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大本没课的时候也不喜欢出门,靠在窗口看不知哪里出土的纸页泛黄的古书,字体小楷且是从右到左竖向排版的。我开玩笑地问:“是祖上传下的秘笈吗?”
她看我一眼,又看看手中的书,笑道:“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来的啊。”
瞧这话说的。她是说书都是管朋友借的吧。大本的心思也不在书上,雾蒙蒙的眸子常飘到对面12栋去,小本的窗外挂有两个粉红大夹子,专门用来夹他的假发。 一顶是短发,胡乱的三七分发型,戴起来颇为滑稽,在食堂令我们喷了好几次汤饭的,他自己看着也不免发笑,微微嗔怒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校规,我说我这头发是真的长不出,是天然的秃瓢,他们倒是假惺惺地同情我, 竟然硬塞给我一张溢脂性脱发治疗中心的传单,说什么不要灰心放弃啊,好歹试试啊,同情归同情啊,无奈校规也是严肃的啊云云。我转身就给塞到胡瓜的汉学书里头。”
我和大本同时噎住,继而狂笑不已。胡瓜教授的脑袋是典型的地中海型,为掩人耳目罩了顶乌黑假发。小本也就是由他身上得到的启发。
另一是长及肩背的直发,色泽自然,发质飘逸,据说拉过负离子。小本善用本身优势资源,常常很中性的打扮顶着负离子大摇大摆地混过11栋物业老姑婆的眼皮子迈进11栋。小本戴上负离子的模样与大本基本无异,只是神态上的差别。 每次一到宿舍门口发现大本没在,就在外面探进半边身子隐藏着身高娇滴滴腻歪歪地唤我“生生姐姐”,企图混淆视听,被我无情地揭穿后才老老实实拿出带来的昂贵进口水果点心给我吃,这种无聊游戏他乐此不疲屡试不爽。其实大本这人早就乱了辈分,省了“姐”字,直呼我“生生”了。
大本此时一副专注得不闻窗外事,只读圣贤书的模样,其实早从对面窗口外夹子上忽然消失的那顶负离子上窥破先机,理好了发型才捧书端坐。
基本上小本一来我就离开,实在是看不得他们那两张一样的面孔发乎情止乎理的亲密状,谈的内容多半可以令我窒息, 我怀疑中文系是不是果真学的是那些深奥的学说。连下盘围棋吃个点心,也似乎要引经据典地作出警世诗词来。偶尔争吵,多是大本发起的,冷语侧讽小本招蜂引蝶的恶质,小本生气不起来,一味好言好语,还生怕大本气坏身体,两人一来一往的,又像是对起了对联来。我自认是理科生学识浅薄,干脆掩门离去。
小本来11栋越来越频繁,我外出的机会也越来越多,长此以往我的第二春终于违我所愿地到来。第二春名叫林一,在职研究生,职业是外科医生。诚实稳重,外形尚可,最重要是家道殷实小有资产。读书人之间谈恋爱是极奢侈的,除去大小本这些家道殷实可供挥霍的公子小姐,拮据的感情谈起来有些许的浪漫之余难免劳心费神,也多少叫人有点尴尬。林一的职业让我可以不必顾忌饭卡问题,有召必应,反正我也到了这种年纪,林一的出现也方便我谈谈情说说爱打发时间。
某次林一和我吃饭时见到大小二本在食堂二楼,又是占了角落的位置,夸张的是小本的假发套凉在旁边的椅背上,光头兀自闪烁着,大本颦着眉,勺子搅弄饭菜,半天不吃一口,小本涎着脸劝解半天,大本冷冷地不知说了句什么,他竟端着碗提了假发甩袖离去了,大本愣了神,眼泪开闸般哗啦啦地流淌。
我看着她,心下也开始弥漫起黯然。爱情皆无一例外地伤人。
林一说这两个人怎么看怎么怪异,如果不是孪生子,如此惊人相像的几率几乎为零。还巧到自小相识, 且情侣般相处,怎么可能?学校也能容忍,真令人匪夷所思。
“这石小本就像那贾宝玉一样的怪脾性,叛逆又乖张,与男子和女子的交往态度截然不同,对女人像骑士,百般呵护怜爱,对男人简直可说是不屑一顾的鄙视,听说他曾经写出一篇恶贬同性的文章。”林一说“倒 是个人才,怎么性格这么怪僻。”
我默然不语。这件事的确诡异。
两人演戏一样,闹完和,和完闹,总是小本先让步。而大本的怨气似乎愈集愈深,终日对着书流泪,开始我还加以劝慰,但解铃终需系铃人,我也渐渐无话可说。小本也并非有什么大过错,但他和每个女同学的态度都甚为暧昧缠绵,了解他性子的人比如我知道他对女人的低柔软语和嬉笑打闹意味不了什么,只有对大本,才是真真的爱意。大本何尝不知,一直奇怪,平日她也不是什么小心眼的人,对我尤其大方,就是满橱的衣物零食也可悉数给我,甚至在我睡得起不来床时可以自己跑到教室帮我冒名答到,但一旦有小本在场,她就转了性似的,一副很有个性的清冷模样,时哭时笑,言语也激越起来。
我只能理解为她遇上本命冤家,心态就变得敏感微妙了。果真恋人的眼底是容不下一粒沙的。由于爱,就苛求,希望对方与自己所想象的最终选择无异,害怕因为爱而改变了自己的初衷,做了感情附属品,于是要求对方的迁就附和,硬是让梅花变成桃花,让桃子脱了毛装李子,表面协调了,实际上早就不知不觉地脱了轨,于是乎谁都不是当初那个谁,谁也不是谁想要的那种谁。什么都不是了,什么都改得不伦不类,原来的爱会还在?
记起当初大学是那个男生,也曾经是多真挚的感觉,即使多么穷困,日日辗转于牛肉粉店和大排挡油腻腻台子间也是泡在蜜里似的甜,曾以为是只此相携过一世了的,后来何以发展成那种地步,以至于想到他就是联想到他的千般不是万般缺失,然而其实这千般万般,何尝不是初时最欣赏的亮点?何尝不是最令自己动心的异处?都是自己一早心知肚明的事,如果要挑剔,凭什么还招揽过来?凭什么信誓旦旦地爱上?
爱终究是糊涂的,那时我们谁也不肯退一步迁就,故作潇洒各奔东西。即使如今蠢笨的我舍不得了,又跑回这个学校借读研之名故地重游,却依然想不通那么多那么多的为什么。
七夕之夜,林一送我回来,依依不舍分别后回到宿舍,竟发现大本,靠坐在衣柜边,见我进来,泪眼矇眬地抬起头醉醺醺地问我:“我真是前世欠了他的 。我不做这林妹妹了还不成?” 啥?不懂!
我听不懂,只皱着眉蹲下身扶住她,看她要吐,赶紧捉来一只盆。
“有什么好?他都不知道我会死在他前面,那不死的,他又不喜欢……他就不能不做他,我们都换一个来做罢……”my god !完全不知所云。
最后在床上嘟嘟囔囔几欲入睡,撑着眼皮对我说:“生生,你真的不认得我了吗?也难怪,形状都不一样了。”
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依稀又闻到那股香味,喝了酒也不见酒味,倒是那香,越来越浓。这回,我闻得清楚了,是书墨香。而她的身体似乎也越来越软,要化成一摊泥似的。
搞什么鬼?!
隔天我醒过来已是中午,大本和小本一同捧了个鱼缸进来,里面尽是耳朵般长短的金鱼,五彩斑斓的。我凑过去看,有几条游得歪歪扭扭,像是先天性残疾。
“那老板说,这些小东西刚刚才用汽车颠簸着送过来,只是晕车而已,回来放上几天吃饱睡够就好了的。”
小本解释着,眼笑弯弯地盯着一缸小生命,这回他也不问公母,悉数溺爱了。
我懒洋洋躺回床上不以为然。
果然,不出几日,晕车的鱼全仙逝了。鱼缸装满大本的眼泪,饭也不吃了。我打回饭菜给她,不见人,鱼尸体也不翼而飞。
最后在树林子里看到她,原来是葬鱼来了。一时间想问她,黛玉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如此等等的句子此时应该怎么改?
大本看见我,眼神哀哀的,也没吟出什么经典之作,只是问:“我这种性格是不是特别不好?太愤青。不过小本喜欢啊。”
我不禁想起那晚大本越来越软的身体,打了个寒战。
“如果可以告诉你就好了,生生,你一定可以帮我的忙。”
我也不知道该不该问,这种事情怎么都是不可思议的。那晚大本喝醉,就出现了白素贞喝雄黄酒变大白蛇的景况,我看到毛巾被里躺着一本大大的书,书皮上书三个黑墨大字:红楼梦。 皮面上花木扶疏的庭院回廊中一名素裙女子,正望着我醉眼醺醺的,张合着嘴,叽叽歪歪对我说着什么。我是吓坏了,寻思着想作掉她,回身又暗念道,就算是妖精,不就是一本书吗?又没行什么恶,用得着大惊小怪?
此时我终于对她说:“瞒什么,不就不是人嘛。不就是妖书成精嘛。早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