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度假时,无意中走访了一处裸体海滩,回来后一直谈论那次奇怪的经验。平时从画家和摄影中看到的裸体,都非常之美。但现实人生里,少了那份技巧性的朦胧,竟然觉得惨不忍睹。原来人与人之间,最糟的莫过于没有留着想象的余地。也频频体会到,无论林肯怎么说“人生而平等”,在看到那些赤裸裸的身体之后,更发现何平等之有?
不免想起不知谁说过,如果要裸体,应该需要申请执照,有本钱的,方才可以自由宽衣解带。不然就有可能因为自己的崇尚自然,而让其他人有视觉污染之苦。有人身上那套自然衣装,不只太宽松肥大,也急需要烫平。
光凭想象,而无缘一见天体营的人,总对那儿充满了好奇与疑问。不知道到了那儿,眼光该往哪儿摆,刚见面时要用什么话当开头问候语,又不能说“你今天穿得很漂亮”,或是“这套衣服很适合你”。
也有不知道手要往哪儿摆的困惑,没有了衣服,哪来的口袋放两只尴尬的手?更不知道裸体者的钥匙得放在哪里。身上无从挂名牌,别别针。在这儿是否脸蛋长得如何都不再重要,已经很少会去注意了吗?还是只能看人家脸,不好意思乱瞄一通?
在这儿是不是扒手起不了作用?因为没有人有口袋装身外之物,更无钱可扒。没有了两只手,是否多出了“碌山之爪”?下雨时是不是不必伸出手来,就知道有雨呢?是不是可以把脸藏起来,只留身体不穿衣?比较不会不好意思。在天体营里,无法选出“十大最佳服装奖”,是不是有颁“十大最佳无服装奖”?看谁的天然衣服最有弹性?最为合身?
还不止这些困惑。就有两个顽皮的孩子,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从高高的围墙想一窥究竟。
“我看到好多人。”
“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不知道,因为他们都没有穿衣服。”
对于天体海滩的设置,总有着不同的意见。深爱此道者认为:人生而如此,本来就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也将赤裸裸地回去,又何必以自己的身体为羞耻,这一套“生日礼服”从出生至今一直穿着,要能接受它,就像是接受自己一样,甚至以它为傲,因为这套衣服是永远不会褪流行,不会落伍的。而人与人相处,贵在不虚伪,能“坦诚相对”之后,还有什么可以掩饰隐瞒的?
有人还能举出刘伶脱衣裸形在屋中,别人不以为然时,刘伶回答的话“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恽衣。诸君何为入我恽中?”来为自己辩解。
马克·吐温不爱此道,曾批评说:“女人没有了衣服至少失去了一半的风采,有的人甚至味道尽失。”又再加上一句,“人要衣装,裸体对社会起不了作用。”
现代人倒有自己虽然不表同意,却能尊重别人做法的雅量。但彼此太尊重对方,也有尴尬的情况出现。有一位颇有名气的作家,被请去天体营演讲,他为了尊重大家,决定裸体演讲。而营里的人为了表示对他的欢迎,特别破例穿了衣服,而且是正式的男士西装领带,女士长礼服,只见演讲的贵宾全裸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