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
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对担保财产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附期限的债权;
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有:
破产费用;
破产宣告后因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对公司的罚金、罚款;
债权人个人因参加破产程序而支付的费用。
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
宣告破产时,由其拥有的全部财产;
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价格超过所担保债权数额部分;
公司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债权、知识产权等。
作为区别,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的项目有:
国家专有的财产和土地资源;
股东及公司员工的个人财产;
破产申请发生前已经为债权设置担保的财产;
他人存放在公司的财产。
4)破产宣告和清算
①破产宣告的标志是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清算、分配其财产。
②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是:公司丧失对公司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破产清算组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正式开始破产清算程序。
③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其中有关机关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④清算组应当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后,制定清算分配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核准后,方可实施。
⑤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不能满足同一顺序债权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清算费用、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公司所欠税款;
公司债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5.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
解散是指公司法人资格的撤销。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②股东决议解散时;
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时;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解散时。
3.3股票
3.3.1股票的概念、本质及特征
1.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2.股票的本质
从股票的法律特征和证券的性质分析,股票的本质如下。
①股票是有价证券。它是一张有价值的证券,是一张代表股份资本所有权的证书,是一张投资入股的凭证。股票在转让、交易时还可以获得一定收益。
②股票是权力证券。持票人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而拥有股东的权益和责任。股东的权益有很多,如利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表决权、提议权等。
③股票是要式证券,即它有一定的形状和样式。股票又具有法定形式,记载法定事项,如发行股票的公司的名称、公司的注册地点、成立日期、票面金额数、股份数和公司董事长的签名等。
3.股票的特性
(1)股票的收益性
股票的收益性特征,指的是持有者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分享公司的经营红利。享有公司的利益,是股票持有者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目的,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
股票收益的大小,取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一般情况下,股票的收益要高于银行的储蓄利息,也要高于债券利息。
股票的收益性特征还表现在股票持有者利用股票可以获取差价和保值。前者是指股票持有者通过低进高出赚取差价利润,后者则指当货币贬值时,股票会由于公司资产的增值而升值,即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或以低于市价的特价或无偿获取公司配发的新股而使股票持有者得到利益,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2)股票的不可偿还性(永久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3)股票的风险性
股票的风险性是针对股票的收益性而言的,股票的持有者认购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股票的盈利不是事先就已经确定的,而是一个事先难以确定的未知数。它要随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而浮动,同时还要受到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得好,股票持有者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就会多,相应地,股票市场的价格就会上升,从而使股票持有者又会因股票的升值而获利;相反,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股票持有者就要少分盈利甚至无利可分,相应地,股票市场该种股票的价格就会下跌,从而使股票持有者会因股票贬值连本金都保不住。这说明股票的风险性与盈利性是并存的。
(4)股票的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股票是一种流通性很高的证券,它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随时转让。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从而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股票的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通常情况下,股东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其行使股东参与权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力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份多少。在实践中,只有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额达到决策所需要的实际多数时,才能真正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决策者。
(6)股票价格和股票面值的不一致性
即价格的波动性。每日股价波动以前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停板价为上下界限。股票本身并没有价值,它只是真实资本的“纸制的副本”。但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在交易时也有一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实际上是一种资本化的收入。股票价格受企业经营状况及其他社会、政治和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与其票面价值不一致,从而吸引了大批以获取股市差价利益为目的的投机者,并为其奠定了活跃的基础。
3.3.2股票的类型
1.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类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指的是股东不加以限制、享有平等权利并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取得相应收益的股票。
(1)普通股股票的特点
①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种类,也是发行量最大的股票种类。股份有限公司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通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基础,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②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股东,他们平等地享有股东权利。
③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种类。这种股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益的不确定性;二是交易价格的波动性。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其收益最不稳定,投资风险最大。
(2)普通股股票的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公司经营管理权(决策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有建议、表决、选举权。普通股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
任何普通股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可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查阅公司的有关账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将之诉诸于法庭,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②公司盈余分配权,即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③优先认股权,指普通股股东可以按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优惠价优先购买公司的新发行股票。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例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张三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那么张三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他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④剩余资产分配权,指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若公司资产在满足其他债权人及优先股东的请求权之后仍有剩余,普通股股东有权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剩余资产进行分配。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1)优先股的特点
①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②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2)优先股优先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息领取优先权;二是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3)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和不可收回优先股。
3)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①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②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③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2.按股票是否记名分类
按股票是否记名可分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并将股东姓名登记于股东名册上的股票。转让时必须通过公司且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私下转让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认购股票时不一定缴足股款,但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它与记名股票相对。不记名股票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不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股票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要求缴足股款,转让相对简便,但安全性较差。
3.按股票有无面值分类
按有无面值可分为有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有面值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也称之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股票面值。有面值股票可以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为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