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圣人与超人观念,皆有植根于大地的文化生命意向。从前面的论证中,可以看出,老子的道德论之根本取向在于母性中心主义观念,他有意忽视了男性中心主义立场,或者说,废置了阳刚性生命观念,既不赞同天地交合、阴阳协调之辩证道德价值立场,亦不赞同阳刚为本、阴柔为辅的生命价值观念,所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价值原则,恰在老子道德价值学说的消解之列。这样,在天地合成中,老子独重“大地母亲”的德性,并将生命的最高道德根性与大地或母亲之德性相感通,作为圣人观念的独立价值意向。这里,显示了老子的思维立场,人们从老子的对立判断中,常见出辩证法。
实际上,老子之对立判断法,与通常意义上的辩证法大相径庭,由于老子的单相价值取向,不强调对立互动,只重视对立中的优势优生选择,实质上,采纳的是母性中心主义的极端化立场,并不带辩证法色彩。尼采也不是辩证性的鼓吹者,极力否定黑格尔乃至苏格拉底之辩证观,对赫拉克利特之辩证法则若有所思,其实质,采纳的也是极端主义立场,即男性中心主义的生命立场,以狄奥尼索斯崇拜为中心的生命本体化立场。尼采也是大地的崇拜者,他明确指出:“现在,我教你们什么是超人:超人是大地之意义。让你们的意志说,超人必是一大地之意义罢!”“兄弟们,我祷求着:忠实于大地罢,不要信任那些侈谈超大地的希望的人,无论有意地或无意地,他们是施毒者,他们是生命之轻蔑者,将死者,他们自己也是中毒者。大地已经厌恶他们:让他们去罢!”“从前侮辱上帝是一最大的亵渎;现在上帝死了,因之上帝之亵渎者也死了。现在最可怕的是亵渎大地;是敬重不可知的心高于大地的意义。”当然,老子与尼采的这种表面相似之处,丝毫不能掩盖他们之间的深刻矛盾,现在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老子与尼采对现实与大地采取了相同的出发点,却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呢?其根据本身就是文化存在价值之谜。
文化价值原则或生命价值原则之形式,说到底,皆与一民族之地理、气候与种族特质有关。地理上的寒暑变化、土壤贫瘠与肥沃,直接决定了此地域之人民的生存方式。北方各民族处寒冷之地,居广漠之草原,以游牧为生,故身躯庞大、心性粗豪、不受束缚,以勇为生命的最高价值取向。
南方人居海洋之滨,行大海之上,以海洋渔猎为生,以商贸为动力,故能成就其浪漫个性。希腊文化乃希腊民族之地理、气候和人种所决定,欧洲各民族所处地理、气候和种族各不相同,本不具有共同之文化,但是,西欧各民族的这种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希腊罗马民族能以精神或武力征服其他野蛮民族,欧洲民族,早有尚武重艺和自由达观的心性品质。此后,由于基督教文明远播欧洲各国,欧洲各民族禀有共同之信仰和相似之文化精神,这样,各民族虽保留了地域文化和古老的民族文化,但是,既接纳了先进的希腊罗马文化,又接纳了富有神秘道德信仰的基督教文化。
欧洲各民族皆形成了三种文化交互作用的历史精神格局。在以基督教信仰为主导文明时,希腊罗马文明则成为治国之纲领,民族的民间文化形式,则成了艺术精神的依托;当希腊罗马文明为精神主导时,基督教文明和民族文明则成为心性文明的精神创建方式。欧洲各民族常处在这种文明的多元选择和精神冲突之中。
尼采的“超人”,既有民族文明的作用,又有希腊罗马文明的强盛精神作用,这两种文明的结合,构成了尼采所宣扬的“超人”的核心本质。“超人”,即反对基督教文明的精神实践者,在人性主张上,他们主张生命欲望的强力展示,这与希腊罗马文明在精神上取得了一致性。尼采的“超人”,是强者的文化,是酒神文化崇拜的具体表现。在尼采那里,只要展示出生命的强力,抛弃信仰的虚幻,反抗道德理性的强制,对一切虚伪或伪善的教义宣战,就是伟大的胜利。他所主张的“大地”,实即对现实生活或肉身生活的充分肯定。肯定大地,即肯定人间生活;反抗虚幻,即反抗那种虚伪的精神生活或天堂理想。他试图让人站在实在的大地上,展示生命的狂欢与野蛮,享受生命的欲望与胜利,歌颂强者的法则。他的“大地”,并非是大地的真正品性,而是现世生活的象征形象,或者说,是实在的生命象征形象。他也要求人们牢牢地把握现世生活,以现世生活的强力意志作为价值评判的唯一依据。尼采的“超人”,是大地的坚守者,是尘世生活的享乐者,是天堂生活的反叛者,同时,尼采的“超人”,也是孤独者,他蔑视人群,崇拜野兽和强者法则。
在尼采那里,有的是对抗与冲突,他关心的是强者的胜利,而不在意弱者的失败,在他看来,弱者即应从世界中淘汰,这种强者原则,是对一切强力形式的认同,而在这种强势原则下,只有肉身的相互敌视和胜利,没有公平正义原则和自由理想,或者说,强者原则,就是有力者自己设定的公正与自由,是强者给自己的公正与自由,而不是给别人的公正与自由。所以,尼采反对一切形式的道德,以为道德是维护弱者的工具,因为强者不需要道德,所以,他主张一切人都应崇尚强者的原则而反抗奴隶的道德。这在自由意义下确实维护了公正与和平,打破了等级秩序与不平等的主奴关系的合法性,这种强者原则,也是对专制制度,特别是不平等的主奴制度的挑战。在尼采看来,只有强者的道德,才能造就自由的人,才能造就自由正义的法则。尼采的“超人”是大蔑视者,他蔑视一切文明制度,他蔑视现世生活中的伪善者,他蔑视各种虚伪的人生,力图通过引入“超人”来到人间,给人间宣示新的生命法则或道德法则。这样,超人就否定了所有文明的非人道习俗,他要创制全新的文明。必须指出,尼采的“超人”,对习俗制度的破坏,对不平等的社会秩序的破坏,对一切矫饰的文明的法则的破坏,确实,是强者的胜利。尼采是现实主义者,他崇拜强者的胜利,并以强者的姿态来恢复古典文明与信仰的自由价值,因而,他的“超人”,尽管有极端的破坏性,但同时也是大创造者、自由文明和生命的创建者。
老子决不能被称之为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历史主义者,可以说,他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中华文明在其起源之处,就笼罩着神秘主义的精神;这种神秘精神,逐渐被帝国专制和君主至上权威秩序所占据,于是,主奴关系、不平等关系、大国君王法则,成了这一文明所崇奉的现实原则。
在缺乏自由公正观念的社会,国民逐渐形成了远离政治、认同政治、忍受政治,追求个人闲适而不求自由公正的生存法则,学会在屈服中生存,在屈服中保全自己。老子的精神法则,本来是在母性中心主义价值范式下建立的,却不自觉地成了这种屈服原则的最具价值解释的思想基础。这样,公正或正义原则被长期弃置一旁,根本不能将天地自然之公正原则移植到人类社会或等级秩序之中,结果,只求个人长生的法则与屈服性生存原则深刻地契合一致。为无为与事无事,以虚为本、以寂为道成了中国人的价值范式,而真正应拥有的慈爱、谦让、俭朴之法则及其天道基础,则被长期废弃,于是,老子的“大地”说,成了忍认和屈服的精神法宝。老子的理想主义原则,一变而为现实主义的屈服性法则,这是精神误读,但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当现实生存法则过于严酷,公义原则的普遍缺乏,统治者杀人残民无恶不作时,就形成残忍高压的统治政策。老子之思想,不仅没有动摇中国文化的这一价值根基,相反,他还为这种屈服性法则找到巧妙的依据,这可能是老子所无法设想的。对于母性文化精神过盛而男性文化精神不足的民族来说,过分的母性中心主义,不仅不能与强势文化相对抗,而且不能消解强势文化的压迫。
老子只看到了天地法则的一面,事实上,他只重视大地法则,而忽视了天道法则;在天地法则中,天道法则,始终应成为中心性法则,即以强盛为本,这能够使一文明在与他文明对抗中,葆有强势文化价值本身而能立于不败之地。这种天地交相胜法则或男性中心主义法则,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行进途中,始终能处于优势地位。自然,也应看到,人类文明的最终毁灭,必然根源于这种强势原则的不断膨胀。事实上,西方文明的强势原则,并未许诺人类以美妙的未来,它只是预示着人类的末日。以美国文明为主导的西方文明价值范式,将使文明与文明对抗中人类最终不得不面对“大地毁灭”。
事实上,强势法则之间的最终争竞结果,就是毁灭人类文明和大地的共在法则。平等法则屈服于强权法则,理想法则屈服于现实法则,最终,理想主义就成了空洞的想象。从短时段来看,强势文明令人崇敬;从长时段来说,还是老子所许诺的文明形式,更能保全人类的和平生活。道家以母性中心主义为范导的价值模式,只能是母性中心主义的最终胜利,但人类基于眼前利益只崇尚西方主导的强势法则,文明选择本身就成了一件最荒谬之事。西方人至今不曾觉醒,这正是人类文明的悲哀,人类皆趋向于此,在强力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更加重了这种悲哀。
4.2.4超越王道之外:圣人何为与南面术之误读
在《道德经》中,老子规范了圣人的行为,“圣人”,实即理想的君王。
老子不满意各种各样的现实君王统治而试图创建理想的君王,这实质上涉及政治学问题,这样,创建什么样的理想国,即需要创制什么样的君王。
贺荣一将《道德经》第80章的形象描绘,视作老子的理想国模式,颇有道理。试看:“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之理想国,自有历史现实政治模式作为基础,这正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以雅典政治文化作为基础,重在培养共和国的公民作为基本任务。此外,还有《太阳城》、《乌有乡消息》、《乌托邦》等各种理想国之模式。必须指出,无论思想者所创建的理想国模式如何,创建理想国的精神冲动本身,是可敬的行为。不过,也应看到,与古今任何一位思想家所创建的理想国一样,老子所创建的理想国也带有不切现实的一面。
老子所创建的理想国,在国家规模上,由于受到西周社会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其视界难以开阔,故老子以西周时期卿大夫所拥有的最小采邑,作为其理想国的土地标准,这个理想国的特点在于:“小国”,“人民稀少”,这样,老子理想国的第一准则,是“国土小,百姓少”。与之相应的是,地少人稀,自然容易治理。在历史上,诸侯各国,为了战争,常奖掖男女生育,而在生存逼迫下,百姓逐水草而居,不断迁居。因人少自然可以保障生存需要,同时,又不致引发纷争。老子理想国的第二个标准,是“弃统军人才,不置兵器,使百姓安土重迁”。老子设定君王行无为之政。不用甲兵,故国泰民安,这样,民众不愿冒生命之危险远足他乡,而甘于质朴的农耕生活。老子理想国的第三个标准,是“民众头脑单纯,无知无识,君王不推行教育,文字废弃”,所以,要恢复结绳记事的方法。这是社会倒退的方法,是老子能够想象到的和平主义生存方法,这样,理想国的民众,构成了自给自足的社会,自耕自织自居。自由自在,欲望被压缩和减低到最大限度,或者说,生活到了极端淳朴之境。于是,民众自愿“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而这所甘所美所安之一切,实即极其简陋的物质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