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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评点说,袁枚以欣赏音乐与入市购物为比喻,阐述了音韵响亮、词采华美的诗才受读者欢迎的道理。我想,这里涉及的是审美观念上的差异。或还可以想到乡村在城市面前的节节败退。

顾宁人曰:“夫其巧于和人者,其胸中本无诗,而拙于自言者也。”又曰:“舍近今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以相矜者,此文人之所以自文其陋也。”

袁枚批评了两种现象:一是只善于和别人的诗,一是舍弃当今人们常用的字,而用一些生僻的“通假字”。前者说明这种人缺少创作的才能,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后者则是借以吓人,掩盖自己的浅陋。那些喜欢写商榷文章的人,惯于借用古人、名人和伟人语录阐明某个极其浅显道理的人,都不会认同袁枚的观点。我想,该商榷的时候还是要商榷,若能写出引发别人商榷的文章,当然更好。“拉大旗作虎皮”,偶尔为之,且作为一时一地的策略,亦无不可。

诗,如言也,口齿不清,拉杂万语,愈多越厌。口齿清矣,又须言之有味,听之可爱,方妙。若村妇絮谈,武夫作闹,无名贵气,又何藉乎?其言有小涉风趣,而嚅嚅然若人病危,不能多语者,实由才薄。

作诗,就像说话一样,口齿要清楚,不能拉拉杂杂。还要说得有趣味,听的人喜欢。再者,也要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能像病人那样有气无力,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写文章也是这样,讲课亦然。

黄藜洲先生云:“诗人萃天地之清气,以月露风云花鸟为其性情。月露风云花鸟之在天地间,俄顷灭没,惟诗人能结之于不散。”先生不以诗见长,而言之有味。

评点说,袁枚认为黄宗羲这段话“言之有味”,是因为它阐述了文学与生活的关系这一重要命题,即诗源于生活,又比生活中的自然形态更集中更典型,因此也就更美好。我是觉得,黄宗羲所说的,是自然风情瞬息万变,美好的景观稍纵即逝,诗人的工作在于把它凝固成文字,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得以欣赏。

孔子与子夏论诗曰:“窥其门,未入其室,安见其奥藏之所在乎?前高岸,后深谷,泠泠然不见其里,所谓深微者也。”此数言,即是严沧浪“羚羊挂角,香象渡河”之先声。

所谓“羚羊挂角,香象渡河”,是说诗要像羚羊把角挂在树上睡觉,香象潜入水底过河一样,不留一点痕迹。

朱竹君学士曰:“诗以道性情。性情有厚薄,诗境有浅深。性情厚者,词浅而意深;性情薄者,词深而意浅。”

朱学士这句说的是性情的重要性。有了性情,很简单的词也能透露深厚的意境,不然,无论用词多么考究,也难以掩饰浅薄。

胡稚威云:“诗有来得、去得、存得之分。来得者,下笔便有也;去得者,平正稳妥也;存得者,新鲜出色也。”

胡先生说,有的诗不期而至,有的诗应当舍弃,有的诗值得保留。来得者,浑然天成;去得者,刻板乏味;存得者,始终葆有鲜活的色彩。这样说,不乏“意识流”的思想。

诗少作而思涩,多作则手滑;医涩须多看古人之诗,医滑须用剥进几层之法。

诗写少了思维就会滞涩,写多了呢又会因轻率动笔而手滑。改变前者,就要多读古人的作品,改变后者则要采用层层开掘的手法。写文章也是这样。

杨诚斋曰:“从来天分低拙之人,好谈格调,而不解风趣。何也?格调是空架子,有腔口易描;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办。”余深爱其言。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谁为之格,谁为之律?而今之谈格律者,能出其范围否?

有性情,就会有格律,格律源于性情。《诗经》中的诗多半是忧伤劳苦的人和相思幽怨的女子抒发胸臆之作,随心所欲,有谁给他们制订过格式呢?又有谁给他们设置条条框框呢?好诗发自心灵深处,而非按照某种格律而作。

《鲁拜集》

对我来说,心情是极为基础性的元素。下午在万圣书园,一册《鲁拜集》在手,其他的种种书籍就都难以打动我。这个下午,我只想拥有《鲁拜集》。书名是早就隐约知道了的,这个新版本堂皇华丽,词汇贫乏的我只能给出除了“大气”还是“大气”的评语。

1923年,郭沫若翻译波斯诗人伽亚谟的诗集《鲁拜集》,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印行。此后,这一译本不断翻印,我手里的自然也是郭沫若的了。一眼就喜欢上的原因公布出来,无非如此,对上个世纪20年代的文艺思想满是兴趣,那个时期的作者郭沫若当然不可错过。专家学者们看重《鲁拜集》,我看重的则是其中透显的郭沫若。也就是说,译本之所以值得一读,不在于它是哪国哪个著名作家的作品,而在于是郭沫若翻译的。翻译和创作同等重要,翻译即创作。这是我近年来深刻意识到的一点。

晚清以来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强烈地意识到,只有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提高民智民德民力,才能自强保种。翻译是这一学习过程的有机组成。梁启超、林纾、鲁迅、周作人、徐念慈、黄小配等都论述过文学翻译在政治方面的前导性作用。郑振铎提出:“现在的介绍,最好是能有两层的作用:一、能改变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二、能引导中国人到现代的人生问题,与现代的思想相接触。”蒋百里以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翻译事业为参照,对中国其时的翻译做出三点总结:

一、吾侪今日之翻译,为一种有主义之宣传运动。

二、吾侪今日之翻译,负有创造国语之责任。

三、翻译事业之成功者在历史上有永久至大之光荣。其成功条件:(甲)译者、读者有一种精神上密切联系。(乙)译者视翻译为一种“生命”、“主义”之事业。

就翻译文学而言,它是新文学的基础,之所以鼓动多多从事文学翻译,目的是为了建立新文学。

郭沫若在《论诗三札》(1921)中批评“国内人士只注重媒婆,而不注重处子;只注重翻译,而不注重产生”。“除了翻书之外,不提倡自由创造,实际研究,只不过多造些鹦鹉名士出来罢了!”这时的郭沫若显然把创作和翻译对立起来,翻译是“媒婆”,创作是“处子”,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郑振铎不同意这种观点,“处女的应该尊重,是毫无疑义的。不过视翻译的东西为媒婆,却未免把翻译看的太轻了。”后来他又说:“翻译者的工作的重要却进一步而有类于‘奶娘’。”表面上是翻译与创作的争论,事实上却是宗派意气作祟。其时,文学研究会垄断文坛,成员都提倡翻译,郭沫若为首的创造社成员遂以创作自许。成仿吾把话说得很明白:“近来又有许多人因为自己不能创作,便……尽力劝人从事翻译。他们的用心无非是一方面想冷却他人对于创作的信仰和努力,他方面想借此勉强遮饰自己不能创作的隐痛,暗地里也想借此多少扩张他们那不三不四的翻译品的行销。”

郭沫若并非不懂得翻译的创造之功。两年后在《雪莱的诗》中说:“译雪莱的诗,是要使我成为雪莱,是要使雪莱成为我自己。译诗并不是鹦鹉学话,不是沐猴而冠。……我译他的诗,便如像我自己在创作一样。”后来在《谈谈翻译工作》中更是明确:“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原作。这不是一件平庸的工作,有时候翻译比创作还要困难。创作要有生活体验,翻译却要体验别人所体验的生活。”《雪莱诗选》的“小序”中说:“译文同样应该是一件艺术品。”

30年代后,文学界和翻译界逐渐认同了翻译的创造性。林语堂援引克罗齐“翻译即创作”的观点,主张翻译乃至一种艺术。朱光潜说:“据我个人的经验,译一本书比写一本书要难得多。要译一本书,起码要把那本书懂得透彻,这不尽要读透读懂文学,还必须透懂文字后面的情理韵味。”朱自清说:“译诗对于原作是翻译;但对于译成的语言,它既然可以增富意境,就算得一种创作。况且不但意境,它还可以给我们新的语感,新的诗体,新的句式,新的隐喻。就具体的译诗本身而论,它确可以算是创作。”

《衡哲散文集》

窗外呼啦啦地风声将我闹醒,迷迷糊糊中瞄了眼手机,时间刚过午夜。近来睡眠很轻,有如此的风声我断然是无法沉静了,做什么呢?只好读书。理论不能读,小说不宜读,读散文吧。书架上有一本《衡哲散文集》,老早从旧书店买来,一直搁在那里,现在就是它了。

和冰心、丁玲一类相比,陈衡哲的名气似乎不够大,其实不然。胡适写过这样一段话:

当我们还在讨论新文学问题的时候,莎菲却已开始用白话做文学了。《一日》便是文学革命讨论初期中的最早的作品。《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的创作的一篇。民国六年以后,莎菲也做了不少的白话诗。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作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了。

网上有一篇文章,很为陈衡哲鸣不平:她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正宗文学史上记载的却是鲁迅;她支持白话文运动,却意外卷入所谓的胡适情事中;她带有独特“女性视角”的中学教材《西洋史》一度消失在史学视野里。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教授,陈衡哲还拥有不少其他的“第一”:第一批留美女学生之一,第一位白话文女作家,出席国际太平洋学术会议(连续四次)的第一位中国女学者,等等。

《衡哲散文集》分五编:第一编“通论”,所论甚广,不少篇章里都有一颗跳动的爱国之心,如《清华大学与国耻》等;第二编“妇女问题”,论及的全属妇女解放及社会责任一类问题,如在《国难与知识界的妇女》一文中说,国难当前,“……我们不但要学着过一点刻苦的生活,并且还应该抱一个不怕死的决心。这个决心是我们人格的火洗礼,受过这个洗礼的人,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做,什么重任不能负,什么精神与身体上的享受不能牺牲?”第三编“教育与青年问题”;第四编“传记”,所写多属世界文化名人的小传,《纪念一位老姑母》和《我幼时求学的经过》是写自己的;第五编“记游”,是她到美国、加拿大、北戴河的既有思想又有文采的游记散文。

司马长风说她的散文“善于写景物,也善于谈人论事,议论风发,其活泼幽默可与较后的两大散文家梁实秋、钱锺书互相竞耀”。

读后感

女儿每每要买新书,我说好啊,只是买一本读一本要写一篇读后感。那别买了我也不看了,女儿很是干脆。话是那么说,我还是尽力满足女儿好读书的习惯。写读后感岂是容易的事?我自己都做不到,怎能要求女儿?不过,对于读后感包括的内容,可以稍加论说。

所谓读后感,首先是眼前的这本书和想象中的区别。在阅读之前,我们早已生发诸多想象,想象即期待,期待即诱惑。在阅读之旅上,无论离想象愈近还是愈远,想象总归是想象,神秘还是神秘。书自然地躲避读者,拒绝读者,没有谁能完全读懂一本书,所谓读者和作者的融合,不过是读者霎那间的灵魂出窍。

读后感,还是眼前这本书和之前过目的其他书的区别。不敢说读书破万卷,每个人多少都读过一些书。阅读一本新书的过程中,涌现的种种感受都牵涉到另外的书,其他的书,读过的、听说的和想象过的。很自然地会有一种比较。通常情况下,既有的阅读融入生活,成为新的阅读的背景,作为读者的我们为新书而感念时,也就很少意识到,这种感念蕴含着与昔日阅读的比较。

一本书读过,可能增添了新的知识,带来新的感悟,也可能促使读者做出新的人生设计,改弦易辙,幡然悔悟。书把读者引向它的周围,然后为读者指出未来的方向。纵然不能说读书只是手段,读书本身绝不是目的。我们不是为读书而读书,一定有更大的目标萦绕,诸如美德,诸如历史,诸如虚无。

当读者说这本书带来一种新的感受时,他显然是说,之前的书不曾有过这种感受,或许他曾经体会,后来遗忘了,捧起这本书,他再次拥有曾经的美妙无穷。事实上,没有什么可以重复,事易时移,所谓重复不过幻觉而已。我们手中的《人生》,不再是20年前的版本,即使翻箱倒柜觅到它,感觉亦万重变迁。

一位读者说,某某书在他的阅读史上具有转折点或里程碑的意义。他显然是在告别某些东西,新的世界在眼前敞开,没有什么能阻挡他的步伐,斩荆披棘,所向披靡。

在朋友的书架上,摩挲一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心狂喜。只是每页的边角有一些批注,是朋友的朋友的读后感。“这不会影响你的阅读吧?”朋友略带不安。影响?这有什么不好吗?为什么拒绝影响?批注即使干扰阅读,我也可以和它相抗衡。还是相当的自信,呵呵。

每每在书店胡乱翻书,果真购置回家的书,却是非常之挑剔。有专业书,非专业书,也有小人书。农民的后代渐渐小资,所读的书益发精致,自责与歉疚也就随之而生。阅读的初衷在于救赎,结果却常常是更多的负重,在这个意义上,阅读是德性,也是罪过。

从昨晚到今天上午,一直在读薄薄的宋词,是女儿最近从书店买的。反复咀嚼,乐此不疲。最早对宋词的痴迷,是在高中时期,此后,就转向20世纪的新诗。而今重读宋词,万千感慨,真要写点读后感出来,却一筹莫展,于是有了上述不着边际的宏论。看来,宏论所以流行,只是因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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