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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卡洛斯

一支莱克斯特佣兵军团。在风铃谷。

卡洛斯的队伍藏身于森林之中,看着这一支军队缓缓行进。这其中,有头戴尖帽,身穿重板甲,手持方形盾与长戟的近战士兵,也有穿着轻甲,手持火枪与长剑的火枪手、线列步兵。好消息是,没有马。他们十分放松地走在林间小路上,大约有五百人,丝毫没有掩饰行踪的行为,也没有一点警惕。他们没有想到,在占领区会有一支军队在窥视他们。

他们的辎重上除了军械与食物外,还有不少财物、细软。他们一定是当完成劫掠,卡洛斯想,他没少与佣兵们打交道,他们的纪律只限于战场之上;战后,如果胜利,他们便会尽情劫掠;如果战败,卡洛斯不知道,他从来在战败后见到过佣兵。

“爵士,我们怎么做?”威尔玛凑在他耳边问:“他们看上去不堪一击,人数也叫我们少得多。”

卡洛斯点头表示同意,他手下共有一千五百人,其中他挑出一千一百个状态良好的士兵,七百骑兵与四百炮兵,带着他们出去寻找战机,剩下的人,留守暮谷镇。他们一共还有四门山炮,充足的弹药。

“威尔玛,一会儿你先令人开炮,无需多,三炮大概就够了。目标不是威力,是制造混乱。”之后卡洛斯带着骑兵,悄声离开。

不一会,大炮发出震耳的怒吼,佣兵团立刻乱作一团,其中一个像是军官的人大声呼喝,试着保持秩序,但卡洛斯的骑兵已经从两旁的树林中冲出,马刀反耀着日光长枪齐鸣。

但佣兵团毕竟身经百战,最初的混乱很快结束,他们丢下火枪,用长剑与长戟攻击骑兵们。卡洛斯看见一个骑兵被拉下马,砍成肉泥;一个骑兵的马被砍倒,人与马同时倒下,那人的腿与脑袋弯成骇人的角度,一看就知道活不了了。

卡洛斯的周围也围满了佣兵,他用手枪射杀了一个,随后调转枪口,用手柄砸晕了一个,马刀解决了他。一个佣兵砍中了卡洛斯马的后退,战马人立起来,钉了铁马掌的马蹄像是两柄重锤,直接打碎了一个佣兵头骨,差一点把卡洛斯扔下去。后面那个佣兵也被别人杀死。

一个带尖帽的长戟佣兵用戟刺向卡洛斯,卡洛斯伸手抓住长戟的矛尖,锋利的矛刃割破了他的手套,划伤了他的手掌,温热的血液流过他的手掌,忍着痛,他将长戟向自己狠狠地拉,那佣兵没提防,摔向卡洛斯,手中长戟脱手。卡洛斯感觉到佣兵尖头盔的帽檐撞在自己腿上,手握戟头,用戟尾戳进了他的后背,那人惨叫一声,死了。

摘下手套,伤口深可见骨。他吸一口气,用一条干净点的手帕当纱布绑住了手。疼痛钻心,这手帕恐怕也不大干净,他想。血依旧涌出,手帕很快被沾湿了。

但现在不是关心这个的时候,卡洛斯抬起头,佣兵们已经知道失败了。还活着的,向骑兵们投降,几个炮兵手持刚缴获的长刀,穿行在死人堆中,寻找濒死的友军与佣兵,以及马匹,给予他们仁慈的死亡。我们没有药品,卡洛斯感觉到嘴里的血味,口腔里没有血,但那股血腥味挥之不去。

威尔玛来到卡洛斯身边,在马屁股那里停留了一会儿,看了几眼那伤口。脸色煞白。走到卡洛斯身边,卡洛斯的手正向下滴血,他脸色更白了。

“怎么?不喜欢死人?”卡洛斯看着威尔玛的脸,笑了。

威尔玛已经快吐了,点了点头。

“好歹你还是个少尉,连这都怕吗?”卡洛斯笑着说。

“我是炮兵,从远处开炮,总比-------反正和在近处------”

“看人炸成碎片?”卡洛斯收住笑容:“我们都需要尽快适应。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吗?应该不是仅仅来抱怨你怕吧!伤亡如何?”

“我方死了十七个,伤了五十多个,轻伤不算。”他看了一眼马后腿上的伤。“有十来匹出了事儿,大概骑不了了了。我们大获全胜,杀了几百人,俘虏了五十多人,还剩下很多人,逃走了。”

卡洛斯点了点头:“受伤的马,用来拉缴获的辎重,实在拉不了的,杀掉,把肉割下来保存。”卡洛斯想了想:“所有尸体,剥下一切可用之装备,烧掉;至于俘虏------绞死他们,尸体同等处置。”

威尔玛张大了嘴:“全------全杀吗?”

“是的,全杀。嘴别张那么大,小心黄鼠狼钻进去。”他看着威尔玛合上了嘴:“现在,去行动。”

“可是,也许我们可以招降他们------”

“我们不需要佣兵,国家与我们一样没有余粮养活他们。现在,别问了!小心我把你吊在他们旁边。”

威尔玛一溜烟地跑了。

很快,绞刑架与火葬台草草搭建了起来。佣兵们上绞架之前丑态百出;有好几个哭了,好几个哭爹喊娘,其中有一个人提出带他们去找金子;还有一个发誓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土匪。

“我们不是土匪,”卡洛斯笑着看着那俘虏:“我们是国王的人。”随后他抽出马刀,亲手抹了那人的脖子。随着他的动作,佣兵的血溅在了他与威尔玛的军装上,变为褐色的斑点。他手上的伤口绽开,鲜血顺着手掌流向马刀,与佣兵的血一起滴落在泥土地上。

他转向士兵们,用手帕擦拭马刀,手帕吸饱鲜血与马刀一样展现出奇幻的黑红色。他看着士兵,士兵们看着他,鸦雀无声。

我是他们的主帅,他对自己说,我是他们的主宰,这种感觉令他陶醉。

最终五十几个人全上了绞架,都如同出生时一般一丝不挂,风一吹,尸体随风飘摇,好像一架阴森无比的风铃,正应了这谷地的名字。

绝大多数士兵穿上新靴子,使用了新腰带;他们拿到了新的马刀,火枪,有一些甚至披上了铠甲。所有人的弹药都得到了补充,纵使他们失去了其中几个人,十几个人,但他们仍然士气高涨,为下一场胜利而准备。他们完全相信我,卡洛斯想,我就是他们的卡尔五世。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之处,他想,一个正常人,将被逼成一个疯子,一个彻彻底底的战争机器,杀戮狂人。也许原先他们还鸡都不敢杀,但现在,同列的战友被炸成碎片的仍狂呼酣战

“长官?”一个士兵打断了他的思考:“我们找到了一个人,威尔玛长官认为您应该看一下。”

他们来到这人面前,威尔玛已经在照顾他了。此人衣着华丽,但已经严重磨损;体格健壮,不过,浑身是伤。他不断咳嗽着,血沫从他口中喷出,溅在威尔玛肮脏不堪的军装与手帕上。

“你是谁?”卡洛斯问。

那人嘴里嚼着什么,无视了他的问题:“你是此地的最高指挥官吗?”那人反问。

卡洛斯皱了皱眉头:“是的,先生。我是卡洛斯-斯维因上尉男爵。”转向威尔玛:“他嘴里嚼得是什么?”

“烟叶,”威尔玛忙不迭地回答:“我们没有鸦片,但缴获了不少烟叶。”

“那么,”那人笑着,好像笑的喘不过气来:“爵士先生,我——我是勒文-考文垂公爵,丰海城领主,沃伦堡守将。不过吗,沃伦堡丢了,当甘那小子跑了,我么?我没那么幸运了,我被抓住了,然后遇到了你,这军妓照顾了我很久。”

“我不是军妓。”威尔玛瞪了他一眼。

“哦,没有军妓穿军装,她们往往------”他又笑了,“当然,先生。如果你愿意,我这么叫的话——可比绝大部分都漂亮得多。”他笑德更大声,丝毫没有在意威尔玛愤怒的瞪视。

“这位是威尔玛少尉。”卡洛斯平静地说,厌恶地看这眼前这坨恶心的人,真不知道威尔玛是怎么忍下来的:“元帅默里斯呢?”

“在王都。”公爵止住笑:“决战就准备在那里打。”

“好的,”卡洛斯转向威尔玛:“公爵收的伤,不轻吧。”

“不轻。”威尔玛会意。卡洛斯点了点头,他重新打量了一下威尔玛,他不高,比卡洛斯矮一点,也更瘦,在战争期间,这种兵很常见;甚至面容,他和其他人一样脏兮兮的,衣衫褴褛,也看不出什么。

“很抱歉,公爵大人,您的伤,大概治不好了,我们没有药品。所以------”

“你,你要干什么?”卡洛斯走上前,手枪抵住他的头。

“一来,我不喜欢有人压在我头上;”卡洛斯冷冷地说:“二来,我也不喜欢有人侮辱我的手下。”

“你怎么敢这么做?我-------我是勒文-考文垂公爵!!”

“得了吧,考文垂家族如此兴旺,少一个也不碍事。”卡洛斯扣动了扳机。

清理了公爵的尸体,威尔玛问卡洛斯:“长官,我们下来去哪儿?”

“王都,我们得赶上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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