,而且淮河支流的河床不像干流那样高于平地,所以从前虽然常有灾害,“然每次不过数州县”,此次大灾,“实因淮水下流,不能迅趋入海,洪泽湖每年开放之天然坝,闭塞不通,滚水闸又复加高,以致壅滞难消泛滥为害,此其积潦之由,不在安省而在下游,不在支河而在二渎”。他还指出,之前“天然坝”每年开闸放水,这次理应“宣洩如旧”。[102]
此议遭到进驻两江地区的钦差大臣高斌强烈反对,在九月一份回复皇帝询问的奏折中,高斌否认了张楷提到的原因:“此安省人之私言,不独不为淮扬计,亦并不为淮黄计”。他认为,安徽遭灾主要是“天雨过多,山水大发”所致,大水注入洪泽湖,湖水上涨,并没有倒灌逆流。即便是离洪泽湖最近的“泗州”,“犹顺流直下”,更何况离湖泊数百里之遥的凤阳府、颍州府,所以,打开洪泽湖闸坝泄洪并不能缓解上游洪水,反而会让下游百姓遭殃,黄河水借湖水力缓之际倒灌入湖,“天然坝之必应永闭不开,以免下河淹漫之患,毫无疑义”。[103]
与高斌意见之坚决不同,时任两江总督德沛似乎有所保留。早在高斌向皇帝报告之前一个月,德沛就曾向皇帝建议,高家堰大堤的确不能轻易打开,然而“如遇水涨,洪泽湖实难容纳”,高邮湖上的三处堤坝可以“逐渐开放”,“及至异涨,天然坝不得不开”,泄洪可以,但必须提前几天通知下游民众。[104]此前,高斌任江南河道总督期间,曾主持兴修了淮黄水利工程。这次洪灾降临,其之前的政绩备受质疑,于是“浮言蜂起”,“指灾为证”,其不开堤坝泄洪的举措,令“中外哗然,纷如聚讼”,在民间引发极大争议:
有言运口改坏者,有言洪湖淤垫者,有言天然坝不应闭以致湖水倒漾者,且有言天然三坝改低三尺者,又有言山盱三滚坝复又加高者,有言高邮三坝下应接筑两堤直达于海者,有言海口淤塞者,有言云梯关明季防倭之梅花椿至今未除者,且有言大通口宽仅八十三丈者,有言灵璧五湖应加挑深广者,今又有言五湖原系低田名虽为湖而实非湖者,有言黄河淤垫应行疏浚者,有言毛城铺不应开者,今因石林口过水太多,又有言毛城铺不应闭者。[105]
这些欲突破“蓄清刷黄”框架的意见在当地市场不小。高斌称“学士大夫倡之,下吏之沽名者扬言之,大吏之未谙者轻信之”,但在他看来皆是“种种谬论,以讹传讹,离奇矛盾”。
“离奇矛盾”的建议未必无效。高斌上折报告前一个月,两江总督德沛向皇帝提及,大水猛涨之时,江南总河总督完颜伟因担心高邮湖堤坝冲垮,特将包括“永闭不开”的昭关坝在内的四处堤坝放水,下游虽然“一片汪洋”,但安徽上游“止灾于庐舍田园”[106],缓解了水情,并不像高斌鼓吹的那样,下游即便放水,上游也未必可救。
其实,下游放水,上游减水,这是常识。高斌之所以视而不见,皇帝之所以后来接受了其不开洪泽湖堤坝的意见,并不是不懂常识,朝廷如此作为,其实有别的目的。
为了朝廷利益
面对开不开闸放水、淹江苏还是安徽的争议,皇帝一开始便有很强的倾向性。
乾隆七年七月,安徽泗州乡民前去高邮湖挖堤,乾隆帝怒斥“湖西刁民但顾自己禾苗,不顾下流田庐之淹浸”,明显偏向江苏民众。又德沛向其建议,洪泽湖容纳不了湖水,不妨开堤坝三处泄洪,并提前通知下游民众。皇帝也拒绝之,理由是不到万分危急不能开堤坝“纵其淹没”,开闸前提前通知也不行,因为这会坏了泄洪的工作。他以黄河古沟决口为例说:
民情刁悍,只知为己,不知为人,即如今年古沟之决,使先谕高邵之民,高邵之民,必将以为护未急之淮扬,而先殃我现成之百姓,万方阻止,何以办理耶?[107]
如今视之,提前通知民众起码能挽救民命,不失为良策。然而皇帝为避免出现某一方阻止的情形,竟横加拒绝,一方面可视作维稳需要,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试图有选择性地让某一方受害。具体到这次洪灾的整体考量,皇帝拒绝开放洪泽湖大堤,选择维护的就是江苏一方的利益。这一利益,便是对朝廷财赋输送至关重要的运河水道。[108]
自明代中后期以来,江南已是朝廷财赋重地,来自长江中下游的盐税与田赋,通过大坝以东的京杭运河,陆续运往京师。如果大坝开闸泄洪,势必会影响到运河河运,帝国粮船、盐船将有倾覆之忧。为维护运道,洪泽湖畔的堤坝只能加筑,不能降低,更不能开闸(乾隆帝又派重兵把守高家堰,防止安徽民众毁堤;后来的六次南巡,视察高家堰是其保留项目)。乾隆帝还搬出了“昭关坝永闭不开”系“历来定例”的说辞,说明这是历朝共识,以堵住反对者的嘴。
可以说,为保住财赋运道,广袤的淮北地区事实上已成为泄洪区。
皇帝并没有将此挑明,仍嘱咐高斌统筹资源,尽量做到既不开堤坝又缓解安徽水情。后者的办法是,在洪湖下游的陆上建设水道,引导积水出海。这已是大灾之后的亡羊补牢之计,正当皇帝与大臣们讨论是否开坝之时,淮安府兴化、泰州、盐城地区“一片汪洋”,洪水来自洪泽湖、高邮湖。邻居安徽的水防不住,而东边的运河堤坝是否又能防住呢?并不能。江苏布政使安宁在乾隆七年九月告诉皇帝:“查本年七月间,古沟决口,湖水奔注,运河东岸堤工,到处漫溢,不唯上河田地俱被淹浸,即扬州府城,亦将浸灌。”[109]运河水与洪泽湖水双重夹击之下,下游与上游民众同样受难。
余话
上下游偏执一方利益而起的堤坝泄洪之争,最终没能敌过汹涌的洪水。洪泽湖东边的高家堰堤坝开还是不开,本应在更高层级进行统筹疏导的局面没有出现。即便有疏导方案,在灾而复灾的淮北之地,亦难付诸实施。早在洪水来临前两个月,乾隆帝就明白,苏州巡抚许容“曾言每年若费银二三百万两,自然水患可免”,乃是其“思借工程以为开销钱粮计”,借兴修水利贪污经费罢了,他并不完全信任官僚机器。[110]
若从皇帝的角度考虑,保住帝国财政输送管道显然比驱动官僚免除水患更值得注意。既然大灾不可避免,稳住东边大水不影响运河运道就是重中之重,在“财赋”与“民命”之间,标志性的洪泽湖堤坝高家堰构建了一个非此即彼的选项。朝廷选择了“财赋”,把“民命”交给了民众。于是,每逢汛期,上下游民众的紧张与冲突便爆发,循环往复,直至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