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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怎样就可以把一个人送进精神病院呢?精神病不同于其他的疾病。若是患了其他的病症,或者自己前往医院,或者由旁人护送到医院。即使患者出于这样那样的缘由予以否认,现代的医疗诊治技术还是可以明确无误地提供答案。例如,皮破血流肉眼可以观察,骨折肿瘤仪器可以透视。即使不同专家的具体结论有所差异,“有病”这一事实应当可以确定。精神病则非常特殊,它是一种心理状态,情感状态,精神状态,思想状态。在一个人被当做精神病患者的时候,多多少少,他就出离了“正常人”的心理,表现出类似精神病的情绪反应。说你是精神病人,你就真的“是”了。

18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要把他送进医院,只能“强行”。而根据法律规定,要认定一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法院的判决。此前,任何人都无权“强行”把他送入精神病院。问题是,法院判决需要一个过程。一个人若真的有了精神病,若是等到法院判决后才送医院,势必延误治疗时间。作为病人的亲属,哪里有时间有心情等呢?这样一来,事情就很简单了:只要亲属给精神病院打个电话,那边就会来车,亲属签字画押,人进了医院。

亲属就是亲人,谁舍得把自己的家人送进精神病院啊?医院天真而无辜地,无条件地相信亲属。而一个头脑正常的人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焦躁、愤怒乃至暴跳如雷的情绪自是难免,这样,医生很容易给出这样的诊断:交谈过程中,病人语量较多,思维略显奔逸,情绪不稳定易激动……。

网上有这样一段话:我的主治医生是一个高大的中年女人,举着针筒对我说:“给你选择,要么配合,要么强制。”注射完镇定剂,我连续昏睡了三天三夜。才醒来护士又要我吃药。我说我没病不吃,但护士表示可以叫人强马壮的保安来,隔壁刚有人还被电击了。我平时也是一身小姐脾气的,但这时候哪里敢闹,敢反抗?

还有这样一段:我早前开始信佛吃素,但医院伙食有很多肉和葱姜。女病人没有内衣裤穿,寒冬腊月洗完澡还要光着身子,集体在病房区等待衣服。这时候男医生、男护工都可以一目了然,我想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觉得很羞辱吧?但精神病人,却好像没有了觉得羞辱的权力。

被迫长期服用大剂量的精神药物,不堪忍受人格与精神上的屈辱,——不管你入院时是不是真的有病,进来了,你肯定成为/是精神病患者。

事情是如此的残酷。所谓精神病,简言之,就是不正常,你对身边的人不利,他们就可以说你不正常,需要驱逐和排除。所以,儿子把年迈父亲送进医院,妻子把老公送进医院,领导把属下送进医院,诸如此类。精神病院是“不正常”的大本营,“不正常”的人被收罗进去,就与世隔绝了,相信他正常的人没有办法见到他,更谈不上提供什么帮助。

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好了,这是最富于攻击性且保全自己的办法。

量与质

朋友写了一首小诗,问我感觉如何。我说,顾城那句著名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当然是名句,但如果顾城只写了这么一句,我们还会觉得它很出色吗?朋友略有不解,我不得不借题发挥。

在日常生活中,哪怕是没怎么读过书的人,平时闷头闷脑的人,也会不经意间冒出耐人寻味的句子,逗得人们哈哈大笑,或者陷入沉思。但不用多久,这个句子就被遗忘了,它的作者也不会被当做作家和思想家。顾城如果只是有那么一句,结局也不过如此。所幸的是,顾城写了很多东西。

一个句子是否有意义,既在它自身,也在它和其他句子的关系,关系多种多样,这个句子的意义也就愈加悠远;关系错综复杂,这个句子的意义也就愈发高深。简言之,句子只有作为诸多句子中的一句才能熠熠生辉。

一个孤零零的句子,就像汪洋大海中的孤岛,很容易被淹没、被忽视,诸多的句子,诸多的篇章,则像相去不远、彼此相望的岛屿,引发游船的注意。

从一句到另一句,一首到别一首,一篇到另外一篇,哪怕只是原地打转,也会有一种集合效应。“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六片七片八九片,飞入芦花都不见。”不过一片一片又一片,翻来覆去,且“飞入芦花都不见”,却成就了一首简约而又经典的诗。

相传科举时代,众考生在长安灞亭设宴饯别,一童生高声吟道

东边一棵杨柳树,南边一棵杨柳树。

西边一带杨柳树,北边一带杨柳树。

众人一楞,这算什么诗,止不住嘲笑起来。童生缓慢抒发:

愿借碧丝千万条,绾住斯人心不走。

众人顿时潸然泪下。

在不断的写作中,思想纵然是不断重复,也是一种深化。更何况在文字的磨砺中,它所覆盖的面积逐渐扩大,揭示的道理逐渐广泛,每一句都在扩大了的地域上增生,每一篇都在广泛了的空间里恢弘,长此以往,森林茂盛,任意一株都随着秀丽起来。

一个又一个的文字堆积起来,终究要形成高度,像金字塔、墓碑、圆形建筑,最高处的就是最引人注目的,最外在的就是为人常常吟诵的。选集的意义,就在于呈现这样的建筑,全集的意义,更多的在于把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元素呈现出来,让读者自己去构建这样那样的建筑物。

我们的写作,就是促使文字的金字塔渐渐隆起。

我们一生的写作,就是树立自己文字的墓碑。

我们全部的写作,就是完善自己的圆形建筑。

文字是我们的宿命。

“被”字句

王力《汉语史稿》(1958)告诉我们,“被”字句大约萌芽于战国末期,到汉代获得普遍应用。而且,直到“五四”前,“被”字句通常用于表达不如意的事情,带有明确的不如意色彩,很少用来表达如意的或无所谓如意还是不如意的事情。个中缘由,在于作为被动标记的“被”是从表示“蒙受”、“遭受”意义的动词“被”虚化而来。王力举例说明: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石庆虽以谨得终,然数被谴。(《汉书·公孙贺传》)

曾子见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论衡·感虚篇》)

汉语“被”字句大多带有不幸、不利的语义色彩,这是中外的语言学家所公认的,不过这种语义色彩究竟对何而言,众说纷纭,是针对句子的受事主体,还是针对说话人而言,或者是对某一关系者?崔宰荣在《唐宋时期被动句的语义色彩》(2002)中提出:“‘不愉快’、‘不如意’、‘幸’、‘如意’等语义色彩一般是针对这一受事主体说的,但这种情况只限于主语是生物,如人、动物、植物等等的时候。如果主语是一种非生物或抽象物的时候,我们对这种主语不大好说褒义或者贬义。在这种情况下,其语义色彩是对说话者来说的。”

贺阳《现代汉语欧化现象研究》(2009)告诉我们,对明清时期白话小说《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儿女英雄传》、《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全文考察表明,其中92.7%的“被”字句都表示贬义。而且,后起的“叫(教)”字句、“给”字句等有标志的被动句,也大都表达消极的含义。五四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被”字句用于中性和积极含义的比重明显增加。例如: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朱自清《匆匆》,1922)

被上帝祝福的小朋友!你们正在母亲的怀里。(冰心《寄小读者》,1923)

地中圈着些牛羊,羊群跑动,正像一片雪被风吹着流动似的。(老舍《二马》,1929)

天井被雪片装饰得那么美丽,那么纯洁。(巴金《家》,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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