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生中,有些变化缓慢而连续,就像走过一座拱桥,或者一条彩虹。等到你发现的时候,你已经在彩虹的另一端,已经是另一个人了。比如我三十岁时离开农产公司,看似偶然,但其实早已注定。还有我创业后所经营的事业。我没去贩卖超市里的普通水果,而是执着于那些市场小的可怜的超级水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只能回答,‘那就是那时的我’。
我创业前就走遍半个世界,之后我依然喜欢旅行,还有工作需要,所以我才会去墨西哥,那也是彩虹另一端的必然。墨西哥的水果极富盛名,水果爱好者当然会趋之若鹜。就像我说的,去那里是早晚的事情。
当时我跟联合果品公司洽谈在墨西哥的采购。他们先派人陪我参观南部城市塔帕丘拉,然后是周边的农场和果园。那些人把我安排住进一个酒店,然后嘱咐过我不要到处跑。他们说的对,一方面是语言不通,西班牙语我不灵。另一方面,城里更安全些。塔帕丘拉紧挨着危地马拉,只有10分钟的车程。而那时危地马拉的内战已经进行到第三十四个年头。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纯粹的偶然了,就像金鱼跳出了鱼缸,像风筝断线,或者电视剧播到一半突然停电。这种情况不多见,但只要一个小小的随机的决定,就能改变所有事。
我先是在酒店房间里看了半小时电视。当你听不懂电视里说的是什么的时候,你会发现半个小时非常久,你还会发现关掉声音比开着它更能看明白剧情。接着我去了酒店餐厅,可那里晚上根本不提供服务。然后前台的那位小哥向我推荐了塔帕丘拉的啤酒,他用极其夸张的词汇形容了对面街上的一个酒吧。等我喝到那里的啤酒后,我才意识到那位小哥可能在那个酒吧拿着销售提成。但有总比没有好。
我到了那,买了一杯啤酒。虽然味道不太好,但那毕竟是个酒吧,我喝的也大概算是啤酒。这比看哑巴剧强多了。酒馆里除了我自己,就只剩下另一桌人,他们一共四个。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他们说的是英语,偶尔还会蹦出一些法语。我乐坏了,西班牙语的世界可憋坏我了。我走过去请大家喝了一杯,于是这酒馆就只剩下一桌,五个人。除了我是来工作的以外,其他几个人都是来旅游的,他们有的是在墨西哥城认识的,有的是在莫奈认识的。他们约好了来这里,共同继续下面的行程。
当我听到他们要继续向南,从荒野处进入危地马拉,我兴奋极了。我没去过危地马拉。作为一个热带国家,除了盛产桃花心木和香蕉一类的普通作物,那里一定还有未被探索的水果。我的这一观点被同桌的另一个人强烈的认可,那个人也是个地道的水果猎人,他因此热爱所有的热带国家。
最终我决定加入他们。他们的计划非常丰富,他们的目标不仅是危地马拉,他们要绕到东北方一片印第安人聚集区,穿过几个村庄,探索热带雨林,最终步行跨境进入危地马拉。这听起来绝对是一次惊艳的旅行。当晚我收拾好行囊,只带了一个背包。我在前台留下一张字条,告诉自己的合作伙伴替我将剩下的行李寄回去。我告诉他们我临时决定加入一个旅游小队,请他们不必为我担心,并请他们电报我在中国的合伙人,说我会迟两周回去。
我说是两周,可最终我两个月之后才回国。
我跟着队伍,跟着他们的计划徒步旅行。我们经过了印第安人的聚集地,在那里找到一个向导带我们去探索当地的一些玛雅人的遗迹。接着我们住到一个村庄里面,村里的人非常热情好客。虽然那个村子没有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保持了较为原始的习俗。这一切让我到神秘而好奇。我就是在这个村子里,认识希梅纳的。
我们喜欢那个村子,我们也喜欢那些村民。他们朴实、善良、热情、好客。我们在那住了四天,一起打猎、劳作、洗澡、狂欢。有一天我闲着没事在村子附近的丛林里散步,在一条溪边,我遇到了一群村子里的妇女,她们在那里洗衣服、洗头发,嗯——还有洗澡的。我当时愣在那了。先是被这幅奇景吓住,然后被一个女孩吸引。那个女孩穿的很——简单,而且被河水淋湿了,非常迷人。我觉得她的美貌世间罕有,虽然同行的其他几个人觉得普普通通。她们认为墨西哥城才有真正的美女。但他们不懂。希梅纳的美貌不是让人窒息的那种,她让我感觉离开了人间,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走上去——搭讪。
这里的女孩们都很大方。这要是在别的国家偷看女人洗澡,也许我就回不来了。希梅纳很大方,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她对我笑了。什么都没说大概是因为语言不通。我被她的笑俘虏了,我疯了,我疯狂的爱上了希梅纳。
我们即将离开村子继续履行,在最后一个晚上,村子里的长辈提议,为明天即将上路的客人举办一个晚会。所有的人都参加了,包括希梅纳。我们唱啊,跳啊,喝呀。
最后到了当晚的高潮,村民们开启了一个仪式。在古代这种仪式用以奖励最勇敢的战士,现在只是用以提升晚会气氛。村里最年长的那个老头,想必也是村里最好的魔术师,从宝盒中取出一包药粉,将它倒在酒里,并声称通过药酒和咒语,能把人的灵魂带入天国。他问,谁有勇气来一次天堂旅游?当然是急于表现的我喽。我上去了。
我喝下药酒,然后老头子在我面前念念有词。不一会我眼前就出现了幻觉,我感觉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就像脑子与身体连着的那根线突然断了,但又断的不很彻底。我不知道是什么在控制自己行动。他们说我自己在漫无目的的走动,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看见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美丽世界。在那个世界什么都是五光十色的,山川、湖水、各种动物、各种建筑,就好像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都在这了。那里也有人,或者说是神,他们都在朝我笑,跟我打招呼。接着我看见了希梅纳。
我大声叫着她的名字,跟她一起在天堂散步,戏水。我当时不知道。他们后来告诉我,村民们都认为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抵抗那种诱惑,坚持真正的自我,因为我将毫不掩饰自己欲望。我承认这一点,我的感觉是,在那里你将能满足所有欲望。总之,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为我欢呼。然后希梅纳接受了我的追求,她看到我是真的爱她。具体为什么我说不上来,也许是我在天堂的时候,我的身体做了什么或着说了什么。我不知道,这有点像酒喝太多断片儿了。反正我们相爱了,然后我决定留下。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同伴们早就离开了。他们给我留了字条,告诉我如果还想继续探险的话,到危地马拉的马拉卡坦汇合。但我没去,我再也没见过他们。我刚才说了,我决定留在这个村子。
(2)
我在那个村子跟希梅纳过了段小日子,学了些他们的语言,他们的语法其实挺简单的。然后我跟村里的魔术师们学会了一些药的配方,只是那种能去天堂的药是不能轻易传授给别人的。而且他们也不许我配药,说那很危险。比如有一种毒蘑菇,每次只能放少量,多了容易造成类似呼吸神经麻痹的情况。中毒的人会丧失自动呼吸的能力,只能有意识的努力呼吸,一旦你睡着了忘记了呼吸,你就死定了。还有大麻以及一些不知名的草和水果。
他们带着我到处去采药。当我到达那个山谷的时候我惊呆了。这里生长着一种植物,据说只在这里生长。漫山遍野,全都是暗红色,在山谷的阴冷承托下,显示出血谷一样的恐怖气氛。传说这里是玛雅人活人献祭的地方,红色的果子都是人的血。当地人已经不相信这些了,过去这些果子作为所谓天堂引路之药的重要部分,是神圣的,被人崇拜的。而现在这个山谷用来埋葬死去的村民,据说是延续古代的习俗。那就是神肉果,在这屋中的这种
之后我发现了它特别的功效。我发现它才是天堂药酒的核心,而且能独立产生效果,只是你需要睡着,并且有极强的意识控制力。首次发现它们的当然是玛雅人,灵魂的美酒是玛雅人给它起的名字,非常的贴切。
之后我犯了个错误,我不该到处炫耀我的发现。我教那些村民使用这种果子,它非常受欢迎。可是消息传的太快,没几天就引起了附近一伙强盗的注意。这些人是流落于此的危地马拉军人组成的武装。他们靠武力控制着边境一带,他们种植罂粟、大麻。任何一股势力都抵抗不住神肉果的诱惑。想想看,一种天然生成的药剂,有能力给人快乐,虽然需要一定的训练才能享受它的美好,但它不会像毒品一样给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这东西的吸引力和持续消费潜力太大了。于是这些人究极了所有力量,来到这个村子。
这些恶人封锁了村子,封锁了山谷,也封锁了消息。他们请了一些蹩脚的专家,保护、研究、培植这些神奇的果树。这些蹩脚的专家中也包括我。他们用希梅纳和她的其家人威胁我,让我也成为研究队伍的一员。我没有选择。其实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每天用睡觉来提供实验数据。副作用就是我再也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纸里包不住火,时间长了,消息终会外泄。后来,不断有人企图混进来获得情报,也有一些组织希望占领这里。控制村子的那批武装的内部也经常内讧。那里越来越乱越来越危险。终于有一天,不知道是哪伙人跟哪伙人干上了,打的一塌糊涂。我终于等到了机会,我趁乱点起大火,希望转移这些雇佣兵的注意力,好能找到希梅纳和她的家人,把他们救走。
可是我失败了,我低估了这次纵火的严重后果。那些水果非常易燃,即便是还活着,还在生长的时候。
马可!
我说你是众多强盗之一。
那是因为来村子抢夺水果,跟那些危地马拉军人干起来的人,就是你。
你带人制造了混乱。而我居然鬼迷心窍的放了一把大火。
全死了。我没能救出她们。他们都死了。
当时我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以为自己在做梦,或者说自己还有梦中的力量。灾难过后,我没有找到希梅纳,山谷中的一切事物都被烧成了焦炭,尸体根本无从分辨。我守在山谷边半个多月,每天以泪洗面。偶尔还是会有人去那里碰碰运气,可都是一无所获空手而回。渐渐的大家终于忘记了这个地方。我走后二十多年没有再回来过,直到几个月前。
(3)
“我曾经恨过你,恨过你们,”洪运奎继续说,“可我现在没那个心情了。”
马可颓然低头。暗红色,山谷,水果,大火。那个梦果然是真的。在那个山谷确实发生了大火。而且薛医生也在场。
“所以你觉得我二十多年后再次登门是为了找这些水果?”
“对。”洪运奎说,“虽然我不确定。但我觉得,给了你种子会减少很多麻烦。看来我错了。你失忆了,你吃掉了种子。总之,所有事都乱了。我现在不求别的,只要你别打扰我。你知道么?自从我成功的养殖了这些浆果,我每天都生活在那个村子里,就像我从未离开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只有在那才能得到幸福。”
马可抬了抬眉毛:“你是说你每次只做同样梦?”
“不!每天都不一样。”洪运奎突然兴奋起来,“我们俩可以做很多事,我是说我跟希梅钠,每天都不重样。我偶尔会带她到其他城市旅游,去世界各地我去过的城市。我只要动动念头就行了。她非常喜欢。有时我会凭空造出一个地方,虽然很吃力,但是效果很好。”
马可想起自己的梦境,他也觉得跟一雯很开心很幸福。他知道那是假的,但如果让他选的话,他宁可活在梦境里。
“你分的出真假么?”
“都是真的。”
“我是说现实和梦境。或者人间和天堂。”
“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很难。最简单的方法是尝试着改变些什么。比如让自己变年轻什么的,如果能行,那你一定是在做梦。”洪运奎说完咯咯咯的笑。等他笑完了,就继续说:“但有的时候不行。比如你太虚弱的时候,你改变不了那个世界里的任何事物的时候。这时候你就需要一些小窍门。你可以跟别人分享你梦,在梦里说过的话,现实中不会有人知道。你也以在梦中创造一件物品,作为信物。比如制造一个戒指戴在手上。那么在醒着的时候,它就不会出现。”
马可点点头,似乎明白了。
“你听过忒修斯么?”洪运奎问。
“忒修斯之船?”
“就是他,雅典的国王忒修斯,人们为了纪念他,保留的他的战船。但我说的是另一个故事,关于一个迷宫。忒修斯把绳子拴在自己身上,进入迷宫杀死牛头怪,然后跟着绳子顺利的从迷宫出来。走迷宫的秘诀懂么?”
马可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前项链上坠着的戒指。
这个动作被洪运奎看见了。“那是什么?”
马可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是枚戒指,”马可说,“我正想着,可以在那个世界把它从乌黑色变成亮银色。等我需要知道自己在哪时,就容易多了。”
“好主意,”洪运奎盯着戒指,“真是个好东西。”
“上一个我留下的。失忆前的我。”
洪运奎摇摇头,他撇撇嘴说:“如果那是他知道即将失忆而故意留给你的,那它就是信物,用来提醒你一段重要的往事。我敢打赌,那绝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