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各样的产业、行业和职业,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变化的,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经济结构和生产行业的变化而不断产生新职业,淘汰旧职业。各种职业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和变化,这种变化,要求每个劳动者加强训练,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增强自己的素质和技能,以顺应经济和技术的更新趋势。
2.不同产业及职业分类
(1)第一产业及职业分类
在第一产业中,农业包括粮食作物种植业、经济作物种植业、蔬菜瓜果种植业、果树种植业、特种作物种植业、农业服务业等。畜牧业包括牲畜饲养放牧业、家禽饲养业、畜牧服务业、小动物饲养业、狩猎业等。林业包括采种业、育苗业、植树造林业、森林抚育业、森林保护业、林场经营业等。渔业包括水产养殖业和水产捕捞业。农业企业是指从事农、林、牧、渔采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它包括国有农场、林场、畜牧场、渔场等,也包括各种经济联合体。在农业各个生产领域中的职业主要有:农业生产人员、农业生产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等三类。农业现代化是指在农业领域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农业产品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装备和管理农业。其基本内容包括农业机械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以及农业生产组织管理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要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科学技术的劳动者,要具备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
(2)第二产业及职业分类
第二产业是指工业、建筑业。包括矿业及木材采运业,电力、煤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各种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地质勘探和普查。我国现行工业分为三个门类,即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包括近40个部门。按照产品的不同经济用途,还可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工业与生产消费资料的工业,即重工业与轻工业。根据工业原料的供求联系及劳动对象的性质不同,重工业又分为采掘业工业、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三大类,轻工业还可以分为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如纺织业、造纸业)或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如日用化工、陶瓷业)两大类。工业企业中的主要职业类别划分为四大类:一线生产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工业生产一线的每一个工种都有该工种的技术等级,不同的技术等级规范着各自工作岗位的具体内容、范围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技能和技巧,以及相应等级工作需要具备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知识水平。
(3)第三产业及职业分类
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第一、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的。第三产业的行业及职业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科学、文教、卫生等事业。商业是专门组织商品流通的经济部门,是实现生产和消费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联系的必不可少的桥梁和纽带。商业部门职业有:商业企业管理人员(包括经理、会计、统计等)、营业员、采购员、供应员和推销员等。服务业是以提供劳务为特征的部门,它包括房地产管理业、公用事业(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居民服务业(如旅馆、旅游、理发等)。服务业的职业主要有服务员、导游、生活用品修理员、园丁等,每一类服务职业又分为许多细类,如服务员又分为饭馆、餐厅服务员,宾馆和招待所服务员,电影院、体育馆和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车船、飞机服务员等。交通运输业是使用各种工具设备,通过多种方式,使货物或旅客在区域之间实现位置移动的生产部门,它的职业类别主要有运输工人、司机、养护工人等。邮电通信业是传递信息、办理通信业务的生产部门,包括邮政和电信两部分。邮政主要是信函文件、报纸杂志以及包裹的传递、汇款等业务,电信则是通过电报、电话、传真、电视、广播等方式传递语言、文字、图像、数据等各种信息。邮电部门的职业类别有两类,一是邮政业务人员,专门从事邮政营业、邮件分拣、检查、投递、押运和报刊发行员,二是电信业务人员,专门从事有线、无线电通信工作的话务员、译电员、传真机处理员等。货币的发行、存款、储蓄、汇兑等都属于金融业,它是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保险是对财产因意外灾害或人身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偿办法,一般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保险。金融保险业主要职业类别有:出纳员、会计员、会计师、统计师、信贷员和经济师等。除上述行业外,科学、文教、卫生部门还有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医生、护士等多种职业。近年,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出现了许多新职业,这个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就业前景非常乐观。
想一想:我国的职业与国外的职业有哪些不同?
第二节我国的职业标准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我国的最新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前端性和基础性工作。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并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写教材、开发题库、开展培训、实施鉴定,构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础工作体系,这些都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素质就业、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奠定了基础。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颁布施行了113个国家职业标准,如表1所示。
1.总体概况
这113个国家职业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①按标准属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中已有职业(工种)76个,约占67%;新职业标准37个,约占33%。
②按标准开发时限划分:新开发106个,约占94%;新修订标准7个,约占6%。
③按标准开发部门划分:劳动保障部开发组织44个,约占39%;会同13家部门、行业开发69个,约占61%。其中,电力18个、核工业18个、民政8个、电子5个、测绘5个、轻工3个、机械3个、民航2个、化工2个、有色2个、广电1个、体育1个和公安1个。
④按标准在《大典》中的归属划分:第二类(专业技术人员)有26个,约占23%;第三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有2个,约占2%;第四类(商业、服务人员)有20个,约占18%;第五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有1个,约占1%;第六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有64个,约占56%。
至此,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颁发施行了650个(含修订的22个)国家职业标准。
2006年制定的这些标准对我国的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知识水平和对从业者的培训考核都作了具体规定,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原则。开发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对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建设都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因此,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针对将来的就业者或创业者开展的职业培训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在帮助他们获得专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职业标准的颁布还为职业教育的培训起到了引导作用,为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各类职业教育院校确定培养目标、设置教学课程、制定教学内容和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同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为构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就业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对技术技能人才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劳动者是否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我国政府正在加紧规范管理新兴职业,对众多职业进行资格认证和实行就业准入制。例如北京市就率先推行人才资格认证制度,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成为衡量劳动者素质的绝对因素,也是能否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前提条件。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的客观测量和评价。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五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十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三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着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还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工人考核组织1900个,考评人员7万余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1998年全国共有32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80万人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已有150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2007年开始,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简称“统考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在每年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三周的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三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2007年将继续组织开展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些职业包括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物业管理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