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章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外会计学者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问题研究较多,有一定深度,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本章将在此基础上对中外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找出差距,分析原因,规范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行为。最后,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中的寻租行为进行分析。
4.1 西方国家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一般分析
4.1.1 早期的研究:从稳健主义向均衡收益过渡
1.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传统信条:稳健主义
20世纪初期开始,传统会计理论研究者认为,企业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时奉行稳健主义原则,即宁可高估负债和损失,绝不高估资产和收益。各国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过程中坚持稳健主义的“稳健”程度有一定差异。例如,荷兰的会计体系是建立在管理经济学基础之上的,在会计政策选择上表现得较为激进;而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会计体系是建立在税法等法律基础之上的,在会计政策选择上表现得十分稳健,即使在严重通货膨胀时期政府仍然要求企业恪守原始成本会计;美国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稳健程度则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传统的观点认为企业之所以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其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更为谨慎和稳健,以应对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 20世纪50、60年代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研究:收益平滑假设
前文所述,早期传统认识认为管理当局在会计政策选择过程中奉行稳健主义。但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经验研究却偶然发现企业的期间会计收益的波动似乎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趋小,从而提出了收益平滑假设。Hepworth在1953年提出,稳定的收益使股东和债权人对企业管理有信任感。Gordon于1964年在其论文中写道:“股东对股票的满意程度不仅与公司收益的增长率有关,还和公司收益的稳定性成正比”,并在论文中提出以下假设:(1)公司管理当局尽可能使其效用最大化;(2)公司股票价格是会计盈余水平、增长率以及变动方差的函数;(3)公司管理当局的报酬以及效用取决于公司股票的价格26。Gordon的第二个假设采纳了早期的机械性假说,认为股票市场可能被会计政策变动所“蒙骗”。因此其认为,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报告盈余及报告盈余增长率,并降低盈余变动的方差,使盈余平滑化。实际上,收益平滑假设暗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即平滑的收益给予投资者安全感,反映较低的风险水平,从而带来更高的企业价值。Gordon1964年的研究引发了众多学者对收益平滑假设的研究。Gordon、Horowize 和Meyers(1966)对收益平滑假设进行了检验,但未能完全证明收益平滑假设。Copeland 和Licastro(1968)试图验证管理当局在长期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中进行选择,以左右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资企业未来股利的发放,从而达到收益平滑的目的。但研究结果显示,少数管理当局在少数年份明显使用了这一平滑策略,在其他情况下则不明显。随后的一些研究在改进研究方法后证明了管理当局收益平滑行为的存在。
4.1.2 20世纪70、80年代的研究:“三大假设”的提出及其检验
随着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认识到会计政策选择并非象人们一贯认识的那样笃信稳健主义,也不是单纯地追求收益数据的平滑化,而是一个由多因素影响的复杂过程。到20世纪70、80年代,为了解释管理当局为什么采用某一种特定的会计政策而不是另一种会计政策?为什么管理当局对不影响现金流量的会计政策如此倾心?等问题,实证研究者们吸收了契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政府管制理论等经济理论,从契约成本的角度解释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偏好问题,从而提出了著名的会计政策选择的“三大假设”,即分红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
自“三大假设”提出以后,众多学者对这“三大假设”进行了检验。其中:(1)对债务契约假设进行检验的研究主要有:迪金(1979),利里恩和帕斯提纳(1982),波纹、诺伦和列西(1981),达利瓦尔、萨拉蒙和史密斯(1982),霍特豪森(1981)等。他们的检验结果均一致证实了债务契约假设,即负债对权益的比率越高,管理当局越可能增加当期报告收益的会计政策。(2)对政治成本假设进行检验的研究主要有:瓦茨和齐默尔曼(1978),迪金(1979),利里恩和帕斯提纳(1982),波纹、诺伦和列西(1981),戴利和维格兰德(1983),泽米鸠斯基和黑格曼(1979),达利瓦尔、萨拉蒙和史密斯(1982)等。大部分对政治成本的检验都证实了政治成本假设,即规模大的企业,管理当局倾向于选择可降低当期报告收益的会计政策。(3)对分红计划假设进行检验的研究主要有:瓦茨和齐默尔曼(1978),波纹、诺伦和列西(1981),戴利和维格兰德(1983),泽米鸠斯基和黑格曼(1979),达利瓦尔、萨拉蒙和史密斯(1982)等。他们的检验结果基本证实了分红计划假设。由于上述关于“三大假设”检验的研究都只是考察管理当局对单一会计政策选择而不是对会计政策组合的选择进行研究,从而降低了研究结果的解释力。尽管如此,上述的检验还是证实了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但与分红计划假设有些出入。鉴于此,泽米鸠斯基和黑格曼(1981)通过存货、折旧、投资减免税和退休金成本的摊销期限等四种会计政策的组合来检验“三大假设”,结果有力证实了“三大假设”是成立的。
4.1.3 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机会主义型和效率型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实证会计研究者们围绕着会计政策选择类型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Sweeny(1994)、Christie和Zimmerman(1994)、Dechow(1994)等均是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会计政策选择在理论上大体可以分为机会主义型和有效契约(效率)型。会计政策选择的机会主义型假设管理当局利用会计政策选择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效率型则假设管理当局利用会计政策选择降低企业契约的契约成本,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从企业契约的角度看,机会主义型的会计政策选择把企业契约看做是静态的、给定的,把会计政策选择假设为管理当局对已经存在契约的反应。实际上,早期的会计政策选择研究大多数是从机会主义角度分析的。如在“三大假设”的提出及其检验中研究者假设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是以他们关于报酬契约、债务契约和政治成本的预期个人效用最大化为基础。当研究者们开始给定契约形式,并不明确地考虑多时期的影响时,机会主义型的会计政策选择则获得了进一步的证据。在这些条件下,会计政策的选择将被管理当局用来影响现在的契约而不是用来影响未来的契约。
尽管研究者们认为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可分为机会主义型和有效契约型,但他们很难判定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符合机会主义观还是有效契约观,很难在理论上对两者进行明确的区分。实际上,管理当局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偏好于何种类型由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这些会计政策选取后对企业价值产生的可能影响、管理报酬契约的具体形式、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等因素决定。这样,最优的会计政策选择应当是两者的最优权衡,这是因为,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允许管理当局具有某些灵活性,能够使企业对其环境和不可预见的契约后果作出灵活反应,降低契约成本(有效契约型),同时让管理当局自由选择会计政策,这也为其机会主义行为留下了空间(机会主义型)。
4.2 我国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研究
4.2.1 中外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差异分析
在实证会计学者的视野里,会计政策选择主要是由企业的组织结构决定,而企业的组织结构又由它所处的环境所决定。实证学者将企业组织结构和环境的三个方面——管理报酬契约、资本结构和政治成本单独抽出来进行研究,从而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假设”。从实证会计理论对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研究路径我们可以看出,会计政策选择作为一种行为,对其动机的研究应当考虑其组织结构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此外,从行为学的角度看,动机的产生由需求引起的,而需求又是由外部环境作用于行为主体的具体化。因此,我们应当在参考西方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一般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我国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进行本土分析。
1. 分红计划假设
西方实证研究者关于分红计划假设的提出是基于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签订了管理报酬契约。由于管理报酬契约中分红计划对会计收益数据的利用,人们预期管理当局有动机选择那些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会计政策来达到契约中的会计收益数据的意图。这就是实证会计理论的分红计划假设。然而,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报酬机制来看,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并不存在有效的报酬契约。魏刚(2000)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水平与企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其所持股份存在负相关关系。在其研究中还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年度货币收入偏低、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收入水平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并且“零报酬”现象严重。李增泉(2000)对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机制和企业业绩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当局年度报酬并不与企业业绩挂钩。随后的许多学者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如杨瑞龙、刘江(2002),荆爱民、徐炜(2003),李玲(2005)等。因此,在管理当局报酬与经营业绩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与经营业绩脱节的情况下,管理当局为获取高额报酬而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目前应该是不明显的。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和意识形态,使得管理人员的个人效用函数中货币报酬只是一个部分,而声誉、社会地位、控制权的满足感却占有相当的比重。公司管理人员除了占有更多的剩余外,还期望得到高度评价和尊重,期望有所作为和成就。由于行政色彩浓厚、“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报酬中货币收入不多的情况下,管理人员更注重手中的权利、职位的高低。这种激励的隐蔽性使得名义报酬契约流于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增加自身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象“分红计划假设”那样选择有利于提高自身报酬现值的会计政策选择;二是绕过会计政策选择利用内部控制的漏洞直接攫取公司财富据为己有。从现实情况来看,第二种情况更为普遍。这恰恰说明了我国报酬契约的隐性激励特性和制度漏洞并存的现实特点。当然,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可以预期管理当局会逐渐重视会计政策选择的“妙用”。
2. 债务契约假设
一般来说,企业的资本来源对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取得的资本的比率越高,就越有可能为避免出现违背债务契约的限制条件而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提前到当期确认。实际上,西方债务契约假设的提出是建立在债务契约硬约束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在中国目前在沪市和深市交易的上市公司原先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本占很大比例。由于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同具有公有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始终没有建立起真实有效的契约关系。而且在两者之间插入了第三者,即政府的层层干预。在政府的干预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表现为一般特殊的兄弟般的借贷关系,从而导致债务契约的软约束。贺晓东(1996)认为,我国债务契约软约束的深层次原因是上市公司、国有商业银行与政府之间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彼此的效用函数有着直接的联系。科奈尔(1979)指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亲血缘”关系是导致预算约束的根本原因。这样,面临着债务契约软约束的我国上市公司即使违约也不会承担高昂的违约成本,因而管理当局不会有动机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调节会计收益来避免违约。当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其贷款违约法律追究制度的建立,各商业银行将会越来越注意贷款风险的防范。我们相信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将会有动机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增加当期会计收益和息税保障倍数,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技术性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