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自“圣人”之口的这种狂言乱语,我曾写短文《过于聪明的……》予以驳斥,说此高谈阔论大有“坐而论道、说大话空话且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思”。我在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话:“公正的格言可以这样说:‘最严格的是,是最大的非。’”之后,指出王彬彬逻辑的荒唐和厚颜:“不问青红皂白、值得不值得,只求一死了之以谢天下,如果仅是对道德的自我完善的一种陶醉和迷恋倒也罢了,若用如此苛刻的标准来要求他人则有欠厚道。从伦理学的角度讲,一个人可以如此苛求自己,却无权苛责别人,特别是当说话者本人并没有任何这方面可供炫耀的、身体力行的资本时就更该有起码的自惭之心了。”
今天看来,这些话对不先谴责专制统治的极端残暴,却以走火入魔的传道热情苛责读书人、侈谈“圣人伦理学”的此类“英雄豪杰”仍然有效。
在谈论我对余杰推崇的“圣人伦理学”的看法之前,为了避免误解或有意的曲解,先要亮明我对捷克作家哈维尔知行合一行为的态度。对哈维尔在极权统治下的选择和承担精神,我表示由衷的钦佩。作为个人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为了坚持这种选择而求诸自身力量的道德努力,都使哈维尔的形象几近于圣人,散发着一种感人至深的人格伟力。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作为身体力行的一种个人实践,哈维尔是一个特例,因为知识分子中鲜有能与他比肩而立者。如果说,哈维尔展示的可能性对我们有所触动的话,那也应该是指向个人心灵的。就是说,应该提倡的是将自己摆进去的态度,作个体灵魂的自我拷问;而不是以比人品高一等、技高一筹的“出局”姿态纸上谈兵,拉大旗做虎皮来教训和羞辱别人。我认为,这是对发议论者的一个绝对的道德要求。
各国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知人论世,若将具体的历史情境因素悉数剔除,仅从抽象的“原则”和“大道理”出发,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以哈维尔为楷模来指责中国广大的知识分子贪生怕死既荒谬又不近人情;因为像中国“文革”那样动辄草菅人命、滥杀无辜,腥风血雨遍及全国的历史环境实为举世罕见,非亲历者无法想象。在这种强权的高压之下,沉默竟被视为一种犯罪,而知识分子除了以反抗的姿态来证明自己没有其他的选择;正所谓:不做圣人,便成罪人。试问:使此种简单而武断的两分法逻辑得以推导出来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者激烈反对的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又能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种逻辑之所以荒谬绝伦,就在于它彻底排除了做人底线存在的可能。我把这种对他人严酷的道德要求称之为“圣人伦理学”,是因为绝大多数人做不到这一点,连倡导者也不见得就能做到——尽管他们未必都品性卑劣。当一个人既没有经历过自由乃至生命都可能被肆意褫夺的极端考验(或在这种考验中交了白卷)、今天乃至今后也没有同等的历史机遇再来证明自己确实是铁骨铮铮的好汉时,对从血与火的十八层炼狱中走过来的苦难深重的中国广大的知识分子群横加指责,就尤其显得不公正。这种行为,只能被理解为是倡导者在获取名声时无需付出任何代价的一种取巧姿态。在我看来,圣人的伟大,就在于是用自己平凡的血肉之躯自愿地承担着一个民族的苦难,无怨无悔,过后也从不高自标置。即使是坚强圣洁、集四十年坐牢的光荣历史于一身的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也无权以自己的选择作资本来苛求和评论他人,更何况是连一天牢狱没蹲过、一点苦头没吃过、仍在从容就读、崇尚空谈的青年!请大家注意这里的一个重要区别:在哈维尔那里是冒着失去自由和生命的危险来身体力行的信仰,在余杰这里就成了道貌岸然的道德牧师用来苛责别人的教条。我觉得,除了在极端暴虐的年代曾对自己灵魂的信仰身体力行者,那些仅靠摇笔杆子为业的人似乎并没有获得口沫横飞地倡导“圣人伦理学”的道德牧师的资格。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得好:“你要人们用你的翅翼飞翔而却连一根羽毛也拿不出来的时候,你是多么轻率呵。”要求别人的,自己首先应该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否则就没有资格在讲台上作“庄严肃穆”式的布道。这在道德上也许不算是苛求吧?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遇事能不立即反应,才会出现智慧的行为。这是智慧的光荣而不是它的耻辱。已故鲁迅学家、文艺理论家王任叔(巴人),在《鲁迅的现实主义》(1942年)一文中就提醒过青年人:“逞一时之快,作壮烈的牺牲,那精神是可佩服的,但与事功有何补呢?”他提倡鲁迅有关“壕堑战”的观点,主张还是要韧战,避免过大的损失,以待将来。鲁迅也说过:一个社会“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莫非仅此一次的人生倒是个例外?即使是崇尚革命和阶级斗争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夺取政权的前赴后继的过程中,每当革命低潮来临,也面临着要消除党内似是而非的、危险的“左倾”盲动主义情绪影响的问题。而依据上述“圣人伦理学”的观点,在暴虐而血腥的年代,保存生命的智慧是可鄙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做无谓牺牲的考虑也是可耻的。照此推论,知识分子只要有鸡蛋碰石头的勇气,以张志新为榜样,争相出演惊天地、泣鬼神、慷慨就义、悲壮可怖的道德戏剧,血肉之躯必将碰钝淬火的屠刀……只是我怀疑,在这种如同鲁迅笔下的“看客”的“壮怀激烈”的言词里,隐藏着的是一种极其阴暗残忍的心理逻辑:渴望用别人殷红的鲜血来浇灌和滋养自己戏剧化的理想主义殉道激情。
歌德说:“真正的蒙昧主义并不去阻止传播真实的、明白的和有用的事物,而是使假的东西到处流行。”“荒谬的事物用高雅的气派表现出来,就叫人既厌恶又赞赏。”由于“圣人伦理学”操持的是一种非人的尺度,具有一种“横空出世”、违反常识的“英雄气概”,它对二十啷当岁、缺乏人生阅历的青年学生尤其具有蛊惑力,所以我要提请善良的人们提高警惕。
1998年12月
怎样的“鲁迅精神”
前一阵子,常能读到向知识分子发出“号召”和进行“举荐”的道德文章。比如谈及鲁迅的某篇短文,就号召中国知识分子学习鲁迅精神。作者将鲁迅视为中国杂文写作的“人格楷模”,说每个中国的知识分子都能在鲁迅面前,发现自己在思想深度和做人骨气方面的欠缺。但通篇读完,发现作者举荐的“鲁迅精神”无非是一个“勇气和胆量”的问题,即能否坚持“对现实不妥协的批判精神”。这一来,能否得鲁迅精神的真传,写出好杂文,也就被简化为敢不敢立场坚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了(如今更时髦、更“壮美”的表述是:“说,还是不说?”)。
这种对“鲁迅精神”的理解,在当今文化界有一定的代表性,也似乎特别投合一类读书人的胃口。
我认为,时至今日,何为鲁迅精神,本不该再成为问题,因为前辈学人早已对鲁迅精神有了完整和准确的把握。为正确地理解鲁迅精神,这里有重温的必要。
1937年,正值国共合作、全面抗战时期,文艺理论家、鲁迅学家王任叔(巴人),就曾在《宇宙风》第49期上,精辟地阐述过鲁迅精神。王任叔把鲁迅精神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绝无留情”余地地与敌人作“韧战”的“决不妥协的精神”。
二、“彻底的反形式主义”,即反对以宗派划线,在所谓的统一战线中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鲁迅“不嫌形式上的疏远,他只爱精神上的接近”。那种只要是自己一派的,就应该相互推崇、互相偏护、“唯恐有拂‘尊意’,而一味阿附,以扩大并巩固自己人的弱点”的做法,是最没出息和最无能的表现。
三、勇于进行不留情面的自我批判,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是真理和正义的化身。这一点,读书人要有自知之明。鲁迅本人就说过:“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地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
由此看来,除对敌人明显的“决不妥协”的“韧战”精神外,鲁迅精神还有极为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不能不谈:
首先,决不站在宗派小集团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尤其不以营垒分明的“敌我”观简单画线、以自己和自己代表的一派天然就是“上帝(真理)的选民”自居,只强调矛头对外,把杂文仅仅视为狭隘的政治斗争的工具。鲁迅精神与政治权术家的思路是格格不入的,尤其与“合纵连横”式的谋略无涉。它是坦荡无私、“六亲不认”的:以自由的精神独立思考,“对内”也要保持批判的自由,没有预先划定要固守的圈子。王任叔在上述那篇题为《学习鲁迅的精神》的文章中,就特别强调“我们的现实主义眼光,不但要放在敌人方面,看中敌人的弱点打去,尤须放在自己的阵营里”;因为“我们的阵营里,也有不健全的一面”。王任叔提倡这样一种胸怀和气度:在“最亲切的友人”之间,也不要隐瞒自己的观点,哪怕要展开的是“最不客气的”“相互批判”。老实说,这也是鲁迅精神最不合时宜之处和最容易受到阉割的一个根本原因。我读了《文学自由谈》1998年第5期中的《本世纪中国杂文之我见》一文,觉得作者朱健国先生的如下观点十分精彩:“杂文的本质是我手写我心的独立思想。这种独立思想,既不听命于权贵,也不是事事代表什么反对派在野派的利益,而是一种超越党派、团体的独立意见。它既不是为了推翻当政者,也不是为了建立新王朝,纯粹是一种对人性、对社会的独立思考。……而一切与此相反的杂谈,不论其是‘缺德’与‘歌德’,都只能是代圣贤立言的‘新基调’,是准杂文、伪杂文。这是真假杂文的分水岭,试金石。”这种见解,堪与王任叔的鲁迅观互为映衬;它对读书人的启迪,应该不仅限于杂文的写作。
其次,勇于无情地“解剖自己”。不能以为拥有某种特权,高人一等,就可以无条件地审判别人而独自己置身局外。在批判的视野中,也要兼及到个人阴影的存在。这样,就会明白自己也是人而非圣人,不至于冒充好汉大唱高调,以非人的标准苛责别人。一旦缺少了这部分内容,鲁迅精神就要走样,与唯我独尊、唯我独革、扫荡一切的“红卫兵意识”无法区别(其实,唱高调者都是善于审时度势的趋利避害之徒和“情境戏剧”的表演爱好者,沽名钓誉时趋之若鹜,个个义正词严、慷慨陈词,一副血气方刚的硬骨头相;但有风吹草动和可能承担丁点儿风险,立刻偃旗息鼓,比缩头乌龟动作还快)。
所幸在文化界中,已有人意识到了“解剖自己”的重要。崔卫平女士在《我们自身的限制和批评的限制》一文中写道:作为批评者,“对于自己所处的文化、社会潮流始终保持一份清醒,不去随波逐流而宁愿采取批评的立场,这当然是可贵的,但这种批评是否包含了对批评者本人的自我批评在内?是否考虑到批评者自身可能存在的、实际上是难以避免的盲点和误区?当批评者运用头脑的法则慷慨陈词时,他本人究竟身在何处呢?”凡想充当大众的道德讲师者,都应该牢记“人性中的盲目和黑暗”。因为反躬自省,“小小年纪的我们就知道去迎合和奉承某些东西,正是因为人性中存在的那些种子——对权力的崇拜和追逐,想出人头地,想支配和控制别人,对于他人的排斥,想邀头功、领头奖,在历史的某个事件上面书写自己的姓名等等。……这和某个人从事什么职业没有什么关系,哪怕他是‘批判的知识分子’”。
我还想补充一句:在众语喧哗的今天,一个读书人,若是天生就缺少自我怀疑和自我反省的理性意识,那就最好不要去充当什么指点和教化民众的权威,不要去扮演光会照住别人的手电筒和只会“批判别人”的斗士。不做“文化旗手”,这也是做人的涵养和自知之明。因为,缺少无情地“解剖自己”的意识,谁也不能保证一个读书人“热烈地是其所是,愤怒地非其所非”,不会沦落为自我感觉良好的自以为是。
2000年7月
“媚俗”的辨析
身处大众文化的时代,写作和阅读不再是精英们的专利。这当然是好事,但有一些特定含义的成语或词语也因不求甚解的望文生义而被广泛地误用着。前者我马上联想到的是“空穴来风”,而后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媚俗”了。
“媚俗”一词,来自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著名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书中,昆德拉谈到他小时候对上帝产生过一种困惑。当他看到插图本《旧约全书》中的上帝是个站在云端、长着长胡须的老人时,就想:如果他有嘴,就得吃东西,如果他吃东西,就得有肠子……而肠子,我们当然知道是生物消化器官的一部分。于是他不敢再想下去了,感到有关神的肠子的想法实在是亵渎神明。而上帝与大便不能共存这一事实,使作为孩子的昆德拉对基督教人类学的基本论点满腹狐疑。因为据《圣经》所说,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那么显然,上帝本人是有一副不大干净的肠子的。既然如此,作为人的创造者,他理应对人的粪便负完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