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时期也仅是少数土司、土官略懂汉语,日常交际仍以土家语为主,正如(清)乾隆《永顺县志》所说:“土人言语呢喃难辨。”且很多土司的姓名也用土家语称呼,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姓名以土家语称呼者更是随处可见,如永顺宣慰司的“彭福石冲”,南渭州土司“彭始主俾”“彭惹即送”“慨主俾”、驴迟洞长官司的“向达迪”“向尔莫踵”“向麦帖送”、田家洞长官司的“田麦依送”“向麦和送”“向麦答送”、保靖宣慰司的“彭药哈俾”“彭南木杵”、两江口长官司的“彭莫古送”“彭大虫可宜”等等。可见,从上古时期直至清代前期“改土归流”以前,湘西土家族地区一直是用土家语作为最主要的交际工具的。清雍正年间在湖南土家族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在湖南土家族地区“宪檄开义馆,选师儒,勤训迪,兼谕各乡随时导引。一切语言必照内地,并旧时陋习尽微微革除”。随着“改土归流”后湖南土家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商业和交通的不断发展,土家语使用的频率也在逐渐减少,土家人“能道官音者十有五六”了。
据20世纪50年代汪明瑀教授《湘西土家概况》一文记载:“土家自称为‘毕兹卡’,他们分布在湖南的西北、湖北的西南、四川的东南(今属重庆市——笔者注)和贵州的东北——湘、鄂、川(今属重庆市——笔者注)、黔四省接界的区域内。人口估计30万。在这个区域内,有百分之八十的土家是聚居在湖南湘西苗族自治区境内,人口约有24万以上。”
据当时学者的不完全统计,聚居在湘西境内的大约有超过20万土家人还能熟练地操土家语。因此,土家语也成为了当时确认土家族为一个单一民族的重要依据。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岁月时光,至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土家族人口已猛增至802.81万人。但是,与土家族人口迅猛增长形成极大反差的是,土家族语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0多年间,随着外来多元文化的不断渗透和影响,族际交往和族际通婚的日益频繁,土家语作为一种弱势语言消亡的速度更为加快。
如今已只有龙山、永顺、保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的几十个乡镇村寨还有不足5万人可以使用或懂得土家语了,且多半是一些年过半百的老人还会操土家语,青年人和小孩使用和懂得土家语的已是少得可怜了。而湖北、重庆、贵州等省(市)境内的土家人已基本不会讲土家语了。因此,许多语言学家已将土家语列为深度濒危语言的范畴。
据叶德书先生研究,在湖南土家族地区操土家语的人群可以分为沿用型(即本民族内部或与外人接触都沿用土家语作为交际工具)、兼用型(即土家语和汉语兼用)和转用型(即在交通发达,经济、文化发展较快的乡镇的土家人都转用了汉语,但仍使用一部分土家语单词和保留了大量的土家语地名)三种类型。
土家族语言的基本特征是有声调;无复辅音,复合元音较多,辅音韵尾较少;词汇以复音词为主;句子的基本语序为主谓结构或主宾谓结构;名词和领格代词、定语在被修饰语之前;形容词、数量词作定语在被修饰语之后;指示代词位于修饰的名词之前。
土家族语言分为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主要分布在龙山、永顺、保靖、古丈等县境内,语言分歧不大,各地均能通话。南部方言主要分布在泸溪县潭溪乡境内的十几个村寨,其语音、词汇与北部方言差别较大,彼此之间不能通话。一般而言,土家语的南、北两个方言,分别以龙山苗儿滩镇星火村和泸溪县潭溪乡且己村为标准音点。土家语无论北部方言还是南部方言都主要由语音、词汇和语法三部分组成。
土家语语法包括词类和句子两个方面。土家语词类根据意义和语法特点可分为两类十种。实词类有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代词;虚词有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各种词类在句中的用法有些与汉语相似,有些却独具土家语特色。
土家语的副词作状语,主要限制修饰动词或形容词,一般位于中心词前,也有少数放在中心词之后。土家语的副词不多,多借用汉语副词。
土家语中的介词较少,多借用汉语介词,主要用事与名词、代词等构成介词词组充当句子成分。
土家语南部方言区,主要分布在泸溪县潭溪乡的下都、铺竹、波洛寨、且己、下且己、大波流、小零溪、梨木寨、土麻寨等十多个村寨。但在日常生活中男女老幼都能以土家语流利交流的,只有铺竹、波洛寨和下都3个村寨。其余村寨基本上只有中老年人仍在使用,年轻人及儿童已基本不会讲了。因此,实际上操土家语南部方言的只有2000余人了。
土家语南、北方言语音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南部方言有浊塞音声母,而北部方言中则不存在;第二,北部方言中鼻化韵母较多,而南部方言中则较少;第三,南、北两种方言在语音上存在对应关系。
土家语南、北方言的词汇差别也较大。一般而言,操北部方言的人数较多,故保留本民族词语也就较多,而南部方言操用人数较少,保留本民族语词也相对较少。吉首大学叶德书、彭秀模等先生曾就南部方言收集了2615个词汇,选出了1500个常用词进行对比,其中相同、相近或有语音对应关系的同源词占45.5%。有的是声、韵、调完全相同。
土家语北部方言与南部方言在语法上则比较一致,但仍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如北部方言的动词有体的语法范畴,而南部方言中则没有;北部方言形容词只有多音节的才有重叠形式,而单音节词都不重叠,而南部方言不论单音节或多音节都有重叠,单音节重叠用AA式。
土家族现今却没有与自己相对应的文字,一般都采用汉文记事。但并不能就以此断定土家族从来就无文字,也并不能说明土家族历史上就从来没有进行过创造自己民族文字的尝试。巴蜀史研究专家童恩正先生曾根据川渝地区(古代巴蜀之区)出土的器物上刻有的符号断定为巴蜀文字,但是否就可以认为是古代土家族先民的一种文字符号,还有待进一步考证。历史文献中也有关于湘鄂渝黔边古代人群存在着与汉语完全不通的语言的记载,如《隋书·地理志》记载:荆州诸郡“多杂蛮左,其与夏人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别。其僻处山谷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全异,颇与巴、渝同俗”。但这些语言因为都没有相应的文字书写符号,因此这些人群的语言究竟是什么形态无从考证。直到清代雍正年间在土家族地区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后,中央王朝派遣大量汉人“流官”进入土家族地区任职,他们对这种“呢喃难辨”的“土人言语”也只有用汉字记录下来。
如清代雍正、乾隆年间,湖南永顺县首任知县李瑾撰修了第一部《永顺县志》,李氏在书中将当地土家族称为“土人”,并在卷四“风土·习俗·语言”中用汉字记录了144个土家语词和词组,如“土人称天曰墨,地曰理,土亦曰理,人曰那上声,日曰砚,月曰舒舒,云曰爱浪翁,莽曰所帕,风曰热署,大雨曰墨者,细雨曰墨者喧,下雪曰舒舒者,大山曰卡科,小山曰卡科鼻,水曰辙,河曰受,路曰喇,池曰熊节,田曰细烈格,火曰米,烧水曰米那上声,岩曰什体各落,烘火曰土鸟,热曰古,冷曰撒,树曰卡木,柴曰卡物,竹曰猛,花曰卡帕,吃酒曰热胡,吃茶曰腊辙胡,吃饭曰只架,行曰喇儿,坐曰猛背,官曰夸……”随后,清乾隆、道光年间湖南溆浦人严如煜所着《苗防备览》卷九《风俗·永保土人风俗》(下)中也记录了湘西永顺、保靖一带的140个土家语词汇,因为是汉人用汉语记录土家语,因此,存在着记音欠准确之处甚多。
此外,在土家族地区木匠这一行业中通行着一种奇特的书写符号,当地木匠将这种书写符号称为“鲁班字”。其奇特之处在于:(一)这种书写符号不是用笔(包括毛笔、钢笔、铅笔、粉笔等)书写,而是木匠用墨签(用竹片做成,用于在木材上画墨)蘸上墨盒里的墨汁书写;(二)这种符号不是书写在纸张上,而是用墨签十分流利地竖行草书在建筑用的木材上;(三)书写讲究规则,凡土家族木匠皆能书写和读懂,即使不识汉字的木匠亦不例外,而其他人无论汉文程度多高也无法书写或识其一字;(四)这种书写符号只在土家族木匠行业中通用,一般不传外人。可见,土家族民间的能工巧匠也曾创造对本行业通用的书写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