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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刀子的声音

杨剑敏

杨剑敏:1968年生人,浙江诸暨人,小说《突厥》登上2002年中国小说排行榜。其他代表作品有《广陵散》、《诱惑》、《出使》等。

晚报上的一条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很仔细地读这条消息,反复地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仿佛想要在这则短短的文字背后看出些名堂似的。我读了许多遍之后,就把报纸折起来,放进我的办公室抽屉。在这个办公室里,只有这么一份晚报,而我是第一个读到它的。我把它收起来之后,就没有别人能够看到这条消息了:我可以慢慢地独享它。其实,就算有人看到晚报,也不会注意到它的,它位于一个小小的角落,和众多的凶杀、抢劫、群殴以及强奸的消息混在一起,人们麻木的阅读根本不会在它上面停留多久。尽管如此,我还是把报纸收了起来。然后我舒服地靠在椅子上沉思,一面心里默背着这条消息,它的内容是这样的:在离这个县城不远的河流中,一艘捞沙船捞起了一口大皮箱,里面是一个女人的裸体。她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已经腐烂。她的面部曾被刀子划过无数道。很显然她是被谋杀的,但凶手不想让人们认出她来。

第二天,我一个最好的朋友来找我。他说,我们找个地方坐坐?我想拒绝他,因为现在我很想一个人静一静,但我没把这意思说出来:对最好的朋友你是无法拒绝的。我们来到一家茶馆,这里人不多,非常安静。为了更加安静,我的朋友要求给我们一个单间。我勉强地开着玩笑说:有这必要吗,究竟谁买单呢?我的朋友诡秘地一笑,他说:一会儿就清楚了。我们在单间里坐下来,小姐稍事茶艺表演后,我的朋友感谢了她,并且把她支出去了。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他一直端详着我,微笑着,似乎意味深长。我在等着他说话。终于,他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的焦躁从心底里骤然升起,我说:你没有更合适的事可以做了么?我可不想听你讲什么故事。而我的朋友依然笑容可掬地望着我,似乎在欣赏我的焦躁。他说:你怎么啦?我们是朋友对吗?你不会连听我讲个故事的耐心都没有了吧?实际上,这个故事我只讲给你听,别人想听还没门呢。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平静下来,我说:那就讲吧,我听着。于是,坐在我对面的这个人开始讲他的故事:

这故事有可能是我杜撰出来的。但更有可能是真实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也许可以这样说,在大的方面,它无疑是真实的,而在一些细节上,则加入了我的想象,否则我无法将这个故事完整地讲下去。在真实和想象之间,各占多大的比例,这我已经弄不清楚了。但这无关紧要。在讲故事之前,我们先约定,不说出故事里面主人公的名字,我们将用“他”和“她”来代替。这可能会引起一些讲述和理解上的麻烦,不过到故事讲完时你会明白必须这样做,否则故事就没法讲下去了。好了,现在让我们进入这个故事吧。

他是一名小职员,她也是一名小职员——我们这个时代,故事的主人公通常都是些小职员,或者顶多是个什么部门主任或经理之类的,反正都是一样的,因为这就是一个委琐的时代嘛。他们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相识了。和所有庸俗的故事一样,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了一对情侣。

他是一个刀具收藏爱好者,通过各种手段,他收藏了数百把各色各样的刀子。应该说这是一个艰难的爱好,在我们这个国家,私人藏有武器是犯法的,而刀子也属于武器的范围。他的刀子成了许多人想要观摩的一种稀有物品。但真正完整地看过他的收藏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她也是在苦苦地软磨硬泡、甚至以断绝关系来威胁他之后才成功的。她看到了刀子,用女孩子特有的夸张表情赞叹了一番后,就失去了兴趣。她实际上并不想看刀子,她只是想证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现在她达到了目的,刀子就变得不再重要了。这反倒让他放下心来。

在所有的刀子中间,他最喜欢的是一柄产自新疆的刀,它长约尺余,精光闪闪,柄上还镶嵌着几粒赝品宝石。当然是赝品的,否则以他的财力怎么买得起这样一柄刀子呢?他喜欢它的原因是刀身上刻着他的名字:这是一柄定做的刀子。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定做一柄刀,难道他还嫌自己的刀不够多么?不过在刀子上刻上名字显然让他感觉到自己是有力量的。

在认识她之后,他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每次和她出去约会时都把刀子别在腰上。恋爱使他不安。他疑神疑鬼的,一心以为每个男人都想夺走他的女人。他对每一个看她超过两眼的男人都恨之入骨。在他的幻想中,他老是看见她在和别的男人做爱,有时甚至是同时和好几个男人。他拼命地摇头,想把这些幻觉从脑子里晃出去,但随即它们又顽强地回来了。他限制她的行动。她甚至要求她不再去上班,因为她单位上的众多男人都有可能是幻觉中的那些光屁股的色情狂。一天,在电影院里,他用刀割伤了一位邻座的手,鲜血滴在她的大腿上,由此可以证明,那个人的手当时正在她的腿上游走。在刀子面前,那个人明智地退缩了。但她认为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那个人的手根本没有伸到她的腿上,相反,有可能是她的腿伸得太出去了些。

不管怎么样,她对这一类的事已经厌烦透了,她只想和一个男人谈谈恋爱,并不打算找一个监护者。她想要的是一个解风情的男人,假如她的腿露出得太多,那是因为她想让男人的手在上面爱抚,而不是让男人指责她的裙子太短。总之,他管得她越严,她就越是穿着暴露的衣服,和所有的人打情骂俏——他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她吧。这让他简直要发疯。在她的单位里,他举着刀子威胁所有的假想敌,直到几个门卫冲进来将他制服。这种疯狂的行径最终破坏了他们的关系,女孩子发誓不再和他来往了,她也不想向他索要什么赔偿,尽管她已经多次和他上床。

不过她还是低估了他的执著。他不会允许她离开他的,他不会允许她那如花似玉的身体躺在别人的怀抱里。他携带着刀子,在她去的每一个地方跟踪她。每一个她新接触的男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久而久之,没有人再跟这个女孩接近了,尽管她可以称得上美貌,但没有人会为了一点美色冒生命危险。这是一个理智的年代,唯独他失去了理智。

现在我们终于盼来了故事的结尾:她已经想到了彻底摆脱他的办法。她通过一个可疑男人的担保,办理了去美国的自费留学。她哪来的那么多钱?事实上她根本就不需要钱,除了一张到美国的机票的费用。她一到美国就能获得自由。去他妈的留学吧,她是去那儿避难的。她辞去了单位的工作,显然,一个即将去美国的人不再需要什么工作了。这些当然也瞒不过他。奇怪的是他冷静下来了。他不再疯狂地四处骚扰她,而是很有礼貌地提出请她吃饭。

在此之前,女孩已经和她的父母告别过了,他们住在乡下,是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为有一个美貌而又有出息的女儿而自豪:他们认为出国就是有出息的表现,尽管他们连美国的方向在哪儿都搞不清。他们不打算去送女儿到远方的大城市上飞机,这一方面是为了省钱,更主要的是为了不让女儿在众多羡慕者面前难堪。

她从父母那儿回来后,就去了前男友那儿。在前男友这个称呼上他们两人有很大的分歧:他认为既然他还没有同意分手,他们就仍然是一对情侣,尽管是一对出了问题的情侣;而她认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她来到这里完全是出于同情,因为他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她打算慷慨地把身体再度施舍给他:毕竟他们从前曾经相好过一场嘛。她来到他的小屋:这是一间18平方米的小屋,是那种在许多单位都可以看到的,我们这个穷困的时代专门供单身职工居住的屋子。它由废旧的办公室改装,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墙壁很脏,用报纸糊着;电线在空中纵横交错,让人有随时可能失火的感觉。在这个小屋子里唯一值点钱的可能就是他的那些收藏品,那些只能看不能用的刀子。她来到这里,嗅到了曾经十分熟悉的气息:这重新勾起了她的欲望。倘若不是他的那种偏执狂,他们本来可以成为多么快乐的一对啊。在那里,在她曾经用体液浸润过的小床上,她再一次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诱人的裸体女郎。他们的呻吟声在小屋里回荡,甚至连楼道上也听得见。在这个过程中,他起身去拿了些什么,可能是一卷纸,或者一块干净的布,或者别的东西。他们过去总是在欢爱的中途才想起需要一件揩拭身体的东西。她靠在柔软的靠垫上,从一个不远的距离欣赏着他的背影:一个算不上健硕的男人,不过臀部看上去还颇有几分诱人。有什么东西在他的皮肤间闪烁着幽蓝的反光。这一切像油画一样令人目眩。他回过身,走近她。她从一个舒服的姿势往下滑了些,并伸出双手迎接他的“回来”。他们继续狂欢。呻吟声像是要窒息一样。不久她发出巨大的尖叫,并伴随着剧烈的摇头。这是进入高潮的叫声吗?在他的小屋旁边居住的邻人们都知道,这个女人叫床的声音一向就是那么痛苦欲绝,仿佛巨大的快乐与痛苦有着相同的本质似的。这声音过去经常回响在狭窄的单身宿舍楼道上,令人艳羡。而在近一段时间里,这声音是久违了。在她尖叫的那个时刻,倘若有邻居在竖着耳根听房的话,他一定会暗自想道:“那个女人回到了他的怀抱。”

第二天,当邻居向他表示祝贺时,他却愁眉苦脸地说:“这是她的告别仪式——她去了美国,这会儿大概已经上飞机了。”

自从她走后,他变得十分沉默了。人们发现他有了一个新的爱好:练习书法。不过他练的不是传统书法,而是硬笔书法。人们也没发现他临摹什么字帖。事实上,他的字本来就写得很不错。他又没担任什么秘书之类的工作,根本就没必要练习书法。人们把这解释成是她离去后的极度空虚无聊造成的。可怜的家伙,一个女人就让他无所适从了。以前,他可以闹,可以做爱,可以共同欣赏收藏品,甚至可以威胁她,而现在,他还能干什么呢?他开始讲究仪表,身上的穿着很干净,几乎一尘不染。他洗澡和洗衣服太勤快了,简直就不像个男人。更多的时候,他拿着她留下的一些东西发呆,比如她写过字的本子什么的。可怜的人,他肯定想她都要想得发疯了。

三个月后,第一封信来了。信封上贴着美国邮票,这的的确确是从美国寄来的信。你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安装一部电话需要4700多元初装费,而且必须托人去弄指标才行,可我们的月工资还不到100块钱;电视里只有三四个频道,几乎没有人们想看的节目。一封美国来的信几乎就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了。有多少人垂涎那张看上去很漂亮的美国邮票啊。又有多少人对英文信件的地址写法感到新奇啊。的确,这封信被一直惶惶不安的他视为至宝,它和那些秘不示人的刀具们躺在了一起。他经常把它拿出来,一个人细细地研究那上面的内容。这封信的内容没人见过。但没人对内容感兴趣,人们想说的只是:“喂,她什么时候把你接到美国去?”这既是一种嘲谑,也是一种羡慕。他通常只是淡淡地笑一笑,不置可否。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陆续来过四封信。最后一封信据他称是封断交信:她已经习惯了美国,不再回中国了。没有一个来到美国的女人会再需要她们的中国男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一次,他不可能用刀子追到美国去逼迫她了。一个待在美国的女人显然比仍留在中国的男人强大得多:现在,断交与否由她说了算。

奇怪的是,她从来没和其他人联系过,包括她的父母。当然,她的父母住在遥远的乡下,那儿连信件能否收到都是一个问题。他们来过城里。他们打听到她曾经有过一个很亲密的男朋友。他们找到他,而他将她的信给他们看了,一面责怪她为什么不和父母联系,害得他们大老远地来找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两个老人坐在他的小屋子里,他们拿着信颠来倒去地看。他们口里说:“这是她的字,这真是她写的,这孩子!”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字,他们是不折不扣的文盲,这一点他早就清楚,过去当他和她还很热乎的时候她说起过这事,因此他很耐心地将信一封一封地读给他们听。他几乎成了他们的女婿,仅仅因为大洋彼岸的一个国家,他们就形同陌路,由此看来,美国的确是一个不人道的地方:它使情侣们分道扬镳。老两口满腹狐疑地回去了,尽管他答应替他们写信问一问她的情况。难道她就没有其他的朋友吗?她有的。曾经有四五个女孩子也来找过他,其中有的他还认识。她们得到了同样的答复。这使得她们很不满意。不过这一切现在都结束了,断交信的内容传到了许多人的耳朵里,他与她不再有关系了:并不是他愿意的结果,但由不得他。因此,为了不更多地揭开他的伤疤,还是请人们别再烦他了。

一天,他来到河边,长时间地站着,望着河心缓缓的流水。后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件报纸包着的东西,奋力将它掷进了远处的河水中,然后他恋恋不舍地回家了。

在听故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颤抖。这并不是因为冷。我极力地保持着镇定,但没用,我的脸在抽搐,我自己能感觉到。显然,故事并没有讲完,但如同事先约好了似的,我和对面讲故事的人都保持着沉默。我们对视着,似乎谁先开口说话,谁就落了下风似的。但我知道,在这场较量中,我已经失败了。我不可能赢,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不可能赢。

“能把你最喜欢的那柄新疆刀借给我欣赏一下吗?”他终于开口了。他从来不敢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他知道我从不把自己的收藏品给人看。但现在他提出了要求,仿佛很随意,仿佛轻而易举。

“你知道,我把刀子看成是自己的女人,它是不能轻易给人看的。”我说。我的声音在颤抖,听上去十分遥远。我想尽力做到言简意赅,并且将声音控制成一个可以勉强接受的样子。可我做不到。

我的朋友笑了。现在我确信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一个敌人。这个敌人说:“可是你把你的女人弄丢了。”

他撩起上衣,从背后抽出一柄生了锈的刀子。它长约尺余,刀身已经失去了光芒,它的柄上镶着赝品宝石。我想伸出手去抢夺这柄刀,但他向后缩了一段距离,让我够不着。他举着那刀,另一只手指着刀身上刻的几个字,他说:“这是你的名字,对吗?我不相信会有两个同样名字的人拥有同样的刀子。”

我的牙齿在格格作响。不过我还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你从哪儿弄来的?”

“说来真巧,”他依然无赖地笑着,我的敌人露着雪白的牙齿,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他笑起来牙齿白得这么让人讨厌,“当我从河边路过时,有几个小男孩正在河里游泳。其中一个被什么东西扎破了脚。他们把那东西捞了起来,是一柄刀子,上面还刻着字呢。你知道吗,我要从他们手中买下这刀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费了多少口舌,连哄带骗,并且加上了我口袋里所有的钞票,他们这才动心。”

我咽着因紧张而涌出来的口水。事实上,我想出去痛痛快快地呕吐一阵。

“我可以把那故事缺少的部分补上,比如说她离去的那天在小屋子里发生了什么,比如她的尖叫意味着什么,再比如他把什么东西扔进了河里。我甚至能够解释美国来的信是怎么回事:谁没有几个海外的远亲或同学什么的呢?他学习了她的笔迹,然后将这些信寄到国外,再由他的远亲或同学之类的人写上一个信封寄回来。这很冒险,但只能这样做。”

我艰难地站起身。我说:“我们离开这儿吧,到我那儿去谈一谈。”

“我哪儿也不去,”他说,“在你的小屋子里,有几百把刀子在等着我。我不会去的。其实,你应该庆幸:是我路过了河边,是我买下了刀子。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对吧?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会像这把刀子一样沉默。你应该庆幸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他把刀子小心地掖回腰上。他示意我坐下,并且给我的茶杯里加了一点水。然后他抬起头,露出他令人厌恶的雪白的牙齿无赖地笑着,他说:“你打算怎样报答我呢?”

⊙文学短评

一具女尸在河底被发现,女人的面孔被刀子划了无数道,以至警察无法识别这个女人到底是谁。我把晚报藏好,可就是在这个晚上,我的好友却莫名来访。他观察着我的焦躁令我恼火,他把我约到茶馆里,要我听他讲一个故事。他是否有别的用意?男人对女人的疯狂占有是变态还是爱?他不能容忍其他男性的出现,只能把她杀掉她才是安全的,才不可被别的男人占有。男人疯狂起来令人恐怖,他不能占有多余的什么,只能占有和伤害这个对他有温情的弱女子。可我的朋友他来了他有什么企图?这个病态的社会这些病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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